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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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博士引进公告

中学 博士引进公告

关于我校中学引进博士的公告
尊敬的师生们: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校决定引进一批优秀的博士人才,为我校中学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一、引进背景
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的不断进步,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已经成为中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博士人才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广泛的学科视野,在中学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我校决定积极引进博士人才,为我校中学教育事业注入新的力量。

二、引进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成果突出,研究方向与中学教育教学相关;
2.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三、引进计划
我校计划引进5名左右博士人才,涉及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等。

引进人才将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和福利待遇。

四、引进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
2. 资格审查: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参加面试;
3. 面试评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评估,综合考察其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
4. 录用通知:经过综合考核,学校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录用通知。

五、联系方式
如有意向申请或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校人事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
X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X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师生关注并积极推荐优秀人才。

XXX中学校长办公室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学心得体会、工作心得体会、学生心得体会、综合心得体会、党员心得体会、培训心得体会、军警心得体会、观后感、作文大全、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And,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teaching experience, work experience, student experience, comprehensive experience, party member experience, training experience, military and police experience, observation and feedback, essay collection,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州郑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科研流动站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加强师资博士后的选拔和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持续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为了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高效原则。

(二)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原则。

(三)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原则。

(四)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引进的对象优秀归国博士、同专业直读博士,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

三、引进博士的待遇(一)安家费2万元,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

(二)配备工作手提电脑一部,电脑产权属学院。

(三)凭在郑州市内的购房发票或父母的房产证,学院一次性为其报销7万元购房补助。

(四)引进的上述同类归国人员,另增加2万元的安家费。

(五)对于正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者,学院将一次性给予所需配套经费。

四、引进程序(一)博士引进,采取学院统一领导与用人单位考察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用人单位根据博士信息,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和学院引进博士的基本要求,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将本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报人事处。

(三)由人事处组成由用人单位参加的专家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与团队协作精神、本人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学历学位等情况。

(四)实行试讲或学术报告制度。

对考察情况基本符合条件的,可根据需要由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参加)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英语、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测试,听取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由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写出对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的评议意见。

(五)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纪委、科研处、教务处及用人单位,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专业限引进2人。

(六)正式推荐人选由人事处报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复审后,由书记办公会审批。

(七)引进对象获得批准后,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工作协议书和办理调动手续。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改变我市高层次人才短缺状况,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为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经市政府同意引进,能为我市解决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和科研攻关项目,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人才。

主要包括:(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级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学者等国家级人才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三)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四)曾担任国家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能创新企业管理方法、解决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关键问题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五)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会展、金融、物流、信息工程、文化宣传和我市支柱产业、新型产业、重点工程等领域急需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相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家教育部认可,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六)在某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其他具有特殊技术专长的高技能人才;(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能解决我市科研、管理方面相关难题的外籍专家;(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

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为大家提供《2017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150人)》,更多事业单位招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学历要求均为博士。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河南省第三所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

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

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

目前,各类学生48000余人,在岗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50名博士研究生。

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及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院校毕业博士研究生;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7.01.01•【字号】郑政办〔2017〕1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大力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培育力度,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指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引进培育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启动奖励资金和多元化的综合性资金支持。

第三条重点支持引进培育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

围绕我市现代产业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在电子信息、汽车与装备制造、现代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旅游、都市生态农业五大战略产业及生命科学、增材制造、储能材料、可见光通信、新一代通信网络、北斗导航、虚拟现实等技术领域和产业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

第四条“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制定年度计划项目指南,发布年度技术需求,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审核并提出项目奖励资金支持额度。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计划专项资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审核确定项目奖励资金的额度,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拟支持项目及金额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六条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成员中,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郑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郑州工作6个月以上。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设置“嵩山学者”岗位的意见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设置“嵩山学者”岗位的意见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设置“嵩山学者”岗位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和造就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现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本科院校的发展目标,学校决定设置嵩山学者岗位。

具体内容如下:一、岗位设置(一)设岗原则:嵩山学者岗位原则上设置在二级学科,坚持按需设岗、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设岗数量:到十二五末,力争聘任、引进3—5名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嵩山学者”。

(三)设岗程序:拟申请设岗的院(系、部)向学校提出申请,报送《郑州师范学院嵩山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经过评议,推举“嵩山学者”岗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学校党委确定岗位设置。

二、选拔范围、条件、程序(一)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献身人民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2)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3)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有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4)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5)道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并在本校的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科研条件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以近5年以来为限):(1)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含8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其中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被SCI、EI、ISR、SSCI、A&HCI收录论文6篇以上,或在国内一级专业学术期刊(以科研处公布的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

河南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为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奠定良好的生源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一、报名对象相关专业全日制二年级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经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各科成绩优良。

3. 具备较强的科研潜力,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表现为:(1)博士阶段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属于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重大的理论或应用价值;(2)博士指导教师对研究课题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了初步论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条件,并且指导教师研究经费充足;(3)博士指导教师对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期科研成果提出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该要求要高于河南师范大学及相关学院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4.如果是跨学科攻读博士学位,需说明两个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

三、名额分配及指标使用1.本着注重潜能、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每个博士招生专业招收硕博连读人数1—2人。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占当年度导师的招生指标。

四、选拔办法1.本人申请,填写《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由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填写评价意见,博士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博士阶段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进行规划,提交所在学院初审。

2.学校统一组织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所申请专业方向的考试科目按照当年公布的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每部分100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任何部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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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为了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高效原则。

(二)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原则。

(三)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原则。

(四)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引进的对象
优秀归国博士、同专业直读博士,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

三、引进博士的待遇
(一)安家费2万元,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

(二)配备工作手提电脑一部,电脑产权属学院。

(三)凭在郑州市内的购房发票或父母的房产证,学院一次性为其报销7万元购房补助。

(四)引进的上述同类归国人员,另增加2万元的安家费。

(五)对于正在承担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者,学院将一次性给予所需配套经费。

四、引进程序
(一)博士引进,采取学院统一领导与用人单位考察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用人单位根据博士信息,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和学院引进博士的基本要求,提出初步推荐人选将本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报人事处。

(三)由人事处组成由用人单位参加的专家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与团队协作精神、本人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学历学位等情况。

(四)实行试讲或学术报告制度。

对考察情况基本符合条件的,可根据需要由人事处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必要时分管院领导参加)对拟引
进人员进行英语、专业知识与科研能力测试,听取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由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写出对拟引进人员的试讲或学术报告的评议意见。

(五)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纪委、科研处、教务处及用人单位,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评议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专业限引进2人。

(六)正式推荐人选由人事处报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复审后,由书记办公会审批。

(七)引进对象获得批准后,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工作协议书和办理调动手续。

引进人员到院后,要求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在此期间,如本人要求自费出国留学或因个人原因调离,须退还学院引进时提供的一切费用,并按协议规定补偿未满服务年限的经济损失。

五、具体措施
学院根据人事处引进博士经费预算,由财务处安排引进博士专用经费,解决引进博士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住房补贴费以及所需的其他各项特殊费用。

本规定有明确标准的费用项目,由财务处根据标准直接支付,特殊费用支付按学院有关经费审批程序、权限进行审批。

学院鼓励各系采取多种配套性措施,积极筹措经费,做为引进博士的补充经费。

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努力创造条件,切实改善博士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同时要营造一种良好的人文环境,使优秀人才引得进、留的住、用的好,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引进人才政策中关于博士部分暂行办法自行废止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附件:关于引进博士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引进博士暂行办法的补充说明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引进博士暂行办法》(郑师院行〔2010〕10号)文件精神,实现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真正做到人才引进起点高、用得好、留得住,特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引进博士服务期限为八年,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退还引进时提供的一切费用,并按协议补偿未满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二、学校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补助期限暂定三年,从入校之月起发放,每月发放至校内津贴中。

三、不受入编时间限制,享受学校的分房政策。

四、安家费
(一)国内博士补助9万元。

第一年给予2万元补助,分八年付清。

(二)归国博士补助11万元。

第一、第二、第三年各补助2万元,分八年付清。

五、该补充说明适用于自2010年8月1日起引进的博士。

六、本补充说明同《郑州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一并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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