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
(80)煤地字第638号 煤田地质勘探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

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关于颁发《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的通知80煤地字第638号关于颁发《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的通知80煤地字第638号为了加强煤田水文地质勘探技术的管理,提高基础工作质量,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重新制订了《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和《煤田水文地质测绘规程》(试行),现正式颁发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部地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一九八零年六月第一章一般要求第1.1条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系利用地质勘探钻孔观测编录与水文地质有关的资料。
其成果既是研究评价勘探区水文地质条件的重要基础,又是合理布置专门水文地质钻孔的依据。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各阶段都应做好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第1.2条在地质勘探钻孔的岩芯鉴定工作中,应做好有关水文地质特征的描述,内容包括:岩性、成份、粒度、胶结物及其胶结情况;节理裂隙性质及其发育情况;岩芯破碎情况和岩芯采取率;岩溶发育及其充填情况等。
第1.1条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系利用地质勘探钻孔观测编录与水文地质有关的资料。
其成果既是研究评价勘探区水文地质条件的重要基础,又是合理布置专门水文地质钻孔的依据。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各阶段都应做好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第1.2条在地质勘探钻孔的岩芯鉴定工作中,应做好有关水文地质特征的描述,内容包括:岩性、成份、粒度、胶结物及其胶结情况;节理裂隙性质及其发育情况;岩芯破碎情况和岩芯采取率;岩溶发育及其充填情况等。
第 1.3条地质勘探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认真做好与水文地质有关现象的观测和记录,内容包括:钻孔中水位的变化;冲洗液的消耗、漏失情况;水、气的涌出及油、气的显示;水温的异常;严重坍塌掉块的情况;钻孔中遇溶洞、老巷、大裂隙、流砂与钻具突然下落等情况。
抽水试验规范

1、一般要求1.1.抽水试验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研究含水层重要水文地质特征,取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并为预计矿井涌水量与对地下水综合利用的评价提供资料。
1.2.抽水试验工作应在分析勘探区及邻区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对富水性不均一的含水层,应注意选择遇有漏(涌)水的地质勘探钻孔改作抽水试验孔。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水量大小和设计目的,可分别选择单孔、群孔、孔组进行抽水试验。
1.3.抽水试验空必须编制施工设计书。
内容包括:抽水试验任务及要求;试验含水层(段)的起、止深度;孔径大小、止水套管的直径及下入层位、下入深度以及止水方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所采用的抽水设备;抽水试验质量要求等。
1.4.抽水试验的段距应根据抽水的目的确定,以能分别获得各含水层(带)的水位、流量、水质、渗透性为原则。
1.5.抽水试验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100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8mm。
观测孔的孔径不应小于75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73mm。
大口径(或孔组、群孔)抽水,其抽水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200mm。
孔深超过300m时,对于非大水矿区,其孔径可减小到168mm。
1.6.抽水试验层(段)与隔离止水层(段)必须取芯,其采取率要求见表1。
1.7.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要求,应严于《煤田地质勘探钻孔质量标准》的规定。
使用深井泵抽水时,深井泵下放深度以上的钻孔段,其孔斜均不得超过2度。
1.8.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一般应采取清水钻进。
若必须采用泥浆时,在正式抽水前必须采用活塞洗井或空气压缩机反复抽洗或其它有效的洗井方法,使泥浆排出,至水澄清为止。
1.9.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的止水层(段)必须选择在岩石完整的隔水层(段)内,且应用可靠的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
1.10.抽水试验所抽放至孔外的水,若有可能重新渗入含水层时,必须有防渗漏措施,保证不抽循环水。
抽水试验规范

1.1. 抽水试验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的重要手段, 其目的是研究含水层重要水文地 质特征,取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并为预计矿井涌水量 与对地下水综合利用的评价提供资料。
1.2. 抽水试验工作应在分析勘探区及邻区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对富水性不均一的含水层,应 注意选择遇有漏(涌)水的地质勘探钻孔改作抽水试验孔。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 杂程度、水量大小和设计目的,可分别选择单孔、群孔、孔组进行抽水试验。
1.3. 抽水试验空必须编制施工设计书。
内容包括:抽水试验任务及要求;试验含 水层(段)的起、止深度;孔径大小、止水套管的直径及下入层位、下入深度以 及止水方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所采用的抽水设备;抽水试验质量要求等。
1.4. 抽水试验的段距应根据抽水的目的确定, 以能分别获得各含水层(带)的水 位、流量、水质、渗透性为原则。
1.5. 抽水试验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 100mm 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 不应小于108mm 观测孔的孔径不应小于75mm 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 小于73mm大口径(或孔组、群孔)抽水,其抽水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200mm 孔深超过300m 时,对于非大水矿区,其孔径可减小到 168mm 1.6. 抽水试验层(段)与隔离止水层(段)必须取芯,其采取率要求见表 抽、止水层(段)岩芯采取率?????????????表11.7. 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要求,应严于《煤田地质勘探钻孔质量标准》的规定。
使用深井泵抽水时,深井泵下放深度以上的钻孔段,其孔斜均不得超过 1.8.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一般应采取清水钻进。
若必须采用泥浆时, 抽水前必须采用活塞洗井或空气压缩机反复抽洗或其它有效的洗井方法, 排出,至水澄清为止。
1.9. 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的止水层(段)必须选择在岩石完整的隔水层(段) 内,且应用可靠的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
煤炭详查水文地质钻孔及抽水试验设计方案

二 勘查区水文地质条件简介
(一)勘查区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特征 (二)勘查区含、隔水层水文地质特征 (三)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
根据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水文地质测绘(邻 区***煤炭详查)、结合岩层的分布和空间组合特点分 析,区内含水岩组可划分为两大类:①松散岩类孔隙 潜水含水岩组,②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潜水~裂隙承压 水含水岩组。
三 水文地质钻孔及抽水试验工程布置原则
1、抽水试验钻孔重点在332(在地质探矿中代 表的是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控制区段,煤层赋 存条件好的西部区段,保证全勘查区勘查程度达到 详查规范要求,同时兼顾勘查下一步开采地段及主 要开采煤层的水文地质条件。
2、邻区********详查在西北角施工了1个水文 孔,此钻孔位于本次勘查区南部:即X201孔抽取 J2a~2-2煤含水层承压水,该孔本次作为该含水层1 个水文地质抽水试验孔被利用。
水 文 地 质 钻 孔 位 置 图
孔号 GX9-3 GX9-9 GX15-3 GX15-9
抽水试验设计一览表
抽水岩组
第四系~志丹群 2-2煤底板~3-1
煤底板 2-2煤底板~3-1
煤底板 5-1煤底以下 安定组底板~2-2
煤底板 3-1煤底板~5-1
煤底板 第四系~志丹群 3-1煤底板~5-1
煤底板 合计
3、水文孔按剖面布设,在倾向及走向上均构成 剖面。本次分别在GX9线、GX15线上布设水文地质孔, 构成2条倾向剖面和2条走向剖面。
4、本次根据邻区*******详查钻孔岩性和煤层 资料,分析本区主要可采煤层赋存特点,将本详查 区抽水试验层次分为第四系至志丹群1个间接充水含 水岩组;安定组(J2a)底至2-2煤底、2-2煤底至3-1 煤底、3-1煤底至5-1煤底、5-1煤底以下4个直接充 水含水岩组,进行抽水试验。
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总则

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关于颁发《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的通知(87)煤地字第535号为了加强煤田地质勘探技术管理,提高勘探工程测量的质量,经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规程》,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七日1、总则1.0.1本规程适用于:5000、1:10000、1:25000、1:50000比例尺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其成果精度和内容应能满足煤炭资源勘探的需要,并可供矿山设计和生产使用。
1.0.2在满足本规程精度要求的前提下,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本规程未列入的其他方法,并应尽量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
1.1一般规定1.1.1煤炭资源勘探工程测量的平面坐标暂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依据起算。
平面控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1:5000、1:10000比例尺按三度分带;1:25000、1:50000比例尺按六度分带计算平面直角坐标。
勘探工程测量的平面控制起算依据是国家等级三角点、导线点;高程控制直接起算依据是等级水平准点和连测水准高程的三角点、导线点。
勘探区面积小于50平方公里,且无发展远景时,也可布设独立控制网,并可直接在平面上计算。
1.1.2地形分类标准平丘地勘探区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6°以下,高差在150米以下。
山地勘探区绝大部分地面坡度在6°以上,高差在150米以上。
1.1.3施工前,应全面收集测区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2对测区已有的成果成图资料应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利用。
根据任务需要和测区的实际情况,编写技术设计书,其内容和要求见附录A。
施工中应加强内、外业质量检查,成果成图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工作结束后,应做好资料整理并按附录B的要求编写技术总结报告。
1.1.4应加强测量仪器和工具的维护,并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正,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各类仪器检验的项目和方法见附录C-F,应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并作为原始资料提交。
浅谈煤田水文地质钻孔抽水试验方法

浅谈煤田水文地质钻孔抽水试验方法摘要文中对煤田水文地质钻孔抽水试验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煤田水文地质钻孔抽水试验煤田水文地质钻孔的抽水试验工作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的重要手段。
是在查明地表以下的地层岩性、结构构造、不同岩层的含(隔)水性和埋藏条件的前提下,进行的专门水文地质试验:如抽水试验、放水试验、压水试验、注水试验等。
其目的是研究含水层重要水文地质特征,通过这些试验,取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并为预计矿井涌水量与对地下水综合利用的评价提供资料。
依据现场稳定流抽水试验资料确定含水层各种水文地质参数是野外水文地质工作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稳定流抽水试验要求:正式抽水的水位降深,应尽设备能力做最大降深。
降深次数一般不小于3次,每次降距不小于3米。
抽水点应做到合理分布。
若涌水量大于140米3/时,因条件所限降深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最小降距也不得小于1米。
若含水层底板以上水柱不足10米时,可酌情减少水位降低次数,但其最大降深应超过含水层水柱高度的1/2。
抽水延续时间与稳定时间要求,第一次水位降深的延续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其余各点降深的延续时间不作具体规定。
各点降深的稳定时间必须达8小时。
有观测孔时,应以最远观测孔稳定2小时为准。
有特殊要求时应适当延长。
单位涌水量小于0.005升/秒*米,可尽机械能力作一次最大降深,但抽水延续时间应适当延长。
按照上述规程要求,我们施工单位的水文地质工作者,在水量适中(单位涌水量大于0.005升/秒*米且小于140米3/时),采用压风机、潜水泵或者变频泵等抽水设备都能够想法满足三次降深的抽水试验工作,即使涌水量大于140米3/时,也能通过调换设备、串联设备、加大设备能力等方法满足规范规程要求,从而完成抽水试验工作。
但是水量很小—单位涌水量小于0.005升/秒*米时,由于受到施工条件、施工设备、钻遇的地质条件的限制,对深水位钻孔进行抽水试验有很多困难。
抽水试验规范

抽水试验规范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1、一般要求1.1.抽水试验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研究含水层重要水文地质特征,取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并为预计矿井涌水量与对地下水综合利用的评价提供资料。
1.2.抽水试验工作应在分析勘探区及邻区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对富水性不均一的含水层,应注意选择遇有漏(涌)水的地质勘探钻孔改作抽水试验孔。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水量大小和设计目的,可分别选择单孔、群孔、孔组进行抽水试验。
1.3.抽水试验空必须编制施工设计书。
内容包括:抽水试验任务及要求;试验含水层(段)的起、止深度;孔径大小、止水套管的直径及下入层位、下入深度以及止水方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所采用的抽水设备;抽水试验质量要求等。
1.4.抽水试验的段距应根据抽水的目的确定,以能分别获得各含水层(带)的水位、流量、水质、渗透性为原则。
1.5.抽水试验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100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8mm。
观测孔的孔径不应小于75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73mm。
大口径(或孔组、群孔)抽水,其抽水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200mm。
孔深超过300m时,对于非大水矿区,其孔径可减小到168mm。
1.6.抽水试验层(段)与隔离止水层(段)必须取芯,其采取率要求见表1。
抽、止水层(段)岩芯采取率??????????????表11.7.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要求,应严于《煤田地质勘探钻孔质量标准》的规定。
使用深井泵抽水时,深井泵下放深度以上的钻孔段,其孔斜均不得超过2度。
1.8.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一般应采取清水钻进。
若必须采用泥浆时,在正式抽水前必须采用活塞洗井或空气压缩机反复抽洗或其它有效的洗井方法,使泥浆排出,至水澄清为止。
煤田地质勘探规范

测井全孔评级
以上五项中的最低级别为本孔的测井工程质量等级。
备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为废品:(1)技术数据均无利用价值。(2)电缆提升速度超过规定值的三倍。(3)横向比例选择不当无法对全部目的层进行定性和定量解释。(4)深度传送误差超过规定值的5%。(5)曲线畸变。无法对全部目的层进行定性和定厚解释。(6)全部目的层均未按规程规定作大
则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报部地质局备案。
本标准包括钻探工程质量标准、测井工程质量标准、钻孔抽水试验质量标准和验
收办法等四部分,并附执行说明。
(一)钻探煤层质量标准
项目
优质
合格
不合格
煤层厚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见煤(顶末)和止煤(底初)两个回次的岩煤芯缺失量的总和,不大于下列规定:
煤层厚度(真厚)缺失量总和
第四系含水层底板以上水柱H<10m
水位降低次数
3次
分布合理
3次
分布合理
尽机械能力做一次最大降深
3次
2次
每次降距(米)
>2
>6
>3
≧1
最大降深≧0.5H
每次稳定时间(小时)
≧8
≧8
水位误差(%)
≦1
≦1
≦5㎝
≦1
流量误差(%)
≦2
≦1
≦3
≦3
≦5
≦3
Q~S曲线
正常
正常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效果经检查合格,洗孔质量可靠。
达不到合格又不属于废品者
曲线解释的煤层厚度(米)
煤层深度相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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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试验规范关于颁布《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的通知(80)煤地字第638号 为了加强煤田水文地质勘探技术管理,提高基础工作质量,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重新制定了《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规程》和《煤田水文地质测绘规程》(试行),现正式颁布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部地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80年6月1、一般要求1.1.抽水试验是煤炭资源地质勘探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研究含水层重要水文地质特征,取得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并为预计矿井涌水量与对地下水综合利用的评价提供资料。
1.2.抽水试验工作应在分析勘探区及邻区已有的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的要求进行合理布置。
对富水性不均一的含水层,应注意选择遇有漏(涌)水的地质勘探钻孔改作抽水试验孔。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水量大小和设计目的,可分别选择单孔、群孔、孔组进行抽水试验。
1.3.抽水试验空必须编制施工设计书。
内容包括:抽水试验任务及要求;试验含水层(段)的起、止深度;孔径大小、止水套管的直径及下入层位、下入深度以及止水方法;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所采用的抽水设备;抽水试验质量要求等。
1.4.抽水试验的段距应根据抽水的目的确定,以能分别获得各含水层(带)的水位、流量、水质、渗透性为原则。
1.5.抽水试验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100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8mm。
观测孔的孔径不应小于75mm;下过滤器时,过滤管的直径不应小于73mm。
大口径(或孔组、群孔)抽水,其抽水层(段)的孔径一般不应小于200mm。
孔深超过300m时,对于非大水矿区,其孔径可减小到168mm。
1.6.抽水试验层(段)与隔离止水层(段)必须取芯,其采取率要求见表1。
抽、止水层(段)岩芯采取率 表1基 岩 松 散 层 岩 性正常层位 破碎带(层)粘土 砂、砂砾 采取率(%) >70 >60>70>501.7.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要求,应严于《煤田地质勘探钻孔质量标准》的规定。
使用深井泵抽水时,深井泵下放深度以上的钻孔段,其孔斜均不得超过2度。
1.8.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一般应采取清水钻进。
若必须采用泥浆时,在正式抽水前必须采用活塞洗井或空气压缩机反复抽洗或其它有效的洗井方法,使泥浆排出,至水澄清为止。
1.9.抽水试验钻孔与观测孔的止水层(段)必须选择在岩石完整的隔水层(段)内,且应用可靠的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
1.10.抽水试验所抽放至孔外的水,若有可能重新渗入含水层时,必须有防渗漏措施,保证不抽循环水。
1.11.过滤器应根据含水层的岩性、破碎程度及颗粒组份等情况选择。
过滤器上的孔隙应分部均匀,孔隙率一般不小于25%。
凡采用缠绕式或包扎式过滤器,其外壁均应焊有肋条,肋条间距的选择应以能使滤网不接触过滤管为原则。
1.12.施工设计书必须在钻孔施工前下达机组,并由水文地质人员向机组人员交待施工的质量要求、抽水试验的原则、记录方法及注意事项。
1.13.抽水试验前,水文地质人员应对抽水设备的安装质量;测量水位、水量、水温的各种测试仪表和工具以及原始记录表格的准备情况作全面检查,不合格不能开工。
2、稳定流抽水试验2.1.试验抽水:在正式抽水前均应作试验抽水。
2.1.1.试验抽水前,应对抽水含水层(段)反复进行抽洗,直至孔内出水澄清无沉淀物时为止。
松散层内洗孔时,要注意观察和记录洗出砂的粒径和体积,水由混浊到澄清的时间以及流量变化情况。
2.1.2.试验抽水应作一次最大降深,初步了解水位降低值与涌水量的关系,以便正式抽水时合理选择水位的降深。
试验过程的全部资料必须有正式记录。
2.2.正式抽水:2.2.1.抽水的水位降深:应尽设备能力做最大降深。
降深次数一般不小于3次,每次降距不小于3m,抽水点应作到分布均匀,合理。
若涌水量大于140m 3/h时,因条件所限降深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最小降距也不得小于1m。
若含水层底板以上水柱不足10m时,可酌情减少降低次数,但其最大降深应超过含水层水柱的21。
2.2.2.水位降低顺序:基岩含水层一般宜先深后浅,松散含水层宜先浅后深,逐次进行。
2.2.3.抽水时间与稳定时间要求○1: 2.2.3.1.第一次水位降深的延续时间不得少于24h,其余各点降深的延续时间不作具体规定。
2.2.3.2.各点降深的稳定时间必须达8h。
有观测孔时,应以最远观测孔稳定2h 为准。
有特殊要求时应适当延长。
2.2.4.其它要求:2.2.4.1.在抽水过程中遇有大雨,并对水位、流量观测产生影响时,应暂停抽水。
在停止抽水期间,应每隔2h 观测一次水位。
2.2.4.2.抽水孔的动水位和流量的观测,必须同时进行。
开始一般应按每隔5~15min 观测一次,延续1h 后,可每隔30min 观测一次,直至抽水结束。
观测孔水位的观测应与主孔水位同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在抽水前及抽水过程中,应经常校正测绳的深度记号,若发现误差应及时修正。
2.2.4.3.抽水试验应延续进行。
如抽水中断,而中断前已超过6h,且中断时间不超过1h,则中断前的抽水时间仍可计入延续时间内,否则一律作废。
在中断抽水时间内,应按观测稳定(静止)水位的要求观测水位(包括观测孔),直到重新抽水为止。
2.2.4.4.水温、气温的观测,应在抽水过程中每隔2h 同时观测一次(应与流量、动水位的观测相应),其精度要求为0.5℃,发现水温异常时,应在抽水结束后进行井温测量。
测温时,温度表应放在空气通畅、背阴的地方,严禁放在日光直照和其它影响温度变化的地方。
2.2.4.5.在抽水过程中,必须随时绘制Q=f(S)、q=f(S)曲线,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抽水发生的错误。
2.2.4.6.水样应在最后一个降深结束前按设计要求采取,其采取方法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地表水、地下水长期观测及水样采取规程》进行。
2.3.稳定时间内水位和流量变化幅度要求○2:2.3.1.水位变化幅度:S≥5m 时,主孔水位变化幅度不大于1%;S<5m 时,则要求主孔水位变化小于5cm。
观测孔水位变化要求小于2cm。
2.3.2.流量变化幅度:q≥0.01L/s.m,流量变化幅度不大于3%;q<0.01L/s.m,流量变化幅度不大于5%。
2.3.3.稳定时间内水位降低和流量变化幅度的计算方法:()100%平均值平均值观测值变化幅度max ×−= 稳定时间内变化幅度是指在平均值上、下跳动幅度。
若水位、流量的变化幅度虽已符合要求,但程单一方向持续下降或上升,抽水时间应在延长8h 以上。
2.4.静止水位与恢复水位观测要求2.4.1.正式抽水前和正式抽水结束后,主孔和观测孔均应进行静止水位与恢复水位的观测。
观测过程中,严禁采用注水或提水的方法帮助稳定。
2.4.2.观测时间,开始一般可按1、2、2、3、3、4、5、7、8、10、15min 的时间间隔观测,以后每隔30min 观测一次,直至稳定。
观测孔与主孔应同一时间观测。
2.4.3.静止水位和恢复水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停止观测:2.4.3.1.连续3h 水位不变;2.4.3.2.水位呈单向变化,连续4h 内每小时升(降)不超过1cm;2.4.3.3.水位呈锯齿状变化,连续4h 内升、降之最大差值不超过5cm;2.4.3.4.采用压力表观测时,连续8h 指针不动;2.4.3.5.达不到上述要求,但观测时间已超过72h,一般可停止观测。
2.5.流量观测方法:2.5.1.试验抽水和正式抽水的水位和流量均应在同一时间观测。
2.5.2.流量观测方法应根据流量大小选择。
流量不大时,可采用容积法,水箱的容积一般不小于1m 3。
流量较大时,可采用堰测法、管道流量计、流速流量计、自计流量计、水表等方法。
2.6.钻孔深度的检查:抽水前的静止水位测定后和恢复水位观测结束后,应分别探测孔深。
孔内沉淀物不得埋没试验含水层厚度的51。
当抽水含水层(段)为含水层组(复含水层)时,孔内沉淀物不得埋没底部主要含水层厚度的51。
2.7.抽水钻孔必须有确定含水层深度、厚度、结构可靠的测井资料。
有条件时应进行流量测井。
3、非稳定流抽水试验3.1.非稳定流抽水试验分为定流量与定降深抽水。
定流量抽水时,要求流量变化幅度一般不大于3%;定降深抽水时,要求水位变化幅度不超过1%。
非稳定流抽水一般宜采用深井泵或潜水泵。
3.2.非稳定流抽水试验的水位降深,应尽设备能力作一次最大降深,一般不应小于9m。
若涌水量大于140m 3/h时,因条件所限降深达不到上述要求时,最小降距也不得小于3m。
若含水层底板以上水柱不足10m时,水位最大降深应超过含水层水柱的21。
3.3.水位、流量的观测,一般应按1、1.5、2、2.5、3、3.5、4、4.5、5、6、7、8、9、10、20、30、40、50、60、70、80、90、100、120、140、160、180、200、220、240、260、280、300min 的时间顺序进行,以后每隔30min 观测一次,直至结束。
观测孔与主孔的流量、水位都必须同时观测。
3.4.抽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可根据含水层的导水性、储水能力、观测孔的多少及距主孔的距离,结合所采用的非稳定流计算方法和实际需要来确定。
3.5.当抽水尚未达到目的前,因故中断抽水时,则应观测恢复水位,待水位达到稳定后再重新抽水。
3.6.非稳定流抽水时的流量、水位、静止水位、恢复水位及其观测内容、观测方法和要求,可参照稳定流抽水试验的有关规定。
4、大口径孔组(群孔)抽水4.1.大口径孔组(群孔)抽水,必须获得勘探区的天然流场的概貌(等水位线图)的基础上进行,并应布置在能揭露含水层主要水文地质特征与补给条件地段。
在有大型泉水出露的矿区,应首先布置观测网,取得长期观测资料后,再布置大口径孔组(群孔)抽水。
4.2.在抽水前数日,应对所有的抽水孔和观测孔(点)进行系统的水位观测,取得抽水前的日水位动态曲线。
在抽水前24h内应每隔1~2h观测一次水位,在距抽水前4h,应加密至每隔30min观测一次。
最后一次观测结果可作为观测孔(点)的初始水位。
4.3. 大口径孔组(群孔)抽水试验降深次数,应根据设计的目的确定。
一般可尽设备能力作一次最大降深。
其延续时间可根据所抽的含水层(段)的渗透性及观测孔的水位变化情况而定,一般不应少于7d。
有关抽水试验的观测内容、方法等要求可参照前面(非)稳定流抽水试验的有关规定。
4.4. 大口径孔组抽水试验的水位降深,应在各抽水孔组中心布置观测孔测定。
4.5.对地表水点、河流观测点及距离抽水孔较远的观测孔的观测时间及次数,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但应与抽水孔观测时间相互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