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介绍参考文本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健康是指在工作环境中保护工人安全、防止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并实施。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确保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保障雇主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国内外相关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一、国内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基本的劳动法律,对职业健康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无害于健康的工作环境,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和安全措施。
雇主还要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者也有义务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专门制定的针对职业病的法律。
根据该法的规定,雇主有责任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对可能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认识和防范。
同时,雇主还要为职业病危害的工人提供免费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
劳动者也有权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职业健康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
该法对工作场所安全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雇主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法律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工作场所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权力。
二、国际相关法律法规1.《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公约》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公约对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提供了国际标准。
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采取措施,确保工人在工作场所免受任何有害因素的伤害。
公约还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评估和控制,以及工人接受职业健康监测和咨询的权利。
2.欧盟相关法规欧盟对职业健康领域有一系列的法规和指令,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其中,欧盟职业健康和安全框架指令要求成员国制定与保护工人免受工作相关健康危害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这些法规的实施。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简介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简介一、职业健康的概念及意义职业健康是指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等因素对工作人员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为保护和改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职业健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良好的职业健康状况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工作安全,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职业健康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作出了规定,如劳动者有权享有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工资报酬、保障待遇等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对职业健康的保护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颁布,明确了职业病的概念、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职业病诊断和报告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5月颁布实施,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于2002年颁布,主要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的基本要求、职业健康监测、评估和管理机制和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主要对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进行了规定。
6.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是为了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制定的,主要对职业病的起因、职业病的种类、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7. 《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是为了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制定的,主要对职业病的诊断标准作出了规定,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在国内制定了一批职业病诊断标准。
三、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用人单位应该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等。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讲义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我国主要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介绍 第三节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第四节 职业健康安全制度 第五节 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三同时” 第六节 危险物品、场所和设备 第七节 劳动防护用品与健康检查 第八节 特种作业 第九节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第十一节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第一节 概述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是调整 劳动关系中规范劳动者安全与健康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劳动法律的 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举例
1956年“三大规程” ——《工厂健康安全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1992年《矿山安全法》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01年《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 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 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 证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日常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的检查 不定期检查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 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 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 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 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 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 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 全的规定。
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中的法定义务范本

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中的法定义务范本职业安全健康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之一,下文将详细阐述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定义务范本。
1.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有责任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
以下是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义务范本。
2. 创建安全环境:企业应当创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这包括:-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设施,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检查和维护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应对突发事件;- 监测和控制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工作环境的污染。
3. 职业健康监护:企业应当对员工的职业健康进行监护,确保他们不受职业病和其他健康危害的影响。
这包括:-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健康问题;- 对于职业病高发行业和岗位,进行更加细致的健康监护;- 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人员,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
4. 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企业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这包括:-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风险;- 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制定应急救援计划,培训相关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组织定期的演练和模拟事故情景,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监督和执法: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执法,确保其履行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义务。
这包括:- 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不履行职业安全健康义务的企业;-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法律意识。
总结:企业在职业安全健康中有一系列法定义务,包括创建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监护、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监督和执法等。
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这些法定义务,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培训内容: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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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形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讲座、实际操作演练等,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添加项标题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和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参与国际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推动全球职业安全健康事业的发展
行政处罚: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刑事责任:对严重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信用惩戒: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惩戒,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示。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修订背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
修订历程:从国家到地方,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内容:增加新业态、新工艺的职业安全健康规范
修订意义: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加强其系统性和协调性。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
制定目的:保障劳动者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实施方式: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加强监督和管理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定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制定的安全卫生准则
目的: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等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管和宣传,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一、概述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性文件。
通过明确各种职业病防治措施及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规范企业运作,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免受损害。
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基本法律,其中包含关于职工工作休息、劳动条件、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职工在工作中的权益和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其中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责任、惩罚等内容,强化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其中规定了预防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处理职业病等方面的措施,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
三、欧美相关法律法规1.《欧盟职业安全与健康指令》欧洲联盟颁布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指令》对成员国组织和个人提供了职业安全健康的规范,要求雇主对员工进行培训,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等措施,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美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是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一部关于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通过规定工作场所的健康标准、培训要求、工作条件等,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中国、欧美地区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外,其他国家也都有相应的法规进行规范。
比如加拿大的《加拿大劳动法》、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安全法》等,均对职业健康与安全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五、结语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健康是指在工作场所中,保障工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一种系统性和全面性的品质管理。
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是为了保护员工和其他人员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析。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的基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之一,该法律的宗旨在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损害的发生。
该法律规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的基本内容,具体如下:1.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管理人员要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4.要建立职业卫生工作的制度,并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5.要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对生产环境和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有着重要的规定。
该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1.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保障措施,并对其进行相关培训。
2.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为员工进行必要的职业病检查和身体健康检查。
4.对员工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估,保证员工安全和身体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法律基础之一。
该法律旨在保障职业人员的健康权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该法律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理念和职责分工,主要内容如下:1.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管理。
2.职业病防治应当採取科学的、灵活的、综合的措施,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和管理。
3.对于工作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从事某些工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退换或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国的基本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之一,该条例规定了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和操作程序等内容。
主要规定如下:1.企业应当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部分标准清单在现代社会,职业健康安全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和员工福利保障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国家和相关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本文将为您列举一些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部分相应的标准,以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
例如,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法律,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该法,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3.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病侵害的重要法律。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供职业病防治的必要设备、装置和药品。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监测规范》是国内监测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以及监测过程中的操作规范。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标准之一。
该规范包括了对职业病预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水平。
二、部分标准清单:1. GBZ1-2010《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该标准规定了劳动者职业健康与安全工程术语的定义和应用,对于理解和使用相关术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GB/T 18881-2014《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方法指南》该标准规定了环境与工作场所空气质量分析的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对工作场所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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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介绍参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主要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介绍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该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和劳动法律体系的母法,是制定和执行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的依据,同时它以国家意志把实现劳动者的权利建立在法律保证的基础上,既是劳动者在劳动问题上的法律保障,又是每一个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n它的颁布改变了我国劳动立法落后的状况,不仅提高了劳动法律规范的层次和效力,而且为制定单项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该法共13章107条,与职业安全健康有关主要内容如下:1.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放假的规定《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74号令)第3条的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修改为四十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劳动法》第6章为“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条款(第52条至第57条),其主要内容如下:(1)关于用人单位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是指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也可视为用人单位。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共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国家规定”主要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
要求“企业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设施,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等,必须经过安全评价认可,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企业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过政府劳动部门安全认证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2)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劳动法》第53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本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建设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它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
“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
本条第二款被称为“三同时”,即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范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保障以外,还应该做到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即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是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
《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198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8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规定》和1992年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方法》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
(3)关于特种作业上岗要求的规定《劳动法》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因此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的范围有十二类: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和其他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作业。
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安字[1991]31号),对特种作业的范围和特种作业人员条件、培训、考核、发证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特种作业资格”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f它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种。
(4)关于劳动者安全卫生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劳动法》第56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该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保护权,可以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女职工依法享有特殊保护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负有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义务;负有及时报告劳动过程中险情的义务;负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的义务。
(5)关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的规定《劳动法》第57条规定:“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业病和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进行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一项劳动保护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统计,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和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职业性危害,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法”主要指:《矿山安全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问题的解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的解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职业病报告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处理方法的规定》、《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等。
3.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劳动法》第七章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作为我国第一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它共分8章50条,分别对矿山建设和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该法共分6章54条,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妊做出详细规定。
主要内容如下:国务院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1.火灾预防方面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针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规定下列消防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