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7-期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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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地方证监局
负责辖区内期货公司的日 常监管,包括对期货公司 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 。
期货交易所
作为自律组织,负责对期 货交易进行一线监管,并 对会员进行管理。
期货公司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期货公司因违反合同约定 或因过失造成客户损失的 ,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责任。
行政责任
期货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将受到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包括罚款、撤销 业务许可等。
失。
信用风险管理
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 制,防止违约风险。
操作风险管理
对因内部流程、人为错误或系 统故障等引起的风险进行管理 。
流动性风险管理
对因资金流动性不足引发的风 险进行管理,确保公司有足够
的资金应对突发状况。
03
期货公司监管与法律 责任
期货公司监管体系
01
02
03
中国证监会
作为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 ,负责制定期货市场的发 展规划和政策,对期货公 司进行全面监管。
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构成犯罪的,证监会可吊销期货公司的 营业执照。
04
期货行业自律与市场 秩序维护
期货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期货业协会
作为全国性的期货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则、监督会员行为、维护 会员利益,并开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地方性期货业协会
在各省市设立的地方性期货业协会,负责本地区的期货行业自律管理,配合地方 政府和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
特点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涵盖了期 货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合规管理等方面,为期货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 障。
目的和宗旨

期货操作管理制度

期货操作管理制度

期货操作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期货操作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期货操作的投资者和期货公司。

三、期货操作管理1.投资者资格(1)进行期货操作的投资者需符合国家有关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具有合法的投资资格。

(2)投资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审核的开户资料在期货公司开立交易账户,方可进行期货交易。

2.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1)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需进行风险评估,了解期货市场的特点和风险,自行承担风险。

(2)期货公司在开设交易账户时,应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交易经验,合理制定保证金制度、交易限制和风险警示机制,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

3.合规操作(1)所有期货交易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期货交易制度。

(2)期货公司应建立内部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交易人员的监管和培训,确保交易操作合规、公正、公平。

4.保证金制度(1)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客户在交易时需按照期货公司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覆盖不利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2)期货公司应设定保证金水平,并不断监控客户的合约头寸和保证金余额,及时发出风险警示和平仓通知。

5.信息披露(1)期货公司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披露期货市场信息、交易规则和制度变动等信息。

(2)客户在进行期货操作前,应充分了解市场信息和交易规则,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6.投资者权益保护(1)期货公司应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客户资金和期货合约安全。

(2)客户有权查询自己的交易账户和交易记录,有权要求期货公司提供必要的交易信息和服务。

7.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期货交易规则和制度的行为,期货公司应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并报告有关监管机构。

(2)对于恶意操纵市场、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期货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配合相关监管机构调查,并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期货公司管理制度1.客户管理(1)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制度,包括客户风险评估、合规操作监控、投资者教育等。

2018年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2018年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2018年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2)
第三章授权管理 (4)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 (5)
第五章业务流程 (5)
第六章财务处理 (6)
第七章风险管理 (7)
第八章报告管理 (10)
第九章档案管理 (11)
第十章保密管理 (11)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12)
第十二章应急处理预案控制 (12)
第十三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销售分公司负责期货业务,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提交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六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管理办法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管理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所示:。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要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要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要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从业《法律法规》要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导语: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是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

大家一起来看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违法违纪撤销职务资格的未超五年的。

2.交易所履行的责任:提供交易场所。

安排合约上市。

组织监督结算交割交易。

保证合约的履行。

对会员监督管理。

3.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保证金制度。

大户持仓和持仓限额报告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

涨停板制度。

当日无负债制度。

4.出现异常情况采取的情况可以是:提高保证金。

调整涨停板的幅度。

限制会员最大持仓量。

暂时停止交易。

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5.期货交易所办理下面事情,需要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

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

上市修改或者中止合约。

变更解散分立合并交易所第三章:期货公司1.申请成立期货公司需要具备条件:注册资金最低3000W高级管理有任职资格,从业人员有从业证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章程主要股东有持续盈利的能力,信用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的操作。

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的控制制度2.出资的货币资金比例不低于85% ,国家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起6个月内需要做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

3.期货公司不得从事变相期货自盈业务、不得给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提供融资,对外担保。

4.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由客户承担。

5.期货董事办理下面事情需要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公司形式变更业务范围变更注册资金。

5%股份以上变动(在20日做出批准不批准)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经营机构其他的在2个月做出批准不批准。

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3

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3

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3第三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根据明晰职责、强化制衡、加强风险管理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

第三十四条期货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场所等方面应当严格分开,经营,核算。

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掌握人不得超越期货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任免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非法干预客户保证金存管、交易、结算、风险管理、财务会计和营业部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

期货公司不得向股东做出最低收益、分红的承诺;期货公司向股东、实际掌握人及其关联人供应期货经纪服务的,不得降低风险管理要求。

第三十五条期货公司股东会应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股东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期货公司股东应当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六条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掌握人消失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3 日内通知期货公司:〔一〕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制执行;〔二〕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三〕确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四〕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当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五〕涉嫌严峻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实行强制措施;〔六〕变更名称;〔七〕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八〕被撤销、接管、托管、关闭,或者解散、破产;〔九〕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股权变更的情形。

期货公司股东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 5 日内向期货公司住宅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期货公司实际掌握人发生前款第〔五〕项至第〔八〕项所列情形的,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掌握人应当在 5 日内向期货公司住宅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七条期货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马上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宅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一〕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实行强制措施;〔二〕拟更换董事长、总经理;〔三〕财务状况恶化,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标准;〔四〕客户发生重大透支、穿仓;〔五〕发生突发大事,对期货公司和客户利益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六〕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形。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期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期货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诚信为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期货交易服务,推动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管理层的工作。

第五条公司设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业务计划和管理方案。

第六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监测、评估和控制,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及员工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合规审查和培训,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方案,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第九条公司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客户的开户、交易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第十条公司设立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保障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招聘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员工,新员工入职前需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培训内容包括期货业务知识、法律法规、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价和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客户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客户开户,审核客户的身份信息和资质,确保客户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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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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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期货管理制度(意见稿)2018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 (2)第三章授权制度 (4)第四章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 (4)第五章风险管理制度 (5)第六章应急处理预案 (6)第七章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7)第八章法律责任 (7)第九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下属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保业务),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根据期货交易所有关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城控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国城控股因有色金属价格波动所造成的损失,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第三条国城控股全年期货套期保值总保证金不超过_______ 万元人民币,如所需保证金超过上述额度,则须上报集团董事会,由集团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四条集团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套保业务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管理和操作分离原则。

成立期货部,集中统一管理国城控股所属企业的套期保值方案、套保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全公司生产、销售、库存头寸及实货情况,总体控制经营风险。

风险管理人员对国城控股下属各子公司套保计划的执行情况、操作的合规性进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估。

(三)结合经营目标原则。

套保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生产所需的原料,根据集团全年生产计划及全年利润目标,围绕集团下属各子公司生产成本,存货成本,产品完全成本,制定年度、季度、月度保值计划;(四)期现对应原则。

套期保值操作须保证期货头寸与实货头寸对应,规避投机行为。

期货持仓不得超过同期现货交易量的100%,且持仓时间应与现货(原料或产品)购销时间相匹配;(五)套保业务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公司套保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的套保业务。

第五条国城控股从事套保相关业务活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第六条国城控股董事会负责期货套期保值的整体决策,并组织建立集团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其成员: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监、销售事业部总监、审计监察部总监以及与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管理人员。

国城控股董事长或指定的相关责任人员为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组长。

国城控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结构图:第七条国城控股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制订、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报集团董事会审批;2、向集团董事会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3、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期货部具体职责为:1、会同集团销售事业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2、根据集团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落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3、负责集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风险控制;4、负责提交集团年度保值计划,制订月、季、年度保值方案和日常期货操作业务的执行;5、负责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信息的收集和趋势分析,及时提出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业务建议;6、负责集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业务事项的日常衔接;7、负责向集团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以及总经理报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8、根据期货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集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调整建议;9、接受集团风险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授权制度第九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国城控股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集团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条集团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

交易授权书列明交易人员、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报告的内容;期货交易授权书由董事长授权专职人员签署。

第十一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二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期货公司和业务相关部门。

被授权人自变动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第十三条国城控股的期货业务流程如下:第十四条期货部结合现货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行情,拟订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报经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套期保值交易的建仓品种、数量、拟投入的保证金、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止损额度等。

第十五条期货部交易员根据经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批准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填写注入或追加保证金的付款通知,经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财务部相关主管审批同意后交资金调拨员执行付款。

会计核算员根据银行的单据进行帐务处理。

期货部交易员根据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

第十六条每笔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于1个交易日内及时将期货经纪公司交易系统生成的交割单和结算单(如有)打印并传递给会计核算员、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风险管理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报告公司期货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员收到交割单或结算单并审核无误,并经财务部门相关主管签字同意后,进行帐务处理。

会计核算员每月末与交易员核对保证金余额。

第十九条期货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冲或实物交割方式履行期货合约。

若需要进行实物交割了结期货头寸,应提前对现货产品销售部门、交易员、资金调拨员等相关各方进行妥善协调,以确保交割按期完成。

第五章风险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期货是高风险行业,主管领导和各工作人员均要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

期货业务实行期货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审计监察部、期货部、销售事业部、财务部联合执行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每一部门分别从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解决方案执行期货风险控制;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第二十一条设置专职风险管理人员,直接对期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不与期货业务其他岗位交叉。

第二十二条风险管理人员根据占用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浮动盈亏、持仓时间长短、信用额度、计划建仓和行情特点等建立有效的风险测算系统及相应的风险预警系统。

第二十三条集团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风险管理人员根据不同风险情况,分别提醒期货、财务工作人员,注意防范风险;向主管领导汇报风险情况,提出风险处理初步意向;由主管领导将风险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召开风险处理协调会,并通知交易人员或财会人员作好准备。

第二十四条风险管理人员密切关注市场,密切注意不同交割期之间的基差变化,防范基差风险;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与信用额度,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

第二十五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和使用期货从业人员,加强期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六条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并具备稳定可靠的维护能力,保证交易正常运行。

第二十七条国城控股审计监察部应适时监督需保值品种的建仓数量及持有时间,确保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应该与所保值的实物在数量及时间上相匹配,检查期货操作是否符合经审批的套期保值方案,协助套期保值计划顺利完成。

第六章应急处理预案第二十八条经批准后的期货套保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平仓或锁仓。

第二十九条若遇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按中国期货行业相关法规及经济合同的相关内容处理。

第三十条如本地发生停电,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时及时启用备用无线网络的笔记本电脑,或电话委托期货公司交易。

第三十一条由于生产设备故障导致不能按时交割,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

第三十二条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交易员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和公司总经理,会同制定风险处置措施,并有效执行。

第三十三条当期货业务遇突发事件、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境内外代理机构出现信用、法律风险时,期货管理部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召开领导小组专门会议共同商讨对策。

第三十四条涉及司法诉讼时,应该评估对正在进行的期货交易及信用状况产生的负面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法律风险。

第七章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第三十五条集团对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0年,对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应保存至少10年。

第三十六条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本公司的保密制度,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股份公司的交易、结算、资金和持仓状况、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保值方案等。

第三十七条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由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根据业务需要,集团对期货业务的计算机系统、期货交易系统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如计算机管理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应及时更改计算机密码。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规定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下单、结算、内控审计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交易风险由国城控股承担。

超越权限进行的资金拨付、交易等行为,由越权操作者对交易风险或者损失承担个人责任。

第四十条相关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资金拨付和下单交易或违反保密制度,因此给国城控股造成的损失,国城控股有权采取扣留工资奖金、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合法方式,向其追讨损失。

其行为依法构成犯罪的,由国城控股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期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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