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级社关于电子电器产品的型式试验指南-解读
船用电动机认可指南

中国船级社船用电动机认可指南版本号:ZMPB09-1.0-2001生效日期:2001.06.01目录A:适用范围B:概述C:认可程序D:技术要求E:型式试验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部制订A.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船用交流电动机的型式认可B.概述B.1一般要求根据中国船级社《产品检验规则》及其“产品检验项目表”规定,上述产品须经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并持有船用产品证书后方能装船使用。
B.2 认可条件工厂应具备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出厂检验所需的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
工厂生产和检验用的图纸及技术条件应经本社批准,对认可产品的设计结构、所用材料、制造工艺、性能的要求以及试验结果的判定和评价将依据中国船级社1996年版《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四篇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及第四章第一节及其1998年修改通报的有关要求进行。
亦可依据我社接受的相关IEC标准,国标作为考核标准。
B.3 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及认可保持条件(1)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四年。
在个别情况下,经本社特别考虑,可定为5年。
(2)保持型式认可的条件型式认可后,如果产品及其重要零部件的设计,所用材料或制造方法影响到产品的主要特性、特征;或与先行标准有冲突;或产品的性能指标有所更改,且超出认可的范围,则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应经检验机构(其所属的中国船级社分社,下同)审批,并在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经验船师见证有关试验和进行检查,其结果应能证实仍符合认可条件。
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如果出现可能导致本社取消认可的情况,工厂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3)认可证书的增页与更改适用于型式认可证书获得者期望本社扩大认可于证书注明的产品同系列的、类似的、或基于相同标准的其他规格的产品。
(4)证书的换新;本社负责在认可证书到期前三个月以书面函电通知制造厂办理认可证书的换新。
工厂收到通知后,若仍需保持认可,则应再次申请。
如认可证书到期前本社未收到工厂关于证书换新(再次认可)的申请,则本指南中有关“再次认可”的条款均不适用。
IACS UR E10

3
-10
-5
applicable.
4
-10
+5
voltage frequency
transient transient
1,5 s
5s
%
%
5
+20
+10
6
-20
-10
*Note: column 3 indicates the testing procedure which is normally to be applied. However, equivalent testing procedure may be accepted by the individual Society provided that the Unified Requirements stated in the other columns are fulfilled.
Equipment is to be tested in its normal position if otherwise not specified in the test specification.
Relevant tests are as listed in the Table.
E10.3 Navigational and Radio Equipment
Note: Rev.5 of this UR is to be uniformly implemented by IACS Societies from 1 January 2008.
Page 1 of 12
IACS Req. 1991/Rev.5 2006
E10
E10
(cont’d)
Type testing condition for equipment covered by E10.1
船舶电气设备船级社认证(CCS认证)

GD01-2006
IEC60068-2-3
盐雾试验Kb
SaltMistTestKb
GD22-2015
IEC60068-2-52
盐雾试验Ka
SaltMistTestKa
GD22-2015
IEC60068-2-11
热冲击试验
ThermalShockTest
GD22-2015
IEC60945
电磁兼容性试验
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Test
传导发射
ConductedEmissions
GD22-2015
IEC60945
CISPR16-1
CISPR16-2
外壳端口辐射发射
RadiatedEmissionsfromEnclosurePort
认可试验范围:ItemsofTestApproved
1电气电子产品ElectricalandElectrionicProducts;
1.1性能检测PerformanceTest
1.2环境试验EnvironmentTest
1.3电磁兼容EMCTest
2无石棉检测Asbestos-freeTest
主要测试标准:
IEC61000-4-6
人身安全试验
SafetyPrecautionsTest
射频电磁辐射
ElectromagneticRadioFrequencyRadiation
IEC60945
无石棉检测
Asbestos-freeTest
ISO22262-1:2012
NIOSH9000
GD22-2015
IEC60945
CCS船级社及产品检验介绍-上海南车汉格

产品检验的基本要求
一、认可
1. 设计认可; 2. 型式认可,分型式认可 A 和型式认可 B 两种模式; 3. 工厂认可。 4. 除 CCS 规范和 / 或法定要求认可的产品外,产品
成万 涪 都州 陵 检办 办 验事 事 处处 处
宁 德 办 事 处
泉 州 办 事 处
厦 门 分 社
网点分布(海外部分) 总部
欧洲区域中心 (汉堡分社)
雅典分社
东南亚区域中心 (香港分社)
东北亚区域中心
美洲区域中心 (纽约办事处)
赫 杜 鹿 哥 伦斯 巴 迪塞 米
尔 塞 特 德 敦图 塞 拜得 兰
辛 尔 丹 堡 办加 罗 办港 办
牌子.
中国船级社(CCS)
★ 总部—北京
★ 国内沿长江\沿海主要港口城市 所在地设有分 支机构(59个)
★ 国外主要港口城市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34个) ★ CCS已经形成全球服务体系
中国船级社 (CCS)简介
1. 船级社是从事船舶与海上设施入级服务的独立、 公正的组织。船级社与船舶和海上设施的设计、建造、 买卖、营运、管理、保养、维修、融资、保险、租赁 组织之间,没有任何商业关系。
南 沙 检 验 处
处
洛 阳 检 验 处
九 江 办 事 处
黄 石 办 事 处
宜 昌 分 社
长 沙 检 验 处
西 安 办 事 处
唐 山 办 事 处
威烟 海台 检办 验事 处处
日 照 办 事 处
安 庆 办 事 处
连 云 港 办 事 处
IACS UR E10

Test conditions as specified in IEC 60945 (Marine navigational and radiocommunicat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 - General requirements, Methods of testing and required test results) are to be applied for the above mentioned equipment.
Form: RWPRR401-B
CCS 通
Circular
函
中国船级社 总工办( 2007 年)通函第 038 号总第 273 号 2007 年 12 月 24 日 (共 2+12 页)
发: 本社总部有关处室,本社验船师,产品制造厂
关于执行 UR E10 ( Rev.5 )-型式认可试验规程要求的通知
3.低频传导试验:增加低频传导试验配置图,规定交流供电设备的试验电压值 (有效值)至少为 3V 。 4.滞燃试验:验证设备在内部故障条件所造成的小火焰下具有滞燃和自灭的特 性, 应依据 IEC60695-11-5 进行针焰试验。 试验样品应不产生火焰和灼热现象, 或移去针焰后,火焰和灼热现象持续时间不超过 30S。 任何燃烧落体应自熄灭,
1 1. 2. TEST 2 Visual inspection Performance test
Type testing condition for equipment covered by E10.1
PROCEDURE ACC. TO:* 3 Manufacturer performance test programme based upon specification and relevant Rule requirements. TEST PARAMETERS 4 - standard atmosphere conditions - temperature: 25 ° C ± 10 °C - relative humidity: 60% ± 30% - air pressure: 96 KPa ± 10KPa OTHER INFORMATION 5 - conformance to drawings, design data - confirmation that operation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for particular system or equipment; - checking of self-monitoring features; - checking of specified protection against an access to the memory; - checking against effect of unerroneous use of control elements in the case of computer systems. - The time of 5 minutes may be exceeded if the equipment under test needs a longer time for start up, e.g. booting sequence - For equipment which requires booting, one additional power supply interruption during booting to be performed - Verification of: - equipment behaviour upon loss and restoration of supply; - possible corruption of programme or data held in programmable electronic systems, where applicable.
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CCS

附录 A 本指南引用的国际标准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清单………………………45
第 1 章 通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指南适用于船舶和海上设施用下列设备的型式认可试验:
1.2 定义 1.2.1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 受试设备(EUT) 为进行型式认可试验而指定的设备样机,包括使该设备功能完整化的任何辅助部 件和系统,例如制冷、加热和机械减振器等。 (2) 性能试验 为证实设备符合其设备标准(技术条件)所有性能要求的全面试验。 (3) 性能检查 为证实设备符合其设备标准(技术条件)规定的主要性能要求的部分试验。 (4) 功能试验 为证实设备符合其设备标准(技术条件)规定的运行功能的试验。相比一个完整的 性能试验,功能试验是一个简化的试验,其足以验证受试设备经环境测试后功能
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GD22-2015
中国船级社
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
2015
CCS 通函总第 273 号(IACS UR E10 Rev.5),2008 年 1 月 1 日生效 IACS UR E10 Rev.6,2016 年 1 月 1 日生效
北京 2015 年 11 月
出版说明
船用电气电子产品与陆上通用产品的主要差别在于其应能在船舶上存在的各种 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因此,船舶的各种环境条件就成了各船级社在船用电气电子产 品方面的关注点。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在对船用电气电子产品试验参数、方法和 试验设备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于 1991 年制订了 UR E10《电气电子设备型式认可试验 规范》,并先后进行了 6 次修订,旨在统一各成员船级社这方面的要求。本社曾于 2006 年在本社《船舶与海上入设施用电气电子设备型式试验指南》(2000)的基础上,纳 入了 IACS UR E10 Rev.4(May 2004),形成本社《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 (2006)。
中国船级社 E02断路器

指南编号/Guideline No.E-02(201510) E-02断路器生效日期/Issued date:2015年10月20日©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前言本指南是CCS规范的组成部分,规定船舶入级产品,授权法定产品检验适用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要求。
本指南由CCS编写和更新,通过网页发布,使用相关方对于本社指南如有意见可反馈至ps@历史发布版本及发布时间本版本主要修改内容及生效时间:1 适用范围 (4)2 使用类别 (4)3 规范性引用文件 (4)4 定义 (4)5 图纸资料 (6)6 典型样品的选取 (7)7 设计和技术要求 (8)8 型式试验 (10)9 单件/单批检验 (11)1 适用范围1.1 本指南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在1000V及以下的船用低压空气断路器(以下简称断路器)。
1.2 本指南适用的断路器结构包括框架式断路器和塑壳式断路器。
1.3 直流断路器可参照本指南及相应标准执行。
2 使用类别2.1 A类(非选择性):是指在短路情况下,断路器无明确指明用作串联在负载侧的另一短路保护装置的选择性保护,即在短路情况下,选择性保护无人为的短延时,对此种断路器无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要求。
2.2 B类(选择性):是指在短路情况下,断路器明确作串联在负载侧的另一短路保护装置的选择性保护,即在短路情况下,选择性保护有人为可调短延时,B类断路器要求有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其明显特征是:具有长、短、瞬三段保护,适宜作选择性保护。
3 规范性引用文件3.1 断路器的认可和检验依据如下:3.1.1 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3.1.2 IEC60947-1:201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Low -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 gear Part 1: Genaral rules3.1.3 IEC60947-2:201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断路器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Part 2: Circuit-breaks4 定义4.1 本指南有关定义如下:4.1.1 断路器:系指能接通、承载和分断正常电路条件下的电流,也能在规定的非正常条件下(例如短路条件下)接通、电流一定时间和分断电流的一种开关电器;4.1.2 空气断路器:系指触头在自由空气中断开或闭合的一种断路器;4.1.3 塑壳外壳式断路器:系指具有一个模压绝缘材料制成的外壳作为断路器整体部件的断路器;4.1.4 插入式断路器:系指断路器除有分断触头外,还有一组可分离的触头,从而使断路器可以从电路中拔出或插入;4.1.5 抽屉式断路器:系指断路器除有分断触头外,还有一组与主电路隔离的隔离触头,处于抽出位置时,可以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隔离距离的(或接通);4.1.6 额定工作电压(以Ue表示):系指一个与额定工作电流组合共同确定断路器用途的电压值,它与相应的试验和使用类别有关;4.1.7 额定电流(以In表示):由产品标准规定,额定电流的确定应考虑到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工作制、使用类别、和外壳防护的型式(如有);4.1.8 短路分断(或接通)能力:系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包括短路条件)的分断(或接通)能力;4.1.9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以Icu表示):系指制造厂按相应的额定工作电压规定条件下断路器在规定的条件下应能分断的极限短路分断能力值。
船用电动机认可指南

中国船级社船用电动机认可指南版本号:ZMPB09-1.0-2001生效日期:2001.06.01目录A:适用范围B:概述C:认可程序D:技术要求E:型式试验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部制订A.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船用交流电动机的型式认可B.概述B.1一般要求根据中国船级社《产品检验规则》及其“产品检验项目表”规定,上述产品须经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并持有船用产品证书后方能装船使用。
B.2 认可条件工厂应具备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出厂检验所需的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
工厂生产和检验用的图纸及技术条件应经本社批准,对认可产品的设计结构、所用材料、制造工艺、性能的要求以及试验结果的判定和评价将依据中国船级社1996年版《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四篇第一章第二节、第三节及第四章第一节及其1998年修改通报的有关要求进行。
亦可依据我社接受的相关IEC标准,国标作为考核标准。
B.3 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及认可保持条件(1)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型式认可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四年。
在个别情况下,经本社特别考虑,可定为5年。
(2)保持型式认可的条件型式认可后,如果产品及其重要零部件的设计,所用材料或制造方法影响到产品的主要特性、特征;或与先行标准有冲突;或产品的性能指标有所更改,且超出认可的范围,则有关图纸和技术文件应经检验机构(其所属的中国船级社分社,下同)审批,并在检验机构认为必要时,经验船师见证有关试验和进行检查,其结果应能证实仍符合认可条件。
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如果出现可能导致本社取消认可的情况,工厂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3)认可证书的增页与更改适用于型式认可证书获得者期望本社扩大认可于证书注明的产品同系列的、类似的、或基于相同标准的其他规格的产品。
(4)证书的换新;本社负责在认可证书到期前三个月以书面函电通知制造厂办理认可证书的换新。
工厂收到通知后,若仍需保持认可,则应再次申请。
如认可证书到期前本社未收到工厂关于证书换新(再次认可)的申请,则本指南中有关“再次认可”的条款均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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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GD 01-2006
中国船级社
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
Guidelines for Type Approval Test of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2006
北京 Beijing
目录
第 1 章 通 则 ..................................................................1
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骚扰和干扰分别是原因和结果。
第页
(18) 端口
处在外部电磁环境中的设备的特殊接口,通过它骚扰可被感受或发射出去。
(19) 地
金属船体的整体或专门设置的金属接地板。
(20) 接地参考平面 (GRP)
一块导电平面,其电位用作公共参考电位。
1.3 型式认可试验
1.1.2 按照本指南进行的计算机型式认可试验,实际上只是对其硬件的考核,对其软件 仅限在性能试验中的功能检查。如果必要应另外进行其软件的认可。
1.1.3 航行设备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的型式认可试验应按照本指南第 4 章的要求进 行。
1.1.4 本指南未规定的设备,如防爆设备、电缆、灯具等应符合本社规范或本社接受标 准的相关规定。
(9) 性能判据 B
在试验以后 , 受试设备应能满意地连续工作,无有关设备标准和制造厂制定的技术条件 规定的性能降低或者功能的丧失。在试验过程中,允许有能自行恢复的功能或性能的降低或 丧失存在,但不允许发生实际工作状态的改变和储存资料的变化。
(10) 性能判据 C
在试验进行过程中和试验以后 , 允许有有关设备标准和制造厂制定的技术条件规定的功 能或性能的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其功能应能自行恢复,或者能以进行上述标准和技术条件规 定的某种控制操作得以恢复。
X
( 仅微电机 )
高温试验
_
_
低温试验
_
_
X
交变湿热试验
X
X
X
恒定湿热试验③
X
X
X
盐雾试验 Kb
_
X④
X
盐雾试验 Ka
X
_
_
耐电压试验
X
X
X
外壳防护试验
X
X
X
滞燃试验
适用于有塑料部件的设备
电磁兼容性试验
按第 3 章规定
注 ① 仅用于控制、保护、安全的设备和计算机需做能源故障试验。 ② 无运动部件和自由液面的设备,不需做倾斜和摇摆试验。 ③ 仅适用于安装在 A 类环境中的设备。 ④ 除设备标准另有规定者外,开敞甲板上的这些设备原则上应做盐雾试验 Kb。
E
开敞甲板上
注:① 使用空调设备并经本社同意的处所。
表 1.3.2
试验温度范围 按制造厂的规定
+5℃~ +55℃ +5℃~ +70℃ +5℃~ +55℃ -25℃~ +70℃
此外,位于低于+ 5℃而非环境类型 E 的寒冷处所内的设备,应按其所遇到的实际温度 进行试验。
1.3.3 根据设备的用途及其安装位置,电气电子设备应按表 1.3.3a 规定进行相关的型式 认可试验。不同类型的电气电子设备应进行的型式认可试验项目如表 1.3.3b 所示。
(11) 纹波电压
纹波电压的幅值为图 1.2.1 中所示的 Umax 与 Umin 之差值。 (12) 电磁骚扰 任何可能引起器具、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或者对有生命或无生命物质产生损害作用的 电磁现象。
第页
图 1.2.1 纹波电压波形举例 ( 单相整流 )
(13) 电磁干扰① 电磁骚扰引起的设备、传输通道或系统性能的下降。 (14) 电磁兼容性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 , 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 骚扰的能力。 (15) ( 电磁 ) 发射 从源向外发出电磁能的现象。 (16) ( 电磁 ) 辐射 能量以电磁波形式由源发射到空间或以电磁波形式在空间传播的现象。 (17) ( 对骚扰的 ) 抗扰度 器件、设备或系统面临电磁骚扰而不降低其工作性能的能力。
第 3 章 电磁兼容性试验 ........................................................23
3.1 一般要求 …………………………………………………………………………………23 3.2 传导发射测量 …………………………………………………………………………...24 3.3 外壳端口辐射发射测量 ………………………………………………………………...26 3.4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28 3.5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30 3.6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32 3.7 浪涌抗扰度试验 …………………………………………………………………………34 3.8 低频传导抗扰度试验 ……………………………………………………………………36 3.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37
附录 A 本指南引用的国际标准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清单 …………………………………..42
--
第1章 通 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指南适用于船舶和海上设施用下列设备的型式认可试验:
― 用于控制、保护、安全和内部通信的所有设备; ―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 ― 其他低压电气设备和电子设备①; ― 航行设备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
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经本社同意可以免做某些试验项目;本社认为必要,可以增加某 些附加试验项目。
对于某些设备,如国际标准或与其等效的其他标准有相应的试验规定,在做型式认可试 验时应予以采纳。
第页
1.3.4 在型式认可试验前 , 应按本指南要求编制型式试验大纲 , 并经本社审批。 1.3.5 在进行试验前,试验顺序应经本社确认。 1.3.6 除盐雾试验外 , 其他各项试验原则上应在同一受试设备上进行。如有特殊情况 应经本社同意。 1.3.7 只要不影响试验结果 , 各项试验之间可以对受试设备进行重复校准。 1.3.8 凡本指南中规定依据有关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标准(出版物)的试验项目 , 其试 验程序、试验设备及其配置等细节 , 均应详见这些标准。一般应使用这些标准 ( 详见附录 A) 的最新版本。 1.3.9 经本社同意 , 可以采用其他等效的试验方法。 1.3.10 型式认可试验应在本社认可或接受的试验机构进行。
(4) 功能试验
为证实设备符合其设备标准 ( 技术条件 ) 规定的运行功能的试验。 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高压电气设备参见本社《钢规》第 4 篇的有关规定。
第页
(5) 非散热设备
在自由空气条件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规定的大气压力(86 kPa ~ 106 kPa) 条件下, 在温 度稳定后测得的表面最热点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小于 5 K 的受试设备。
(6) 散热设备
在自由空气条件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规定的大气压力 (86 ~ 106 kPa) 条件下 , 在温 度稳定后测得的表面最热点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 5 K 的受试设备。
(7) 性能降低
任何器件、设备和系统的工作性能与其正常性能相比 , 有非期望的偏离。
(8) 性能判据 A
在试验进行过程中和试验以后 , 受试设备均应能连续地进行预期的工作 , 无有关设备标准 和制造厂制定的技术条件规定的性能降低或者功能的丧失。
1.3.1 型式认可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规定试验条件下设备具有其预期功能的能力。
1.3.2 根据设备的安装位置,其环境条件的分类如表 1.3.2 所示。
环境条件分类
类型
描述
A
受控环境①
B
有一般温度、高湿和振动的围蔽处所
C
有高湿、振动和来自其他设备产生的热量的围蔽处所
D
剧烈振动环境 ( 例如安装在往复式机械上 )
1.2 定义
1.2.1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 受试设备 (EUT)
为进行型式认可试验而指定的设备样机,包括使该设备功能完整化的任何辅助部件和系 统,例如制冷、加热和机械减振器等。
(2) 性能试验
为证实设备符合其设备标准 ( 技术条件 ) 所有性能要求的全面试验。
(3) 性能检查
为证实设备符合其设备标准 ( 技术条件 ) 规定的主要性能要求的部分试验。
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GD 01-2006
中国船级社
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
Guidelines for Type Approval Test of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2006
-------------------------------------China Communications Press
第页
试验
各类环境条件中设备的型式认可试验
环境类型
A
B
C
D
表 1.3.3a
E
外观检查
X
X
X
X
X
性能试验
X
X
X
X
X
绝缘电阻测量
X
X
X
X
X
能源波动试验
X
X
X
X
X
能源故障试验②
X
X
X
X
X
倾斜和摇摆试验③
X
X
X
X
X
振动试验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