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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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一、1、接病人时巡回护士到病房接手术患者时,应与病房护士一起查对。

2、查对内容:手腕带(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过敏史)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术前准备是否完善(禁食禁水、术前用药、去除金属物品、更换手术衣裤、手术部位皮肤准备)、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择期手术需核对患者的知情同意书与手术切口标志。

二、手术人员手术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和手术护士)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

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或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1. 择期手术,在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患者的知情同意与手术切口
标志皆已完成后方可手术.
2. 每例手术患者配戴"腕带",其上具备患者查对用的患者身份信息.
3. 建立病房与手术室之间的交流程序,麻醉科医生、手术室护士与
病房医生、护士应当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4.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生和护士三方,在麻醉手术
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对的工作,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手术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

5.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前,参加手术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与
手术台上的护士等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到齐。

6.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内容及流程。

7. 手术安全核对必须按照步骤进行,核对无语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
作。

8. 确保手术前预防性抗生素规范的使用,在手术前,由病房医师下
达医嘱;在手术室,麻醉医师负责下达医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对实施。

9. 临床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对制
度与持续改进活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0. 医务处、护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
履行对手术安全与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与督查,并提出与落实持续改进的措施的记录。

11. 《手术安全核查表》完成后须归入病案中保存。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一、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要做到“三查七对”,防止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对手术患者严格执行“六查十二对”:六查:到病区接患者时查、患者入手术间时查、麻醉前查、消毒皮肤前查、切开皮肤前查、关闭体腔时查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等。

三、接病人时查对1、术晨根据手术通知单,填写病人登记本,核对病人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手术间及手术时间。

2、手术当日根据手术时间到病房接病人与病区责任护士(或值班护士)共同核对病人病历、首饰等并查看皮肤情况,双方认可后在患者术前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3、护士接病人进入手术间后,应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查配血报告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正确无误等待手术。

四、手术查对1、手术前核对无菌包外3M胶带灭菌标志合格,包内灭菌指示卡合格,手术器械配备齐全,方可进入手术。

2、、核对患者、病历及身份识别腕带,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

4、无菌物品及一次性物品使用前检查包装、灭菌有效期等。

、5、巡回护士与器械护士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后、缝合皮肤前共同查对所用器械、敷料及缝针等,数目准确无误并签字。

6、用药查对(1)、按医嘱及时用药。

用药前三查七对,用后立即通知麻醉医师记录于麻醉记录单上,瓶装大液体使用前检查瓶口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浑浊、絮状物等,袋装液体查包装有无渗漏。

(2)各种用药后空安瓿暂时保留,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7、输血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8、一般情况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对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复述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详细记录,保留抢救过程中使用药品的包装及安瓶,并在手术医生离开手术室前补开医嘱,执行人签名。

五、送病人时查对1、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手术医生与麻醉医师共同将病人送回病房。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要做到“三查七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2.接手术患者时,应认真查对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时间及术前用药等,逐项核实,防止接错患者。

3.实施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落实器械.纱布.纱垫、棉片(棉球)、缝针线轴等物品清点制度,防止物品遗留体内。

4.留取病理组织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登记按时送检,防止遗失。

5.执行口头医嘱时,在执行前、后均需复述1遍,并做到“四对”(对药名、剂量、质量及用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执行后,立即嘱麻醉医生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上,以免遗漏。

6.手术前,检查患者皮肤完整性;术毕再次复查,有无体位压伤、皮肤烧灼伤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手术医生,并记录在“术中护理记录单”上。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

医院手术室查对制度1.择期手术,在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患者的知情同意与手术切口标志皆已完成后方可手术。

2.每例手术患者配戴“腕带”,其上具备有患者查对用的患者身份信息。

3.建立病房与手术室之间的交接程序,麻醉科医师、手术室护士与病房医师、护士应当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确认。

4.手术安全核查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手术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对的工作,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手术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

5.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内容及流程。

5.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按《手术安全核对表》中内容依次提问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麻醉安全检查、患者过敏史、术前备血等内容,手术医师逐一回答,同时巡回护士对照病历逐项核对并回答。

5.2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5.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实际手术名称、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患者去向等内容。

5.4三方核对人确认后签字。

当核对人为非本院医师时,应当由上级医师复核后签字确认。

6.手术安全核对必须按照步骤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7.确保手术前预防性抗生素规范使用,在术前,由病房医师下达医嘱,在手术室,麻醉医师负责下达医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对实施。

8.临床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持续改进管理的第一责任人9.医务处、护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手术安全与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与督查,提出与落实持续改进的措施。

10.《手术安全核查表》完成后归入病案中保存。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手术室查对制度为了确保手术过程中患者的安全,手术室必须执行严格的查对制度。

以下是手术室的查对制度:一、患者查对制度1、手术患者身份确认手术患者必须佩戴手腕带,并且腕带上的姓名必须与患者陈述的姓名一致。

手腕带上的信息应与入院记录单和手术通知单上的信息完全一致,才能进入手术间。

如果患者没有佩戴手腕带或手腕带上的信息与入院记录单和手术通知单上的信息不一致,就必须与病区进一步沟通。

对于小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危急重症患者及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的患者,必须由患者家属或陪同人陈述患者身份;无名氏患者必须由陪同医护人员陈述患者身份。

2、查对内容及方法在患者入室时,必须查对患者入院记录单的姓名、住院号、科室与手腕带信息是否一致,查对科室、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手术房号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

此外,还要查对医嘱,核实带入物品,如影像资料、药品是否齐全,查看血型单,并由接患者者在手术通知单右上角签患者名。

如果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知会主刀医生并做好交接班。

3、静脉穿刺前在患者静脉穿刺前,必须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带入的物品、手术时间、麻醉方式,查对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传染病筛查结果及血型单。

如果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知会主刀医生并做好交接班。

此外,在手术开始前还必须执行(time-out)安全核查制度。

4、手术安全核对制度在手术开始前,必须执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

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核对内容包括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设备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值入物、影像学资料等。

患者自述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科室等内容必须与患者病历和腕带信息一致。

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核对,并签字确认。

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同,核对内容包括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预计手术时间、预计失血量、手术关注点、麻醉关注点、物品灭菌仪器设备、围术期特殊备药、是否需要相关影像学资料)等。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一、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与器械护士应认真查对手术所需物品齐全、器械灭菌及仪器的性能等情况。

二、接病人时护工应与病房护士共同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标识。

三、病人进入手术室后,由手术室护士、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在实施麻醉前、手术开始前、手术结束后按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内容进行三方核查;手术切皮前亦应核查病人姓名、年龄、手术方式、部位等。

四、体腔及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缝合皮肤后核对器械、敷料的数目是否与手术前数目相符。

五、术前、术中用药、输血制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执行口头医嘱时,要复述一遍,确认后执行,保留空安瓿备查,抗菌药应核对临时医嘱,查看皮试结果及过敏史。

六、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验。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是为了保障手术安全而建立的。

该制度包括“六查十二对”和其他细节要求。

六查”指的是在患者进入手术间前和手术过程中,需要进行六次核查,确保手术无误。

而“十二对”则是在手术前后对多个方面进行核对,如科别、床号、手术部位等。

在XXX组织手术中,清点使用物品尤为重要。

所有物品都应清点两遍,特别是一些易遗留体内的物品,如刀片、螺钉等。

手术过程中,四个时间点需要进行清点,并由巡回护士准确登记备查。

增减的器械和敷料也需要及时记录。

在缝合胸、腹腔及深部创口前,需要进行仔细清点,确保器械、敷料、缝针等数目准确无误。

手术完毕后,洗手护士还需将所用纱布、纱垫再次清点收起。

对于病理组织标本的留取,也需要妥善保管、及时登记、按时送检,防止遗失。

在执行口头医嘱时,需要进行复述并进行“三对”核对。

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需要两人核对无误后才能使用。

在术中输血过程中,需要进行多次核对,确保血型、血袋号、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量、血液质量等信息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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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
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
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神志欠清的患者、不同语种或
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对意识欠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
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5. 在病房、手术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6.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
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7.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
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过敏、手术名称等信息。

8."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右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
整无破损
9.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
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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