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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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1.案例背景2013年5月,美国参议院发布了一份长达40页的备忘录指出,在2009年到2012年间,苹果公司利用美国对海外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漏洞,规避了应对440亿美元海外收入的税务支出,经过计算,苹果总税率仅为22%,远低于联邦政府35%的税率。

同时,该备忘录还支出,苹果拥有的1400亿美元资金中,约有1022亿美元的资金在海外子公司,并且无意将这些资金转回美国。

与此同时,2013年,苹果公司在美国发行了170亿美元的企业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美国业务的拓展,却拒绝将海外的资金汇回美国,而是选择将这些资金用于其他业务的开展和作为股东分红,避免向美国政府交纳税收。

2.避税天堂——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常被称为英属处女群岛经济的“两大支柱”(twinpillars)。

为发展当地经济,该岛政府1984年通过了《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企业在本地设立“离岸公司”,并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在当地设立的公司除每年交纳营业执照续牌费外,免交所有当地税项;公司无注册资本最低限制,任何货币都可作为资本注册;注册公司只需一位股东和董事,公司人员中也不必有当地居民;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同时英属维尔京岛也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对于任何货币的流通都没有限制,这些宽松的条件使其成为了世界上有名的避税天堂。

3.苹果利用避税天堂避税过程分析苹果美国公司(API)在爱尔兰注册了子公司“苹果国际销售公司(ASI)”,这家公司通过低买高卖,接收了除美国本土之外苹果的全球销售收入。

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非常低,只有12%,但是苹果公司由于给当地带来了就业和税收,所以和爱尔兰政府谈判达成了税收优惠减免的协议,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到2%,在这个过程中,爱尔兰与苹果公司实现了双赢。

其次,苹果公司在爱兰注册子公司“苹果国际运营公司(AOI)”AOI是苹果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关联公司组织结构的第一级关联公司,100% 为API 拥有。

税务十大经典案例

税务十大经典案例

税务十大经典案例1. 美国石油公司美国石油公司由于依靠一系列税收抵免,使其在2011年和2012年没有支付联邦所得税,而该公司当年的利润达到了221亿美元。

这件案件揭示了企业如何利用税收政策减少税负的问题。

2. 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在欧洲国家利用低税率和模糊的税收法规进行税务规划,以避免缴纳国内税款,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不正当的税务规划行为,导致公司在欧洲面临数十亿美元的税收罚款。

3. Google公司Google公司使用类似的税务规划方式来规避缴纳欧洲国家的税款,欧洲联盟指控Google获得了不当的税收优惠,导致公司欠缴逾6300万欧元的税款。

4. 万达集团中国万达集团被指责在2016年大规模的采取非法减税行为,涉嫌违法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法规,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5. 摩根大通公司摩根大通公司被指责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没有足够的缴税贡献,利用避税措施避免缴纳数百亿美元的税款。

6. 斯伦贝谢公司斯伦贝谢公司被指控在利用多种税务规划方式规避税务收入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尤其是在巴西和挪威。

7. 美国国税局2013年,美国国税局曝光了数家企业通过在巴米杰斯州一家小城买几百个电话号码,从而在文件中难以判断哪些预算和成本由哪些州产生,从而减少了税款。

8.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被指控在2002年至2004年期间拒绝缴纳22亿美元的税款,使用了一个不合法的税务规划方式避免了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9. 道润资本2015年,中国财政部宣称道润资本涉嫌组织、实施多项欺诈行为,包括虚报纳税申报材料、虚假报销、虚报抵扣等等,总金额超过4.4亿元。

10. 拜耳公司拜耳公司在阿尔萨斯-香槟-阿登省的总部被搜索。

警方怀疑该公司逃避法国的税收规定,通过将财务流程转移到荷兰、爱尔兰,或是转移到避税天堂的方法,大大减少了需要缴纳的税款。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跨国企业为了减少税负而采取的一种行为,它们通常通过在高税率国家的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来实现。

以下是一些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相关案例:
1. 谷歌公司:谷歌公司采用在爱尔兰和荷兰等低税率国家注册子公司的方式,将其全球利润转移至这些国家,以减少在高税率国家的纳税额。

这一做法引起了欧盟和美国政府的关注和调查。

2. 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在爱尔兰注册的子公司通过获取所谓的“双非居民公司”地位,使得该公司不需要纳税。

这一做法引起了欧盟调查和爱尔兰政府的不满。

3. 道明银行:道明银行因在卢森堡注册的子公司通过虚构债务和利润转移等手段,违反欧盟反补贴规定,而被欧盟处以高达2.9亿欧元的罚款。

4. 斯塔扎:斯塔扎是荷兰的一家公司,该公司通过向自己在爱尔兰注册的子公司销售虚构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从而将其在荷兰的利润转移到爱尔兰,以逃避荷兰的高税率。

这一做法引起了欧盟的调查和关注。

这些案例表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已经成为跨国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策略,它们通过在低税率国家注册子公司和利用各种手段,转移全球利润以减少税负。

这一行为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警惕和调查,为全球税收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 1 -。

国际避税案例精析2

国际避税案例精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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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什么是避税? 避税的成因? 避税的手段? 跨国公司为什么是跨国避税的主要实施者? 各国为什么要反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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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调查苹果避税的七个惊人发现
1、几乎所有的海外业务都由一家没有一个员工的爱尔 兰企业经办。
2、苹果在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超过2%。 3、2009-2011年,30%的苹果全球净利润来自AOI
际条约的有关规定; (3)银行或与银行活动类似的金融活动在经济
中占有重要地位; (4)有充分的现代通讯设施; (5)对外币存款没有管制; (6)大力宣传自己是离岸金融中心。
2、日本国国际避税地的界定 公司的全部所得或特定类型的所得所适用的实
际税率低于日本国内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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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家和地区。根据这一定义,日本的税务当局 列举出33个属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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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偷税
相近概念,主要区别:
1、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 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则是指纳税 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
2、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
而避税是钻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
3、偷税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比如作假帐、 伪造凭证等,避税披着不违法的外衣,手段更多样 化、涉及范围更广泛;
首先,它扭曲了商业竞争:如果从事跨国业务 的企业因为运用BEPS策略而获利,那么相对 于仅从事国内业务的企业,他们就具有了不正 当竞争优势。
其次,它将导致资源分配的浪费,投资决策会 向那些税前回报率很低,但是税后收益很高的 活动倾斜。
最后,关乎于公平性:当纳税人(包括普通个 人)看到跨国公司可以合法避税,这会破坏所 有纳税人自愿遵从税务合规的意愿。

“苹果公司避税案”评析及启示

“苹果公司避税案”评析及启示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一、苹果公司避税案介绍苹果公司连续数年被评为“全球最具价值品牌”,同时也是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高额的利润应当对应高额的税额,但苹果公司却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规避了高额税负。

2013年5月20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下属的常设调查委员会首先向外界出具了有关苹果公司避税的40页报[收稿日期]2019-08-19[作者简介]刘子涵(1996—),男,汉族,天津市人,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研究生。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公司避税案”评析及启示刘子涵外交学院,北京100044Analysis and Reflection on the Tax Avoidance of Apple Inc.LIU Zi-han(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Beijing 100044)[Abstract ]The tax paid by larg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fiscal revenue in many countries in the world,including China.However,tax avoidance widely adopted by these corporations,including Apple Incorporation,has a serious impact on the tax security of the countries concerned.Taking the tax avoidance case of Apple as an example,this paper focuses on analyzing the methods Apple adopts to evade its cross-border tax.In view of the fact that there is no special legislation of anti-tax avoidance in China,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registration place and the location of the actual administrative body should have the same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Moreover,the operational measures should be specified to determine the cost sharing agreement and international tax cooperation and Corresponding administration should be strengthened.[Key words ]tax avoidance ;resident taxpayer ;transfer pricing ;cost sharing agreement[摘要]大型跨国公司所上缴的税收已成为世界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包括苹果公司在内的大型跨国公司广泛采取的避税行为却严重影响一国的税收安全。

最新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最新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作者xxxx------------------------------------------日期xxxx苹果公司避税案例1.案例背景2013年5月,美国参议院发布了一份长达40页的备忘录指出,在 2009年到2012年间,苹果公司利用美国对海外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漏洞,规避了应对440亿美元海外收入的税务支出,经过计算,苹果总税率仅为22%,远低于联邦政府35%的税率。

同时,该备忘录还支出,苹果拥有的1400亿美元资金中,约有1022亿美元的资金在海外子公司,并且无意将这些资金转回美国。

与此同时,2013年,苹果公司在美国发行了170亿美元的企业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美国业务的拓展,却拒绝将海外的资金汇回美国,而是选择将这些资金用于其他业务的开展和作为股东分红,避免向美国政府交纳税收。

2.避税天堂——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常被称为英属处女群岛经济的“两大支柱”(twinpillars)。

为发展当地经济,该岛政府1984年通过了《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企业在本地设立“离岸公司”,并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在当地设立的公司除每年交纳营业执照续牌费外,免交所有当地税项;公司无注册资本最低限制,任何货币都可作为资本注册;注册公司只需一位股东和董事,公司人员中也不必有当地居民;无需申报管理者资料,账目和年报也不必公开,同时英属维尔京岛也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对于任何货币的流通都没有限制,这些宽松的条件使其成为了世界上有名的避税天堂。

3.苹果利用避税天堂避税过程分析苹果美国公司(API)在爱尔兰注册了子公司“苹果国际销售公司(ASI)”,这家公司通过低买高卖,接收了除美国本土之外苹果的全球销售收入。

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非常低,只有12%,但是苹果公司由于给当地带来了就业和税收,所以和爱尔兰政府谈判达成了税收优惠减免的协议,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到2%,在这个过程中,爱尔兰与苹果公司实现了双赢。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分析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分析

自2009年至2012年,AOI 从其下属的关联公司共计 收到股息300亿美元,相 当于这一时期苹果全球净 利润的30%,AOI没有就 此向任何国家纳税。
①ASI和其直接母公司AOE同样设立在爱尔兰,而AOE的直接母公司是AOI。
②在2012年以前,与AOI一样,ASI也没有自己的员工,其董事会成员是工作和居 住在美国的API员工。 ③自2006年5月至2012年3月的共计33次董事会会议都在美国加州召开。
②AOI自设立以来的30多年没有一名员工,只有三个自然人作为董事,然而他们 中两位是API的员工,居住并工作在美国加州,另外一位是ADI的员工,居住在爱 尔兰,并且AOI的董事会会议几乎都是在美国加州召开的。
③AOI的资产由API位于美国内华达州的一家专门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负责管理, AOI的资产(主要是现金)存放在其开设于美国纽约的银行账户。
在美国本土进行的研发活动所创造出的价值极高 的知识产权被部分地置于爱尔兰公司名下,所赚 取的巨额商业利润,大得不成比例的被截留在美 国以外,成功避税。
自2009年至2012年,ASI依据CSA承担了49亿
美元的苹果研发活动成本,而此期间内, ASI却因拥有苹果的知识产权中的经济权利 而获得了740亿美元的利润,投入产出比达 到了惊人的1:15。
苹果和苹果商品的核心价值,就是苹果商品中所嵌入的 知识产权和苹果商品代表的商誉,而苹果知识产权的根 本来源是苹果的研发活动。苹果的研发活动几乎全部都 是在美国本土进行,是API的工程师和专家完成的。
2012年API向美国政府纳 税600亿美元,成为向美
国政府纳税最多的公司 之一,就是这个原因。
苹果在美洲以外市场的交易活动,以ASI为资产、功能和风险的主承担者, 赚取企业家(Entrepreneur)利润,即苹果在这个市场的利润由ASI获得,因 为ASI拥有这个市场苹果商品知识产权中的经济权利,ASI在此区域的关联交易 中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

苹果公司节税术

苹果公司节税术

2012财年,苹果公司的营收达1565亿美元,按照美国税法的规定,对于苹果这种年营收规模超过1833.33万美元的公司,大部分的营收应适用35%的联邦税率。

而现实是,苹果公司的综合税率仅为22%,远低于联邦税率。

即便是在高科技公司当中,税负率也处于下游。

很显然,苹果公司的缴税没有与营收成正比。

那么苹果公司是怎么做到的呢?美国境内:硬件销售税负亦能规避首先,苹果公司在美国境内,利用各州间不同的税率,设置了一套避税策略。

苹果公司的总部位于加州的库比提诺(Cupertino ),管理现金的部门却不在总部。

随着苹果公司的银行余额和股价节节攀升,2006年,其管理层在总部200英里之外的内华达州雷诺市,设立了一个名为Braeburn Capital 的子公司,负责接收并投放公司利润,通过它来管理公司现金。

Braeburn 的办公室十分简陋,仅有几张桌子和几台电脑设备,很难想像这就是苹果公司“管钱”的地方。

作为目前全球盈利最牛的高科技公司,苹果公司并不在雷诺市设计iPhone ,也没有把自己的售后服务中心设在这个城市。

iPhone 的生产基地,更不用说了,远在地球的另一边。

那么,设置雷诺市的分支机构有什么用处吗?加州税率为8.84%,倘若Braeburn 公司设在苹果公司总部,也就是加州的库比提诺,公司就得为其在国内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内华达州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也没有资本收益税。

说到这份上,答案很明显了。

Braeburn 公司还为苹果公司提供了削减他州(包括佛罗里达、新泽西和新墨西哥在内)税额的情况。

在美国,一旦有人购买了iPhone 、iPad 或是苹果公司节税术提起苹果公司,人们想到的是开发产品天才、创新商业模式天才,但没想到它也是避税天才。

在重塑多种产业、刺激经济增长、满足顾客胃口的同时,苹果公司也发明了各种旨在钻税收制度空子的企业战略。

■ 文 / 黄俊铭其他苹果产品,部分的销售利润通常会被存入Braeburn公司账户,然后又会被投放到股票、债券等理财产品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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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避税案例研究和中国应对BEPS 的紧迫性分析及策略建议一、引言自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跨国公司避税的现象和趋势愈发严重。

谷歌(Google)在 2011 年把其当年全球利润的 80%(约 98 亿美元)转移至百慕大群岛的空壳公司,避税超过 20 亿美元。

2012 年亚马逊把在英国实现的 33 亿英镑的销售利润转移至卢森堡,因而没有纳税一分钱。

跨国公司肆无忌惮的避税行为,已经引起各国重视,20 国集团领导人在 2012 年6 月墨西哥首脑峰会上就跨国公司避税的问题,郑重提出防止和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下称 BEPS 或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课题,并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下称OECD)就 BEPS 问题进行调研。

2013年 2 月,OECD 发布了题为“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报告,首次完整地阐述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现状,并明确指出某些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已经造成全球商业竞争环境的严重不公平,会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长期和致命的危害。

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的重要国家和发展中大国,尤其受到跨国公司避税的侵扰,同时考虑到我国企业正在“走出去”,全面、深入地参与全球化的竞争,需要认真对待 BEPS 问题及其挑战,积极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重新制定,争取应有的话语权。

本文利用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研究和分析美国苹果公司如何利用国家间税收协定与各国国内税法的漏洞以及转让定价等工具,通过复杂的投资架构安排和交易手段,把巨额利润转移到爱尔兰进行避税。

透过对这个案例的研究,可以清晰地解读 OECD 应对 BEPS 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难点,更重要的是,这个案例涉及中国公司,与中国目前反避税的现实需要密切相关。

二、苹果案例的由来与背景(一)苹果案例的由来2013 年 5 月美国国会参议院举行听证会,就“海外避税”问题,对美国苹果公司的高管们进行质询,所列举的几项重要避税事实是:(1)向海外(即美国以外)转移利润:苹果 2012年末拥有的 1450 亿美元现金或现金资产中有 1020 亿美元游离于美国海外,而且几乎没有缴税;(2)海外关联公司的非税收居民身份:苹果在爱尔兰的两家关键的关联公司自我否定了爱尔兰的居民纳税人身份,也不承认为美国的税收居民,他们是苹果国际运营公司(Apple Operation International,下称 AOI)和苹果国际销售公司(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下称 ASI);(3)滥用成本分摊协议:成本分摊协议(Cost Sharing Agreement,下称 CSA),是苹果把数百亿美元的利润转移到爱尔兰的主要工具。

(二)苹果公司的历史与概况苹果美国公司(Apple Inc,下称API),1976 年 1 月在美国加州设立,有着超过 30 年公开上市交易的历史,最初是一家从事个人电脑的公司,现专注于设计、制造和销售电脑、移动电话和其他高科技个人通讯和游戏产品;目前在全球拥有大约 8 万名员工,其中 5.2万名在美国本土工作。

苹果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SEC)报告的 2012 年的收入为1565亿美元,净利润为417亿美元,每股净收益(EPS)为 44.15 美元。

三、苹果的主要纳税筹划战略与规划布局苹果在其刚刚设立几年后,就按部就班地悄然展开纳税筹划战略和规划布局,至今已经是一个复杂、完整的体系,其缜密、机巧也无愧于苹果“伟大”公司的名声。

(一)苹果通过自否居民纳税人身份的做法避税,达到“双边均不纳税”的效果现行的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基本上采用的是 OECD 的税收协定范本,然而当协定与某些国家的国内法结合使用时,就会出现漏洞。

苹果就是利用了这样的漏洞,实现在美国和爱尔兰的“双边均不纳税”。

1. 苹果的海外投资和组织架构设计苹果自 1980 年始,选择爱尔兰打造其全球的战略运营模式和业务区域网络。

图 1 是苹果 2012 年末的海外关联公司组织结构图(下称《组织结构图》)。

2. 苹果国际运营公司(AOI)苹果国际运营公司,即 AOI,是苹果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关联公司组织结构的第一级关联公司,100% 为 API 拥有。

AOI 实际上扮演了苹果在美国以外最高持股公司的角色,如图 1 所示,设立在爱尔兰的苹果欧洲运营公司(AOE)、苹果国际分销公司(ADI)、苹果国际销售公司(ASI),设立在新加坡的苹果南亚公司(ASA),以及苹果零售欧洲控股公司都由 AOI 拥有。

然而,苹果这么重要的一家海外持股公司 AOI,在爱尔兰却没有物理空间上的真实存在。

AOI与 AOE、ADI 和ASI 共享在爱尔兰 Cork 市的一个公司注册地址,而此有地址但没有办公室。

AOI 自设立以来的 30 多年没有一名员工,只有三个自然人作为董事,然而他们中两位是 API 的员工,居住并工作在美国加州,另外一位是 ADI 的员工,居住在爱尔兰,并且 AOI 的董事会会议几乎都是在美国加州召开的。

AOI 的资产由 API 位于美国内华达州的一家专门从事资产管理的子公司负责管理,AOI 的资产(主要是现金)存放在其开设于美国纽约的银行账户,AOI 的全部会计账簿和财务记录由位于美国德州的苹果财务会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AOI 在爱尔兰没有开设任何银行账户。

以上情况是苹果在其关联公司间故意或特意而为,以证明 AOI 所有的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控制所在地不在爱尔兰,因此自我否定了其爱尔兰的居民纳税人身份,并且也不承认为美国的税收居民。

自 2009 年至 2012 年,AOI 从其下属的关联公司共计收到股息 300 亿美元,相当于这一时期苹果全球净利润的30%,AOI 没有就此向任何国家纳税。

3. 苹果国际销售公司(ASI)ASI 和其直接母公司 AOE 同样设立在爱尔兰,而 AOE 的直接母公司是AOI。

在 2012 年以前,与 AOI 一样,ASI 也没有自己的员工,其董事会成员是工作和居住在美国的 API 员工。

自2006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的共计 33次董事会会议都在美国加州召开。

虽然2012 年从 AOE 接收了约 250 名员工,但 ASI 仍然坚持认为它的实际经营活动和管理控制所在地不在爱尔兰,否认自己爱尔兰居民纳税人的身份,也不承认是美国的税收居民。

自 2009 年至2012 年,ASI 共计取得 740 亿美元的利润,几乎没有纳税。

(二)建立不同的运营结构和业务组织模式进行避税1. 苹果把全球市场划分为美洲市场和美洲以外市场从图 2 中的《苹果运营架构图》可以清晰地看出苹果的全球市场划分,美洲市场包括美国本土和 ALAC 区域(ALAC 区域包括加拿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美洲以外市场包括中国、欧洲和亚太地区。

一直以来,苹果就是上建立了苹果全球的运营架构和销售网络,作为其全球价值链体系的组成部分。

2. 苹果的全球化采购模式和价值链设计苹果全球的研发活动都在美国本土进行,同时苹果将其生产活动几乎全部外包,使用第三方合约制造商来生产在美国研发出来的新产品。

苹果采用全球化的采购模式,提供产品设计方案和技术作为合作条件,利用自己居于价值链上游的竞争优势,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产品零配件的采购,并且通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大幅降低采购成本。

苹果全球采购而来的零配件和部件全部运往中国,由中国的一家第三方合约制造商(下称中国合约制造商)最终制成果的各种商品。

中国合约制造商是依据与苹果达成的《合约加工服务协议》(Contract Manufacturing Service Agreement)向苹果提供合约制造服务,这种服务包括,对苹果全球采购而来的零配件和部件等进行最终的组装、装配、集成、软件和系统的安装、导入、调试、测试、检验、包装等一系列专业操作,而最终制成苹果商品。

3. 苹果的全球销售网络与分销结构如《苹果运营架构图》所示,API和 ASI(ADI 受 ASI 委托)是中国合约制造商所制造出的苹果商品的第一手买家。

其中 API 负责美洲市场的销售,直接把苹果商品销售给美国本土消费者,或转售给苹果在 ALAC 区域的关联分销公司,由其再销售给 ALAC 区域的消费者。

ASI(ADI 受 ASI 委托)负责美洲以外市场,ASI 把苹果商品转售给 ADI,由 ADI 再转售给分布在欧洲各国的关联分销公司,或者 ASI 把苹果商品转售给 ASA,由 ASA 再转售给分布在亚太区各国的关联分销公司,由这些关联分销公司通过各自的方式和渠道把苹果商品最终销售给欧洲和亚太区各国的消费者。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市场,ADI 作为第一手买家,把苹果商品转售给中国的关联分销公司,通过当地的销售网络和渠道,把苹果商品最终销售给中国消费者。

4. 苹果通过转让定价等工具,把美洲以外市场的销售利润转移至爱尔兰中国合约制造商在苹果的全球价值链体系中,只充当简单功能风险承担者的角色。

虽然苹果商品由其最终制成,但赚取的利润是很低的,因为其与 ASI签订的《合约加工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合约制造服务提供商的地位和功能,承担有限的产品制造风险,因此只能取得有限的利润,使得 API 和 ASI(ADI 受ASI 委托)能够以很低的价格从中国合约制造商购买苹果商品。

但是,当 API 把苹果商品转售给美洲市场的关联分销公司,ASI(ADI受 ASI 委托)把苹果商品转售给欧洲和亚太地区的关联分销公司时,就会附上很高的加价,换言之,API 获得了销往美洲市场苹果商品的利润,ASI(包括 ADI)获得了销往美洲以外市场苹果商品的利润。

在苹果价值链体系中,API 和 ASI 被苹果定义为资产、功能和风险的主承担者(Principle),因为他们拥有苹果价值链中最有价值的核心部分:知识产权,这是苹果几十年来对价值链和转让定价精心设计和运作的结果,使得 API 和 ASI(ADI 受 ASI 委托)在与各区域关联分销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中,以“企业家(Entrepreneur)”的功能地位出现,并居于整个苹果价值链和转让定价交易的核心,其结果是,通过关联交易美洲市场的销售利润保留在 API,美洲以外市场的销售利润保留在 ASI(包括 ADI,ADI 在爱尔兰享受 2%甚或更低的所得税率),ASI 和ADI 以分配股息的方式把利润集中于AOI。

5. 苹果商品的物流模式上述复杂的关联交易中,苹果商品的法律所有权被一次次转移,是由一连串的合同或订单完成的,实际上苹果商品在物理空间上并没有像其法律所有权那样一次次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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