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讲——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四讲——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提供了保障,降低了贸易双方的损失,促进了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等。
不同的运输方式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风险,这也使得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需求和形式变得丰富多样。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运输方式之一。
然而,在漫长的海上航程中,货物可能会遭遇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暴雨等,还可能会面临意外事故,如船舶碰撞、搁浅、触礁等。
此外,海盗行为、偷窃、货物渗漏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货主通常会购买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铁路运输相对来说较为安全和稳定,但也并非完全没有风险。
例如,铁路脱轨、货物装卸过程中的损坏、恶劣天气对铁路设施的影响等都可能导致货物损失。
航空运输速度快,但风险同样存在。
飞机故障、空中碰撞、货物在装卸和仓储过程中的损坏等都可能给货物带来损失。
公路运输的灵活性较高,但路途上的交通事故、货物被盗等风险也不容忽视。
多式联运则综合了多种运输方式,风险来源更加复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相对较窄,主要保障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和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增加了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而一切险则是承保范围最广的一种,除了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对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
在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保险金额的确定至关重要。
保险金额一般是按照货物的 CIF 价(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加成一定比例来计算。
加成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贸易方在货物发生损失时,不仅能够获得货物的价值补偿,还能弥补预期的利润和运费等费用。
保险费率则根据货物的种类、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保险责任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通常来说,易碎品、危险品的保险费率较高,而运输路线风险较大的地区,保险费率也会相应提高。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保险人的承保范围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四节 保险索赔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概述
一、海上保险的种类
种类
保险标的
船舶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费保险
“船舶”=财产保险 “货物”=财产保险 “到付运费”
3/4船舶碰撞 责任保险
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 (全损) =灭失+丧失使用价值+丧失所有权 2.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的发生是迫近的、而且不可避 免;
(2) (打捞费用+整修费用+续运到目的港的运 费)>货物本身价值
部分损失 1.共同海损 2.单独海损
(二)共同海损
含义
承保风险--共同危险--救济措施→(牺牲+费用 ) 承保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船东保赔协会
保险标的是“船主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A船过失导致B船200万船舶损失和100万货物损 失,总计300万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A船 应当承担责任的3/4,即300万×3/4=225万
1/4碰撞责任,如75万
二、海上保险法
(一)海上保险法的渊源
1.调整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主要是各国国内法, 不存在调整海上保险合同的国际条约,因为各 国保险法一般是参照英国《1906年的海上保险 法》制定的,统一程度很高,不需要用条约统 一。
(三)保险单的分类 1.保险单的基本分类
按照保险人的 (1)定期保单=船舶保单
“责任期限”划 (2)航程保单=货物运输保单
分
(3)综合保单=航程+定期
按照是否记载 “保险价值”
(1)定值保单=记载了保险价值=启 运地的发杂费 +预期利润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3课时)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3课时)教学目的与要求:1、掌握如何在货物买卖合同中签订保险条款;2、了解并掌握海运货物保险的风险与损失;3、掌握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各种险别及其承保范围;4、了解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5、掌握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的计算等问题;6、了解保险单的种类和作用本章重点:1、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各种险别及其承保范围;2、保险条款的选择;3、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4、保险单的种类和作用。
本章难点: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合理的签订保险条款以及险别的正确选择知识点:(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1、风险①海上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②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2、海上损失①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②部分损失:(共同海损、单独海损)3、海上费用①施救费用②救助费用(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CIC)2、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3、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4、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5、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6、基本险的除外责任7、基本险的责任起讫8、CIC条款中的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两种。
9、战争险的责任起讫10、海运货物专门保险条款与险别(三)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CC)1、ICC保险条款承保的险别:(A)、(B)、(C)险条款、协会战争险条款、协会罢工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等6种险。
2、ICC保险条款的特点3、ICC各种险别的承保范围(战争除外责任、罢工除外责任)(四)其他货物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1、陆上运输货物保险2、航空运输货物保险3、邮运包裹保险(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及办理保险的做法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2、保险金额3、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保险费=CIF(CIP)价×(1十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4、保险单的种类和作用(保险单、保险凭证、联合凭证、预约保单)5、保险索赔及在索赔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 运输与保险

合同中的装运条件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分批装运的解释 • 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期支款及/ 或装运,而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装运,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则信用证对该期及 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 除非信用证上另有规定外,允许分• 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 工具装运,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 套运输单据上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 装运港、接受监督地或发运地点不同,只 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 分批装运。
四、 装运通知
• 按FOB、FAS条件成交时,卖方应该在约定的装运 期开始以前,一般是30或45天,向买方发出货物 备妥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派船接货。买方接到卖 方的备货通知后,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船名、 船舶到港受载日期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安 排货物出运和准备装船。
合同中的装运条件
• 按FOB、CFR和CIF术语签订合同,卖方应该在货物 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和进 口报关手续。 • 按FCA、CPT和CIP条件签订合同,卖方应该在把货 物交付承运人接管后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办 理保险和进口报关手续。
案例分析
• 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合同未列明转运港。A公司按经验想当然认 为转运港定是香港,卸货港定是梧州。可德国发 货方并不知道香港—梧州有船来往,他们安排了 汉堡—香港—广州—梧州的运输路线。而上述路 线是合理的。
3.转船地点的规定
(2)原合同规定提单通知人为卸货港的外运公司 较笼统。货抵黄埔后,黄埔外运不知货主是谁。 按原外贸公司进口合同标准,提单“收货人”通 常为“凭指定”,“通知人”为“目的港外运公 司”。A公司认为合同目的港是梧州,因此他们只 和梧州外运联系,根本没想到黄埔外运。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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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fang University
【本章学习目标】
了解保险的概念与原则; 掌握海上运输的风险、损失和费用; 掌握伦敦保险协会的保险条款; 掌握合同中保险条款的订立方法和投保业务的具体
做法。
[开篇导读]
国际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会遇到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等风险,从而造成损失并产生费用。为转嫁 这些损失及费用,货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
在本案例中,该机床的保险金额是5万元,也 就是说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最高限额是5万元。该机床在投保时的实际 价格是5万元,根据市场规律我们都知道“价 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保险事故发生时 购买一台同样的机床的实际价格只有3万元, 而买台同样的机床就能完全弥补企业的损失。
若保险公司赔偿企业5万元,那么企业就会因 为保险而“赚钱”了,这样就有违保险的 “损失补偿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只需要赔
际损失为限。
4.近因(proximate cause)原则 (案例)
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 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对保险责任范 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 偿责任。
5.代位追偿原则
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 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后, 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案例分析
与日本商人CIF条件的交易: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 续;与英国商人CFR条件的交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 险手续。
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 予赔偿, 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 启运地启运后生效。
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 给予赔偿, 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合 同在货物装运港装上船后生效。
4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PPT

损成立的前提条件,即该危险必须是船、货 双方共同的,采取的措施是为了解救威胁船 货双方共同安全的危险; (2)共同海损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或不可避免的, 而不是主观臆测的,对风险的错误估计不能 构成共同海损;
3)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有意识的行为,是为解救船 货安全而采取的自愿的行动;
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踪、失火、爆炸 或其他类似事故。
❖ (二) 海上损失(Marine Losses)
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 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船或货 的损坏或灭失。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 释,凡与海陆连接的陆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损 坏或灭失,也属海损范围。就货物损失程度 而言,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就 货物损失的性质而言,海损又可分为共同海 损和单独海损。
5.共同海损的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 方和运费方。
进行共同海损分摊时, 一般遵循《约克——安
特卫普理算规则》
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
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 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 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 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 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 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 失有:①1 000箱货被火烧毁;②600箱货由 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 烧毁;④拖船费用。
风险与损失risk & loss
风险是造成损失的原因
风险
海上风险 外来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标准答案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答案————————————————————————————————作者:————————————————————————————————日期: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单项选择题1、水渍险的英文原意是指( B )。
A、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B、单独海损负责赔偿C、共同海损不负责赔偿D、共同海损负责赔偿2、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A)。
A、大于平安险与水渍险责任范围之和B等于平安险与水渍险责任范围之和C、小于平安险与水渍险责任范围之和D、不确定3、平安险的英文原意是指(A )。
A、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B、单独海损负责赔偿C、共同海损不负责赔偿D、共同海损负责赔偿4、“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 D )。
A、从卖方工厂仓库起至买方目的地仓库止B、从装运港仓库起至买方目的港仓库止C、从装运港仓库起至买方目的地仓库止D、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起到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港(地)收货人的仓库为止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索赔期限为(C)。
A、半年B、1年C、2年D、3年6、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中规定的A险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C)。
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D、附加险7、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习惯,保险金额通常是将CIF或CIP总值加成多少计算(B )。
A、5%B、10%C、15%D、20%8、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采用( C )。
A、门到门条款B、港到港条款C、仓到仓条款D、地到地条款9、保险人的承保责任范围与下列哪个因素有关(C)。
A、保险金额B、保险费C、保险险别D、投保加成率10、海运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D)。
A、保障的风险B、保障的损失C、保障的费用D、以上三种都有11、共同海损的承担是(B )。
A、由船方、货主或运费方平均分摊B、由船方、货主或运费方按比例分摊C、由损失方自己承担D、由船方自己承担12、单独海损的承担是(A)。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保险是确保货物安全、减少风险损失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以下是制定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时需要考虑的关键要素:1. 保险范围:明确保险覆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损坏、盗窃或自然灾害等。
2. 保险金额:确定保险金额,通常为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以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足够的赔偿。
3. 保险期限:规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从货物离开发货地开始,直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为止。
4. 保险条款:详细列出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责任免除、赔偿条件、索赔程序等。
5. 保险费用:明确保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责任,通常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承担。
6. 保险证明: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明文件,以证明货物已经投保。
7. 争议解决:设定争议解决机制,包括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8. 附加条款: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方式的特殊要求,可能需要添加特定的附加条款,如温控货物的保险条款等。
9. 保险人责任:明确保险人在货物损失或损坏时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10. 货物描述:详细描述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以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准确确定赔偿金额。
11. 运输方式:指明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或多式联运,并根据运输方式的特点调整保险条款。
12. 风险评估:在制定保险合同前,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合适的保险类型和保险金额。
13. 合规性:确保保险合同符合国际贸易法规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的规定。
14. 保密条款:保护合同双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15. 合同终止: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提前终止的权利和责任。
在制定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要素,以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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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charges)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
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 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
三、外来风险和损失(Extraneous risks and lo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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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般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但若投保了一 切险,就不必加保一般附加险。
(二)特殊附加险 1、战争险(War risk)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仅限于水面危险 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 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生武装冲 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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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会货物保险险别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一)ICC(A)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类似于我国的一切险,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 的规定方法。
(二)ICC(B)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类似于我国的水渍险,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 明风险的办法。 ICC(B)险与ICC(A)险的区别:
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 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 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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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货物损失的性质划分,分为共同海损和单
独海损 (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和单独海 损(Particular Average)的定义 ( 2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3)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的区别: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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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 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 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 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 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 属于推定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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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同海损的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 方和运费方。 共同海损的分摊有两个原则:
分摊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或额外增加的费用为准 无论受损方还是未受损方均应按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
•进行共同海损分摊时, 一般遵循《约克——安 特卫普理算规则》
2、FOB、CFR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 “船至仓”
接上例,若采用的术语改为FOB或CFR,则卖方能 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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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加险别
(一)一般附加险别
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 Rain Damage)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钩损险(Hook Damage) 污染险(Risk of Contamination)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生锈险(Risk of Rust) 串味险(Risk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and Sweating)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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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
(一)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二)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二、海上损失与费用
(一)海上损失 1、按货物损失的程度划分,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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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价格术语影响W/W的责任起讫点 1、CIF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仓至仓”
案例分析: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 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 直至英国伦敦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 码头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问:当卖方 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能否得到赔偿?
三、协会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
海运货物保险的期限:“仓至仓” 海运货物战争险的期限:“仅限于水上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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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一、陆运货物保险
陆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陆运险(类似于海 运水渍险)和陆运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采 用“仓至仓”条款。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摘要: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
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 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 第一节:保险概述 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第三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第四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节: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第六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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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险的保险责任起讫
(一)仓至仓(W/W)条款的含义 案例分析: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 San Francisco成交一批货物,后国外来证要求在 提单的“shipping mark”栏加注“San Francisco OCP New York”字样,我方在投 保时为了单证一致,而且考虑到有利于使用 内陆运输优惠,认为可以照办而不必要求对 方改证,在保险单的有关栏目也照此填写。 问:我方若这样做,则保险责任及相关保险 费方面会有何变化? W/W条款的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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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
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 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 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 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 定雇用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 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 a、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b 、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而受损 c、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d、拖轮费用和额外增加的燃料及船长、船 员工资 试分析以上损失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ICC)
一、协会货物条款的种类
1、协会货物条款(A):ICC(A) 2、协会货物条款(B):ICC(B) 3、协会货物条款(C):ICC(C) 4、协会战争险条款 •除恶意损害险外, 其余5种均可单独投 5、协会罢工险条款 保。 6、恶意损害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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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罢工险(Risk of Strike,Riots and C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vil Commotions:SRCC 罢工暴动民变险)
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 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 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不负责, 如由于劳动力短缺或无法使用劳动力,致使堆放码 头的货物遭到雨淋日晒而受损、冷冻机因无燃料 而中断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注:罢工险的保险责任期间是“仓至仓”;已 投保战争险又加保罢工险时,一般不另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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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被保险货物从装上船开始,6个月仍不能运到原 定目的地交货,则不论何种原因,保险公司均按 全损赔付。
4、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
第六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投保
(一)投保险别的选择 1、考虑货物的性质和特点 2、考虑货物的包装 3、考虑运输路线和船舶停靠港口 4、考虑运输季节
一份CIF合同下,合同及信用证均没有规定投保何种险别, 交单时保险单上反映出投保了平安险,该出口商品为易碎 品,因此( ) A、银行将拒收单据 B、买方将拒收单据 C、应投保平安险加破碎险 D、银行应接受单据
承保货物已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但被保 险人仍需按货物的完好状态完税而遭受的损失。
5、舱面险(On deck risk) 6、拒收险(Rejection risk) 7、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8、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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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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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保险金额 出口:以CIF或CIP为基础加一成 保险金额=CIF (1+投保加成率) CIF=CFR/〔1—(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 CIF=CFR/(1-1.1R)
进口:一般以CIF价为基础,不另外加成。 保险金额=CIF价 保险金额=FOB(1+平均运费率)/(1-平均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FR/(1-平均保险费率)
二、空运货物保险
空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航空运输险(类似 于海运水渍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 讫,也采用“仓至仓”条款。
三、邮包运输保险
邮包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邮包险(类似于海 运水渍险)和邮包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采 用“仓至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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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ICC(C)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类似于我国的平安险,仅承保“重大意外事故”的风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