焊工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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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

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电焊、气焊是一种常见的金属焊接工艺,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等领域。

为保证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作业资质1. 所有从事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焊接作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 未取得焊接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三、设备管理1. 所有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方法。

3.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电焊、气焊设备。

4. 使用完毕的设备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四、作业环境管理1. 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____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临时工、合同工以及外包单位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全面贯彻和执行本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对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4. 焊接作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开展焊接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焊接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入职的焊接作业人员应接受足够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1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施焊作业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电工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2、在安装、架设电气设备、线路时,应自觉遵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漏电保护系统。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专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焊工管理制度规范

焊工管理制度规范

焊工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焊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焊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焊接工作的员工,包括内部焊工和外部焊工。

第三条公司将不断完善和更新本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

第四条公司将为焊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第五条焊工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焊工职责第六条焊工应当具备相应的焊接技术和证书,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第七条焊工应当严格遵守焊接作业安全规范,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焊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整洁。

第九条焊工应当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焊接任务。

第十条焊工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第三章焊接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和完善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焊工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焊工应当按照工艺要求和作业规范进行焊接,确保焊接质量。

第十三条焊工应当做好焊接过程中的记录和报告,确保焊接质量可追溯。

第十四条焊工应当配合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焊工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不断改进和提高焊接质量。

第四章焊接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和健全焊接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焊工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十七条焊工应当做好自我保护,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焊工应当认真了解和遵守焊接安全规范,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焊工应当严格控制焊接过程中的火源和爆炸危险,确保作业场所安全。

第二十条焊工应当做好焊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章焊工考核和激励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和健全焊工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焊工的工作表现和质量水平进行评定。

第二十二条焊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活动,提升自身技能和水平。

第二十三条焊工应当不断创新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焊工管理制度

焊工管理制度

焊工管理制度焊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焊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焊工的行为,制定焊工管理制度,确保焊工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素质。

二、管理范围焊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焊工,包括正式雇员和临时工。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焊工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质量至上:焊工必须保证焊接工作的质量,合格率不得低于99%。

3.遵纪守法:焊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4.团队协作:焊工必须积极配合其他工种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入职要求1.身体健康。

2.持有焊工证书。

3.具备一定的焊接工作经验。

五、工作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包括1小时的午休时间。

2.如需加班,必须事先向主管报告并得到批准。

六、工作流程1.按照工艺指导书进行焊接工作。

2.使用工具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完好状态。

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焊接面罩、焊接手套等。

4.杜绝焊接过程中的打瞌睡、饭后立即焊接和久站久坐等不良行为。

5.焊接完成后,清理工作场地,整理工具和设备。

七、安全措施1.严禁违规焊接,如焊接无资质材料、焊接超过负荷等。

2.焊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的工作环境。

3.严禁将电焊机插头插入不匹配的插座。

4.焊接时必须事先将周围易燃物移除或做好防火措施。

5.焊接过程中必须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焊接。

八、质量要求1.焊工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指导书进行焊接,保证焊接质量。

2.焊工必须对焊接的产品进行自检,并记录在检查表上。

3.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焊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报告。

九、奖惩制度1.出勤率,工作效率和质量是考核焊工绩效的主要指标。

表现优秀的焊工将获得奖励。

2.不符合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的焊工将受到批评和相应的惩罚,如扣除薪水,降级等。

3.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焊工将被终止雇佣关系。

以上是本公司的焊工管理制度,希望焊工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焊接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

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

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12V安全电压。

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

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保障焊接人员的安全,预防焊接作业中的事故和灾害,规范焊接作业行为而制定的。

一、焊接人员的资质要求1. 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焊接知识和技能;2. 持有焊接相关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3. 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二、焊接设备的安全要求1. 焊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3.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4. 焊接设备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防止事故的发生。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焊工安全管理,提高焊工安全意识,保障焊工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焊工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本制度的管理责任: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班子共同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检查和督促执行本制度,领导班子负责审核、监督和定期评估改进。

第六条本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牵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修订完善。

第七条本制度的宣传教育:本单位将通过各种渠道,不定期开展焊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焊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的奖惩措施:对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和处罚,以激励和惩戒为手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第二章焊工安全要求第九条焊工的安全防护措施:1. 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焊帽等个人防护用具,确保安全生产。

2. 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作业的基本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焊接作业。

3. 焊工在进行电弧焊、气体保护焊等高温作业时,必须设置防火布、防护围挡,切断氧气与燃气的混合供应以确保安全。

第十条焊工的用电安全:1. 焊工在使用焊接设备时,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性。

2. 焊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及时消除隐患。

3. 焊接设备必须接地,避免发生漏电和电击事故。

第十一条焊工的气体安全:1. 焊工在使用气体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确保气体的质量和安全。

2. 焊接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气体检测仪器,定期进行气体浓度监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焊工的防护措施:1. 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焊工管理制度

焊工管理制度

焊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焊工的工作行为,提高焊接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岗位从事焊接作业的员工。

1.3 管理目标确保焊接作业的安全性和质量,提高焊工技能水平,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焊工班组公司设立专门的焊工班组,由专业的焊接工程师负责管理,对焊工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

班组负责人对焊工的作业情况负有直接的责任。

2.2 责任分工公司对焊工的责任进行严格分工,对于每个岗位的焊工明确其任务和职责,确保其按照规范进行工作。

2.3 岗位轮换公司定期对焊工进行岗位轮换,以充分发挥员工的潜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安全管理3.1 作业准入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前必须持有相应的焊工资格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知识。

3.2 火灾防护公司制定严格的火灾防护措施,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接作业,确保焊工的安全。

3.3 作业环境公司对焊接作业的环境进行严格检查和整改,确保作业环境清洁整洁,通风良好,防止作业环境污染和放射性物质等对焊工的危害。

3.4 安全防护设施公司为焊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焊接面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确保焊工的人身安全。

3.5 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制定健全的事故应急措施,指定专门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逃生通道,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人员和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4.1 焊接材料公司对所使用的焊接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把关,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设备管理公司对焊接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状态良好,确保焊工的操作安全。

4.3 作业程序公司制定严格的焊接作业程序,规范焊工的作业流程,确保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4.4 质量验收公司设置专门的质检部门,对焊接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和验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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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管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压力容器及其配套产品的焊接质量,使从事其焊接工作的焊工在培训、考核、资格、焊工钢印、焊工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均能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压力容器及其配套产品焊接工作的焊工管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焊工项目满足生产要求的策划。

3.2生产车间负责焊工在焊接生产中的管理工作。

3.3质管部负责监督检查焊工适合产品焊接的资格、焊工焊绩记录的统计和确认。

3.4质管部负责焊工的涉外培训、考核及焊工档案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焊工考试的管理
⑴从事压力容器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按照《焊工考试规则》考试合格,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焊工合格证后方可施焊。

⑵焊工所担任的焊接工作,必须与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

⑶技术部和生产部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和生产能力等提出满足实际生产要求的焊工考试项目。

⑷焊接技术人员根据焊工所从事不同位置、方法的焊接工作及焊工合格项目有效期限的情况,提出焊工需要具备的合格项目及应参加考试焊工数量明细报告,经焊接责任人员审核后交质管部。

⑸质管部组织焊工去具有《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和管理规则》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相关项目的培训和考试。

⑹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焊工资格证书交质管部保存,由焊接责任人员编制《焊工合格项目一览表》,发给技术部、生产部、质管部各一份。

4.2焊工施焊记录管理
⑴质管部按月填写焊工主要受压元件的《焊缝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经检验员确认,焊接责任人员审核后报质管部。

⑵焊接检验员按季度整理、统计、汇总《焊缝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经审核后报质管部存入焊工个人档案,作为焊工奖励和晋级的依据。

4.3焊工档案管理
⑴每名焊工应分别建立档案,《焊工档案》内容一般应包括:焊工资历登记表、焊工培训考核记录表、焊工焊绩记录表等。

⑵焊工档案不得随意外借,借阅时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⑶焊工档案应有固定的档案柜,以防损坏和丢失。

4.4焊工钢印管理
⑴从事压力容器焊接工作的焊工均必须有自己的钢印号。

焊工的钢印号由焊接责任人员统一负责编制,由焊工合格证,证件号后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例:1875等。

⑵钢印发给焊工本人并需妥善保管。

焊工施焊后应立即在规定部位打上钢印号,并由检验员监督确认。

4.5焊工钢印位置规定
⑴钢印应清晰,并标出其位置,以方便寻找和检查验收。

⑵筒体、封头、试板焊缝和管板拼接焊缝,焊工钢印打在焊缝长度(L)的中间部位,距焊缝边缘30-50mm处。

⑶筒体的环焊缝焊工钢印打在丁字接头环焊缝一侧,距焊缝边缘30-50mm 处。

⑷接管与法兰角焊缝,焊工钢印打在距焊缝边缘20-30mm的管子侧。

4.6焊工打完自己的钢印后,须经检验员检查确认。

4.7对不允许打钢印的工件,应绘制焊工钢印代号分布图,焊接检验员应在焊接工艺卡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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