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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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3•【字号】皖政办[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一)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

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出台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

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

对于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优惠。

(二)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

服务外包企业经省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

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

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09•【字号】深府[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2〕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九日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优化调整,提升服务外包产业规模、层次、能级和竞争力,加快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坚持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互相促进,坚持引进外资与培育本土骨干企业并举,以国际化、高端化为产业发展方向,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转移机遇,结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战略,大力吸引和承接著名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培育一批创新型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努力打造以“一个基地三个中心”为特色的国际服务外包先进城市,即国际知名的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基地、国内领先的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中心、金融服务外包中心、研发服务和设计外包中心。

(二)重点发展领域。

坚持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知识流程外包(KPO)并举,重点发展与我市四大支柱产业方向一致、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云计算服务外包、电信运营服务外包、供应链管理与采购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外包、创意及动漫设计外包等相对高端的服务外包产业。

(三)产业及就业规模。

到2013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达40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15万人。

到2015年,全市服务外包营业总收入达53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20万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全面增强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功能,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规模保持全国前列。

服务进出口额达到800亿美元,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120亿美元,新兴服务贸易、高质量服务外包占全市比重年均增长1%;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逐年增长,穗港澳服务贸易合作成效更加显著,对欧洲、日本、韩国等优势市场不断巩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围绕国家发展规划,强化国际商贸中心服务功能。

1.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在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试点经验。

落实国家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旅行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开放便利举措。

2.加快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实施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行动,完善促进政策措施,增强综合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升级,促进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协调发展。

3.深化穗港澳服务贸易创新合作。

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化穗港澳在数字贸易、金融、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会展、专业服务等领域的互利合作,辐射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和泛珠三角区域联动发展。

4.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鼓励企业推动“装备+服务”“工程+服务”国际化,扩大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6〕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6〕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3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一)紧紧抓住全球服务产业跨界融合、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服务外包与新业态融合度深、产业链条覆盖面广、吸纳就业能力强、服务供给模式新的特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把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我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提升产业价值链的重要途径,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全省新的服务经济增长点。

(二)持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量质并举、结构优化,推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区域多点发展,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联动发展,构建专业特色突出、技术优势明显、行业领域广泛、市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的现代服务外包产业体系。

(三)通过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发展特色服务外包,培育壮大外包主体,推动我省中心城市跻身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成为在岸外包交易和离岸外包交付重点城市。

力争“十三五”期间,培育5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扶持1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人才培养机构(含院校),打造2—3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5—20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全省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

二、工作重点(四)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

加强对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郑州市作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命名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发展一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形成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外包发展,提升规模、层次和竞争力,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以信息技术外包和供应链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为重点,积极开拓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力争到2015年,全省服务外包执行额年均增长速度40%以上,比2011年翻两番;在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地形成若干特色鲜明、技术水平高、影响力大的示范园区,涌现出一批重点企业,实现服务外包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一)推进重点城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厦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优势,努力建设海峡西岸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中心;发挥福州省会城市优势,提升服务外包层次和水平;支持平潭建设两岸服务外包合作示范区。

争取福州、平潭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推动泉州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二)打造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以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厦门软件园、福州软件园等为重点,培育3~5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支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引导服务外包向省级示范园区集聚发展,对入驻企业,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人才支持、购房或租金补贴以及准入审批、行政审批和工商登记的便利。

三、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一)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8]21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8]21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8〕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外包产业是当今世界正在兴起的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新兴产业。

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升我市利用外资水平和层次,调整生产性服务业结构,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和重点(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把服务外包产业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积极促进和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主动与国际高端产业经济对接,籍此提升我市传统产业能级,大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

以占领高端服务外包市场为方向,以提升服务外包规模、层次和竞争力为目的,着重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发展环境优良、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和领域服务外包广泛应用于IT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财务、市场营销、研发、创意设计、物流中转等众多领域,我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应立足主动承接跨国公司的离岸服务外包,鼓励和培育本土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总承接商和对内总发包商。

着力发展以下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外包:1、创意设计外包;2、物流服务外包;3、信息技术外包;4、流程再造外包。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5〕2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5〕2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5〕2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推动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定位。

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市场主体,打造竞争新优势,建设新载体,培育新业态,拓展新领域,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立足制造业等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增强“青岛服务”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实施服务贸易领域八大创新工程,推动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建设特色服务贸易集聚区、功能区和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拓展青岛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推进服务业开放和双向投资,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争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力争到2020年,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突破140亿美元,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50亿美元。

服务贸易结构日趋优化,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进一步提高,新兴服务领域占比逐年提高。

(三)发展领域。

重点发展服务外包、信息技术服务、金融及其他商业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提升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水平,促进文化、教育、体育、餐饮、中医药等特色服务贸易发展。

建立全市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百强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录,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龙头企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07]3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07]35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07〕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创新型郑州建设,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有效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服务产品出口,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城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交给其他(专门)公司完成。

其范围按工作性质可分为“蓝领外包”和“白领外包”。

“蓝领外包”指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白领外包”亦称“服务外包”,指技术开发与支持其他服务活动的外包。

服务外包业务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BPO),包括:业务改造外包、业务流程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应用管理和应用服务等商业应用程序外包、基础技术外包(含IT、软件开发设计、技术研发、基础技术平台整合和管理整合)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承接发达国家高端产业转移、与世界接轨的新兴产业。

目前,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与其他沿海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对我市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提升城市综合能力、实现中原崛起和郑州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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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外包是指专业服务供应商通过契约的方式,为组织(企业、政府、社团等)提供服务,完成组织内部现有或新增的业务流程中持续投入的中间服务的经济活动。

为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助力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和幸福石家庄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今后五年,全市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培养一批中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国际型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服务外包知名企业,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服务外包专业园区;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进一步提高,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数量大幅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服务外包业务占比不断提高,重点支持软件研发、医药研发、客户服务、影视动漫制作、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业态;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扶持政策
(一)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精神,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按规定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1用足用好国家、省政策资金,鼓励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完善现有财政资金政策,优化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改进支持方式,加大对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支持,鼓励开展国际服务外包研发、人才培训、资质认证、公共服务等。

参照国家和省服务外包鼓励等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制定出台我市服务外包鼓励办法,支持优势和先进服务外包企业快速发展。

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通过产业引导基金投入等市场化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企业的投入,扩大服务出口。

(三)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符合监管政策、适应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

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
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合规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并购等业务。

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提升保险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提高承保和理赔效率。

利用现有资金政策,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四)实施灵活的劳动保障政策
根据服务外包特点和企业实际,允许企业通过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调整工作时间,达到与全球同步工作,合理支付费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范管理。

发挥政府引导和管理职能,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保障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石家庄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服务外包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和推进具体工作。

2参照河北省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认定办法,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认定力度。

3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大服务外包领域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执法监管力度。

建立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惩戒失信,打击欺诈,完善服务外包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对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障国家安全。

4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鼓励企业自发建立石家庄市服务外包协会,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研究制订服务和人才标准。

鼓励研究机构、商协会、高校和企业在服务外包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务实合作。

5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及分析工作。

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局,根据国家有关服务贸易统计规定,负责全市服务外包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发布。

加强与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数据信息交流与合作,定期发布服务外包统计数据,编制《石家庄市服务外包产业年度发展报告》、《石家庄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有关工作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二)抓好示范园区(基地)、培训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

重点支持1个园区申报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着力扶持3个
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培育10个市级服务外包产业基地、10个培训基地、5所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学院;努力培育50家具有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

(三)积极承接境内外服务外包产业转移。

按照梯度产业转移规律,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积极开展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专题招商,重点吸引京津服务外包企业来我市投资创业。

利用国内外各种专业服务外包洽谈会推介石家庄,瞄准日韩、港台、欧美等市场,引进一批境外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区。

(四)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审批程序。

从快办理服务外包企业准入审批和企业登记,开展“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并联审批”试点工作,成熟后对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企业设立按照行政区划归口登记,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窗收件、同时审批、一窗发证”,并开辟绿色通道,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根据企业申请,可以在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服务外包”字样。

(五)建立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依托石家庄商务云中心建设石家庄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各类应用软件、网络平台、宽带接入、终端租赁等全方位的保障服务,有效降低服务外包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与国内外大型服
务外包网站建立链接,为服务外包园区(基地)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支持企业“走出去”,利用各种渠道建立境外营销中心和接包网络。

鼓励企业向境外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和资质认证。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组织企业参加服务外包专业展会,帮助其寻找与跨国公司服务外包合作的机会。

(七)加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力度。

建设石家庄市服务外包人才校企联盟,采用学院式培训、第三方培训、企业内部培训等各种模式培训服务外包人才。

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企业与有关高校、专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人才定制培训。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创建“示范型服务外包学院”。

(八)大力引进服务外包高端人才。

将服务外包高级人才纳入引智范围,享受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推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适用范围
(一)本意见适用于在石家庄市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培训机构。

(二)企业近两年在工商、税收、进出口业务、财务、外汇及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三)服务外包业务范围包括:业务流程外包(BPO)、信息技术外包(IT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业务机构,调配人员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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