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行政执法岗位的职责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执行法律法规:负责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监督检查: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受理举报投诉:负责受理公众的举报投诉,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开展培训教育: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专业素质。
5. 协助司法机关:根据需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调查和取证工作,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支持。
6. 统计报告:负责对相关执法活动进行统计和报告,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7. 公众宣传: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8. 协调合作: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调合作,加强执法工作的沟通与配合。
总体来说,行政执法岗位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 1 页共 1 页。
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

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导言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责。
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是司法所不可或缺的职能。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司法所需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任务清单,明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以保障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和公正执行。
本文将从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必要性、职责任务清单的重要性、任务清单内容以及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必要性1.1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意义行政执法是政府权力的具体表现,其公正性和合法性对于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
司法所作为行政执法的监督者,有责任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执行。
只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才能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2 司法所开展监督的合法性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所享有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力,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司法所的监督职责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合法性和必要性。
二、职责任务清单的重要性2.1 清晰界定监督范围和内容职责任务清单的制定能够明确司法所监督的范围和内容,避免监督过程中的模糊性和随意性。
通过设立具体的监督指标和标准,可以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有针对性监督,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2 便于监督过程的规范和实施职责任务清单的制定有助于规范监督工作的进行。
在明确监督职责和要求的基础上,司法所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的信息和材料,提高监督过程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职责任务清单也便于监督结果的总结和评估,为司法所提供改进工作的依据。
三、任务清单内容3.1 监督范围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行政执法活动。
不仅要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还要关注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等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活动。
司法行政科岗位职责

司法行政科岗位职责一、岗位概述司法行政科是司法行政部门中的一个重要科室,主要负责协助上级领导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岗位职责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解能力。
二、岗位职责1. 协助上级领导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政策。
根据国家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和部门实际情况,协助领导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
负责研究和分析司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组织科室成员进行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实施。
负责协调各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加强工作的衔接与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负责协调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合作的推进。
在法律政策执行过程中,协助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和冲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
4. 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负责监督和评估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情况,对达成的成果进行总结和汇报。
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的优化和提高。
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经验交流和学习,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5. 参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准备相关宣传材料和培训资料,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政策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和交流,提升科室成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6. 保证工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密信息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的管理和控制。
保障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加强科室成员对信息安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的通知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09.01.09•【字号】津司发[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的通知(津司发〔2009〕6号)市局机关有关处室: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的有关部署,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和规范,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对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了梳理和分解,明确了各层级和各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
现将《天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一月九日天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第一部分行政处罚职权分解一、行政处罚职权(一)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实施机构:律师工作管理处立案、调查岗位:行业监督管理科审核把关机构:政策法规研究室审核把关岗位:法制科决定机关:天津市司法局决定岗位:局长实施机构:公证工作管理处立案、调查岗位:公证业务指导科审核把关机构:政策法规研究室审核把关岗位:法制科决定机关:天津市司法局决定岗位:局长(三)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实施机构:司法鉴定管理处立案、调查岗位:司法鉴定管理科审核把关机构:政策法规研究室审核把关岗位:法制科决定机关:天津市司法局决定岗位:局长二、岗位职责(一)立案岗位职责:1、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写出立案报告并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呈报主管局领导并呈报决定岗位(局长)审批;2、局长决定是否立案;3、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送交调查岗位人员;4、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调查岗位职责:1、调查或者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询问和检查应当制作笔录;3、应当充分收集证据;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实施效果:提高司 法局行政执法工作 的质量和效率,增 强社会认可度和公 信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的完善和改进要求。
原则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的完善和改进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客观、 公正的评估和监督。
提高执法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执法行为 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明确推广目标:确定推广范围和目标群体,确保推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的重要性和意义。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鼓励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广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梳理 工作流程,制定改进方案, 实施改进措施,评估改进效 果
参与人员:司法局领导、行 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业务骨 干、相关工作人员等
明确岗位职责:对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 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完善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的程序进行完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明,提高执法效率 和公信力。
,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司法局行政执法 的定义:指司法 局及其工作人员 依照法定职权和 程序,对行政相 对人履行行政处 罚、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等职责
的行为。
司法局行政执法 的范围:主要包 括对行政相对人 违反行政管理秩 序的行为进行调 查、取证、审查、 决定和执行等。
(岗位职责)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执法职责

(岗位职责)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执法职责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执法职责壹、执法主体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二、执法依据: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三、执法种类及职权职责(壹)行政处罚(共37项)1、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云南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或者撤销机构的处罚:(壹)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注册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云南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或者撤销机构的处罚:(二)执业人员未按规定注册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3、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云南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或者撤销机构的处罚:(三)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警告、停业整顿的处罚由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所于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决定;撤销机构的处罚由批准成立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决定;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的处罚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4、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壹)超越业务范围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5、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业务收费管理制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二)违反业务收费管理制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6、基层法律服务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三)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7、基层法律服务所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四)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8、基层法律服务所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且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五)未经核准登记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且或者设立业务接待站(点)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9、基层法律服务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六)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通过年度检查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10、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七)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11、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八)聘用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12、基层法律服务所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丸)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13、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壹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十)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14、、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之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行政执 法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行政执法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
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职责(一)遵守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这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自身知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执法。
(二)公正廉洁执法要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受个人情感、利益的影响,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保持廉洁自律。
(三)维护社会秩序通过执法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四)保护公共利益积极履行职责,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共资源被滥用、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一)调查取证1、依法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证据的收集应当合法、全面、客观、及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对证人进行询问时,应当文明、耐心,如实记录证人的陈述。
3、对物证、书证等进行保全和固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保管和移送。
(二)案件办理1、对调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和分析,认定违法事实,确定违法性质和情节。
2、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
3、制作执法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等,确保文书内容准确、规范、合法。
(三)执法监督1、对行政相对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执法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
2、对其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应急处置1、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协同其他部门共同应对紧急情况。
司法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职位要求
司法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职位要求一、岗位职责司法部工作人员是司法机关的重要一员,负责执行各项法律事务以保障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1. 参与法律研究和政策制定:负责调查研究国内外法律发展趋势,分析相关法律政策的适用性,并提出相关建议。
2. 参与法律文书的起草和审查:负责起草法律文件、法律意见书,参与编写法规、规章和指导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3. 协助开展法律教育和培训:组织和参与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法律的意识。
4. 参与法律监督和执法工作:协助进行法律监督、执法检查和案件调查,保证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有效执行。
5. 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间的法律交流和合作项目,推动国际执法合作及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二、职位要求1. 学历要求: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熟悉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了解国际法律和国际法律合作。
3. 技能要求:具备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法律文件和法律意见的起草;熟练运用法律研究方法和法律分析技巧,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能够参与法律调查和法律监督工作。
4. 品德要求:具备高度的诚信和责任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保守国家秘密。
5. 抗压能力: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抗压能力,能够在压力下高效工作。
6. 团队合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实现共同目标。
7. 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以上是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职位要求,希望有志于从事司法工作的各位能够了解并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科室名称科室职责职责类别岗位职责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呈报和注册。
行政许可1.受理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变更、初审。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十七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办理的初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补发或更换初审。
2.审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变更、初审,接收申请材料,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填写审批表,与申请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申请人的相关权利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对拟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准。
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无法使用的补发或更换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或更换。
3、决定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4、送达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送达。
5、事后监督岗:加强对准予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监督检查。
1、立案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四十二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二十一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收回。
行政处罚2、调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承办人员要及时、合法的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司法行政职位
司法行政职位司法行政职位是中国政府机构中的重要职位,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职位负责督促和实施国家法律,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秩序。
司法行政职位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内的职位,以及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司法行政职位。
一、司法行政机关内的职位司法行政机关内的职位包括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官、公证员和律师等。
1、法官:法官是司法行政机关内担任管辖职务的人员,负责裁判及法律事务的处理,并有义务贯彻执行有关法律;2、检察官:检察官是司法行政机关内负责司法事务的人员,负责受理案件的控告、刑事起诉以及审查起诉等工作;3、司法行政官:司法行政官是司法行政机关内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负责司法行政的操作,如受理案件和执行案件等;4、公证员:公证员是司法行政机关内担任法律工作的人员,负责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5、律师:律师是司法行政机关外受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负责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代表客户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内的诉讼活动。
二、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司法行政职位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司法行政职位包括地方公安局长、地方检察院院长、地方法院院长、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以及地方司法行政局局长等。
1、地方公安局长:地方公安局长是负责维护当地治安秩序,控制犯罪活动,处理刑事事件以及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职位;2、地方检察院院长:地方检察院院长是负责调查和指派检察官,维护检察工作的规范性,负责检察起诉的司法行政机关职位;3、地方法院院长:地方法院院长是负责受理各类案件,裁判审判案件,实施司法行政监督等司法行政活动的职位;4、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地方政府机构的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政府机构的安全秩序,控制食品安全,控制产品质量等司法行政活动的职位。
5、地方司法行政局局长:地方司法行政局局长是负责管理地方司法行政工作的职位,负责司法行政机构内的规范性工作,确保地方司法行政机构内的法律秩序。
三、司法行政职位的作用司法行政职位是促进和维护中国法律秩序的重要职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清单科室名称科室职责职责类别岗位职责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呈报和注册。
行政许可1.受理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变更、初审。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十七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办理的初审。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补发或更换初审。
2.审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变更、初审,接收申请材料,按照受理标准进行查验,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填写审批表,与申请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申请人的相关权利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对拟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准。
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无法使用的补发或更换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或更换。
3、决定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4、送达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送达。
5、事后监督岗:加强对准予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监督检查。
1、立案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第四十二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二十一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收回。
2、调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承办人员要及时、合法的搜集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进行审查核实。
行政处罚3、审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情况属实的,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诉、申辩、听证权利,口头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处理意见。
5、决定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依法决定收缴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6、送达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收缴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3个工作日内依法送达当事人。
7、执行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立案的,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离、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情况停止执业的,对收缴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报请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执业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行政检查1、检查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59号)第三十七条: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年度检查材料初审。
2、处置岗:对审查批准的申请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后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核准。
3、公开岗: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开。
其他职权1、受理岗: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纠纷的裁决,接受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59号)第十八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手续上报,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经核准登记后六个月内未能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等。
2、审查岗: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纠纷的,对接受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进行调查核实。
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经核准登记后六个月内未能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的,对审查属实的,完成清算工作后,收缴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印章、票据、案卷及有关文件。
3、决定岗: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聘用合同发生纠纷的,对调查核实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依据聘用合同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发生争议进行调处。
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经核准登记后六个月内未能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的,对收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报请原核准登记结果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律师1、立案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五十五条: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
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缴存公证机构停业整顿期间执业证书。
2、调查岗::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立案的案件,承办人员要及时、合法的手机证据,查明事实,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诉。
对公证机构停业整顿进行调查。
服务管理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担任区、街道法律顾问,协助政府依法行政。
行政处罚3、审查岗: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对公证机构停业整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
4、告知岗: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诉、申辩、听证权利,口头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
对公证机构停业整顿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处理意见。
5、决定岗: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对公证机构停业整顿符合条件的依法决定收缴其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6、送达岗: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对公证机构停业整顿符合条件的依法决定收缴其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并依法按时送达决定书。
7、执行岗: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停业整顿的公证机构缴存其执业证书。
行政检查1、检查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席令第76号)第五十二条:对律师事务所行政监督管理。
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5号)第四十九条:对律师事务所年检(初审)。
第五十三条: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
依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12号令)第四十三条:对律师执业活动日常监督管理。
依据《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四条: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2、处置岗: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律师事务所年检(初审),审查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是否符合司法部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事项。
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发现、查实的律师事务所在执业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者有关律师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
对律师执业活动在开展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查实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改正,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律师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认为需要给予行业惩戒的,移送律师协会处理。
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工作站)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处理。
3、公开岗:对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日常管理处罚和律师事务所年检(初审)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开处罚决定。
对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工作站)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公开。
4、送达岗:送达任命文书。
5、事后监督岗: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法律援助行政服务股管理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其他职权1、受理岗: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五条: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异议审查。
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5号)第四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内部投诉查处的备案。
2、审查岗: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律师事务所内部投诉及时查处、纠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调处在执业中与委托人之间的纠纷。
3、决定岗: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为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律师事务所内部投诉认为需要对被投诉律师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