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湘军军制及其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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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代的军事尝试

——以湘军兵制为例

谢之玉2014111236

摘要:湘军是清政府被太平天国运动摧撼,行将就木之时由曾国藩一手成立并发展壮大的一个私人军事集团。作为一支军队,湘军从1852年成立到1864年消灭太平天国再到1868年全部解散的16年的生命中,它的兵制是维持这支队伍在无数战斗无数胜败中走下去的唯一保障,也是作为地方军队的湘军在战斗力和组织力等方面超越同时期的国家正规军旗营、绿营的根本原因。本文将从湘军兵制中基础的营制、募兵将制、战略战术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得出湘军兵制在这三个方面的优劣。本文认为,湘军的兵制是晚清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在军事上的一次尝试,它试图通过对旧式的军事思想加以生发,形成新的军事组织来替代腐朽的旗营、绿营抵御内患。湘军的营制能够使部队成为一个相对有效使用的整体,最大限度发挥士兵的作战能力;而湘军的募兵将制使湘军摆脱了旗营绿营的腐败习气,并通过“人情关系”维系部队;湘军战略战术是因势制宜,结合敌我双方的情况而得出的,正确的战略战术确保了湘军在整场战争中的胜利。

关键词:湘军、兵制、军事改革

一、湘军产生的背景

太平天国战争是湘军产生的根本原因。

自1851年洪秀全金田起义自1852年太平天国定都南京(天京),在1年的时间里,面对清政府的重重围剿,从起义时的数万乌合之众发展到号称百万之师,坐拥当时中国半壁江山。这是与太平军在军事上的节节胜利、清政府的节节失败有着紧密联系的。19世纪50年代,在近代化的新式陆军尚未建立,战斗力较强的士绅团练部队还只是维持一方安定的、没有形成大的规模的时候,清朝所仰仗的主力部队即八旗和绿营是完全不可靠的。康雍乾盛世的长时间和平和闭关锁国的政策使得朝廷整体上文恬武嬉、闭目塞听、落后自大、得过且过,反映在军事上就是军队的懈怠无力、贪污腐化盛行;缺乏正规的军事教育系统,从军官到士卒几乎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军事训练,军人应有的军事素质、技术和意识更无从谈

起;军队的后勤状况极其糟糕:武器装备严重落后、陈旧、原始、缺乏统一性;军队后勤情况非常落后,没有近代军队所应该拥有的一系列后勤人员和设施包括辎重部队、工程部队、专业的军事医疗人员等。一言以蔽之,晚清的军队是与其所在时代严重脱节的。再加上军队本身的制度、战略战术安排等等也充满着很多问题,所以整个旧的军队系统已经不堪使用:对外无法御敌于国门之外,对内无法安定各地的人民起义。太平军兴严重地摧撼了清朝的统治,使得清廷更加正视这一问题,并寻找解决的办法。以湘军为代表的士绅地主团练武装就应运而起了。

二、湘军的营制

咸丰二年(1852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令曾国藩为团练大臣,协助湖南巡抚编练团练乡勇抵抗太平军。曾国藩痛感过去绿营在面对太平军时“见贼则望风溃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未闻有与之拦头一战者;其所用兵器皆大炮、鸟枪,远远轰击,未闻有短兵相接,以枪耙与之交锋者”1的无能,吸取了明代戚继光的练兵法,并因时制宜进行了自己的创造,形成了他特有的一套军事制度,即湘军勇营制度。

湘军营制,分为陆军、水师、马队营制,其中最根本的是陆军营制,水师、马队营制都是根据陆军营制编订的。湘军最初编练的是陆军,曾国藩在1852年最初在长沙编练陆军三营,初定每营360人。1853年冬,在衡阳进行增编,每营改为500人,定陆军营制。后来几番修改,在1860年(咸丰十年)做最后的改定,之后就没有继续更改了。

勇营制度在军队编制上无论水师陆师马队,皆以营为基本的战术以及经制管理单位,在营之上虽无专门建制,但二到十个以上的营要归统领辖制,有二个统领以上的部队构成有“分统”进行军事指挥的“军”,若干个“军”上再设立“统领”,为战役方向单位,“统领”之上就是“大帅”,是整支军队的最高统帅单位。

1.陆师制度

陆师中,每营共500战斗部队。除一亲兵营(营官自带)之外,设前后左右四哨,每哨哨官1员,哨长1名,护勇(随身亲兵)5名,伙勇(炊事兵)1名。

每哨设八队,以队为作战的基本单位,每队什长1名,伙勇1名。每哨的八队里,第二、四、六、八队使用刀矛,为短兵,每队正勇10名,合什长伙勇为12人。第一、三、五、七使用火器,为长兵;其中一、五队使用抬枪,每队正勇12名,合什长伙勇为14人;三、七队使用小枪,每队正勇10名,合什长伙勇为12人。所以每哨有108人,四哨总计432人。亲兵营分六队,一、三、五使用火器,为长兵,其中一、三队使用劈山炮,五队使用小枪;二、四、六使用刀矛,为短兵。每队什长1名,亲兵10名,伙勇一名,六队共计72人。在武器配置和战阵安排上,颇有戚家军阵的特点:冷热武器并用,长短兵器配合,在“使用了一切可以使用的武器”的前提下,将各武器的使用价值尽力发挥到最大,因此其实力在中国当时的各军事力量里面相对较强。后来更是增加了炮兵、骑兵,具有步、炮、骑三个兵种,另有工兵等技术兵种,实现了兵种的多样性,因此在战斗中可以实现多兵种协同作战。武器上也部分采用西洋来福枪和先进火炮,野战能力和城市攻坚作战能力得到显著的提升。在后勤方面,一营500人由180名长夫负责运输。具体的安排是:营官及帮办人等共用长夫48名;搬运子药、火绳及一切军装等共用长夫30名;亲兵每劈山炮队用长夫3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1名,计六队14名长夫;各哨哨官、哨长及其护勇5人共长夫4名,四哨共16名;每抬枪队用长夫3名,24个刀矛、小枪队共长夫48名。一共合计是180名长夫。其中如果个单位有额外需要,可以从营官处拨公夫进行帮助,且长夫人员安排原则是“计每百人用夫三十六名,只许减少,不许增多”1。

2.水师制度

水师也是湘军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1854年春曾国藩编水师十营。湘军水师以营为单位,以船为基本作战单位。水师战船分三种:“快蟹”式,即大型指挥舰,营官所在旗舰,有桨手28人,橹工8人,舱长1人,头工1人,舵工1人,炮手6人,共45人;“长龙”式,为水师的大型舰船,有桨手16人,橹工4人,头工1人,舵工1人,炮手2人,共24人;“舢板”式,为水师的轻型舰船,有桨手10人,头工1人,舵工1人,炮手2人,共14人。“长龙”、“舢板”每船驻哨官1人。水师一营有“快蟹”1艘,“长龙”10艘,“舢板”10艘,共大小舰船21艘,425人。后湘军水师与太平军水师战斗失利,改水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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