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网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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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湖北电网电价改革和疏导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湖北电网电价改革和疏导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湖北电网电价改革和疏导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2001.07.25•【文号】计价格[2001]1366号•【施行日期】2001.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计委关于湖北电网电价改革和疏导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366号)湖北省物价局、电力公司:报来《关于湖北电网2001电价调整方案的请示》(鄂价能交字[2001]131号)和《关于湖北电网2001电价改革和疏导电价矛盾补充意见的请示》(鄂价能交字[2001]166号)均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1999年以来新投产的电厂上网电价(含税,下同)为:青山油改煤机组每千瓦时0.36元,清江高坝洲电站、汉江王甫洲电站每千瓦时0.418元,东湖高新热电厂每千瓦时0.46元。

二、在不推动销售电价的前提下,利用清理降低集资电厂上网电价的空间,解决上述新投产电厂核定上网电价和配套送出工程还本付息问题。

其中中央投资或外商直接投资的襄樊火电厂、鄂州电厂、武汉华能发电公司和汉新发电公司上网电价分别降为每千瓦时0.338元、0.38元、0.315元和0.377元,其它各集资电厂上网电价具体降价标准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01号)的要求核定,报我委备案。

三、为了规范电价管理,决定在全面整顿的基础上取消你省二次综合电价。

同时,降低原执行二次综合电价的各集资中小水火电、调峰电厂的电价,将降后电价与电网平均上网电价的价差额并入湖北省电网目录电价,并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分。

各集资中小火电、调峰电厂的上网电价具体降价标准由省物价局核定,报我委备案。

四、根据你省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同意你省今年年底先对已完成农网改造的20个县实行城乡用电同价,不推动销售电价上涨;明年上半年在“两改”完成的基础上实现全省范围内城乡用电同价。

湖北省电价目录表

湖北省电价目录表

小化肥)1.3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分钱。

5.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0.8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5.协议供电价格不在省网销售电价之列。

享受协议供电政策的电解铝、化成箔、铁合金生产企业及三峡坝区移民安置企业,其用电价格在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规定基础上,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98分钱;基本电价执行最大需量计费的提高3元/千瓦/月、执行变压器容量计费的提高2元/千伏安/月。

武汉居民阶梯电价标准

武汉居民阶梯电价标准

武汉居民阶梯电价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武汉市政府制定了居民阶梯电价标准,以鼓励节约用电、保护环境,同时也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用电优惠政策。

首先,根据武汉市政府发布的文件,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个阶梯,即基本电价、第一阶梯电价和第二阶梯电价。

基本电价是指每户家庭每月可享受的电力基本用量,超过基本电量部分将按照不同阶梯的电价进行计费。

第一阶梯电价是指当月用电量在基本电量之上不超过一定范围时的电价,而第二阶梯电价则是指当月用电量超过第一阶梯范围时的电价。

这种分阶梯计费的方式,可以激励居民节约用电,同时也能够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用电负担。

其次,根据武汉市政府的政策规定,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享受更多的用电优惠政策。

具体而言,低收入家庭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享受一定的电费减免或补贴。

这项政策的出台,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更多的实惠,也更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再者,武汉市政府还鼓励居民通过节约用电来降低家庭用电支出。

为了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政府不断加大对用电的宣传力度,提倡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采取节约用电的措施,比如合理使用空调、电视、电脑等家电设备,避免浪费用电。

同时,政府也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环保的家电产品,以减少用电量,降低用电成本。

总的来说,武汉市政府制定的居民阶梯电价标准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同时也是为了鼓励节约用电、保护环境,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用电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武汉市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用电服务。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2.1新疆 ..............................................2.2青海 ..............................................2.3甘肃 ..............................................2.4江苏 ..............................................2.5内蒙 ..............................................2.6安徽 ..............................................2.7山东 ..............................................2.8河南 ..............................................2.9江西 ..............................................2.10山西 .............................................2.11云南 .............................................2.12黑龙江 ...........................................2.13吉林 .............................................2.14辽宁 .............................................2.15天津 .............................................2.16河北 .............................................2.17陕西 .............................................2.18宁夏 .............................................2.19上海 .............................................2.20浙江 .............................................2.21福建 .............................................2.22湖北 .............................................2.23湖南 .............................................2.24四川 .............................................2.25重庆 .............................................2.26广西 .............................................2.27广东 .............................................2.28贵州 .............................................2.29海南 .............................................2.30北京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价环资[2017]92号【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17.07.24【实施日期】2017.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华中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发电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提高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瓦时0.62分钱(见附件1)。

二、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不含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电价)。

将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

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幅度上调。

全省各燃煤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2.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略)湖北省物价局2017年7月24日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 1千伏1-10千伏20-35 千伏以下35-110 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高可靠)

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高可靠)

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高可靠)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浏览次数: 469次字号: [大] [中] [小]一、电价标准依据《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省电网电价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154号),武汉市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以下销售电价标准:1、湖北省电网(武汉市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0.8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不含中小化肥)1.3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分钱。

5、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2、湖北省电网(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0.8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协议供电价格不在省网销售电价之列。

享受协议供电政策的电解铝、化成箔、铁合金生产企业及三峡坝区移民安置企业,其用电价格在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规定基础上,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98分钱;基本电价执行最大需量计费的提高3元/千瓦/月、执行变压器容量计费的提高2元/千瓦/月。

(一)城乡居民“一户一表”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报装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能交〔2003〕(二)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6号)文件规定,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标准如下:(三)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4号)和《省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123号)文件规定,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如下:1、普通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30元。

武汉电费标准

武汉电费标准

武汉电费标准
武汉市的电费标准是按照国家能源管理局的规定执行的,主要分为居民用电和
工商用电两种类型。

对于居民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用电和居民非生活用电进行计费;对于工商用电,按照工业用电和商业用电进行计费。

下面将详细介绍武汉市的电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首先,对于居民生活用电,武汉市采用阶梯电价制度。

月用电量在150度以下
的部分,按照0.538元/度计费;月用电量在151-400度的部分,按照0.777元/度计费;月用电量在401-800度的部分,按照0.971元/度计费;月用电量在800度以上
的部分,按照1.132元/度计费。

居民生活用电的计费方式是累进式计费,即不同阶梯的用电量按不同的单价计费,越用电量越高的部分单价越高。

其次,对于居民非生活用电,包括公共照明、电梯、水泵等,按照0.538元/度
计费。

这部分用电是按照实际用电量进行计费,没有采用阶梯电价制度。

对于工商用电,武汉市的电费标准也是根据用电性质和用电量进行分类计费。

工业用电分为大工业和小工业,大工业按照0.65元/度计费,小工业按照0.73元/度计费。

商业用电按照0.77元/度计费。

工商用电的计费方式是按照实际用电量进行
计费,没有采用阶梯电价制度。

总的来说,武汉市的电费标准是根据用电性质和用电量进行分类计费,居民用
电采用阶梯电价制度,工商用电按照实际用电量进行计费。

在使用电力的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电,避免浪费,以减少不必要的电费支出。

希望广大居民和企业能够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共同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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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9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0.6080
年用电4800千瓦时以上
0.8580
居民合表用电
0.5800
0.5700
0.5700
0.5700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700
0.8500
0.8450
0.8300
三、大工业用电
0.6117
0.6069
0.5919
0.5738
0.5548
42
28
其中:离子膜法烧碱生产用电
0.5847
0.5799
0.5649
0.5468
0.5278
42
28
四、农业生产用电
0.5587
0.5387
0.5337
0.5187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3917
0.3717
0.3667
0.3517
五、趸售用电
县级趸售电价
县级以下趸售电价
0.5327
0.5447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
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பைடு நூலகம்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20-35千伏以下
35-110千伏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
年用电2160千瓦时以内
0.5580
年用电2161至480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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