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定机构
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前言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 7 个标准组成: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7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进一步明确了鉴别程序;——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混合和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废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 2019 年 9 月 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HJ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引言: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危险废物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
危险废物具有明显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和爆炸性,其不当处理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准确鉴别危险废物成分,建立相应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于有效控制和处理危险废物具有重要意义。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主要根据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物理性质鉴别标准:包括外观、颜色、形状、密度、溶解性、沸点、熔点等性质。
例如,危险废物容器通常标有相应的颜色标识,如红色表示易燃物,黄色表示有毒物质,棕色表示有害物质等。
2. 化学成分鉴别标准:主要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来确定危险废物的组分。
危险废物的化学成分种类繁多,涉及到有机物、无机物、金属等多个方面。
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重金属废物、有害化学品废物、废液、废油等。
3. 毒性鉴别标准:针对危险废物的毒性特性,通过毒理学实验、生物检测等方法来鉴别,以确定危险废物的毒性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 环境行为鉴别标准:根据危险废物在环境中的行为特点,如生物降解性、迁移性等,来鉴别危险废物的环境行为,从而判断其对环境的危害程度。
5.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鉴别标准:根据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如致癌性、致畸性、致毒性等,来鉴别危险废物的危害程度,以确定防护与处置措施。
二、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危险废物鉴别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外观鉴别法:通过观察危险废物的外观、颜色、形状等特点,与相关的鉴别标准进行比对,初步判断其类别和性质。
例如,黄色的液体通常表示有害废物,黑色的油状物可能是含有重金属的废油等。
2. 化学分析法:通过化学分析方法,对危险废物的组分进行鉴别。
例如,利用质谱仪、红外光谱仪等设备对危险废物进行组分分析,确定其中的有机物、无机物和金属成分。
3. 毒理学实验法:通过进行毒理学实验,测试危险废物对生物的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

1、取50~100g样品置于具盖容器中,在105℃下烘干,恒重至两次 称量误差小于±1%,计算样品含水率。
2、若样品中有初始液相,先压滤,再测定滤渣含水率,并根据总样 品量计算样品中的干固体百分率。
➢受研究方法、科技手段、认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不可能 制定出涵盖所有废物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有些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但现有技术条 件下,尚不能鉴别其危险特性或检测出危险组分,不能排除 起具有危险特性。 ➢对于这些废物,根据国际惯例均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主要内容
浸出毒性鉴别—浸出实验方法
1、定义:
➢ 浸出 可溶性的组分溶解后,从固相进入液相的过程。
➢ 浸出毒性 固体废弃物遇水浸沥,浸出的有害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这种
危害特性习惯称为浸出毒性。 ➢ 初始液相
明显存在液固两相的样品,在浸出步骤之前进行过滤所得到的液体。
2、本标准采用的是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
二、关于医疗废物的说明: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名录》根据《医 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主要内容
三、进一步明确了认定危险废物的基本方法: 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名录》的固体废物和液
危险废物鉴别
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技术部 代仁胜
2008年12月
目录
一、危险废物鉴别体系 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一、危险废物鉴别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xx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Identification for ignitability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37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CB5085.7-2007)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xx性鉴别(GB5085.4-2007)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自以上标准实施xx,下列标准废止: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特此公告。
2007年4月25日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鉴别标准5实验方法6标准实施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

国家危险废物名目
废物类别
行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
危
业
险
起
特
源
征
HW01
卫生 851-001-01
医疗废物
In
医疗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1-01
为防治动物传染
In
病而需要搜集和
处置旳废物
HW08
天然原油和 071-001-08
废矿物油 天然气开采
石油开采和炼制
T,I
产生旳油泥和油
脚
国家危险废物名目
——《美国资源保护与再生法》
危险废物定义
尤其管理废弃物(即危险废物)
(尤其管理产业废弃物和尤其管理一般废弃物)
“尤其管理废弃物”是指废弃物当中具有
爆炸性、毒性、感染性以及其他对人体 健康和生活环境产生危害旳特征并经过 政令拟定旳物质.
——《日本废弃物处理及打扫法》
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
我国危险废物鉴别原则体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 — 通则(GB5085.7-2023)]
危险废物特征鉴别
处理后鉴定规则 • 具有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征旳 危险废物处理后旳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
•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旳危险废物处理 后,经GB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 有危险特征旳,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码
废物代码
071-001-08
行业代码
废物类别代码
行业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23》 废物类别代码:巴塞尔公约
国家危险废物名目
类别修正: 行业:900 — 非特定行业 废物类别:HW48 —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工业废弃物鉴定-危废鉴别

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浸出毒性、急性毒性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或者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量约占总量的5%—10%,并以3%的年增长率发展。
因此,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已经成为重要的环境管理问题之一。
我国于1998年公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中包括47个类别,175种废物来源和约626种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凡“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废物直接属于危险废物,其它废物可按下列鉴别标准予以判别。
一种废物是否有害可用下列四点来定义鉴别:①引起或严重导致死亡率增加;②引起各种疾病的增加;③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④在处理、贮存、运送、处置或其他管理不当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会造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危害。
由于上述定义没有量值规定,因此在实际使用时往往根据废物具有潜在危害的各种特性及其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标准实验方法对其进行定义和分类。
危险废物特性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放射性、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包括口服毒性、吸入毒性和皮肤吸收毒性),以及其他毒性(包括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遗传变异性、水生生物毒性和传染性等)。
美国对有害废物的定义和鉴别标准如表4-1所示。
我国对有害特性的定义如下:(1)急性毒性:能引起小鼠(大鼠)在48h内死亡半数以上者,并参考制定有害物质)试验,评定毒性大小。
卫生标准的实验方法,进行半致死剂量(LD50(2)易燃性:含闪点低于60℃的液体,经摩擦或吸湿和自发的变化具有着火倾向的固体,着火时燃烧剧烈而持续,以及在管理期间会引起危险。
(3)腐蚀性:含水废物,或本身不含水但加入定量水后其浸出液的pH≤2或pH≥12.5的废物,或最低温度为55℃对钢制品的腐蚀深度大于0.64cm/a的废物。
(4)反应性:当具有下列特性之一者①不稳定,在无爆震时就很容易发生剧烈变化;②和水剧烈反应;③能和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④和水混合会产生毒性气体、蒸汽或烟雾;⑤在有引发源或加热时能爆震或爆炸;⑥在常温、常压下易发生爆炸和爆炸性反应;⑦根据其他法规所定义的爆炸品。
危废鉴定标准

危废鉴定标准是评估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鉴别标准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废鉴定标准: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是评估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它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鉴别标准和程序。
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可以分为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几大类。
这些特性可以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鉴别。
2. 危险废物鉴别通则
危险废物鉴别通则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要求,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预处理和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求,以及如何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腐蚀性是危险废物的一种重要特性,它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该标准规定了腐蚀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程序,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预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鉴别
毒性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重要特性,它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该标准规定了毒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程序,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预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易燃性也是危险废物的一种重要特性,它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该标准规定了易燃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和程序,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预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以上是常见的危废鉴定标准,它们为评估和管理危险废物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危废鉴定。
危废鉴别标准

危废鉴别标准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因其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等特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物。
正确识别和鉴别危废对于废物管理和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危废的鉴别标准,帮助您正确识别和处理危险废物。
首先,危废的鉴别需要从废物的来源和性质入手。
危险废物通常来自工业生产、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等领域。
这些废物可能含有有毒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等。
因此,在处理这些废物时,需要根据其来源和性质进行鉴别和分类。
其次,危废的鉴别还需要根据其外观和物理特性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危险废物可能具有特殊的颜色、气味、状况等特征。
比如,有些危废可能呈现出明显的腐蚀性,有些可能具有特殊的气味,有些可能呈现出特殊的颜色。
这些特征可以帮助我们初步判断废物的危险程度和处理方式。
此外,危废的鉴别还需要依靠化学分析和检测。
通过化学分析和检测,可以准确地确定废物中所含有的化学成分和物质,从而确定其危险性和处理方式。
化学分析和检测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科学地鉴别和处理危险废物,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最后,危废的鉴别还需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各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危险废物的鉴别和处理。
因此,在进行危废鉴别时,需要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废物的正确处理和处置。
总之,正确鉴别和处理危险废物对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从废物的来源和性质、外观和物理特性、化学分析和检测、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危废得到正确的鉴别和处理。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您更加科学地识别和处理危险废物,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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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事业部---高工--189--3394-634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由国务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于2005年组建。
下设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化学与药学分析室,材料与形貌分析室,环境与能源分析室,生物与药学分析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反应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反应性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085的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452 氧化性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 19455 民用爆炸品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 19521.4-2004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 19521.12 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HJ/T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爆炸explosion
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并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形成高压的
化学反应或状态变化的现象。
3.2
爆轰detonation
以冲击波为特征,以超音速传播的爆炸。
冲击波传播速度通常能达到上千到数千米每
秒,且外界条件对爆速的影响较小。
4 鉴别标准
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4.1具有爆炸性质x888.co
4.1.1 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
4.1.2 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101.3kPa),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
4.1.3 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4.2 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
4.2.1 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
4.2.2 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毒气体、蒸气或烟雾。
4.2.3 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含氰化物废物分解产生≥250mg 氰化氢气体,或者每千克
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500mg 硫化氢气体。
4.3 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
4.3.1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
4.3.2 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5 实验方法
5.1 采样点和采样方法按照HJ/ T298规定进行。
5.2 第4.1条爆炸性危险废物的鉴别主要依据专业知识,在必要时可按照GB 19455中第
6.2
和6.4条规定进行试验和判定。
5.3 第4.2.1条按照GB 19521.4-2004第5.5.1和5.5.2条规定进行试验和判定。
5.4 第4.2.2条主要依据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判断。
5.5 第4.2.3条按照本部分的附录1进行。
5.6 第4.3.1条按照GB 19452规定进行。
5.7 第4.3.2条按照GB 19521.12规定进行。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能过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及鉴别工作
【具体检测样品】
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色金属治炼残渣、其他废物。
危险废物鉴定范围
腐蚀性鉴定、急性毒性初筛鉴定、浸出毒性鉴定、易燃性鉴定、反应式鉴定、毒性物质含量鉴定
【相关检测指标】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鉴别》(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