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商场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等。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商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商场经营者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商场应当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正常,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测试,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商场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标志清晰,疏散指示灯正常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商场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商场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第八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助商场经营者做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商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控制室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火灾报警和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情况。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与有关消防部门建立定期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了解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政策。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商场应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局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商场内的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商场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消防水源,确保灭火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商场应设置疏散通道,保证通道畅通,设置紧急疏散出口,并保持出口通畅。
第十六条商场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保,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商场应设置紧急疏散指示灯,标示明确,保证商场内消费者和员工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消防工程的管理工作,保障商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对商场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工作,涉及商场内的所有建筑和设施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商场的消防安全水平。
第四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商场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八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和配置,保证商场内的每个区域都能及时接收到消防警报信号,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第九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问题。
第十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检验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等情况,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保证其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第三章灭火和自救第十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灭火和自救预案,规定商场内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疏散通道的规定、指挥部的设立等。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商场,包括室内商场、室外商场等。
第三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商场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安保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确保其具备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人员与商场员工的协同配合。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箱、设施设备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商场应当加强灭火器的管理,灭火器的数量、类型、放置位置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且能够便于员工使用。
第九条商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包括灭火器标识、疏散通道标识、疏散指示标识等,以便员工和顾客熟悉,能够迅速找到,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演练,检验其功能完好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条商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和维护,确保火灾及时发现,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配备应急疏散设备,包括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火灾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商场应当建立火灾风险管理制度,对商场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监测。
第十五条商场应当对可能引发火灾的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发现、整改和隔离管理,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商场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被堵塞或占用,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商场的消防安全,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商场经营者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执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商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力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商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商场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检查和演练,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建筑施工、装修、改造期间,商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施工管理。
第九条商场应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十条商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商场应按照消防设施设备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标志,保证员工和顾客能够正确使用和疏散。
第十二条商场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商场应合理设置消防器材的数量和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
第三章消防安全预防措施第十四条商场应制定消防安全预案,明确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流程。
第十五条商场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防火门,并保持其畅通无阻。
第十六条商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疏散标识,指示员工和顾客正确疏散。
第十七条商场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商场应保持救援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辆能够迅速进入。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商场应建立健全紧急疏散预案,培训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条商场应配备灭火器具、消防器材等,供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使用。
第二十一条商场应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商场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意识和能力。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第1篇】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
履行以下责任: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1)职责落实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xx市场2010-7-21【第2篇】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商户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商场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四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范围为商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
第五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经商场管理层审批后正式施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六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商场管理层为最高消防管理单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商场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商场每个部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商场每个员工都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商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商场应当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和指示标志,指导员工和客户熟悉逃生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客户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商场应当按照消防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七条商场组织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方面,提高员工和客户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九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针对火灾应急处置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范本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的火灾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适用于商场内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适用于商场拥有者、使用者、经营者以及商场相关责任方。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的实施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保障商场消防安全。
第四条商场拥有者应当加强对商场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商场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与火灾安全、安保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确保商场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六条商场应当建立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设施、应急照明以及消防设施等,确保商场的火灾安全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七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火灾安全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和商户的火灾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火灾安全管理第八条商场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控和扑救机制,包括火灾报警、火灾逃生疏散、灭火等。
第九条商场应当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保证商场内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照明足够明亮,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灵敏反应。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配备清晰的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疏散的顺畅。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防排烟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排烟。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器具,并设置灭火器材的标识牌,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火灾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和商户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保管理第十五条商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保障商场内的秩序安全。
第十六条商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保巡逻机制,加强对商场内各区域的监控和巡查。
第十七条商场应当建立安保设施和技术防范措施,包括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和违法犯罪行为。
2021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2021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及其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包括商场的消防设施、消防监测、消防演练等方面。
第三条商场消防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对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商场应当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章商场消防组织管理第六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商场的消防工作组织管理。
第七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条商场应当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络协作,及时报告火灾隐患,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商场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消防器材标识,并定期进行器材检查和更新。
第四章商场消防监测与报警第十五条商场应当配备独立的消防监测系统,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查、检测和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商场应当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和疏散广播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和疏散。
第十七条商场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器、手动火灾报警器和紧急报警按钮,保持畅通的报警通道。
第十八条商场应当设置火灾探测器、报警按钮、紧急广播设备等设施,确保火灾情况能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
第五章商场消防演练与救援第十九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疏散撤离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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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消防工作无小事。
为达到消防工作事事有人管,火灾隐患时时有人查,横管能到边,竖管能到底,部位无漏管,人员无失控的工作目的。
本单位根据《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1、组织机构:①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商场总经理副组长:商场副经理成员: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防损部,主任由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
对本商场的消防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集团)联络和汇报。
本商场领导小组受集团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对集团防火领导小组负责。
防火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检查,督促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并实施奖惩;组长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召集消防工作会议,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做好会议及检查记录。
各成员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管理图示②义务消防组织为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火灾情况下能快速、有序、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及集团文件精神,成立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对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
队长由商场副经理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全面工作,负责灭火预案的制作和消防演练的实施。
副队长由兼职消防管理人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教育培训及日常训练工作。
分队长由下列人员担任: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
分别组织各区域的消防培训、灭火预案的实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分队:(一)、灭火行动队:30人,队员有保卫防损部、消防控制室商场值班人员组成。
组织指挥由保卫防损部值班负责人担任;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通讯联络分队:6人,队员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客服人员组成,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分队长,负责对外的报警和火灾信号的发出及通知工程部启动各种消防设施。
客服人员负责内部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负责与112、122的通讯联络,受分队长指挥。
(三)、疏散引导分队:30人,由各区域主管,商场营销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组成。
火灾情况下,负责疏散通道的畅通,各种人员的疏散和防火卷帘的控制。
分队长由商场分管经营的副经理担任(打烊期间由分管经营的值班经理担任)。
负责疏散引导分队的组织指挥。
(四)、安全防护救护分队:15人,由外场值班保安与停车场值班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救护,疏散出来的物质的管理。
分队长由外场值班组长担任。
各分队分工明确,但要注意协同配合,相互支援。
在火灾情况下及灭火演练过程中必须绝对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不得擅离岗位和职守。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及开除处罚。
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管理图2、人员设置:为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首义路购物广场总经理担任。
兼任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受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对本商场防火领导小组负责。
主持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本商场副经理担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兼任义务消防队队长。
③兼职消防管理人:由本商场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
受消防管理人直接领导,兼任义务消防队副队长。
因工作需要,如发生人员变动,以上相关组成人员,则按编制自然进入相应消防岗位。
二、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1、卖场平面布局:①卖场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已经消防验收的图纸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生摊位挪移、装修、合并,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并应及时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设计方案及平面图纸报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②原则上商场营业期间不得进行装修,如在不动用明火,且装修面积较小(不超过50平米),与营业区采取了有效的防火分隔和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看守的情况下,报防火领导小组批准,酌情予以允许。
③承租方进场前必须签订有消防责任条款的合同,学习中百仓储首义路广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场。
对不服从管理,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方案,影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使用的承租户,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按照《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对拒不服从管理,可解除合同,责令退场。
2、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及发现问题的处理(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①本商场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经营布局改变或变更使用性质及用途时,由招商部会同保卫防损部,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开业。
②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保卫防损部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责任。
现场的消防安全原则上由施工方负责。
③保卫防损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承租方落实现场各项消防措施。
④商场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时,义务消防队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卫防损部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2)本商场将营业厅、仓库和消防控制室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上部位由保卫防损部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每次进行防火检查时重点部位为必检部位。
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责制,保卫防损部对重点部位负总责;营业厅由经营经理负责。
仓库由库房负责人负责。
消防控制室由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
(3)电器防火管理要求。
①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附后)。
②承租户装修过程中,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应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和把关。
③每年七月由保卫防损部会同工程部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每两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查。
(4)可燃物及火源的管理。
①商场营业厅、仓库等重点部位不得使用明火;②营业期间禁止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营业厅内禁止吸烟;③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
(5)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①本商场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日常管理;②各部门、各区域、各班组在上班前应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完整有效,如发现损坏、堵塞、丢失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立即报保卫防损部,保卫防损部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当场改正通知书》,并立即组织或通知有关部门解决;③公共部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检查和落实。
(6)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
①消防设施及器材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和灭火器。
②消防设施及器材由保卫防损部负责管理,由工程部负责维修保养;③保卫防损部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关台帐,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④设备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期维修保养,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1)消防安全检查①商场每月25日上午或每逢重大节日、季节交替前,由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防火检查,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保卫防损部做好检查记录并留档备查。
检查内容见《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下达《当场改正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照火灾隐患整改程序落实整改。
②商场各部门、班组每周应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组织、主管参加。
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配置是否齐全;疏散通道及疏散标志是否正常。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电气设备及线路运行状况。
下班前将检查情况向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由办公室签署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处理程序同①。
(2)消防安全巡查①每日防火巡查由当日内场值班的安保队主管负责组织,内场值班人员(包括便衣巡视员)参加。
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进行一次;夜间停业期间,应对火、电源、可燃物品库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查由安保队值班主管做好记录。
②巡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及应急灯具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咖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③对巡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场指正,并填写巡查记录。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报保卫防损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进入火灾隐患整改程序。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本商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防损部)主管。
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班组、区域下达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并对自主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督促、检查、评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和集团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对可能随时引发火灾的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停业整改请示。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班组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验收。
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对自主下达的隐患整改法律文书,保卫防损部应在下达次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班组和区域经理。
督促有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
(3)火灾隐患整改要求见隐患整改制度。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防火领导小组应在消防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保卫防损部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隐患的产生。
五、消防设施的管理(1)本单位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疏散通道、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
(2)本单位消防设施由保卫防损部统一负责管理;工程部负责维护保养。
(3)保卫防损部应对本商场所有消防设施按类建档,每类消防设施档案中应有:①消防系统设计审核、验收图纸②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③测试规程及记录、④登记表(系统名称、编号、所在区域、维修保养时间、负责人)。
档案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各区域消防设施由各区域负责人主管,应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好用,不得遮挡、丢失、损坏、挪用和挤占,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防损部报告,由保卫防损部按照本单位有关制度和《消防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