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
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共性:
共性指不同事物的普遍性质;个性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性质。
任何共性只能大致包括个性,任何个性不能完全被包括在共性之中。
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
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
共性与个性问题是理解对立统一规律诸问题的钥匙。
共性与个性的原理贯穿于对立统一规律诸问题的一切方面,是把握矛盾诸问题的一条主线。
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是分析和解决矛盾问题的根本原理。
只有掌握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才能依据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具体矛盾进行具体分析,正确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
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又是正确理解和认识辩证运动的钥匙,人的认识过程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它是共性与个性矛盾的展开,不理解这一原理,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
形象地说,整体和部分更像是一个鸡蛋壳,完整的时候是整体,破碎后每个碎片就是部分。
而共性与个性,就是一组彩色铅笔,共性是书写绘画工具,都是铅笔,个性是不同颜色。
所以区别在于问题的把握不同侧面。
共性是一类事物与另一类的区别,而个性是同一类事物中不同个体的区别。
共性与个性,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可以看做一类事物和一个事物,一个事物内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一类事物中少任何一个事物都还是一类事物,但是一个事物少任何一个部分都不是一个整体或一个事物。
矛盾的共性指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共性指矛盾的普遍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盾的个性指矛盾的特殊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1)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是相互区别的,有着各自内容。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是事物的共性,它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特殊性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事物的个性,它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
(2)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是相互联结的。
任何现实的事物都是特殊性和普遍性、个性和共性的有机统一。
一方面,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普遍性即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也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必然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只有特殊性、个性而没有普遍性、共性的事物也是不存在的。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条件下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特定情况下则变为特殊性,反之亦然。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客观事物本来就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有机统一,人们认识事物也总是从认识一个个具体事物的特殊矛盾开始的,从其中概括出对于事物普遍矛盾的认识,又以这种对于普遍矛盾的认识作指导,去进一步研究具体事物的特殊矛盾,并以此丰富对于普遍矛盾的认识。
这是一个从特殊到普遍、又从普遍到特殊的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
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际上就是分析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全面地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仅是理解和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基础。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多样性(一)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多样性的原因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不是单一性的,而是多样性的。
矛盾的特点

矛盾的特点班级:机械124班姓名:黄修文学号:14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的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绝对性,矛盾同一性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静止的相对性。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是对矛盾的普遍性的简明表述。
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哲学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哲学之矛盾普遍性和特
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毛泽东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这一共性个性、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1)相互区别: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即的,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它的存在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即相对的;共性比个性深刻,个性比共性丰富。
(2)相互联系: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存在于)个性之中,一般只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列宁语,都是一般就是含有一般的意思);个性体现共性,都同共性相联系而存在。
(3)在一定条件下(场合的不同)可以相互转化。
(4)个别、特殊和一般的关系。
关于一般(普遍)、特殊、个别三者的辩证关系,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首先作为一组范畴进行了阐释,他指出:“个别——特殊——普遍,是规定的推论的普遍格式。
个别通过特殊,把自己和普遍联系在一起。
个别的东西不直接是普遍的,而要通过特殊;反之,普遍的东西同样不直接是个别的,也是要通过特殊才使自己下降到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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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用生活中的事例,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题目:用生活中的事例,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的辩证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世外桃源”是诗人幻想出来的一种生活安乐的社会,寄托了诗人的良好愿望。
后人用来比喻没有矛盾的“安乐”之地。
然而,愿望再好,也只能是空想。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世外桃源”是根本没有的。
2、矛盾的特殊性:一个班级,每个人具体情况不一样,有的同学基础好,有的同学精力足,有的同学反应快,有的同学用功,这些是优点,当然也有缺点,但是要考第一,必须采取不同的方法和对策,才可以达到或者进步。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
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的共性、矛盾存在的绝对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承认矛盾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前提。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横向),主要与次要就是相对的特殊性;各个具体事物
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纵向)。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描述矛盾存在的特点的范畴。
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共性与个性问题是理解对⽴统⼀规律诸问题的钥匙。
共性与个性的原理贯穿于对⽴统⼀规律诸问题的⼀切⽅⾯,是把握⽭盾诸问题的⼀条主线。
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是分析和解决⽭盾问题的根本原理。
只有掌握共性与个性的原理,才能依据⽭盾普遍性的原理对具体⽭盾进⾏具体分析,正确认识⽭盾和解决⽭盾。
扩展资料
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是正确理解和认识辩证运动的钥匙,⼈的认识过程由个别到⼀般,⼜由⼀般到个别,它是共性与个性⽭盾的'展开,不理解这⼀原理,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
形象地说,整体和部分更像是⼀个鸡蛋壳,完整的时候是整体,破碎后每个碎⽚就是部分。
⽽共性与个性,就是⼀组彩⾊铅笔,共性是书写绘画⼯具,都是铅笔,个性是不同颜⾊。
所以区别在于问题的把握不同侧⾯。
共性是⼀类事物与另⼀类的区别,⽽个性是同⼀类事物中不同个体的区别。
共性与个性,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可以看做⼀类事物和⼀个事物,⼀个事物内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类事物中少任何⼀个事物都还是⼀类事物,但是⼀个事物少任何⼀个部分都不是⼀个整体或⼀个事物。
2015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矛盾共性和个性解析

2015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矛盾共性和个性解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辩证法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是考研政治中经常考查的考点。
我们正在复习考研政治的考生经常反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问题在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尤其对于基础比较薄弱的考生来说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但是我们大家已经知道了这部分内容的重要性,所以要求我们必须肯下这块硬骨头。
下面老师给大家介绍一下复习这部分内容时应注意的问题,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主要概念我们学习任何理论都要先理解基本概念,概念的理解是理论学习的基础。
哲学上讲矛盾的普遍性(共性)是指矛盾存在于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及其始终。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
一切科学认识的前提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特殊性(个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不同事物中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阶段各有其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同一矛盾内部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性质、地位和作用。
二、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实际上就是绝对与相对、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首先,二者相互区别。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矛盾的特殊性(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其次,两者又是相互依赖的。
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特殊性的纯粹的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又包含着普遍性,没有脱离普遍性的纯粹的特殊性。
最好,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三、方法论意义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全面地看问题,反对一点论,防止片面地看问题。
矛盾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找出正确解决特殊矛盾的特殊方法。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事物矛盾具有各自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
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 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 特点。
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 ,就在于它们各有其特殊的矛 盾规定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 的原因和内在根据,它决定着 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进程。
事物矛盾具有各自 特点
contents
目录
•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 矛盾的共性与个性 • 矛盾的绝对与相对 •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01
CATALOGUE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就是矛盾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
矛盾的共性指矛盾的普遍性 ,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矛 盾的个性指矛盾的特殊性,
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又受 共性的制约,共性和个性在一
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02
CATALOGUE
矛盾的共性与个性
矛盾的共性
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
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
01
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相对的,而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不能
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02
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
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
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03
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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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用修订本)思想政治二年级上册第101页,有这样一段表述:“共性是指同类事物共同具有的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的规律,它对这类事物来讲也可以叫做矛盾的普遍性。
个性是指同类事物中各个事物所具有的,在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规律方面的不同特点,也可以叫做矛盾的特殊性。
”在这里把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等同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我认为这是不恰当的。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矛盾的共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主要由矛盾构成的共性、矛盾存在的共性、矛盾性质的共性、矛盾解决方法的共性、矛盾作用的共性等组成。
矛盾构成的共性,是指一切矛盾皆由具有对立统一关系的两个方面构成,无一例外。
矛盾存在的共性,是指从空间上来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即无处不在;从时间上来说,矛盾贯穿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无时不有。
矛盾性质的共性,是指就矛盾总体来说,一切矛盾的两个方面都具有相反的性质;就同类矛盾来说,同类事物的矛盾具有相同的性质。
矛盾解决方法的共性,是指一切矛盾的解决最后都必须通过斗争。
矛盾作用的共性,是指一切矛盾都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个性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
同矛盾的共性相对应,矛盾的个性也主要由矛盾构成的个性、矛盾性质的个性、矛盾解决方法的个性、矛盾作用的个性等组成。
矛盾构成的个性,是指不同矛盾的矛盾双方具体怎样对立怎样统一各有其特点。
矛盾存在的个性,是指不同时间、空间存在的矛盾及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性质的个性,是指不仅异类事物的矛盾性质不同,如有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等,就是同类事物不同矛盾其性质也有某些差别,如同属对抗性矛盾,其对抗的程度、方式等也会有差异。
矛盾解决方法的个性,是指不仅不同性质的矛盾其解决方法不同,就是相同性质的不同矛盾其解决方法也有所不同。
矛盾作用的个性,是指不仅不同类的矛盾作用大小有所不同,如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就是同一类的不同矛盾,其作用大小也有一定差异,如不同事物的主要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空间存在上),时时有矛盾(时间存在上)。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从空间存在上看,各个事物所包含的矛盾有不同的特点,即使一个事物内部不同的矛盾方面,也是不相同的;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有不同的特点。
所以,从上面对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涵义的揭示可以看出,矛盾的共性与
普遍性,矛盾的个性与特殊性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既不能将其绝对对立,也不能将其简单等同。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从矛盾存在的角度来揭示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