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成套新规则和细则工厂检查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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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出厂检验细则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出厂检验细则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出厂检验细则一、一般检查1、柜体喷塑,表面颜色应一致,色泽均匀,无明显的刷痕及伤痕。

镀层牢固,无起皮、生霉、起泡锈蚀现象。

因为安装需要切割了的安装件,损坏镀层后应采取防锈措施。

2、产品的所有用紧固件紧固的元件都必须牢固可靠,并有防松措施,所加弹垫必须压平,不得有松动现象。

同一台产品相同规格的螺栓,头部形状必须一致,紧固件紧固之后螺栓必须露出螺母,但露出高度不得超出6牙。

3、屏、箱、柜的门锁装配好锁门后,门的晃动量不得超过2mm,同批工程的门锁手柄装后开启方向应一致,且柜门钥匙在同一批次中应能通用。

4、柜内安装的一、二次元器件应为进厂合格品,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5、在装配时不允许在箱台面放置元件,工具,零件,紧固件等,以免划伤漆面。

6、元件的装配时应符合元件本身的的技术及安装要求,一般不得改变元件的完整性,不可在元件上自行钻孔,因特殊要求需改动,应凭有关部门的通知单或设计图纸。

并且装配时还应考虑元件布置的合理性,同时考虑同一工程的统一性。

7、电流互感器要固定在母排上合适的位置,应考虑到固定好之后能方便的观察到铭牌上的内容。

8、安装瓷质,胶木底座的元件时,应在元件底部垫软塑料垫片。

9、安装后的元件,应保证可活动部件之间不能相碰。

10、铭牌、符号牌、标志牌的使用必须符合图纸规定,无毛刺,脱漆,字样正确,端正,清晰,在规定的位置上端正地铆装或粘贴,同一工程产品铭牌铆装的高度必须一致.11、刀开关的拉杆机构应在安装后进行调整,调整时注意手柄的分合位置必须到位,在合闸时保证触头的超程,调整好后反复分合几次,并锁紧各拉杆的锁紧螺母。

12、操作机构运动方向应在操作处有明显标志。

二、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2.二次回路的电气间隙应≧4mm,爬电距离应≧6m m。

三、装置中所有手动操作部件操作5次,应操作灵活、无卡滞、操作力过大等现象。

四、母线制作和装配工艺检查。

1、支母线可按每分支回路电器元件的最小额定电流值(保险丝,热元件除外)选用母线,母线长期允许电流应大于选用回路最小额定值,母线截面尺寸选用可按〝开关板母线选择表〞,〝绝缘线长期允许负荷表〞选用。

浅析《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新老标准的主要差异

浅析《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新老标准的主要差异

浅析《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新老标准的主要差异黄勤【摘要】就新标准GB 7251.1/IEC 61439-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和GB 7251.2/IEC 61439-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对比原(老)标准GB 7251.1/IEC 60439-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的条款,整理归纳新老标准之间的主要差异。

介绍、解释并浅析了部分新标准中引入的新概念和新内容。

【期刊名称】《电器与能效管理技术》【年(卷),期】2014(000)020【总页数】7页(P71-77)【关键词】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接口特性;设计验证;试验验证;对比验证;评估验证;温升极限【作者】黄勤【作者单位】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20008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M592009年,国际电工委员会在IEC 60439的基础上,颁布推出了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国际标准IEC 61439,并逐步代替原有的IEC 60439。

中国也在2013年颁布了与此等同的GB 7251/IEC 61439,并将在2015年1月正式实施并逐步取代已执行多年的老标准。

由于老标准在国内已经延用了近30年,在大部分业内人士中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在学习使用新标准时往往会产生一些困扰。

为了加快学习、理解、掌握并使用新的标准,在研读了新标准的基础上,本文整理、归纳并浅析了部分新老标准的差别及分享一些心得。

中国至今一直在执行遵循GB 7251/IEC 60439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行业标准。

低压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也称低压开关柜)作为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一种,其设计制造遵循GB 7251.1/IEC 60439-1的标准。

多年来该标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某些条款的理解比较困难,且相对的实际可操作性也不尽如人意;标准的结构不够合理且内容不够充分。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套),其中1台(套)作为检验样品,1台(套)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注:母线槽一套:总长*m、含有2个或以上的干线单元组合而成、其中一个干线单元包含有一个分接单元。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T7251.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T7251.3∙201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由一般人员操作的配电板(DB0)》GB/T7251.4-201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部分: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GB/T7251.5-201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部分:公用电网电力配电成套设备》GB/T7251.6-201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部分: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GB/T7251.12-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2部分成套电力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15576-2020《低压成套无功功率补偿装置》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查相关要求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查相关要求

04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 查流程
工厂申请与审查流程
01
工厂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生产能力 资料。
02
审查部门对工厂的资质、生产条件、技术能力等进行审查,确
保工厂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
对于审查合格的工厂,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纳入合格供应
03
商名录。
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检查流程
设备的检验与测试要求
01
设备应进行出厂检验和测试,如应进行电气性能测试、机械性能测试 等。
02
设备的检验和测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如应采用合格的检验和测 试设备和方法。
03
设备的检验和测试记录应完整、准确,如应记录设备的检验和测试数 据、结果等信息。
04
设备的检验和测试报告应规范、准确,如应包括设备的名称、规格、 型号等信息。
建筑配电系统
在建筑配电系统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可以作为配电柜、控制柜等 设备使用,实现电力分配和控制。
电力系统
在电力系统中,低、控制和保护。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基本组成
电器元件
包括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等低压电器 元件,用于实现电力控制和保护功能。
可靠性。
0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 查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工厂的检查案例分析
总结词
严格遵守标准
详细描述
该工厂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设备的质量 和安全性能。检查过程中,重点对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安全保护措施等方面进
行了全面检测,并记录了检测数据,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验收合格的产品,颁发相应 的验收合格证书;对于不合格产 品,要求工厂进行整改或退货处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查相关要求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查相关要求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查相关要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是电力系统中常见的设备之一,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行及使用安全,工厂需要对每一台出厂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进行严格检查。

以下是关于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查的相关要求。

首先,工厂需要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各个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包括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是否有明显的损坏、变形、严重的腐蚀和漏底油等情况,检查开关设备的标识是否清晰、准确,以及各个连接部位是否紧固。

其次,工厂需要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电气性能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设备的额定电流、额定电压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主要回路和控制回路中的元器件是否齐全、正常。

同时,还需要检查设备的后备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如过流保护、短路保护等。

再次,工厂需要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机械性能进行检查。

主要包括开关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的灵活性、工作稳定性等方面。

检查时可以进行开关动作试验,观察开关设备的动作是否准确、灵敏,以及开关设备的动作次数是否满足要求。

此外,工厂还需要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

主要是通过绝缘电阻测试来判断设备的绝缘状况。

检查时可以使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来测量设备绝缘的电阻值,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如果设备绝缘电阻值过低,则需要对其进行绝缘处理或更换。

最后,工厂还需要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防护等级进行检查。

主要是检查设备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以及设备的保护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时可以使用适当的工具来进行检测,如用压力计检测设备的密封性能,用防护等级测试仪来测试设备的防护等级。

总之,对于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厂检查,不仅要对设备的外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绝缘性能和防护等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还需要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并及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每一台出厂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都能够符合相关要求,保证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

同时,工厂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程序和检查标准,以确保每一台设备都能够通过严格的检查,保证出厂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品质优良。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中两项验证方法的区别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中两项验证方法的区别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中两项验证方法的区别提纲: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2 研究内容及目的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章: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的介绍2.1 新旧版国标的制定背景和历程2.2 新旧版国标在产品结构、性能、安全等方面的差异2.3 新旧版国标在验证方法上的差别第三章:新版国标的验证方法3.1 规定检测依据和方法3.2 检测仪器和设备3.3 验证要求和判定标准第四章:旧版国标的验证方法4.1 规定检测依据和方法4.2 检测仪器和设备4.3 验证要求和判定标准第五章:新旧版国标的验证方法的对比5.1 检测内容的差异及影响5.2 验证方法的优缺点分析5.3 诱导对策与思考第六章:结论与展望6.1 研究结论6.2 不足与改进6.3 研究展望备注:可以根据需要在章节中添加分章节标题。

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及意义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作为电力系统中的重要部件,其性能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电网的稳定和运行安全。

由于各个地区的电网结构、设备种类、运行环境等均有所不同,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要求和检测标准也不尽相同。

为统一市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国家颁布实施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规范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产品结构、性能、安全等要求,并规定了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2012年和2017年,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1-2013和GB7251.1-2017国家标准,其中,2017年版标准对原有2013年版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升级,主要涉及到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在安全性、极限值、结构与尺寸、电器性能、环境条件等方面的增强和完善。

为了进一步提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指标,本文将围绕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中两个验证方法的区别进行研究,旨在分析新旧标准间验证方法的差异、影响及对策,并为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提供更高效、更科学的验证方法和方案,促进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在实践中的应用。

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空壳体的一般要求》标准差异及补

附件:新标准GB/T20641-2014《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空壳体的一般要求》与老标准GB/T20641-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空壳体的一般要求》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一、GB/T20641-2014与GB/T20641-2006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见下表序号试验项目新增/差异/删除标准条款标准差异补充试验GB/T 20641-2 006GB/T 20641-201 41标志差异9.29.3新标准中规定了标志的制作方法,规定用塑料薄膜覆盖的标牌不应进行本试验。

换版无需试验2静负载差异9.39.4新标准中规定对于绝缘材料壳体和带绝缘材料部件(铰链、锁等)的金属壳体,被试部件可在加热箱外面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换版无需试验3提升差异9.49.5新标准规定的“提升高度”由原来的“1±0.1m”变为“≥1m”换版无需试验4金属插件的轴向负载试验差异9.59.6新标准规定仅适用于装有螺纹金属插件的所有品总的壳体。

换版无需试验5防止外部机械碰撞防护等级(IK代码)无变化9.69.7与原标准相同换版无需试验6防止接近危险部件和防止固体异物和/或水进入的防护等级(IP代码)差异9.79.8新标准规定壳体的对于验证IP5X或IP6X太大时,可使用具有相同设计的较小的壳体用于本试验。

换版无需试验7热稳定性无变化9.8.19.9.1换版无需试验8耐正常发热有变化9.8.29.9.2新增试验项目IEC60085规定的是绝缘材料耐热性的分类提供耐热等级;按IEC60085的要求工厂提出耐热性分级,要求仅提供相应的CNAS认可的检验报告即可。

9耐受非正常发热和着火无变化9.8.39.9.3与原标准相同换版无需试验10介电强度差异9.99.10新标准增加了“也可用于由非绝缘材料同绝缘材料组合制作的壳体”;试验施加值随着GB7251.1-2005标准变更为GB7251.1-2013而降低,施加时间仍为1min;换版无需试验11保护电路连续性无变化9.109.11与原标准相同换版无需试验12耐紫外线(UV)辐射有变化9.119.129.12条款项目名称由旧标准“耐老化验证”变为“耐紫外线(UV)辐射”更具体;判定方式由旧标准“金属壳体的防护涂层(按照ISO2409)应最少保留50%”变为“绝缘材料的粘附物依据ISO2409应至少保留类别3(受影响的面积大于15%,但不大于35%)”;换版无需试验13耐腐蚀性无变化9.129.139.13条款“耐腐蚀性”与新版标准GB7251.1-2013换版无需试验一致,将试验分为“严酷试验A”和“严酷试验B”;对户外安装金属壳体及其外部金属部件按“严酷试验B”的试验周期由旧标准的“12天Db(温湿周期试验)+14天Ka(盐雾试验)”变为两个“5天Db(湿热循环试验)+7天Ka(盐雾试验)”;试验后删除了“保护电路连续性检查”的判定。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中两项验证方法的区别


表 明 设 计 能 满 足 相 关 成 套 设 备 的
要 求。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设 备 第 l 部分 :
总 则 、 GB 7 2 5 1 . 1 2 — 2 0 l 3 低 压 成 套 开 关 设 备 和 控 制 设 备 第 2 部 分 :成 套 电 力 开 关 和 控 制 设 备 已 于 2 01 3 年1 2 月3 1 日 发 布 并
根 据 GB 7 2 5 1 . 1 — 2 01 3 的 附 录
D, 待 完 成 的 设 计 验 证 清 单 中 共 有
1 3 个 待 验 证 的项 目 。 而 验 证 试 验 、 验 证 比 较 、验 证 评 估 这 3 种 方 法 的
将于2 0 1 5 年1 月1 3日 正 式 实 施 , 低 压 成 套 的CCC认 证 换 版 工 作 也
此 , 有 必 要 对 低 压 成 套 开 关 设 备 新 老 标 准 在 检 测 方 面 的 主 要 差 异 进 行 分析 。

套 设 备 额 定 电 流I n A= 4 0 0 0 A) 为 例 ,两 版 标 准 差 异 见 附 图 。
GB 7 2 51 . 1 — 2 0 0 5 对 温 升 极 限 的
GB 7 2 5 1 . 1 — 2 0 1 3 低 压 成 套
验 证 , 而 GB 7 2 5 1 . 1 - 2 0 1 3 允 许 有3 种 不 同但 等 效 的验 证 形 式 ,
即 :验 证 试 验 、 验 证 比 较 和 验 证评 估 。 后 两 种 形 式 也 称 为 设 计 鉴 定 ,是 在 型 式 试 验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即 将 展 开 。 由于 低 压 成 套 开 关设 备 cCc认 证 换 版 工 作 量 大 , 因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中两项验证方法的区别的研究报告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旧版国标中两项验证方法的区别的研究报告近年来,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国家也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在新旧版国标中,验证方法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对两项验证方法的区别进行研究。

一、新版国标的验证方法1.首先,必须进行外观检查,要求设备的外观应满足相关标准,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和毛刺等。

若设备外观不符合标准,将直接被淘汰。

2.对系统的功能性能进行检验,包括开关的配合、传动机构的灵活性、可靠性等等。

需要对系统进行负载测试,模拟在高负载情况下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进行耐压试验,要求设备能够承受一定的电压波动和电磁干扰,能够在特定的电压下正常运行。

二、旧版国标的验证方法1.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要求绝缘电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保证设备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电源线路与金属外壳之间不会发生电击危险。

2.测试设备的工作电压,要求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在规定的电压范围之内,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进行机械性能测试,测试设备在不同负载下动作是否正常,如开合是否灵活、传动机构是否可靠等。

三、两项验证方法的差异1.外观检查:旧版国标中未提及外观检查,而新版国标中将其列为首要考察内容之一。

2.耐压试验:旧版国标中未提及、新版国标中列为必要项目之一。

耐压试验是对电气设备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3.绝缘性能测试:旧版国标中把绝缘性能测试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而新版国标中将其作为配套考虑之一。

在新旧版国标中,测试的重点在于功能性能和安全性方面的不同。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版国标在考察设备性能的全方位的同时,更加注重设备的外观和耐压性能。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注重购买符合新版国标规范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以保证设备质量符合前沿标准。

对于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验证方法的研究分析,需要分析一些相关数据,以此来说明新旧版国标验证方法的区别。

1. 外观检查根据相关调研数据显示,新版国标中的外观检查项占比约为20%,在企业采购时,也会在选择产品时更加关注外观因素。

新旧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

附件:新旧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
.新标准与旧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新版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部分:成套电力开关和控制设备
旧版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新标准与旧标准差异及补充试验新版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部分: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旧版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特殊要求;
.新版标准 与旧版标准 差异及补充试验 新版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旧版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部分:公用电网电力配电成套设备
第部分:对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的特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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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认证规则
第6.1条(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原文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
策要求时,认证机构不得受理相关认证委托。”。

差异:老规则无此内容。
5
认证规则
第8.1.1条(获证后的跟踪检查原则) 原文内容:“获证后跟踪检查应在生产企业正常 生产时,优先采用不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认证 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交相关生产计划,以便于 后续跟踪检查的有效开展。”。 差异 1 :老规则是必要时采取不预先通知的方式 进行监督。 差异 2 :老规则无“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 交相关生产计划”的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认证批准的样品和 / 或产品描述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 工厂检查要求。 本文中的工厂涵盖了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 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23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开头语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认证批准的样品 和/或产品描述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 定的工厂检查要求。 原为“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 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 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增加“本文中的工厂涵盖认证委托人(生产者 或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D类企业
1、细则第9.6条

——监督频次:每年至少2次。

——监督方式:一般采用不预先通知的方式。 增加必要时在整机企业“抽取关键件和材料按照 相应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
2、细则附件5第3条

13
二、初始工厂检查(细则第4.6条)
1、初始工厂检查的类型 ——初始工厂检查是以获证为目的(包括搬迁和证 书恢复)的获证前工厂检查。 ——初始工厂检查的类型:首次工厂检查、扩类工 厂检查、 OEM 工厂检查、生产企业搬迁的工厂检查、 全要素工厂检查(如全要素证书恢复工厂检查)。 注:全要素工厂检查可按初审收费;但对于按模式 1.1 、 2.1 和 2.2 获证的,获证后的首次工厂检查按 监督收费。
24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1职责与责任 1.1 工厂应在其管理层内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
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并有充分能力 胜任:
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b )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认证批准的样品
17
三、监督检查(细则第9条)
1、频次(细则第9.6条)

—对于B、C类企业,每个自然年度至少进行 一次监督检查。
—原文内容:“对于初次获证的生产企业, 在获证后 3 个月内或首次生产时实施第一次 跟踪检查”(是针对企业,不是特指产品, 指采用 1.1/2.1/2.2 认证模式的新申请企 业)。

30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认证联络员应跟踪和了解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 的发布、修订的相关要求,并向组织内报告和 传达;
认证联络员应跟踪和了解工厂的证书的状态, 是处于有效的、暂停、注销还是撤销状态,并 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 认证联络员应跟踪和了解本工厂的产品在国家 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 达。
一致;
c )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强制性产
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
25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1.1条
明确规定质量负责人是工厂的管理层人员。 删除了原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的a)中建立
“质量体系”的要求,改为“确保本文件的 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新版认证规则和实 施细则工厂检查部分要求
1
内容介绍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认证规则中工厂检查部分差异和要求 认证实施细则中工厂检查要求
一、对于不同类别企业的要求 二、初始检查
三、监督检查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要求的差异 五、工厂质量检测控制要求的差异 六、关键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的差异
2
第一部分
认证规则中工厂检查部分差异和要求
3
认证规则
第4条(认证模式) 差异:在旧的基本认证模式中,删除了初始工厂 检查;增加了一种新的认证模式:设计鉴定 + 部 分项目型式试验 +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第5条(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原文内容:“( 2 )当多个生产企业均与同一生产 者存在隶属关系时,可作为相同单元申请认证。” 差异:老规则无此内容。
——对于智能型设备,增加GB/T 7251.8标准;
——同时生产的 0301和0328获证产品,能覆盖多功
能的0301/0328产品(反之不能)。
16
二、初始工厂检查(细则第4.6条)
4、延伸检查

——明确了到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等处进行延伸 检查的要求。
5、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表述同原规则。
29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对于ODM/OEM认证模式,若认证委托人或生产者 同时具有认证联络员时,也应同样满足本条款 的要求; 认证联络员的指定应该指定到某个人; 工厂应该规定认证联络员责任和义务,他应负 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并且及 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 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 和传达;
28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1.2条 本条款内容为新增加的内容,原“1.2条资源” 转入到其他相关条款提出要求; 认证联络员应以书面方式指定,指定可以是任 命书、授权书或质量文件描述; 认证联络员必须是工厂内部的人员。 工厂内至少有一名认证联络员。认证联络员可 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组人;如果是一组人, 其职责和权限的组合应覆盖a)、b)、c)的要求;
33
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认证技术负责人应在生产企业现场接受检查; 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 应该规定认证技术负责人职责,其负责适用简 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 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 责;

技术负责人的管理要求见细则12条(展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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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件要求的 文件和记录以及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 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认证批准的样品和 / 或产品描述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设计文件 (如图纸、样板、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等)、工艺文件和 作业指导书,并确保文件的有效实施。
3、产品一致性检查(同初审)
4、例行检验、确认检验、现场指定试验(同初 审) 5、关键件清单、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同初审) 6、延伸检查(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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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检查(细则第9条)
7、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同旧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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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总体变化
与旧版质量保证能力( 10 条)相比,共 9 个大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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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始工厂检查(细则第4.6条)
2、初审时的产品在产要求
“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委托认证范围内的
产品”;即只要有 1 类产品在产即可 ( 现场正在生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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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始工厂检查(细则第4.6条)
3、产品一致性检查
——0301、0302、0303、0304、0328之间的覆盖见
表9-1(0304覆盖GB7251.3/GB7251.5);
删除了旧版的第 8 条(内部质量审核)和第 10 条(包 装、搬运和储存);增加了“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 为新工厂检查要求的第9条;将旧版的第9条的条款号 改为第8条;
新工厂检查要求( 9 条)的内容较旧版要求也有了大
的变化,更侧重于保证认证要求的符合性和产品一致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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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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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2.1条 删除了对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的要求;将原 2.2/2.3条要求分别建立的文件化程序,合并提 出; 针对产品的一致性内容:标识、产品结构、关 键元器件和材料等,明确了工厂应有必要的设 计文件(如图纸、样板、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 单等)、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并确保文件 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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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1.3 如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批准机
制的工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在其组织内任命技术负责人、并确保其有充分 能力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 材料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 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 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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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检查(细则第9条)
2、监督时的产品在产要求(细则第9.6条)

—工厂应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即只要有 1 类产品在产即可(同初始)。

—对于非连续生产的情况和初次获证的生产 企业,认证委托人、生产企业应主动向认证 中心提交生产计划,以便监督检查的有效开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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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检查(细则第9条)
原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的b)中增加了确保
认证产品与“认证批准的样品一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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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厂质保能力和一致性检查(细则附件3)

原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的c)进行了修改,删 除了建立认证标志的文件化程序的要求,将原 质保能力关于认证标志的要求转入“工厂检查 要求”的第9条;同时增加了质量负责人“了解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要求”,以及了解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 件”的要求; 原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的d)关于建立文件 化的不合格品和变更的程序转入“工厂检查要 求”的第7条和第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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