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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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城市卫生状况的要求制定的一系列指标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评估和提升城市的卫生水平,促进居民健康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2021年版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基于过去经验的总结和吸取,力求更加科学、全面、细致和前瞻性。

本文将对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介绍。

一、卫生管理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卫生管理的要求更加强调全面性和科学性。

城市应建立健全卫生城市管理机制,确保卫生城市建设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卫生城市管理机制应包括多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城市居民的主体作用。

二、环境卫生环境卫生是国家卫生城市的核心要求之一。

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环境卫生的评估指标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城市应加强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空气质量等环境因素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城市环境的卫生安全。

三、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加强对食品从产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

同时,鼓励居民养成健康饮食的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防控是保障城市居民健康的重要措施。

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传染病防控的要求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疫情应对能力提升。

城市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疫情预警和响应能力。

五、健康促进健康促进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

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开展多样化的健康促进活动,如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和健康咨询等。

同时,城市应提供便捷的健康服务和健康环境,促进居民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和自我保健。

六、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是保障城市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关键。

2021年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

同时,城市应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是指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保障市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国家对城市卫生建设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实施,对于城市的整体形象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环境卫生达到一定的标准。

这包括城市的道路清洁、垃圾分类处理、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等。

城市的道路清洁是城市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城市道路保持整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要得到有效推进,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也要得到重视和改善。

只有城市环境卫生达到一定标准,才能有效提升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

其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饮水卫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城市的饮水卫生是关系到广大市民健康的重要问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饮水卫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保障市民的饮水安全。

城市要建立健全的饮水卫生监测体系,加强对饮水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的供水水质。

再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的绿化环境达到一定的要求。

城市的绿化环境是城市的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城市卫生的重要因素。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要加大绿化投入,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的植被覆盖情况,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

最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城市要加强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城市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卫生风气。

同时,城市要加强对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城市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总之,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对于城市的卫生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城市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的要求,加强城市环境卫生、饮水卫生、绿化环境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为市民营造一个清洁、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解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解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解读本标准适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包括地级及以上市、地区、自治州、盟和直辖市所辖区)和国家卫生县((包括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的地方。

标准中未作说明的均指建成区。

【标准释义】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范围包括地级及以上市、地区、自治州、盟和直辖市所辖区;国家卫生县申报范围包括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地区、自治州、盟人民政府所在的县、市、区和市辖区((不含直辖市所辖区)均纳入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范围,不得申报国家卫生县。

标准内明确为“辖区内”的条目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内,未作说明的指建成区范围内。

建成区是指市政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建设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的与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污水处理厂等)。

三、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原文】(十)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

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

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保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标准释文】56.水域保洁作业要求。

(1)水域保洁作业等级划分符合要求。

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水生植物等漂浮废物,严格控制污水超标排入,无发绿、发黑、发臭等现象。

[参考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CJJ/T174-2013)](2)岸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无定置渔网、鱼箱、网筒,无违章建筑和堆积物品,堤岸立面无吊挂杂物。

(3)水域保洁作业船只和各类船舶、趸船及码头等临水建筑容貌整洁,无明显污渍和破损。

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

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

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卫生建设提出了新的标准,而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发布正是为了进一步关注和改善城市卫生环境。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根据你提供的内容,按照深度和广度的要求,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

1.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背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响应国家健康我国战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它对城市卫生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要求和评价标准,旨在推动各地加强卫生城市建设,营造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2. 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更新与变化2021年发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较于以往有哪些改变?新标准是如何对城市卫生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的?3. 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全面评估城市卫生环境时,新标准具体对城市的哪些方面进行了评价?例如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垃圾处理、空气质量等。

4. 评价标准的实施和意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实施对城市和居民有何重要意义?它如何促进城市卫生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5.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文章的结尾部分,我将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我认为它对于城市发展和居民健康至关重要,希望通过这些标准的不断提升,能够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通过以上的内容安排,我将按照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顺序,撰写一篇超过3000字的文章,以帮助你全面、深刻地理解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内涵和价值。

期待文章的完成会给你带来帮助和启发。

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背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响应国家健康我国战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卫生建设亟待改善。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发布,旨在推动各地加强卫生城市建设,营造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2. 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更新与变化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相较于以往在以下方面有了新的变化和更新。

新标准对城市卫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为具体的评价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本标准要求城市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卫生组织,制定公共卫生法规,并定期开展卫生检查。

爱国卫生运动是中国的一项传统,旨在促进全民健康,改善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本标准要求城市应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健康知识水平,增强健康素养。

同时,应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如体育健身、合理营养等,以改善市民的生活方式。

三、市容环境卫生本标准对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提出了高要求。

包括街道整洁、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处理及时、公共场所卫生良好等方面。

同时,要求城市应合理布局商业设施,规范广告牌设置,防止乱摆卖现象。

四、环境保护本标准对城市的环境保护提出了高要求。

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控制等方面。

要求城市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质量。

五、重点场所卫生本标准对城市的重点场所卫生提出了高要求。

包括学校、食品企业、医疗机构等。

要求这些场所应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障市民的健康安全。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本标准对城市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提出了高要求。

要求城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

同时,应加强生活饮用水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可靠。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本标准对城市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提出了高要求。

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基层医疗服务等方面。

要求城市应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市民的健康权益。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本标准对城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提出了高要求。

包括鼠、蚊、蝇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和控制。

要求城市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的传播,降低疾病的发生率。

国家卫生城市新旧标准解读

国家卫生城市新旧标准解读

国家卫生城市新旧标准解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指各级政府组织卫生城市评审的依据和指导。

这些标准旨在促进城市卫生建设的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新旧标准的解读不仅意味着对标准的理解,也包括对卫生城市建设的认识和实践。

新旧标准的对比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卫生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和主要任务。

2003年发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中国卫生城市建设的第一个版本。

标准主要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卫生环境管理、人居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方面。

旧标准要求城市政府将卫生城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也有了新的变化和需求。

因此,2016年发布的《国家卫生城市评价标准(试行)》对旧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新标准增加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声振、健康促进和卫生城市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强调了城市发展与卫生建设的有机结合。

具体来说,新旧标准对卫生城市的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设施建设:新标准要求城市政府加大对卫生城市建设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服务。

2.环境卫生管理:新旧标准均要求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城市清洁和绿化工作等。

新标准特别强调了对空气质量和环境声振的监测和管理。

3.健康教育和促进:新旧标准都要求城市政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新标准重点关注预防保健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卫生城市监督:新标准增加了对卫生城市评价和监督的要求,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城市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促使城市政府加大卫生城市建设的力度。

通过对新旧标准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卫生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从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到更加注重环境卫生管理的完善,从传统的疾病防控到更加全面的健康教育和促进,从单纯的评价指标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卫生城市标准(一)

卫生城市标准(一)

卫生城市标准(一)卫生城市标准卫生城市是指整个城市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市民生活健康安全的城市,是现代城市建设的必要之项。

在我国,卫生城市标准是每个城市都需要达到的标准之一,下面将逐一介绍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一、市容环境市容环境的整洁度和美观度是卫生城市标准的重要指标。

城市中的道路、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区域需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允许乱丢乱扔垃圾,不允许乱搭乱建。

同时,城市中的建筑物也需要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等现象。

二、垃圾处理城市中产生的垃圾需要及时、科学地处理。

每个城市都需要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进行分类,然后分别进行妥善处理。

各个城市还需要建立垃圾投放点,并定期对投放点进行清理和消毒。

三、公共卫生设施城市中的公共卫生设施也是卫生城市标准的重要方面。

每个城市需要建立公共厕所、垃圾桶、消毒站等设施,以方便市民使用。

这些设施需要每天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其整洁干净,用起来放心。

四、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卫生城市标准中的重要部分。

城市中的公共设施需要使用环保型产品,不允许使用有害物质。

同时,城市也需要加强环保工作,开展绿化、节水、节能等活动,确保城市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五、健康教育和管理每个城市都需要开展健康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城市中需要建立各种健康服务机构和检测机构,及时了解和发现市民的健康问题,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以上就是卫生城市标准的相关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各个城市都需要在以上方面加强管理和工作,确保城市的环境整洁、健康、美丽。

六、人员素质及管理城市管理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是卫生城市标准的重要衡量指标。

各级政府、城市规划、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需要落实好管理职责,确保相关职责清晰明确,工作效率高。

同时,要注重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提高,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其在工作中更加有效率,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七、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也是卫生城市标准的重要部分。

国家卫生城市 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 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评审,并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申报范围包括地级及以上市、地区、自治州、盟和直辖市所辖区。

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由全国爱卫会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评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有详细的规定。

其中包括了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有序、居民健康水平高等要求。

此外,还需要注意,地区、自治州、盟人民政府所在的县、市、区和市辖区(不含直辖市所辖区)均纳入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范围,不得申报国家卫生县。

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包括是否成立爱国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等。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包括是否有健康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否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是否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是否达标等。

3.市容环境卫生。

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害化处理率是否达标,城市公厕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城市建成区是否无烟草广告等。

4.环境保护。

包括环境保护工作是否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饮用水源地水质是否达标,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等。

5.重点场所卫生。

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等。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是否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

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包括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是否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是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等。

9.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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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释义目录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二、健康教育 (6)三、市容环境卫生 (17)四、环境保护 (32)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37)六、食品安全 (47)七、传染病防治 (59)八、病媒生物防制 (75)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78)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84)正文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释义』爱国卫生运动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社会性和群众性很强,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工作方式,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卫生防病工作上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爱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

其目的是通过群众性卫生运动的形式,推动社会卫生问题的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和健康日益增长的需求,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工作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1989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9〕22号)指出:“爱国卫生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卫生工作方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

用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工作的办法,同疾病作斗争,是我国创造的成功经验”。

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爱国卫生工作,特别要引起对社会卫生问题的足够重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

要求建立爱国卫生月制度。

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要有计划地办几件有利于群众的实事,强化群众和社会各部门的大卫生观念。

指出:“评比竞赛是激励群众的有效方法,应当继续采用。

通过检查评比竞赛活动,推动卫生预防工作深入发展”。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发动群众参与卫生工作的一种好形式。

在城市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市民的卫生意识,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促进文明村镇建设。

城乡都要坚持开展除‘四害’活动”。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方案中,定期研究和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注意充实爱卫会的力量,要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爱卫会机构运行和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市政府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能够经常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并能深入实际检查督导,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创建卫生城市的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各部门、各单位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卫生评比竞赛、健康教育等活动。

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卫生整治等活动,建立群众卫生监督机制,积极为加强城市卫生建设和管理出谋划策。

本条款主要检查市政府对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各部门、单位、社区的参与情况。

检查方式以查阅资料为主。

『主要资料』1.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市、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方案。

3.市、区政府与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有关的法规、规定和文件。

4.申请创建卫生城市的文件。

5.创建卫生城市的规划、实施方案。

6.卫生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的通知、图片、纪要或信息、简报。

7.政府领导参与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的信息、简报、图片和音像资料等。

8.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工作宣传发动的相关资料。

(二)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释义』市及所辖区、街道均建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工作网络。

各级爱卫会应建立健全委员部门联络员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重大工作通报、协商等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爱卫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各级爱卫会成员部门职责明确,把爱国卫生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积极完成所承担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任务。

本条款主要检查爱卫会工作网络建设和工作情况,以及成员部门落实职责情况。

检查范围包括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和爱卫会成员部门。

检查方法为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

『主要资料』1.爱卫会组织和机构成立、调整的最新文件。

2.关于爱卫会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文件。

3.爱卫会相关工作制度、会议等资料。

4.各级爱卫会成员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

(三)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释义』市、区爱卫会办公室有专职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市、区将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和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等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爱卫会办公室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

本条款主要检查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和基层爱国卫生网络情况,是否适应爱国卫生工作需要。

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和现场核查。

『主要资料』1.爱卫会办事机构建立的文件。

2.市、区编委对爱卫办人员编制确定的文件或证明。

3.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清单。

4.爱卫办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四)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释义』将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纳入市、区政府目标管理,明确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奖惩等激励机制。

每年结合实际,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要素齐全,周密部署并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等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本条款主要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的计划部署、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总结等提供的资料要素齐全。

检查方式为查阅工作资料。

『主要资料』1.市、区政府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文件。

2.爱卫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过程性资料。

3.爱国卫生专题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会议纪要、图片等。

4.开展专项整治、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等活动相关资料。

(五)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释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各项条款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是综合执法的具体体现,因此,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保证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纳入法制化管理范畴。

有人大或政府颁布的《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或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本条款主要检查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检查方法为查阅相关资料。

『主要资料』1.人大、政府制定实施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政府下发的爱国卫生有关规定。

(六)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

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释义』创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群众积极投诉也是群众关心创卫、积极参与创卫的一种具体体现。

正确处理好群众的投诉既是检验创卫成功与否的指征,也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

本市有受理群众创卫投诉的渠道,设立专门投诉电话,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脏、乱、差”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在媒体上有反映群众创卫投诉的报道;创卫投诉和处理原始资料保存完整,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

能够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对本市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活动,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本条款主要检查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情况,以及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满意情况。

检查方法为查阅工作资料、群众随访和民意调查。

『主要资料』1.公布群众创卫投诉渠道的报纸和图像。

2.群众创卫投诉的记录及处理单(应有处理结果记录)。

3.媒体公布群众创卫投诉的有关资料。

4.开展群众对卫生创建活动和城市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方案、调查表和调查报告。

二、健康教育(一)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

『释义』认真贯彻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卫生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有市、区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并认真实施。

市、区设有专门的健康教育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组织指导和健康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

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录放机等设备。

健康教育业务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每年应不少于卫生事业经费的5%。

市、区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街道、社区、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有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95%,且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市、区健康教育机构能够承担辖区内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根据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和群众健康需求,有计划地部署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相关调研指导、技术培训、工作考核、经验交流、资料制作等工作,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调查。

配合主管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急预案,指导或组织开展各种卫生法规、卫生主题宣传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

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组织、有考核、有总结。

本条款主要检查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网络的设置和运转情况,以及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效果评价情况。

检查方法是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主要资料』1.健康教育纳入卫生工作目标和考核的文件或资料。

2.按照国家和省健康教育规划制定的当地健康教育工作规划。

3.市、区健康教育机构成立的文件,确定编制和现有人员的文件。

4.健康教育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及实际投入的财务凭据。

5.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应急预案。

6.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文件,检查考核方案、指标、总结和过程性图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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