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公司管理规定汇编
铸造公司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铸造公司工厂的生产、安全、环保、质量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厂、车间、班组以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工厂管理,强化员工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工厂管理部,负责全厂的管理工作,包括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
第五条工厂管理部下设以下岗位:1. 生产管理岗: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监控和调整;2. 安全管理岗: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教育和事故处理;3. 环保管理岗: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环保法规的执行和环保事故的处理;4. 质量管理岗: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检验和改进;5. 设备管理岗: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新和技术改造。
第六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生产管理岗:- 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质量;- 分析生产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2. 安全管理岗:-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定期检查生产现场,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处理安全事故,防止事故发生。
3. 环保管理岗:- 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监督环保法规的执行;- 处理环保事故,减少污染。
4. 质量管理岗:- 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检验;- 分析质量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参与产品质量改进项目。
5. 设备管理岗:- 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提出设备改造和技术改进建议。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计划:1. 生产管理岗根据销售部门的需求,制定生产计划;2. 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生产时间、生产材料、生产设备等;3. 生产计划应提前一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下达。
第八条生产执行:1. 各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2. 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岗负责监控生产进度和质量;3. 如遇生产问题,应及时报告生产管理岗,并采取措施解决。
铸造厂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铸造厂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以及与铸造厂相关的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铸造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2.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等工作。
5.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 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监督生产过程,确保生产安全;- 组织生产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 质量管理部:- 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 监督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组织产品质量改进活动;-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安全环保部:-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监督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 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 人力资源部:- 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等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 设备管理部:- 制定和实施设备管理制度;- 负责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工作;-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生产计划应明确生产任务、生产时间、所需材料、设备、人员等。
第七条生产执行:1. 生产部应组织生产人员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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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厂管理制度大全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铸造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铸造厂的管理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生产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三条铸造厂的管理制度涵盖生产、质量、安全、环保、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全面保障铸造厂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铸造厂内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第五条铸造厂管理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实施。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铸造厂应遵守国家生产安全法律法规,保障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严格执行生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确保产品的质量。
第九条生产过程中,工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不得私自操作或改变设备设置,所有设备操作需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操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铸造厂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对生产的铸件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合格产品出厂。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追溯和记录,保证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十四条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停止生产,排查原因,改进工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铸造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铸造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事件的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环保管理第十九条铸造厂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条加强对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确保排放达标。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环保检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设备管理第二十二条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铸造行业公司管理制度

铸造行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铸造行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铸造行业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加强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的经营规划和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七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八条公司设立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设立监察部,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公司设立技术部,负责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保密部,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实行领导班子负责制,由总经理领导。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决策集中和执行分散的管理模式,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公司的决策执行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公司的运行顺利。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工作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铸造行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铸造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铸造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铸造企业及其下属的分支机构、车间、班组等生产单位。
第三条铸造行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以人为本,尊重生命,关爱员工;(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提高安全水平。
第四条铸造行业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第五条铸造行业安全管理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条铸造行业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铸造行业安全管理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铸造行业安全管理应当加强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铸造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三)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
(四)各岗位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本岗位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铸造行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铸造行业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铸造行业公司管理制度

铸造行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铸造行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和管理层,任何人员都应遵守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管理原则为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严格执行,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工作幸福感。
第四条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总经理负责执行。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和培训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
第七条公司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八条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的工作成绩进行奖励和考核,激励员工增强工作积极性。
第十条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进行审核,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工会组织,代表员工的利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员工代表大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公司各级部门应相互协调合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司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包括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第十九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公平的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晋升。
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收入分配制度,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
铸造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条公司管理坚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及车间。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和总经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及车间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和生产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制度第九条员工招聘:1. 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2. 通过面试、笔试等环节,选拔合格员工。
3. 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岗前培训。
第十条员工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1. 公司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十二条员工奖惩:1. 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对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四章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生产计划:1.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2. 生产计划应合理分配资源,确保生产效率。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管理:1.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2. 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成品检验:1. 严格按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进行成品检验。
2.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第十七条费用报销:1. 员工报销需提供正规发票和相关凭证。
铸造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销售、行政、财务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质量第一、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2.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4.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生产过程的监控;5. 技术部:负责技术研发、工艺改进、新产品开发等;6. 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销售渠道拓展、售后服务等;7. 行政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8.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规划、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筹划等。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六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第四章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需求、库存情况和生产条件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生产过程中,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备、原材料、工艺流程等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生产部应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查明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销售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销售部负责制定销售策略,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十五条销售部应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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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公司管理规定汇编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某铸造有限公司Q/S管理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版次:A版受控状态:分发号:发布实施目录1.员工管理守则Q/S01-20122.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Q/S02 -20123.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Q/S03-20124.设备管理制度Q/S04-20125.物流规程Q/S05-20126.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制度Q/S06-20127.仓库管理制度Q/S07-20128.合格供方评定准则Q/S8-20129.计具器具管理制度Q/S9-201210.年度各部门质量目标及考核办法Q/S10-201211.原材料仓库管理规定Q/S11-201212. 5S现场定置要求Q/S12-201213.设备完好标准Q/S13-201214.设备保养内容Q/S14-201215.模具使用保养管理规定Q/S15-2012某铸造有限公司Q/S01-2012员工管理守则编制审核批准版次:A版受控状态:分发号:2012-08-01发布 2012-08-20实施前言企业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每位员工的切身利益。
企业成功的标志是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效益的产生来自成功的经营管理,有效的管理依靠严明的纪律来保证。
为此,要求各位员工维护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共同创造“诚信、务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一、总则1、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是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所有管理制度是本公司内部管理规则。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2、本公司有权对属下员工进行考核、定职、定薪、晋级、提拔、改调岗位、责令停工、返工、惩戒处分、降级降职直至辞退和开除。
3、凡本公司之员工必须以本管理守则为行为准则,无条件遵守本管理规则。
二、员工的录用和离职4、本公司录用的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思想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公司视岗位需求安排岗位,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员工试用期间有关规定如下:(1)试用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此期间如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的应延长续至六个月的试用期。
(2)试用人在试用期内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导致损失的,公司将责令其赔偿。
(3)试用期满后,经公司认定为满意合格时,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方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享受本公司正式员工待遇,其工龄自签订合同起计算。
5、员工入厂报到时,应向本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含X 光胸片)等有关本人资料,纳入员工档案;并认真学习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入厂教育;公司发给员工的有关证件,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及时报告。
6、员工进厂交200元保证金,离厂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a、一个月内辞职的;b、未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c、重要岗位未安排好接替人员的;7、本公司员工要求离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呈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辞职时填写《员工辞职移交单》,将原经管的一切事务、文件、物资、器具一一清点交还、交归有关证件及劳保用具、结清对外应收销货款、对内财务帐目后方可离厂,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提出辞职后,未经同意不上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管理8、各部、室、车间中层副职以上管理干部请假,一天内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请假半天内由所在班组长审批,超过半天以上由车间、科室领导审批,超过五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9、婚假、丧假、产假由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婚假一般提前一周由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产假、丧假事后应及时补办好请假手续。
10、员工请假(急病除外)要求提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表样附后)办好请假手续,作为部门考勤的依据。
对于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员工,则以旷工论处。
11、员工有特殊原因而缺勤,又不能马上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时,必须在当天或第二天取得部门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报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否则,以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处,其它任何人的签字无效。
12、病假需凭医院证明,并附医药费发票、病历卡,住院凭医院入院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办理请假手续,报办公室审核后,按病假处理,否则,以旷工论处。
13、事假按天数计扣基本工资和岗位(职务)工资;病假期间发生活费,不发给岗位(职务)工资;旷工扣除当天工资,并按一天40元进行罚款,另外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
四、员工的工资待遇14、凡本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执行本公司内部的工资标准,员工工资分为岗位(职务)工资和计件工资二种。
15、科室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如公司需要安排加班的拒绝加班,按旷工处理)。
事假扣除当天工资,病假期间计发生活费。
16、车间实行计件工资制,按月计发。
17、本公司实行月工资制,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计发时间如有变动,公司另行通知),结算截止日为每月25日。
18、各部门工资统计员于发放工资前五天,将车间员工计件工资汇总造册,经本部门领导签署后交人事科审核、汇总,送总经理审批,并于发工资日前二天一并交财务部门,作为发放当月工资的依据。
19、加班工资管理严格按公司各个时期制订的加班规定,控制生产性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
凡下列情况一律不报加班加点工资:(1)未经批准的非生产性加班;(2)每周工作时间未满40小时的加班;(3)参加国内外考察、学习、疗养、旅游、培训的人员;(4)出差在外逢休息日或节假日的,回公司后安排休息的人员。
五、奖励、处罚条例20、奖励: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由部门提出,分管理领导建议,经有关部门核对,报总经理批准,根据贡献大小给以相应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2)营销有方,为公司产品市场开拓做出突出贡献者。
(3)在生产、改进工艺技术和操作方法、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着成绩的;(4)对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着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5)在处理意外事故、救灾抢险、抢修厂房设备中有突出表现,使公司利益得以保全者。
(6)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及社会治安、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有贡献的。
(7)能使本公司取得额外经济利益的优秀表现者。
21、本公司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具有对本公司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除上面所述奖金奖励以外,还有升级加薪、优先参加保险等形式的奖励。
22、惩罚:分为罚款、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辞退和开除等。
(1)、员工犯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相应的罚款:a、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每人每次罚款10元;15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处理。
b、旷工者。
凡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不来上班的,不服从调度和工作分配等,均按旷工论处。
旷工,每人每天罚款40元;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的,按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c、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吃零食、嬉笑、喧哗,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干私活,否则罚款20元。
d、因公司相关管理的要求,凡进入厂区的员工按公司要求统一穿工作服。
上班时间严禁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禁穿无袖衫、背心、露肚脐服装、短裤(指外穿)、裙、两头外露凉鞋进入车间,必须穿戴本公司指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凡有违反此条规定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e、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的罚款。
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责任轻重扣罚损失的5%—20% 。
f、不允许剃光头,有必须剃光头的戴帽子进入厂区,违者罚20元。
g、员工必须尽职尽责,服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不服从工作安排,借故不干活或消极怠工者。
每人每次罚款20元。
h、员工对于公司之机器设备、工具、原料及产品、办公用品等,应随时加以爱护,不得浪费或损失,凡因员工本人之责任造成损坏、损失者,公司将视实际情况给予惩罚和索赔。
i、未经公司主管人员许可而私带亲友、小孩及他人入厂或工作时间会客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尤其是小孩带到工作现场,发现一次罚款50元。
j、造成产品次品、产品错发、数据缪误、工具仪表损坏、违反工艺技术规程及一般责任事故者。
视情节轻重扣罚实际损失的20%—50% 。
k、因管理不力,导致生产任务完不成或交办任务完不成者。
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
L、因不尽职务组织领导乏力,导致车间或班、组纪律松懈、大量出废品,任务完不成等管理混乱者。
每人每次罚款200—300元。
m、严禁酒后上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公司在各车间设立员工休息区提供吸烟场所: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在消防重点区域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重要安全岗位,如行车、叉车工上班期间喝酒作开除处理。
n、凡员工本人工作上所经管的文件、资料、仪器、仪表、物料及工具等,必须妥善保管记录存档,如有流失要追究责任或责令赔偿。
o、员工对本公司需要保密的技术文件、资料、经济情报等不得向外透露,如发现员工泄露本公司保密的技术文件、资料、经济情报而造成本公司利益受到损失时,本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p、员工被编定工作岗位后,如主管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调任其它工作,员工不得有异议或拒绝;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遇公司需要加班时,不得借故推诿,否则按旷工论处;员工在生产(工作)上遇有困难发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不得延误或自作主张。
违反每项各扣款20元。
q、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得携带“他人”进入厂区。
员工携带公物出厂,必须有缴验主管部门签发的“物资出厂证”,经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由门卫扣留,报主管部门处理。
对于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或私自将公物带出公司者,公司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理,情节恶劣的解除劳动合同。
r、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经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完毕须及时汇报“出差”情况,并于一周内报销完毕,员工不得拖欠或挪用公款,上次出差未结清报帐以前,不得申请下次借款或领发工资。
(2)、员工犯有下列情节之一者,酌情处以降级、撤职或辞退:a、多次犯有第22条(1)款所列举的其中任意一条过失而屡劝不改者。
b、在厂内赌博或酗酒闹事者。
c、擅离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者。
d、违抗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借故喧哗起哄、妨碍正常生产工作。
e、严重损坏公物、返工浪费、损坏仪器仪表或设备零件、失落经管的重要文件、资料及物器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