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玉发改农经报〔2014〕29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大坡水库位于兴业县小平山镇大坡村附近,距兴业县城40公里,坐落在郁江支流大洋河上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9.10平方公里,总库容1098万立方米。工程于1975年10月动工兴建,1980年8月蓄水运行,至今已运行了三十多年。2011年5月,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大坡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大坡水库大坝为三类坝。2013年1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鉴定成果进行了核查,同意三类坝鉴定结论意见。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对大坡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开敞式溢洪道、输水隧洞及坝后式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大坝及溢洪道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三、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工程措施

(一)主坝

大坝坝体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墙长238米,顶部高程为216米;坝基采用单排帷幕灌浆进行防渗处理,与坝体防渗墙底部连成一体。

坝顶铺设0.1米厚沥青混凝土路面;坝顶新建C20混凝土护肩,坝顶下游侧增设C20安全防护墩;对坝体填土恢复部分的上游坝坡面铺设0.15米厚C15混凝土护坡,其余上游坡面仅进行杂草清理及分缝回填;下游坝坡198.0米高程以下填土培厚、198.0米以上清理修整,均种植草皮护坡;清理并培厚加高下游坝脚排水棱体,棱体顶部铺设0.1米厚C20混凝土压顶,内侧设浆砌石排水沟;重建198米高程以下两坝肩及坝坡中部上下坝人行步级、排水沟及排水棱体脚部排水沟;维修198米高程以上两坝肩及中部原排水沟和上、下坝人行步级;下游坝脚新建量水堰等大坝渗流观测设施;大坝坝面进行白蚁防治。

(二)副坝

大坝采用在坝体上游铺设PE复合土工膜防渗处理。拆除上游坝坡原干砌石护坡及浆砌石挡墙,坝坡培厚修整后经防渗处理,在坝坡面铺设0.12米厚C15混凝土护坡;分别在2014.2米及208.6米高程处新建两道C20混凝土防滑齿墙;新建两坝肩C20混凝土护肩齿墙。下游坝坡修整后重新种植草皮护坡;新建坝脚贴坡排水体,排水体顶部内侧设浆砌石排水沟;在排水体两侧及脚部新建排水沟,维修排水体以上两坝肩原排水沟;大坝坝面进行白蚁防治。

(三)溢洪道

加固后溢洪道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消能段组成,总长64.5米。

拆除重建进水渠两侧边墙,采用C15埋石混凝土衡重式挡墙结构;新建进水渠C20混凝土底板;拆除重建控制段两侧边墙,采用C15埋石混凝土衡重式挡墙结构;拆除重建溢流堰,采用低实用堰;保留泄槽段原两侧边墙及底板,原边墙迎水面及顶部增设厚0.3米C20钢筋混凝土面板,原底板顶面增设厚0.3米C25钢筋混凝土面板,并增设锚筋锚固底板,边墙及底板增设排水设施;保留消能段原两侧边墙及底板,加固处理方案与泄槽段一致;拆除重建挑流鼻坎,坎身为C15埋石混凝土,溢流面为0.3米厚钢筋混凝土;鼻坎下游脚部增设排水沟。

(四)输水隧洞

输水隧洞洞壁裂缝采用化学灌浆进行处理,对隧洞原衬砌混凝土进行回填灌浆,对洞身进行固结灌浆后采用内套钢管衬护加固,钢管内径1.6米,壁厚10毫米;拆除重建输水隧洞出口镇墩;新建镇墩下游闸阀控制房;拆除重建镇墩至闸阀控制房压力钢筋;拆除重建放水塔启闭房及工作桥。更换隧洞拦污栅、放水塔闸门及启闭设备、放空闸阀。

(五)其他

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修缮防汛道路;新建生产管理用房及仓库。

四、核定工程总投资2803.29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包含蓄水安全鉴定费3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2010.96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关于转送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复核意见的函(桂水规计函〔2014〕164号)(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

——结束——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兴业县大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玉发改农经报〔2014〕29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大坡水库位于兴业县小平山镇大坡村附近,距兴业县城40公里,坐落在郁江支流大洋河上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9.10平方公里,总库容1098万立方米。工程于1975年10月动工兴建,1980年8月蓄水运行,至今已运行了三十多年。2011年5月,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大坡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大坡水库大坝为三类坝。2013年1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鉴定成果进行了核查,同意三类坝鉴定结论意见。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对大坡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开敞式溢洪道、输水隧洞及坝后式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大坝及溢洪道洪水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1000年一遇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三、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工程措施 (一)主坝 大坝坝体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墙长238米,顶部高程为216米;坝基采用单排帷幕灌浆进行防渗处理,与坝体防渗墙底部连成一体。 坝顶铺设0.1米厚沥青混凝土路面;坝顶新建C20混凝土护肩,坝顶下游侧增设C20安全防护墩;对坝体填土恢复部分的上游坝坡面铺设0.15米厚C15混凝土护坡,其余上游坡面仅进行杂草清理及分缝回填;下游坝坡198.0米高程以下填土培厚、198.0米以上清理修整,均种植草皮护坡;清理并培厚加高下游坝脚排水棱体,棱体顶部铺设0.1米厚C20混凝土压顶,内侧设浆砌石排水沟;重建198米高程以下两坝肩及坝坡中部上下坝人行步级、排水沟及排水棱体脚部排水沟;维修198米高程以上两坝肩及中部原排水沟和上、下坝人行步级;下游坝脚新建量水堰等大坝渗流观测设施;大坝坝面进行白蚁防治。 (二)副坝 大坝采用在坝体上游铺设PE复合土工膜防渗处理。拆除上游坝坡原干砌石护坡及浆砌石挡墙,坝坡培厚修整后经防渗处理,在坝坡面铺设0.12米厚C15混凝土护坡;分别在2014.2米及208.6米高程处新建两道C20混凝土防滑齿墙;新建两坝肩C20混凝土护肩齿墙。下游坝坡修整后重新种植草皮护坡;新建坝脚贴坡排水体,排水体顶部内侧设浆砌石排水沟;在排水体两侧及脚部新建排水沟,维修排水体以上两坝肩原排水沟;大坝坝面进行白蚁防治。 (三)溢洪道 加固后溢洪道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消能段组成,总长64.5米。

钦州市钦南区大岭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钦州市钦南区大岭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验收 鉴定书 钦州市钦南区大岭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验收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

前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定,2019年7月4日,钦南区水利局主持召开了大岭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钦南区水利局、钦南区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的代表以及受邀专家组成。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等被验收单位派代表参加验收会议。 验收委员会实地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资料、听取了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就工程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提问并听取相关单位的解答,对工程建设验收鉴定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本工程以下验收鉴定意见。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钦州市钦南区大岭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钦州市钦南区久隆镇黎屋村。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大岭头水库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本次除险加固按水库原功能、原规模进行。 大岭头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51km2,总库容51.5万m3,

水库设计灌溉面积400亩,影响下游人口1400人,耕地1600亩。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10年9月,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对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鉴定为“三类”病险水库;2011年3月,钦州市水利局核查同意三类坝的鉴定结论;2012年3月,钦州市水利局、财政局对水库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投资为281.89万元。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大岭头水库总库容51.5万m3,属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永久建筑物按5级设计。工程设计标准为20 年一遇洪水设计,设计洪峰流量14.6m3/s,300 年一遇洪水校核,设计洪峰流量23.2m3/s。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1)大坝加固: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大坝上、下游坝坡加固及大坝白蚁防治等。 1)防渗加固:主、1#副坝坝体、坝基采用水泥粘土浆充填灌浆进行防渗处理; 2)坝顶加固:主、1~4#副坝坝顶为泥结石路面,坝顶上、下游侧设M7.5浆砌石路缘石; 3)上、下游护坡加固:主、1~4#副坝上游坝坡按1:2坡比找平后现浇0.1m厚C15砼护坡,设C15砼齿墙护脚。主坝下游坝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编号:水规计[2003]344号制定日期:2003年10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第三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第四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 第五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第六章项目后评估 第七章附则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有关法规,结合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事权划分、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后评估

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安排中央投资(包括中央安排的外资)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地方投资建设的省际边界建设项目。全部由地方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水利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是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形成水利固定资产并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及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 第五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 公益性项目指具有防洪、排涝、抗旱和水资源管理等社会公益性管理和服务功能,自身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水利项目,如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除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贫困地区人畜饮水、防汛通信、水文设施等。 准公益性项目指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其中大部分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如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 经营性项目指以经济效益为主的水利项目。如城市供

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验收证书 1 2022年11月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关闭委员会 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鉴定证书 验收主持单位:四川省水利厅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xx管理所 二 质量监督单位: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 承兑日期:2022年11月承兑地点: 前言 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会议于2022年11月在武汉市行政管理局召开。会议由四川省水利厅主持。会议成立了“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参加竣工验收会议的单位包括: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和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单位。验收委员会成员和与会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施工管理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查,经认真讨论,形成了以下鉴定意见: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0xx位于00西北部,位于福江系统的白琼河中游,距XX镇5公里,距县城25公里。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三 xx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水产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于1971年开工修建,1976年建成,集雨面积53.4km2,总库容2066万m3,正常库容1500万m3,死库容125万m3。水库灌溉范围涉及6个乡镇,设计灌面5.16万亩。

(三)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1。设计审批和项目审批 “5.12”地震后,xx列入欧洲投资银行优惠紧急贷款灾后重建项目。2021年7月, xx震损除险加固工程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外[2021]962号文进行了可研批复。2021年由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xx震损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四川省水利厅于2021年9月以川水函(2021)1030号文“关于00xx震损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1312.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023.48万元,机电及 金属设备安装52.92万元,临时工程35.60万元,独立费用121.29万元。工程主要建设 内容:溢洪道整治、大坝整治、放空隧洞整治、白蚁整治、管理设施整治、放水设施整治、道路工程整治、大坝帷幕灌浆、金属及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观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设计标准及规模 xx总库容2066万立方米,为中型水库,属三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 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 根据中国地震地面运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和2022年6月中国地震局发布的[四川、甘肃、陕西地震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水库坝址区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 反应谱特征周期。 遇。 四 0.40s,对应的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3.主要施工内容及工期 xx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溢洪道整治、大坝整治、放空隧洞、白蚁整治、管理设施整治、放水设施整治、道路工程整治、大坝帷幕灌浆、金属及机电设备采 购及安装工程、观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批准的项目建设期为8个月。(4)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00xx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00人 民政府2021年6月11日以梓府函[2021]27号文件明确00武管局为项目法人单位,全权 负责该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参加本工程建的有关单位有: 项目法人:00000 设计单位: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运营管理单位:XX管理办公室 质量监督单位: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五)工程施工过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修改概算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 枢纽修改概算报告的批复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修改概算报告的批复 桂林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小溶江水利枢纽修改概算报告的请示》(市发改报字〔2014〕385号)收悉。《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小溶江水利枢纽修改概算报告》已经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和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小溶江水利枢纽是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之一,工程任务是以城市防洪和漓江生态补水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2009年9月、11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分别以“桂发改农经〔2009〕881号”、“桂发改〔2009〕1033号”文批复了小溶江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和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123128.96万元,其中枢纽工程投资49322.39万元,水库淹没、工程用地及移民部分补偿投资73806.57万元。目前,小溶江水利枢纽主体工程施工接近尾声,主体设备安装工程也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部分由

于实施过程中自治区和桂林市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政策标准、移民安置点设计调整等原因,造成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投资发生较大变化。为了确保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顺利推进,早日发挥小溶江水利枢纽效益,对小溶江水利枢纽修改概算是十分必要的。 二、小溶江水利枢纽工程未发生较大设计变更,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也未发生大的变更,故本次修改概算枢纽工程部分、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部分投资不作调整。 三、修改概算后的小溶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投资总概算为167272.65万元,比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增加投资93466.08万元。 (一)实物变化以及根据移民意愿调整移民安置点设计造成投资增加8229.37万元。 (二)自治区和桂林市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政策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2〕126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市政〔2013〕15号)》)及物价上涨投资增加26354.47万元。 (三)其它调整共增加投资58882.24万元。 1.零星果木补偿单价提高增加投资1091.86万元。 2.增列小型农具和养殖场补偿费增加179.80万元。 3.移民点征地费增加1179.46万元。 4.农村移民基础设施恢复费增加3617.48万元。 5.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协调会纪要(2014年10月31日)》(市政办阅〔2014〕42号)增列双拥路移民安置点对外路投资增加6103万元和公墓场补助费增加1567.2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技术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技术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5.16 •【字号】桂发改投资〔2021〕364号 •【施行日期】2021.05.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技术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桂发改投资〔2021〕364号 自治区纪委机关: 你单位《关于审批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技术楼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桂纪便函〔2021〕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审查调查工作需要,解决现有用房老化严重、功能不全、安全保密隐患凸显等问题,同意建设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技术楼项目。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技术楼项目。 三、项目代码:2020-450000-47-01-051584。 四、项目单位: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主要拆除场地内现有单层砖混房屋1000平方米,就地新建2栋楼、建筑面积分别为2223平方米和820平方米,以及公共卫生间、门卫室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1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有建筑拆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暖通空调、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场平道路、绿化及水电工程等。 七、主要工程设计方案: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等工程技术方案。本项目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按7度设防。建筑主要采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屋盖及楼盖均为整体现浇,基础形式采用独立基础。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19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万元,预备费94万元。建设资金从桂发改投资〔2020〕1342号下达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技术楼项目总投资概算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龟山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龟山堤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正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龟山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龟山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发改报〔2014〕7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郁江是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第一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流经百色、南宁市辖区(俗称邕江)、至贵港市桂平汇入西江。南宁市地处郁江中下游,是国家重点防洪城市之一。根据《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南宁市防洪总体方案采用堤库结合,堤防按50年一遇标准加高加固,远期堤库结合达到200年一遇。目前,南宁市提出了以邕江为轴线,“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模式。龟山片区位于邕江右岸,地处规划的新城范围,属于南宁市规划“一轴”、“一脉”的重要发展区域。由于地势较低,沿岸基本无设防,洪涝灾害给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带来较大威胁。为保障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南宁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龟山堤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龟山堤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排涝闸自排标准为5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防洪堤6.221公里,护岸4.027公里,新建防洪排涝闸5座、排水涵3座。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30066.19万元,其中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中采用南宁市城区征地综合地价(南府发〔2013〕10号)比“国务院令第471号”增加的2526.38万元由南宁市负责解决,其余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自治区补助以及南宁市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组织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龟山堤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附件: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龟山堤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结束——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9.24 •【字号】桂发改农经〔2015〕1084号 •【施行日期】2015.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主要支流 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15〕1084号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发改报〔2015〕8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隆安县位于广西西南部,县城地处右江下游。县城基本处于未设防状态,城区河段两岸基本为土质岸坡,河岸稳定性差,受洪水冲刷、侵蚀,岸坡崩塌、水土流失严重,县城洪涝灾害频繁。为保障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区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隆安县城区河段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隆安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为Ⅳ等工程,

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护岸总长12.225公里,沿岸共布置31座排水涵、20座下河步级等。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4343.03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自治区补助以及市、县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组织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招标核准意见表(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南宁市横县湴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南宁市横县湴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5.13 •【字号】桂发改农经〔2020〕484号 •【施行日期】2020.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南宁市横县湴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广西南宁市横县湴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南发改报〔2020〕2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广西南宁市横县湴蓬水库位于西江流域郁江支流马江河中游,坝址座落于横县那阳镇那阳村境内,总库容1318.8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始建于1957年12月,1958年5月建成。目前主要建筑物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水库的安全运行。2018年12月南宁市水利局对湴蓬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湴蓬水库为“三类坝”病险水库。2019年7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核查同意“三类坝”鉴定意见。因此,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对湴蓬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2020-450000-76-01-008976。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坝、副坝加固处理;溢洪道加固处理;放水设施加

固处理;大坝观测设施完善和更新;防汛道路除险加固;完善管理措施。 四、同意经自治区水利厅审查通过的南宁市横县湴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五、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73.01万元。同意你市报来的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来源为你市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978万元、自治区水利补助资金247万元以及市县自筹解决248.01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南宁市湴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桂水规计函〔2020〕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水利水电----竣工验收鉴定书

----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验收 鉴定书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委员会 二O一三年月日

前言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13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3年6月日全面竣工,总工期天。按设计完成建设任务。并经----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竣工审计,竣工验收报告齐全,工程试运行正常,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局《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施水库【2013】号),----水利局《----水利局关于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事项的紧急通知》(保水【2010】328号)同意于2013年月日至日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会议由----水利局主持,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及----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审计局、土地局、林业局、姚关镇人民政府及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会议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要求组成了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和与会代表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并分为工程、财务、水保三个组进行讨论,对工程作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价,一致通过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工程名称:--------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位置:----水库位于--------姚关镇摆马村委会摆马自然村东部,距镇政府驻地4km,距----城22km,距----政府驻地84km。水库坝址

海拔1809.60m,地理坐标为北纬24°34′23″、东经99°15′28″,水库本区径流面积3.98km2,属怒江水系姚关河左岸支流摆马河中上游。(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水库功能以农田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灌溉面积800亩,保护耕地1070亩,防洪保护人口500人。水库属小(二)型工程。水库总库容为29.04万m3。其中:兴利库容19.78万m3,死库容2.0万m3,防洪库容 7.26万m3。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输水涵洞、溢洪道组成。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测设计单位为施甸泓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工程设计按《大坝安全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三个阶段进行勘测设计工作。 ----工程咨询中心于2012年4月20日在保山组织召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核会。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复核,复核投资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万元。 2012年12月31日----水利局以保水〔2012〕531号《----水利局----财政局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库批复概算投资240.63万元。审定的----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①大坝坝体、坝基防渗帷幕灌浆;坝顶整治,增设防浪墙和路缘石;上游坝坡整修,并对坝面进行护坡整治;下游坝坡整修,坝面护坡整治,增设纵向排水设施;翻修排水体加固下游坝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桂西北治旱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桂西北治旱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29 •【字号】桂发改农经〔2018〕1519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广西桂西北治旱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18〕1519号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桂西北治旱百色水库灌区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百发改农经报〔2018〕11号)收悉。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对《广西桂西北治旱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审定的《初步设计报告》,工程任务为农业灌溉及城乡生活生产供水,充分发挥已建百色水库工程效益。 二、工程的供水范围和对象为百色水库灌区的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田阳县城

生活工业用水,并向右江灌区补水;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59.2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49.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自流灌溉面积29.4万亩,提水灌溉面积29.8万亩。 三、工程取水断面多年平均总引水量为11392万立方米,其中从百色水库库区自流引水8562万立方米,从右江河道新建泵站提水2830万立方米。在总引水量中,分配给百色水库灌区农业用水7762万立方米,向田阳县城供水740万立方米,向右江灌区补水2890万立方米。 四、百色水库灌区工程由百色水库引水工程和百色水库下游右江提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分别从百色水库银屯副坝左坝肩、百色水库下游已建的鱼梁航电枢纽库区左岸取(提)水。百色水库引水工程由进水口、总干管、北干管、南干管、骨干支管、一级高位水池和提水泵站以及管道调压设施等附属建筑物等组成,其中总干管长43.931公里(含5条总长约8.294公里的有压隧洞),北干管长47.026公里,南干管长26.966公里,输水支管58条(含7条补水管)、其长130.61公里,一级高位水池85座,骨干一级提水泵站3座。右江提水工程由首部林逢和保群泵站、林逢和保群干管、骨干支管、一级高位水池和提水泵站等组成,其中林逢干管长1.23公里,保群干管长19.474公里,输水支管16条(总长78.22公里),一级高位水池51座,骨干一级提水泵站4座。灌区总干管设计流量为6.60立方米每秒,南干管设计流量为1.48立方米每秒,北干管设计流量为2.08立方米每秒,林逢干管设计流量为1.81立方米每秒,保群干管设计流量为2.75立方米每秒。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五、百色水库灌区为大(2)型Ⅱ等灌区,百色水库进水口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总干管、北干管和百东河水库补水管及其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跨河(沟)建筑物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其他骨干管道及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12.06 •【字号】桂发改地区[2009]1094号 •【施行日期】2009.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发改地区〔2009〕1094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多年以来,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各级发改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现对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梳理、明晰,并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精神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以确保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各地要认真结合当地实际,在深入理解和掌握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把握好工作方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团结协作,共同把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做好、做实。 各市发改委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本通知后下发。 附件:加强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九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加强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工代赈(含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农村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从1985年起,我区就开始实施将国家库存物资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帮助贫困地区修建道路和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的年度计划。随着国家制定并执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工作局面逐步扩大,以工代赈由实物折款转向政府直接投资,并从“十五”开始,国家针对生活在不适宜人类生存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搬迁,增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年度计划(我区于2003年开始实施)。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区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为我区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进程打下了良好基础。 但在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认识上和实际操作上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与国家相关政策有关,因此,有必要对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作必要的重申,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好相关的问题。现将加强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国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向 当前,部分市、县要求将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向扩大到自治区面上县。针对投向问题我们也多次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但有关部门表示在国家现行扶贫开发政策框架下,还不能扩大计划实施范围,主要原因是国家扶贫政策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有严格的规定,尤其是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投向有明确限定。从2002年开始,国家发改委连续多年下发了要保障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安排集中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的系列文件,强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重点解决国家级贫困县的重要性。因此,这些年我区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重点扶持了我区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的28个县,促使这些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保障我区贯彻实施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平市摩天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平市摩天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2.15 •【字号】桂发改农经〔2017〕149号 •【施行日期】2017.0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平市 摩天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17〕149号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批复桂平市摩天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贵发改报〔2017〕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摩天河水闸位于桂平市石咀镇河口村附近的浔江支流摩天河上,是一座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灌溉的中型水闸。水闸于1960年建成,至今已运行五十多年。2009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管〔2009〕69号”文鉴定摩天河水闸为“四类”病险水闸。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工程的社

会、经济效益,对摩天河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水闸在原址上拆除重建,闸线位于原水闸下游50米处。水闸由闸室、消能防冲设施、左右岸连接建筑物等组成。摩天河水闸属中型水闸,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三、水闸除险加固主要工程措施 (一)闸室 同意闸室设计方案。闸室采用胸墙式结构。闸室段总宽39.32米,长16.5米,共5孔,孔口尺寸6×5米(宽×高)。堰体采用曲线型实用堰,堰顶高程28.00米,闸顶高程40. 60米。每个闸孔上游侧设检修门槽及工作门槽各一道,闸顶设检修平台,检修平台以上设启闭排架和启闭房,启闭平台高程49.40米。 启闭排架下游侧闸顶设交通桥,桥面总宽7米,桥面高程40.60米。交通桥采用钢筋混凝土简支梁结构,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下阶段进一步优化闸室段结构设计。 (二)消能防冲设施 同意水闸消能防冲设施设计方案。闸室下游设钢筋混凝土结构消力池,总长28米(含消力坎),池底高程23.20米,尾坎顶高程25.20米。消力池下游设10米长混凝土护坦。 (三)水闸左、右两侧连接建筑物 闸室段左、右两侧分别设混凝土接头重力坝段和土堤段与原堤防衔接。左侧接头重力坝段长12米,坝顶高程40.60米,连接土堤段长35.2米,堤顶高程 40.60~39.60米; 右侧接头重力坝段长12米,坝顶高程40.60米,连接土堤段长22.8米,堤顶高程40.60米。 土堤段上、下游边坡坡比均为1:2,均在34.60米高程处设1.5米宽马道。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百色市乐业县上岗水库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百色市乐业县上岗水库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2.14 •【字号】桂发改农经〔2015〕1545号 •【施行日期】2015.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百色市 乐业县上岗水库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15〕1545号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乐业县上岗水库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百发改农经报〔2015〕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乐业县地处桂西北旱片,受气候及地形条件影响,降雨量时空分布差异较大,干旱季节缺水严重,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大利水库为县城现状唯一的供水水源,水源单一,供水安全经常受到各类突发事件的威胁,抗风险能力低;在大旱或特旱年份,水库来水量小,供水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县城远期发展的需水要求。随着乐业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区逐渐扩大,县城的需水日益增加,水源不

足制约了县城的社会经济发展。为解决乐业县城区用水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对上岗水库进行扩容。 二、上岗水库位于红水河二级支流上岗河上,距乐业县城8公里,是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2.3平方公里,现状总库容233万立方米。上岗水库现状的工程任务是以灌溉为主,水库扩容后工程任务调整为以供水、灌溉为主。水库扩容后,正常蓄水位从现状1021.67米调整为1025.5米,有效库容增至215万立方米,总库容为265万立方米;水库死水位维持现状1005.77米,死库容为21.5万立方米。水库扩容后并修建连通隧洞向大利水库补水,可增加大利水库向乐业县城区的供水量。 上岗水库扩容后工程等别为Ⅳ等,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放水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 水库在原坝址加高扩容。工程由水库枢纽和输水管道组成。水库枢纽由现有大坝、溢洪道、放水隧洞和新建的上岗~大利输水隧洞组成。输水隧洞进口位于上岗水库溢洪道左岸60米处,出口位于大利水库库尾。供水系统由取水口和供水管道组成,供水放水塔利用水库原放水塔,供水管道自原放水隧洞出口引出后沿旧渠道布置,终点至乐业县城水厂,主供水管道总长5151.6米。 水库淹没土地41.35亩,因淹没需改建公路约0.57公里、旅游步道3.35公里和桥梁一座,因淹没改建10kV输变电线路0.47公里和架空光缆0.89公里。枢纽及管线工程永久用地24.3亩,临时用地76.18亩。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6674.05万元,工程建设资金以争取中央资金补助、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 •【公布日期】2005.04.26 •【文号】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 •【施行日期】2005.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水利(水务)厅(局),各流域机构: 1998年以来,中央安排大量投资,对一大批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使全国水库工程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为此,各地区和各流域机构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但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资金计划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有些水库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差,导致工程迟迟不能竣工,还有些水库前期工作存在不符合程序要求、大坝安全鉴定深度不够、设计单位资质不足、工程建设内容中“搭车”、虚报项目和概算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正常进行。 针对上述问题,为做好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我们重新修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

理办法》对前期工作、项目和计划申报、投资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各地有关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进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一)规范年度建议计划的上报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编制申报年度建议计划(地方建议计划表格格式见附件三、附件四),计划中的项目名称、总库容、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等指标要与有关规划、设计、复核、批复文件等仔细核对,确保准确一致。地方报送的年度建议计划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审核后,如与初步设计的相关内容不符、有规划以外的项目、前期工作程序不完备、地方配套投资不落实、要求报送的附属文件材料不全等问题,则本次所报年度计划文件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管理办法》要求随年度建议计划报送的文件材料,应按项目整理汇总后装订成册上报,以便查阅。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以上要求重新编制2005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议计划,于5月20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并同时用电子邮件发送建议计划表格电子文档。今后的年度计划均照此模式办理。 (二)规范投资计划的下达和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后,地方各级部门应及时转下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计划。如项目确需调整投资计划,应向原计划下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计划调整。中央安排的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非主体工程建设,不得用于计划外项目,不得滞留、挪用和挤占。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10.27 •【字号】桂发改高技〔2014〕1341号 •【施行日期】2014.10.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桂发改高技〔2014〕134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西的若干意见》(桂发〔2012〕21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西的若干意见》,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快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我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办法适用于对工程中心的申报、审核、评价和管理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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