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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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陆路货运代理业务操作

国际陆路货运代理业务操作

模块五A公司陆运综合部业务任务一A公司陆运综合部怎样开展铁路运输出口代理的典型业务?案例任务引入天津华汉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进行机械设备部件进出口的外贸生产加工企业,其产品主要销往中亚和俄罗斯,2008年10月21日该公司委托x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货运出口一批铸件到俄罗斯秋尔托克钢铁有限公司.任务分析——得出服务要点一、放箱;二、落箱,将装好的箱子交给堆场;三、收单,;四、通关;五、请车,;六、发车,;七、口岸跟踪.铁路运输1.概述铁路运输的特点及其作用一、特点:1.运输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2. 运输量大,安全可靠。

3.运输速度快,运输成本低。

二、在我外贸运输中的作用1.通过铁路把欧亚大陆连成一片,为我发展与亚、欧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提供了有利条件。

2. 铁路运输是内地联系香港、九龙地区,开展贸易的重要运输方式。

3.铁路运输在我进出口货物的集散和省市间物资的调拨中同样起到重要的作用。

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一、匡际铁路联运的发展情况国际铁路联运在欧洲开始较早。

1890年欧洲各国在瑞士首都伯尔尼举行的各国铁路代表会议上就制定了《国际铁路货物运送规则》,并自1893年1月1日起实行。

该规则在1938年修改时,改称《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又称《伯尔尼货运公约》。

伯尔尼公约简称国际货约。

先后参加的国家有联邦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英吉利、瑞典、瑞士、土耳其、南斯拉夫及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等。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二次大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首先,我国与前苏联签订了中苏铁路联运协定,决定自1951年4月1日起开办联运。

同年11月,当时苏联与东欧七国签订并实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

我国于1954年1月起参加,接着蒙古、朝鲜、越南也参加了这一协定,当时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除中、蒙、朝、越、苏联外,还有欧洲的罗、保、匈、捷、波、民主德国和阿尔巴尼亚共12个国家。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

上述所有解释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国际货运代理不是运输当事人,只提供自 己的服务,即只作为接收客户货物从事转运的代理人,并依照有关条件处理货物, 不作为承运人或公共承运人。
但在实践中,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正。在越来越 高的程度上承担承运人的责任,许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 并用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与此同时,有些国家的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 件对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是的权利和义务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6) 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
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集运和拼箱的基本含义是: 把一个出运地若干发货人发往另一个目的地的若干收货人的小件货物 集中起来,作为一个整件运输的货物发往目的地的货代,并通过它把 单票货物交各个给收货人。货代签发提单,即分提单或其他类似收据 交给每票货的发货人;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初始的提单交给收货人。 拼箱的收、发货人不直接与承运人联系,对承运人来说,货代是发货 人,而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是收货人。因此,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 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 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7) 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2) 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
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 3) 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
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 题。 4) 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议空运 货物为目的,而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在这 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 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 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5) 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近几年来由货代提供 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 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 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于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施行。

部长吴仪1995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保障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第三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合理布局;(二)保护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六条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接受有关行业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七条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根据其行业特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从事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第八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三)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第三部分 (第五章 5.2)国际陆路货运代理与

第三部分 (第五章 5.2)国际陆路货运代理与

国际铁路联运的作用: ——免除了货物在过境站重新办理托运的手续, 火车可以过轨运输 ——减少了因换装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和 时间 ——减少了货损、货差,降低了运费 ——欧亚各国铁路联运有利于各国或地区经济 交往

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发展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存在两大系统: 一是依据《国际货约》开展的国际 铁路货物联运; 二是依据《国际货协》开展的国际 铁路货物联运。
3)国际铁路联运的限制
(1)不准运送的货物; (2)不准在一辆车内运送的货物; (3)不准按一份或数份运单在一辆车内 混装运送的货物; (4)需要各国铁路间预先商定后才能承 运的货物; (5)需要押运人押运的货物; (6)需要声明价值的货物。
5.2.3国际铁路联运费用计算核收 (重点)
一、运送费用核收的原则规定(3种情形): 1.参加国际货协各铁路间运送费用核收的原则 ——发送路的运送费用——按发送国国内运价规 则以发送国的货币在发站向发货人或根据发送 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 ——到达路的运送费用——按到达路国内运价规 则以到达国的货币在到站向收货人或根据到达 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 ——过境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在发 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例1:发送路用50吨车发运机械45吨至干塘站, 国内使用标重50吨车接运(18.40元/吨) 2:发送路用90吨车发运机械87.5吨至干塘站, 国内使用标重50吨车和30吨车接运(18.40 元/吨) 3:发送路用80吨车发运机械72吨至干塘站, 国内使用标重50吨车和60吨车接运, (18.40元/吨)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货物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发站至港口站的运送费用, 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反方向运送在到站向收货 人核收。 在港口站所发生的杂费和其他费用,在任何情况 下都在港口车站向收转人核收。

国际陆路货运业务概述

国际陆路货运业务概述

国际陆路货运业务概述国际陆路货运业务是指通过陆路交通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运送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货运活动。

它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经济发展和全球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货运方式、服务提供商、市场特点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对国际陆路货运业务进行概述。

一、货运方式国际陆路货运业务主要有公路和铁路两种主要的货运方式。

公路运输是最常见的货运方式,它具有灵活、快捷、门到门的特点,适用于较小的货物和紧急货物的运输。

铁路运输则更适用于大量货物和较长距离的运输,它具有运输能力大、运行安全、成本较低的优势。

除了公路和铁路外,一些国际货运也可通过水陆联运的方式进行,即将货物先运输至港口,再通过海洋船运或内河运输等方式运往目的地。

二、服务提供商国际陆路货运业务的服务提供商主要有货运代理公司、物流公司和运输公司等。

货运代理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货物托运代理的机构,它负责处理货物的组织、协调、报关、报检等事务。

物流公司则是一种专门从事物流服务的公司,它负责整个货运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物流规划、仓储、配送等环节。

运输公司则是承运货物的公司,它提供各种运输工具和运输服务,承运货物的安全和准时送达。

三、市场特点国际陆路货运业务的市场特点主要包括交通条件、国际贸易和文化因素等。

首先,交通条件对于货物的运输有着重要影响。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运输网络不完善,因此货物的运输效率较低。

其次,国际贸易的发展也是国际陆路货运业务的重要因素。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加深,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国际陆路货运市场也在不断扩大。

最后,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也对货物运输带来一些挑战。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运输规则和标准,货运公司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运输。

四、发展趋势国际陆路货运业务在全球化进程中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首先,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了货物运输的效率。

例如,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货物的跟踪和监控更加方便,货物的信息化管理也得到了提升。

国际货代实务课件:国际陆上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代实务课件:国际陆上货运代理业务
• 国际标准化组织对集装箱所下的定义如下:集装箱是一种 运输设备。它的特点是:(1)具有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2) 为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由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 时,无须中途换装;(3)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 输方式,特别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4)便于货物的装 满与卸空;(5)具有1立方米及1立方米以上的容积。
国际陆上货运代理业务
一票从哈尔滨通过国际普通列车经黑河运往俄罗斯莫斯科 的货物,哈尔滨的托运人承担全程运输费用。该托运人委 托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代表托运人支付黑河到莫斯科区段 的运费。同时,托运人与铁路承运人订立了国际联运运输 合同。货物从哈尔滨车站出发,并顺利通过黑河抵达莫斯 科车站。到站后承运人通知收货人货物已到,并要求收货 人支付俄罗斯区段运费,否则留置该货物。经调查得知,运 单第20栏关于俄罗斯区段运费支付人的记载因被涂抹而模 糊不清。
二 中国内地到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一)内地到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模式 从内地到香港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铁路租车、原车直接过轨。 (2)铁路—公路。 (3)铁路—水运。
(二)内地到港澳地区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 1.商品结构的特殊性 2.贸易方式的特殊性 3.运输方式的特殊性
(四)内地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铁路货物运输的主要单证、电报 单证、电报是深圳外运分公司和香港中旅货运有限公司接受委 托、组织运输的依据。如果单证、电报迟到或有错,货车就不能 及时过轨,造成在深圳口岸留站压车,不仅货物不能及时出运,而 且要增加租车费用,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交通堵塞。因此,供港货物 的单证、电报必须份数齐全、填写准确、寄拍及时。 (五)内地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铁路货物运输的快运货物列车 快运货物列车是以外贸供港物资为基本车组,沿途不解体,根据鲜 活商品的需要进行各项定型作业,直达深圳的货物列车,俗称“三 趟快车”。供应香港地区的货物运输具有鲜活商品多、按配额 发运、两票运输等特点,快运货物列车就是根据这个特殊性,由外 贸和铁路部门共同协作组织进行的。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跨境电商物流解决方案需综合 考虑平台需求、卖家和客户需 求以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因素 ,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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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丢失等 情况时,代理公司协助托运人向 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03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风 险与防范
风险识别
政治风险
由于国际政治局势的变 化,可能影响海上运输
的安全和稳定。
自然灾害风险
如台风、海啸等自然灾 害可能导致船舶损坏或
运输延误。
货物损失风险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 遭受损坏或丢失。
合同风险
与货主或承运人之间的 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
争议。
风险评估
风险发生的概率
01
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影响程度
02
评估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
风险等级划分
03
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等
级。
风险防范措施
政治风险的防范
密切关注国际政治局势,提前了解目的港所在国家的政治状况,选择 政治稳定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货物运输。
自然灾害风险的防范
提前了解天气预报,合理安排航线和运输时间,避免在恶劣天气下进 行海上运输。
货物损失风险的防范
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合理安排货物的装载和加固,购买货物运输 保险。
合同风险的防范
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和有歧义的条款, 同时要认真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誉状况。
04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法 规与标准
特点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具有国际性、专业性、风险性等特点,需要代理企 业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的情况和问题。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操作规程手册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操作规程手册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操作规程手册第一章货运代理概述 (3)1.1 货运代理的定义与职责 (3)1.1.1 货运代理的定义 (3)1.1.2 货运代理的职责 (4)1.2 货运代理的分类 (4)1.3 货运代理的发展趋势 (4)第二章货运代理业务流程 (5)2.1 货物接收与审查 (5)2.2 货物运输方式选择 (5)2.3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 (5)2.4 货物跟踪与交付 (6)第三章货物运输方式 (6)3.1 海运业务操作流程 (6)3.1.1 货物预订 (6)3.1.2 货物装箱 (6)3.1.3 货物报关 (6)3.1.4 货物装船 (6)3.1.5 货物运输 (6)3.1.6 货物卸船 (6)3.1.7 货物清关 (7)3.1.8 货物交付 (7)3.2 空运业务操作流程 (7)3.2.1 货物预订 (7)3.2.2 货物打包 (7)3.2.3 货物报关 (7)3.2.4 货物装机 (7)3.2.5 货物运输 (7)3.2.6 货物卸机 (7)3.2.7 货物清关 (7)3.2.8 货物交付 (8)3.3 铁路运输业务操作流程 (8)3.3.1 货物预订 (8)3.3.2 货物装车 (8)3.3.3 货物报关 (8)3.3.4 货物发车 (8)3.3.5 货物卸车 (8)3.3.6 货物清关 (8)3.3.7 货物交付 (8)3.4 公路运输业务操作流程 (8)3.4.1 货物预订 (8)3.4.2 货物装车 (9)3.4.3 货物运输 (9)3.4.4 货物卸车 (9)3.4.5 货物交付 (9)第四章货物包装与装卸 (9)4.1 货物包装要求与规范 (9)4.2 货物装卸操作流程 (9)4.3 货物装卸安全措施 (10)4.4 货物装卸作业规范 (10)第五章货物保险与理赔 (10)5.1 货物保险种类与选择 (10)5.2 货物保险投保流程 (11)5.3 货物保险理赔流程 (11)5.4 货物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2)第六章货运代理费用与报价 (12)6.1 货运代理费用构成 (12)6.2 货运代理报价策略 (12)6.3 货运代理报价流程 (13)6.4 货运代理报价注意事项 (13)第七章货运代理合同管理 (13)7.1 货运代理合同类型与条款 (13)7.1.1 货运代理合同类型 (13)7.1.2 货运代理合同条款 (14)7.2 货运代理合同签订流程 (14)7.2.1 合同谈判 (14)7.2.2 合同审查 (14)7.2.3 合同签订 (14)7.3 货运代理合同履行与变更 (14)7.3.1 合同履行 (14)7.3.2 合同变更 (15)7.4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处理 (15)7.4.1 协商解决 (15)7.4.2 调解解决 (15)7.4.3 仲裁解决 (15)7.4.4 诉讼解决 (15)第八章货运代理风险管理 (15)8.1 货运代理风险识别 (15)8.2 货运代理风险防范措施 (16)8.3 货运代理风险应对策略 (16)8.4 货运代理风险转移与理赔 (16)第九章货运代理信息管理 (17)9.1 货运代理信息系统概述 (17)9.2 货运代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17)9.3 货运代理信息安全管理 (17)9.4 货运代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升级 (18)第十章货运代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 (18)10.1 货运代理人力资源管理概述 (18)10.1.1 货运代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与重要性 (18)10.1.2 货运代理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任务 (18)10.2 货运代理员工招聘与选拔 (18)10.2.1 招聘与选拔的原则 (18)10.2.2 招聘与选拔的渠道 (19)10.3 货运代理员工培训与发展 (19)10.3.1 培训的类型与内容 (19)10.3.2 培训的方法与手段 (19)10.4 货运代理员工考核与激励 (19)10.4.1 考核体系 (19)10.4.2 激励措施 (19)第十一章货运代理法律法规与政策 (20)11.1 货运代理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20)11.1.1 货运代理法律法规的定义 (20)11.1.2 货运代理法律法规的分类 (20)11.2 货运代理行业政策与规范 (20)11.2.1 货运代理行业政策 (20)11.2.2 货运代理行业规范 (20)11.3 货运代理法律风险防范 (21)11.3.1 货运代理法律风险的类型 (21)11.3.2 货运代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21)11.4 货运代理法律法规培训与宣传 (21)11.4.1 培训对象 (21)11.4.2 培训内容 (21)11.4.3 培训方式 (21)第十二章货运代理行业发展趋势与挑战 (22)12.1 货运代理行业发展趋势 (22)12.2 货运代理行业挑战与机遇 (22)12.3 货运代理行业创新与转型 (22)12.4 货运代理行业可持续发展策略 (23)第一章货运代理概述在现代物流体系中,货运代理作为连接货主与运输企业的桥梁,发挥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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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费的计算
2.国内段运费的计算 • 国内段运费按《国内价规》计算,其程序是: (1)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确定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一 般应根据最短路径确定,并需将国境站至国境线的里程 计算在内。 (2)根据运单上所列货物品名,查找货物运价分号表, 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根据运价里程与运价号,在货物运价表中查出适用 的运价率。 (4)计费重量与运价率相乘,即得出该批货物的国内运 费,其计算公式为:运费=运价率×计费重。
(二)零担货物运输 (三)铁路集装箱货物运输 (1)集装箱定期直达列车。这种方式在发达国家 普遍使用,其特点是:定期、定线、定点运行;固 定车底循环使用;对始端站要求不高;列车编组不 专,一般20节车厢为一列。 (2)集装箱专运列车。同定期直达列车的区别在 于不定期,可缓解船期不定和货源不均衡的矛盾。 (3)一般快运列车。小批量集装箱编入快运列车 的方式。 (4)普通货运列车。更小批量集装箱编入普通列 车装运,到货慢,效率低。
第三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代理业务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特点 (1)涉及面广。凡办理国际联运,每运送一批货物都要涉及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有时还要通过与国际货协有关的国家, 向与国际货协无关的西北欧国家办理转发送,才能完成全程的 运送工作,最后运到目的地。 (2)运输条件高。由于国际联运涉及多个国家的铁路、车站 和国境站,有时还有收转人参加,这就要求每批货物的运输条 件如包装、转载、票据的编制、添附文件及车辆使用都要符合 有关国际联运的规章、规定,否则将造成货损、货差、延迟交 货等运输事故。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基本条件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 (1)同参加国际货协和未参加国际货协但采用国际货 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铁路从发站以一份运送 票据负责运送至最终到站交付给收货人。 (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 发送路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 后一个过境路的出口国境站,由该站站长或收货人、 发货人委托的收转入转运至最终到站。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的货物运送。从参加国际货 协铁路的国家,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 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的铁路是否参加国际货协) 或者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运送票据只能 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止或者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 由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
第一节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一、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方式及运费核算 (一)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方式 (1)整车货物运输 (2)零担货物运输 (3)特种货物运输 (4)集装箱运输 (5)边境公路运输 (6)进、出口货物集、疏港运输 (7)包车运输 (8)海关监管运输
第一节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运费的核算 1.公路运费的计费重量 (1)一般货物 (2)轻泡货物 2.公路运费的计费里程 3.公路运费的计价单位
3.集装箱出口货物运输代理 (1)受理托运 (2)领取空箱 (3)装箱交付 (4)结算运费 4.集装箱进口货物运输代理 (1)受理托运 (2)提取重箱 (3)退送空箱 (4)运送拼箱货物
第二节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一、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方式 (一)整车货物运输 (1)承运人原则上应按件数和重量承运货物,但 对散装、堆装货物的规格、件数过多,在装卸作业 中难于点清件数的货物,则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 件数。 (2)货物的重量由托运人确定。 (3)按照货物运输途中的特殊需要,允许托运人 派人押运。 (4)允许在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内装车或卸车。
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种类 •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 集装箱。 (1)整车。它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按其体积或 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 (2)零担。它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 重量不超过5000千克,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 独车辆运送的货物,但如果有关铁路之间另有商定 条件,也可不适用《国际货协》整车和零担货物的 规定。 (3)大吨位集装箱。它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用 大吨位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
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流程
(一)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流程 1.运输合同的签订 2.出口托运 3.核查货源 4.国境站交接 5.查验放行 6.到站交付 (二)进口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流程 1.确定货物到达站 2.对外订货签约 3.国境站交接 4.分拨与分运 5.进口货物交付 6.货物催领
三、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单证 (一)国际铁路货物运单 1.国际铁路货物运单的性质 2.国际铁路货物运单的格式 3.国际铁路货物运单的填写要求 (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证明文件
二、国际铁路联运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口货物代理业务
(一)国际铁路联运进口货物代理业务流程 1.货物到达站的确定 2.货物运输标志的编制 3.货物运输条件的审核 4.合同资料的寄送 5.进口货物国境站的交接 6.货物的分拨与分运 7.进口货物的交付
(二)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代理业务流程
1.出口货物运输计划的编制 2.出口货物的托运和承运 (1)整车货物办理托运,车站应检查是否有批准的月度、 旬度货物运输计划和要车计划,检查货物运单上的各项 内容是否正确,如确认可以承运,应予以签单。签单即 在运单上签注货物进入车站的日期或装车日期,表明铁 路已受理托运。签单完毕,发货人应按签单指定的日期 将货物送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铁路根据货物运单上的 记载查对实货,认为符合《国际货协》和有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车站方接收货物并担负保管责任。整车货物一 般在装车完毕后,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 即为承运。托运、承运完毕,铁路运单作为运输合同即 开始生效。
(2)只有在参加运送的各铁路间预先商定后才允 许运送的货物:①一件重量超过60吨的;而在换 装运送中,对越南重量超过20吨的;②长度超过 18米的;而运往越南长度超过12米的;③超限的; ④在换装运送中用特种平车装运的;⑤在换装运送 中用专用罐车装运的化学货物;⑥用罐车运往越南 的一切罐装货物。 (3)必须按特殊规定办理才可运送的货物:①危 险货物;②押运人押运的货物;③易腐货物;④集 装箱货物;⑤托盘货物;⑥不属于铁路或铁路出租 的空、重车;⑦货捆货物。
本章小结
• 思考题 (1)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方式有哪些? (2)不同运输组织形式公路货物运输代理的 业务流程有哪些不同? (3)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方式有哪几种? (4)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进出口代理业务 流程。 (5)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费的计算方法。
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进出口代理业务
(一)国际公路货物运输进出口代理业务流程 1.公路运输货运代理的类型 2.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的一般业务流程 (1)托运承运 (2)核实货源 (3)装卸货物 (4)到达交付 3.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单证
(二)不同运输组织形式货运代理的业务流程 1.公路整车货物运输代理 (1)托运承运 (2)配车装运 (3)发车运输 (4)到达交付 2.公路零担货物运输代理 (1)受理托运 (2)配载装车 (3)发车运行 (4)到达作业
第五章 国际陆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 知识目标 掌握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掌握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掌握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代理业务流程; 了解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的缮制; 掌握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费的计算与核收。 • 技能目标 理解所学理论知识; 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陆 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限制
(1)在国际铁路直通货物联运中,不准运送的货物。 ①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 ②属于应当参加运送的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 ③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的除外); ④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 和放射性物质(指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之附件1中1、3、4、10表 中没有列载的); ⑤一件重量不足10千克,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 ⑥在换装联运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一件重量超过1.5吨的货 物; ⑦在换装联运中使用敞车类货车运送的一件重量不足100千克的零 担货物,但此项规定不适用附件第2号《危险货物运送规则》中 规定的一件最大重量不足100千克的货物。
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证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的作用 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的缮制 (二)国际铁路货物添附单证 四、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费的计算与核收 (一)运费计算与核收的原则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费的计算
1.过境运费的计算 • 过境运费按《统一货价》规定计算,其计算程序是: (1)根据运单上载明的运输路线,在过境里程表中,查出 各通过国的过程里程。 (2)根据货物品名,在货物品名分等表中查出其可适用的 运价等级和计费重量标准化。 (3)在慢运货物运费计算表中,根据货物运价等级和总的 过境里程查出适用的运费率。 • 其计算公式为: • 基本运费额=货物运费率×计费重量 • 运费总额=基本运费额×(1+加成率) • 加成率系指运费总额应按托运类别在基本运费额基础上所 增加的百分比。快运货物运费按慢运运费加100%,零担 货物加50%后再加100%。随旅客列车挂运整车费,另加 200%。
(二)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代理业务流程
(2)零担货物办理托运,发货人不需要编 制月度、旬度要车计划,可凭运单直接向车 站申请托运。车站受理托运后,发货人应按 签单指定的日期将货物运进货场,送到指定 的货位上,经查验、过磅后,即交由铁路保 管。当车站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连同货物运 单一同接收完毕,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 期戳时,即表示货物已承运。铁路对承运后 的零担货物担负保管、装车和发运责任。
(二)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代理业务流程
4.出口货运事故的处理 • 联运出口货物在国境站换装交接时,如发生货物短少、 残损、污染、湿损、被盗等事故,国境站外运分公司 应会同铁路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分别加以处理。 5.出口货物的交付 • 联运出口货物抵达到站后,铁路应通知运单中所记载 的收货人领取货物。在收货人付清运单中所记载的一 切应付运送费用后,铁路将货物连同运单交付给收货 人。收货人必须支付运送费用并领取货物,收货人只 有在货物因损毁或腐坏而使质量发生变化,以致部分 货物或全部货物不能按原用途使用时,才可以拒绝领 取货物。收货人领取货物时,应在运行报单上填写货 物领取日期,并加盖收货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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