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
酒店后厨管理规章制度

酒店后厨管理规章制度酒店后厨管理规章制度1一、人事管理制度为使本酒店厨房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使公司厨房员工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加责任心和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1、厨房人员编制:行政总厨1名中餐厨师长1名炒锅5名上杂1名面点5名凉菜4名打荷4名切配5名洗碗3名水台1名择菜2名火锅厨师长1名火锅主管1名锅房2名配菜4名刨肉2名后厨合计:41人2、员工招聘程序:1、申请:厨房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新员工,必须先申请,在得到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计划。
2、要求: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尚未恢复者;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吸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患有精神病体检不合格者;⑥其它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3、面试:新招人员首先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进入试工期,试工期3天。
4、试工期间如工作欠佳、表现不好、品德不良者,可随时停止试工予以辞退。
5、试工合格后由行政总厨签字,正式录用(需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1寸照片2张),并由办公室主任建好档案备案。
:3、员工薪资福利:1,员工录用后,食宿由公司免费提供,意外伤害险免费办理。
2,中小工工作满半年可以参加晋级比赛(一年2次晋级比赛100元―150元不等),合格者纳入基本工资。
勤杂工不享受此项考核。
3,本月没有迟到早退旷工事假记录者,当月可享受50元全勤奖。
4,每月评选优秀员工中餐火锅各1名(含100元奖金),先进班组每人(含30元奖金)卫生标兵组每人(含20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先进小组以及卫生标兵。
5、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可享受50元的工龄工资,每多一年工龄工资在50元基础上翻一翻。
6、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天年假,连续两年者可享受7天年假,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者可享受10天年假。
另外每年除夕在岗人员可享受三天双薪。
7、主管以上人员工作满一年,主管以下人员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免费入三险(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8、后厨低值消耗品为3000元,流水在80―100万低值消耗品为5000元,没超出规定的范围内节省的余款,每人可享受同样的生活用品,例如(牙膏、牙刷、毛巾、香皂等物品)4、员工离职1,提前1个月向部门厨师长写书面申请,交行政总厨。
餐饮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模板

餐饮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模板1. 规章制度1.1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所有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并且严禁迟到和早退。
•员工应提前请假并经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归岗的员工将视为违规行为。
1.2 安全生产制度•员工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发现任何安全问题或事故都应立即上报,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和调查。
1.3 仪容仪表规范•员工应穿戴整洁,着装得体,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符合职业规范的服装。
•需要佩带工作证件和身份证,以便公司进行核对身份。
1.4 团队合作和行为准则•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同事和睦相处,互相帮助。
•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搞笑、恶作剧等妨碍工作秩序的行为。
•不得在工作期间私自聚餐、聊天、上网、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2. 员工管理条例2.1 招聘与录用•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的应聘者,经过面试与考核后,可被录用为公司员工。
•严禁招聘和录用未满法定就业年龄的人员。
2.2 员工考核•全公司将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评估,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绩效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员工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
2.3 岗位培训与晋升•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岗位培训机会,以帮助他们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在员工达到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时,公司将根据员工表现和需要考虑晋升机会。
2.4 员工补偿与福利•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位级别提供相应的薪资和福利。
•员工享受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带薪年假和加班补助等。
•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和业绩等因素适时调整薪资和福利待遇。
2.5 纪律与处分•公司要求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的员工,公司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和开除等。
餐饮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

餐饮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行业劳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餐饮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餐饮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和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四条餐饮企业招聘员工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就业歧视禁止原则,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或排斥任何求职者。
第五条餐饮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规定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相关事项。
第六条餐饮企业招聘员工时应进行面试和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符合从事该岗位的要求。
第七条餐饮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者患病时的权益。
第八条餐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三章劳动条件第九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条餐饮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餐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员工因工作环境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发生。
第十二条餐饮企业应当安排员工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第十三条餐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时间和休息制度,不得强迫员工加班或者超时工作。
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第十五条餐饮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确保员工享受到法定的休息权益。
第十六条餐饮企业应当制定管理规章,规范员工的请假和调休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工资福利第十七条餐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十八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年终奖金、节日福利等福利待遇。
菜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菜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菜馆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经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菜馆内所有员工,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三条菜馆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菜馆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菜馆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菜馆员工分为服务员、厨师、清洁工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一)服务员:负责为客人提供就餐服务,接待客人、引导客人入座、点餐、上菜、清理餐桌等工作;(二)厨师:负责烹饪、烧烤等食材制作,保证菜品质量和口味;(三)清洁工:负责菜馆卫生清洁工作,包括清洁卫生间、地面、餐具等;第五条菜馆员工应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管理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菜馆员工应保证工作期间的手机静音,不得私下接打电话、聊天等影响工作。
第七条菜馆员工应遵守菜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提前向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菜馆员工应遵守如下工作纪律:(一)服从管理安排,听从领导指挥,不得违抗指挥;(二)服从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三)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露脚趾等不符合菜馆形象的服装;(四)严禁违反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如擅自调换食材、不洗手制作食品等行为;(五)严禁擅自与客人发生争执,对客人要有礼貌,热情服务;(六)严禁泄露菜馆商业机密,不得私自带走餐馆财物。
第九条菜馆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不适应或者冲突可以向领导反映,不得私自离岗或者闹事。
第十条菜馆员工应保护菜馆的财产和设施,不得私自使用或占用。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员工月度最佳服务员、最佳厨师等称号,并发放奖金或者奖品。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甚至解雇处理。
第十三条菜馆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不适应或者冲突可以向领导反映,不得私自离岗或者闹事。
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通用8篇)

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11、员工制度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2、员工准则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3、员工的仪容仪表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
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5、店铺卫生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6、店铺制度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餐饮业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一、人事管理概述在餐饮行业的公司中,人事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合理的人事管理规章可以有效地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餐饮业某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制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规章的具体内容。
二、岗位设置1.公司设有各类岗位,包括厨师、服务员、收银员、清洁工等。
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员工在入职时需明确所属的岗位并签署相关文件。
2.岗位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员工招聘与录用1.招聘广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招聘信息,不得含有虚假宣传或引诱性陈述。
2.参与招聘的面试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3.入职员工需提交完整的个人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公司将保密存档。
四、员工培训与考核1.公司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包括产品知识、服务技能、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
2.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
公司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五、工资福利及考勤制度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并确保工资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司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包括员工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年终奖金等福利待遇。
3.员工需按规定打卡上班,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
六、员工休假管理1.根据公司的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和年假等假期。
员工需提前申请休假并经批准。
2.对于长期无故缺勤或违规休假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进行处理,包括扣减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员工纪律与处罚1.公司建立严格的员工纪律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确保工作场所的秩序。
2.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停薪留职、辞退等处理。
八、员工安全与环境保护1.公司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工作安全。
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

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厅的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餐厅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餐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员工。
第三条餐厅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履行劳动保障的义务,维护餐厅的利益。
第四条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是餐厅管理的基本政策,员工必须遵守。
第五条餐厅对员工的劳动保障制度有补充规定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作出书面通知,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员工有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员工有参加劳动保障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餐厅的职业规范和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护餐厅的商业机密和企业形象。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一条餐厅员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餐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和奖励制度,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十三条餐厅应当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应发工资,并保障提供工资结算单据。
第十四条餐厅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并合法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章劳动纪律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餐厅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擅自离岗、翘班、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泄露餐厅的商业机密和企业信息。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在餐厅工作期间私自经营其他生意。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借款或挪用公款。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餐厅员工如果有不满或者建议,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和解决,不能擅自进行组织抗议或者罢工。
第二十一条餐厅内部人事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起诉或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餐厅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餐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模拟,如需真实规章制度,请与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餐饮店员工规章制度管理范本(7篇)

餐饮店员工规章制度管理范本(7篇)餐饮店员工规章制度管理范本(7篇)餐饮店指的是早餐店,馄饨饺子店,馒头包子店,快餐店等,是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以下是小编准备的餐饮店员工规章制度管理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餐饮店员工规章制度管理精选篇1一、行为规范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和旷工。
2、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店内清洁。
3、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整齐干净,不得戴首饰,不浓妆艳抹,指甲不可过长。
4、站位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
5、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如遇客人要主动打招呼。
6、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7、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价格。
8、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违者重罚,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9、内部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乱放,统一放在箱内。
10、下班时必须检查好等、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11、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2、工作期间不要咀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
二、工作纪律1、按工作时间到岗,工作时间无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2、每日准时考勤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未请假未来上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一天扣三天工资。
3、上班时间为早9::3——14:00,晚17:00——21:30不在工作期间之内,店员工的任何安全问题均与众友靓厨餐饮有限公司无关。
4、本店服务员、服务生工资均为底薪三千元包吃不包住。
5、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已办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或请假获得批准但不按期回来上班者,均作旷工论处,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累计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一律不予发放。
6、工作期间,不在岗位的扣10元。
7、工作餐用餐时间为2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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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
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员工调查表二份。
c)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保证书一份。
1.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1.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第十六条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加工第二十四条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
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差假第三十四条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
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
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
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工资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奖惩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