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刑法渎职罪共有多少罪名

合集下载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职务期间,滥用权力、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职务犯罪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法律领域中,有许多职务犯罪罪名,本文将解读101个职务犯罪罪名,以增强公众法律意识。

1. 贪污罪: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接受他人贿赂。

2. 贪污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贪污行为使国家遭受极大经济损失。

3. 重大贪污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贪污案件。

4. 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利益。

5. 受贿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受贿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6. 重大受贿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受贿案件。

7. 挪用公款罪: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用于个人非法支配。

8. 挪用公款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挪用公款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9. 重大挪用公款罪:指数额特别巨大或影响特别严重的挪用公款案件。

10.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在管理单位职务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损失。

11.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失职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2. 重大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指导致国家经济重大损失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失职案件。

13. 滥用职权罪:以职务上的便利,违法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失。

14. 滥用职权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5. 重大滥用职权罪:指导致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滥用职权案件。

16.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未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7. 非法经营罪: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开展未经批准的经营活动。

18. 非法经营罪致使国家重大损失:非法经营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19. 重大非法经营罪:指具有一定规模、影响较大或导致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非法经营案件。

渎职罪的特征分析和量刑研究

渎职罪的特征分析和量刑研究

渎职罪的特征分析和量刑研究[摘要]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活动,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属于职务犯罪的范畴。

对于渎职罪,我国1979年《刑法》只规定9个罪名,“97新刑法”将罪名增至35个,犯罪主体也由“国家工作人员”变更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目前,渎职罪的一些基本问题还需要进行细致分析,文章主要针对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渎职罪特征和渎职罪的量刑分析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关键词]渎职罪;主体认定;特征分析;量刑分析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危害极大,不仅仅表现在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而且损害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妨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管理秩序,因此,《刑法》对此类犯罪专门规定了一章内容,对社会生活中最常见、多发的渎职犯罪和在国家事务管理中负有重要职责部门的渎职犯罪较为详细地作了规定,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放纵走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等,具体列举了30余种渎职犯罪的具体行为。

打击此类犯罪,对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高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渎职罪犯罪主体认定《刑法》将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渎职罪包括

渎职罪包括

渎职罪包括渎职罪包括什么?渎职罪是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或者出于重大过失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制度,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集体利益受损的行为。

渎职罪通常是指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背离职责,违反职业操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渎职罪是犯罪中的一种,其性质严重,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具有严重的破坏性。

渎职罪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滥用职权:指公职人员超越、扩大或者限制其职权范围,违背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并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滥用职权是渎职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其行为涉及公共资源的分配、行政职权的行使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等方面。

2. 不法行为: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地位谋取私利,通过非法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例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受贿、贿赂、寻租等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 失职行为: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疏忽大意,未按照法律规定和职责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共事务的延误、错漏、失误等,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失职行为的性质相对较轻,但仍然属于渎职罪范畴。

渎职罪不仅仅是一种单一的犯罪行为,还可以包括多种犯罪行为的组合。

例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职人员可能既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形,也存在不法行为或者失职行为。

这种情况下,渎职罪的构成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认定。

渎职罪的性质严重,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稳定具有重大影响。

渎职罪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公众的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

因此,各国都对渎职罪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

同时,加强反腐败工作,提高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也是预防渎职罪的有效措施。

总之,渎职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具有严重的破坏性。

滥用职权、不法行为和失职行为是渎职罪的主要内容。

各国都对渎职罪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加强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以预防和打击渎职罪的发生。

渎职罪名

渎职罪名

渎职侵权犯罪共44个罪名主要包括五种类型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着力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突出问题,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

当前,由于滋生渎职侵权犯罪的土壤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产生犯罪的条件因素依然存在,渎职侵权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

从检察机关查办的个案数额来看,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以上损失的案件并不鲜见。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直接侵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但人民群众甚至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律规定、表现形式、社会危害以及法律后果知之甚少,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对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表示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将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分门别类地对渎职侵权犯罪进行讲解,以使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解和掌握法律对惩治各类渎职侵权犯罪的基本规定,增强依法办事和预防犯罪的意识,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和执行法律。

刑法及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渎职侵权犯罪共44个罪名,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第一种是滥用职权类犯罪。

滥用职权类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该类犯罪有9个罪名,分别是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2017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全文

2017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全文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全文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是为人民服务,替人民办理的,在履行自己的职务时,应该认真谨慎。

如果故意滥用职权的,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那么,关于滥用职权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最新渎职罪立案标准

最新渎职罪立案标准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渎职罪立案标准渎职罪属于种类罪名,具体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多个罪名。

渎职罪由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要想立案,需要有一定的犯罪事实,达到立案标准。

那么,最新渎职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渎职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 2号2017年7月26日公布施行)一、渎职犯罪案件(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

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解读(原创实用版)目录1.职务犯罪的定义与分类2.职务犯罪的常见罪名与解读3.职务犯罪的危害与预防正文一、职务犯罪的定义与分类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侵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和行为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贪污贿赂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失职渎职犯罪等。

二、职务犯罪的常见罪名与解读1.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等。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2.滥用职权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报复陷害罪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4.失职渎职犯罪:包括失职渎职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失职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与预防职务犯罪不仅严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利益,还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削弱政府公信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罪名35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罪名35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罪名35个:
1、越权类渎职案件罪名有10个: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2、失职类渎职案件罪名有10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3、徇私舞弊类渎职案件罪名15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新刑法渎职罪共有多少罪名渎职罪是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的犯罪,我国刑法共规定哪些渎职罪呢?其类别又有哪些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有三十五个罪名。

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渎职罪办案一本通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折叠罪名详解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三、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后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九、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第四百零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第四百零七条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三、环境监管失职罪第四百零八条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四、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六、放纵走私罪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十七、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第四百一十二条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八、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将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十九、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第四百一十五条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假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四百一十七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四、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

综上所述,我国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有三十五个罪名,并且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分为三类犯罪。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您介绍的“2017年新刑法渎职罪共有多少罪名”的法律知识。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申请专利有哪些程序_申请专利需要交多少费用/qq/864922.html∙发明专利申请程序_专利权终止的情况是什么/qq/864921.html∙专利许可合同有哪些种类_专利许可合同内容有哪些/qq/864920.html∙侵犯专利权是指什么_哪些情况不属于侵犯专利权/qq/864919.html∙什么人可以作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体/qq/864918.html∙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_宣告专利无效在专利侵权中的作用/qq/864917.html∙怎样认定假冒专利罪_假冒专利罪的条件是什么/qq/864916.html∙域名与商标有什么区别/qq/864915.html∙什么是专利申请权转让_专利申请权的转让程序是什么/qq/864914.html∙如何申请专利_申请专利要提交哪些材料呢/qq/864913.html∙哪些行为不视为专利侵权_专利侵权可以采取的临时措施/qq/864912.html∙怎样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qq/864911.html∙专利评估的作用是什么_专利权评估方法的选用/qq/864910.html∙域名争议审理的费用承当是什么样子的/qq/864909.html∙专利的类型有几种_外观设计专利是什么意思/qq/864908.html∙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什么_专利申请怎样要求优先权/qq/864907.html∙软件产品登记的相关规定(2018)有哪些/qq/864906.html∙专利有哪些种类_申请专利的程序是什么/qq/864905.html∙委托加工合同意向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qq/864904.html∙专利权转让注意哪些事项_专利权转让合同有哪些内容/qq/864903.html∙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_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条件有哪些/qq/864902.html∙工艺方法专利实质审查内容是什么样子的/qq/864901.html∙专利申请费怎么缴纳_怎样请求更正专利申请日/qq/864900.html∙为什么申请PCT国际专利_怎样申请PCT国际专利/qq/864899.html∙使用、注册域名是否恶意的判断/qq/864898.html∙国防专利如何转让_专利转让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qq/864897.html∙法院受理权利侵权案件的范围_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qq/864896.html∙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特点_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哪些材料/qq/864895.html∙专利代理的好处是什么_委托专利代理的步骤是什么/qq/864894.html∙域名争议引发现行解决方法的思考/qq/864893.html∙非专利技术主要包括哪些_非专利技术出资有何要求/qq/864892.html∙哪些发明创造不能申请专利_申请专利要准备哪些材料/qq/864891.html∙专利的实施是指什么_专利实施许可有哪些类型/qq/864890.html∙公证形式审查是什么意思/qq/864889.html∙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决定/qq/864888.html∙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怎么认定_专利侵权怎么救济/qq/864887.html∙基金初审是形式审查吗/qq/864886.html∙申请专利需要哪些材料_申请专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qq/864885.html∙如何判定专利侵权行为_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qq/864884.html∙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遵循了哪些原则/qq/864883.html∙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形式及法律责任是什么/qq/864882.html∙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_不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qq/864881.html∙计算机应用程序可否获得专利_授予专利需具备哪些条件/qq/864880.html∙优先权是怎么申请的 /qq/864879.html∙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什么主要条款/qq/864878.html∙专利证书指的是什么_如何才能办理专利申请/qq/864877.html∙美国专利申请途径是什么_美国专利申请中的特殊程序/qq/864876.html∙什么时间基金形式审查/qq/864875.html∙实用艺术作品怎么进行著作权保护/qq/864874.html∙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_专利侵权如何赔偿/qq/864873.html∙申请专利的手续有哪些_申请专利要注意哪些事项/qq/864872.html∙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规定(2018)是如何的/qq/864871.html∙申请专利权无效程序是什么_请求专利权无效理由有哪些/qq/864870.html∙专利复审如何提出_专利复审无效怎么处理/qq/864869.html∙如何判断专利侵权_如何判断外观专利侵权/qq/864868.html∙有关认定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要件/qq/864867.html∙PCT专利申请是什么_PCT专利申请程序是什么/qq/864866.html∙专利诉讼时效是多久_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qq/864865.html∙记录商品价格是不是侵犯超市商业秘密/qq/864864.html∙什么时候进行专利申请复审_专利复审委员会职责有哪些/qq/864863.html∙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怎样界定_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谁/qq/864862.html∙专利复审需要什么材料_专利复审的期限是多久/qq/864861.html∙专利侵权如何判定_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qq/864860.html∙商标侵权如何申诉 /qq/864859.html∙形式上的审查的内容是什么样子的/qq/864858.html∙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是啥_哪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qq/864857.html∙可以提出专利异议的条件_专利异议该如何处理/qq/864856.html∙撤销专利权后会产生怎么样的法律效力/qq/864855.html∙怎样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_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怎样/qq/864854.html∙构成假冒专利罪的条件_假冒专利罪的立案标准/qq/864853.html∙专利实质审查包括哪些内容_专利初步审查包括哪些内容/qq/864852.html∙知名商品特有包装保护是什么/qq/864851.html∙哪些人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_订立专利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qq/864850.html∙怎么提出PCT国际申请_通过PCT申请专利的要求/qq/864849.html∙如何申请专利复审_如何办理专利复审委托/qq/864848.html∙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_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qq/864847.html∙复审请求的形式是什么样子的/qq/864846.html∙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有什么义务_让与人违约怎么处理/qq/864845.html∙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_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程序/qq/864844.html∙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qq/864843.html ∙怎样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_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如何赔偿/qq/864842.html∙舒学章发明专利权无效_专利无效的情况/qq/864841.html∙可否在版权中心著作权查询著作权归属/qq/864840.html∙网络信息内容提供者是谁/qq/864839.html∙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内容_专利质押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文件/qq/864838.html∙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况_专利侵权应怎样赔偿/qq/864837.html∙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请求书的注意事项/qq/864836.html∙商标与特殊标志的联系/qq/864835.html∙专利权共有的形式有哪些_行使共有专利注意什么事项/qq/864834.html∙专利复审如何提出_专利复审委托如何办理/qq/864833.html∙专利的新颖性怎样认定_什么是专利的实用性/qq/864832.html∙专利已提交实质审查放弃的如何处理/qq/864831.html∙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程序有哪些/qq/864830.html∙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什么_签订转让合同应注意什么/qq/864829.html∙专利权无效是指什么_请求专利权无效理由有哪些/qq/864828.html∙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样子的/qq/864827.html∙怎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_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多久/qq/864826.html∙美术作品著作权对原件所有权限制是什么/qq/864825.html∙怎样认定专利侵权行为_专利侵权应如何解决/qq/864824.html撤销专利权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qq/864823.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