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标准》团体标准 .doc
医药物流标准化

物流是在一个系统内对人员及/或商品的运输、安排及与此
欧洲
ELA 相关的支持活动的计划、执行与控制,以达到特定的目的。
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 输、储存、装用户要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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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XX年XX
目录
1
前言
2
物流理论基础
3
物流标准的种类
4
物流信息技术及应用
1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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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物流是一个系统
图1a 企业内的物流系统
运输
储存
…
企业的边界
图1b 企业间的物流系统
企业1的边界
运输 储存
• 内容包括:贸易单元编码、物流单元编码、物流信息属性编码、物流节点 编码、物流设施与装备编码、物流单证编码、物流作业编码等。该研究充 分体现现代物流一体化的特点,制定的标识体系能够实现物流供应链上物 流数据的一致性,可提高物流信息在物流供应链上的透明度,为物流信息 系统的建设打下技术基础。
物流理论基础
物流理论基础
企业积极参与物流标准化
近年来,企业参与物流标准化的积极性比以前显著提高。首先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如中储物流在 线有限公司已经制定了《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物资银行》、《物流仓储业务服务规范》等标准。
• 另外,企业在物流管理过程中积极采用物流标准,提高物流效率。如鉴于条码技术在物流管理过程的 作用,国内企业在物流管理过程中积极推广条码技术的应用。杭州华商集团有限公司为提高自动化管 理的程度,建立国内先进的物流配送中心,准备使用ITF-14条码进行分拣和配送。上海联华超市也在 积极建立基于条码应用的现代化的配送中心。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九项团体标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九项团体标准
1.建立配药流程:制定配药标准操作规程,规范药品配送、领用、上架、调剂、核对、发放等各个环节。
2.药品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品种、数量、质量、保质期等各项指标符合规定,避免药品过期损失、滞销等问题。
3.药品采购管理: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统一招标、拍卖、竞价等采购方式,确保药品质量、价格、供货期限符合规定。
4.药品配送管理: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配送、配送时限、配送温度等各项指标,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及时性。
5.医疗器械管理:建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器械的保养、维护、定期检测、质量控制等各项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
6.药品信息管理:建立药品信息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药品信息,加强药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提高药品使用效益。
7.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处理和记录,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价。
8.药学服务:建立药学服务制度,为患者提供药品咨询、用药指导和药品合理使用的服务,提高患者用药安全和效果。
9.药事管理人员培训:建立药事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加强药事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中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药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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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doc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三季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物联标字[2018]101号),《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正式批准立项,列入了2018年三季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标准起草小组(以下简称标准起草小组),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囯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软望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成。
二、标准名称变更最初起草小组拟上报名称为《医院院内医药商品物流一体化(SPD)服务规范》,经咨询标委会专家后,在四月下旬的团标研讨会上提名为《医院院内物流一体化服务规范》,随后根据九月中旬团标立项会上专家们提出的建议,将该团体标准的名称修改为《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并成功立项。
在11月中旬团标上海调研的过程中又讨论了标准名称,确定为《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主要表达三层意思:适用地点——医院院内,适用范围——医药产品,适用内容——物流服务。
三、标准编写的目的和意义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传统的医院物流服务结构已经无法适应医改的趋势和供给侧改革的需求,必须从源头重新设计医院内部供应链,因此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模式顺应而生。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以下简称SPD服务),是以质量管理为核心,以流程优化为重点,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智能设施设备让药品、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在供应、整理、配送等各个环节在供应商、医院、患者之间实现一体化、精细化管理,达到全程质量监管、高效运营的医院供应链营运方式。
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标准协议(2024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标准协议(2024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1.2 双方1.3 医药产品1.4 物流服务1.5 协议第二条服务内容与范围2.1 服务内容2.2 服务范围第三条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3.1 服务标准3.2 质量要求第四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4.1 服务费用4.2 支付方式第五条物流时间与延误责任5.1 物流时间5.2 延误责任第六条货物损坏与丢失处理6.1 货物损坏6.2 货物丢失第七条保险与风险责任7.1 保险7.2 风险责任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8.2 保密期限第九条违约责任与赔偿9.1 违约行为9.2 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仲裁10.2 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 生效条件11.2 终止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2.1 修改12.2 补充第十三条法律法规与强制性规定13.1 适用法律13.2 强制性规定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联系信息14.2 通知方式14.3 合同副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本合同是指由双方签订的,约定物流服务提供商为医药产品提供商提供物流服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1.2 双方:本合同中的双方指甲方(医药产品提供商)和乙方(物流服务提供商)。
1.3 医药产品:指甲方生产或销售的,需要乙方提供物流服务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
1.4 物流服务: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包括运输、仓储、配送等在内的全部物流服务活动。
1.5 协议:本合同及附件,包括所有双方签字确认的文件,构成完整的协议内容。
第二条服务内容与范围2.1 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仓储、配送等在内的全面物流服务。
2.2 服务范围:乙方服务的范围覆盖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具体服务范围在附件中详细列明。
第三条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3.1 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医药产品在整个物流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满足产品要求,并按时完成物流活动。
医药流通业物流标准方案

医药流通信息化标准方案1、前言1.1企业简介(以XX医药公司为例)XX医药集团由XX药业有限公司和XX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组成,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秉承中国中医药精髓,服务大众,给消费者用药带来安全、有效、快捷、方便的服务。
公司的经营方式主要是批发和零售。
XX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30日,公司将现代药店连锁经营理论和超市连锁经营理论有效结合,依托大型卖场,突破传统药店经营模式,建立现代药房连锁企业制度,大胆利用适应于现代商业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公司现有门店60家,覆盖五个地市,2002年销售额7200万元,2003年1—3月销售额1800万元。
公司门店先后被省连锁经营协会评为最佳营销创意奖和优秀门店奖。
XX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4月04日,公司先后代理了可采、珊拉娜、红桃K、太太、碧生源、鹰牌等国内著名品牌,国际产品如依马打、狮马龙活络油等,立足省城,覆盖五个地市,辐射全省,与药店、医院、大卖场建立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市场拓展和销售能力居于全省同行业前列,2002年销售总额11481万元,2003年1—3月销售额2640万元。
XX公司现有资产2000万元,员工总人数450人。
公司发展思路XX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为:拟采取合作经营和自主经营等多种式,周边五个地市加大门店拓展力度,逐步完成对五个地市的全面覆盖。
XX药业有限公司发展目标为:药业公司经过近年的飞速发展,形成了覆盖五个地市,辐射全省的营销网络,但尚有较大的销售潜力可以挖掘。
公司还将根据各地市场特点,加快引进代理品种,完善代理品种的结构,并且逐步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和配备市场人才。
1.2 对项目的理解XX医药公司在近几年的持续扩张中,已经形成为一个相对规模的医药企业集团,同时由于在这个过程中伴随产生了若干连锁经营机构,使得企业集团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尽管XX医药也认识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即只有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才能满足集团化管理的要求。
医院物流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物流管理制度范文医院物流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物流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物流效率,保障医院运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物流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仓储、配送等环节。
第三条定义1. 物流管理:指医院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合理安排、组织和控制物流活动的过程。
2. 采购:指医院为满足日常医疗服务和管理运营需求,购买各类必要物资和设备的活动。
3. 仓储:指医院为存放和保管各类物资和设备的过程。
4. 配送:指医院将物资和设备从采购环节运送到各相关科室和部门的过程。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计划制定1. 医院应根据业务需求和预算情况,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供应商选择1. 医院应建立供应商资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供应商相关信息、评价供应商资质等。
2.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根据采购品质、价格、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采购文件编制1. 采购人员应编制采购文件,包括询价单、招标文件等。
2. 采购文件应明确采购项目、要求、标准、价格、交货期限等关键信息。
第七条供应商评价1. 医院应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准时性、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医院可以对供应商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第八条采购合同签订1.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在采购项目达成一致后,应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验收标准等关键信息。
第三章仓储管理第九条仓库设立与管理1. 医院应根据物资和设备种类、规模等因素,合理设立仓库。
2. 仓库应根据物资种类和特性,合理划分区域、配置储存设施。
3. 仓库应定期进行货物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
第十条入库管理1. 仓库人员应按照入库管理规定,对采购的物资和设备进行验收。
医药物流工作标准

医药物流工作标准一. 收货工作标准1.进货商品收货验收1.1货到仓库后,在电脑合同、送货单、药检单齐全的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完成验收入库工作。
如需要整理的商品,及时与采购联系处理,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相关业务要求:(1).供应商所送的商品与电脑合同信息必须一致;(2).供应商不管以何种运输方式送达的商品应有送货单或随货同行,并清楚标明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并盖上供应商公章;(3).不论什么产地的商品,都必须要有药检单,进口商品必须第一时间提供药品注册证和药检报告书;(4).对于冷藏药品,承运商应有运输过程的冷藏措施,收货员要测量温度优先验收入库;(5).正常同品种进货,批号应控制在2个批号左右,除此之外,需采购签字同意方可入库,便于批号及货位管理;(6).对供货商送货所出现残损、污染等货品,原则上予以拒收或与采购部协商处理。
1.2收货卸货基本上提供免费服务,供应商委托物流公司送货的由其自行负责卸货(采购与物流中心有协议除外)(1).需我中心卸货的车辆,必须注意不能将商品与非我司接收商品混装,送我司货品与其他单位的货品应有所区分,同品种多批号应分批号堆放,降低卸货难度,缩短卸车时间。
(2).进货库区的送货车辆应注意装卸货物的数量及高度。
总高度不得超过4.3米,若车载货物超高导致车辆不能进入库区内,基于卸货员工安全,我中心有权拒绝卸货,若因超载、混载等导致物品破损、污染、破烂,我中心有权拒绝收货。
1.3周一至周五8:00-17:00为收货时间,节假日(星期六上午除外)不收货。
(1).大批量进货到货,应提前通知物流中心,以便调整仓位与人力。
(2).任何送货厂家及车辆,应注意安全,按次序等候收货,库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2.销退商品收货验收有准确的退货条件的销退商品,货到仓库后,省内客户在两个工作日内,省外客户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录入信息。
3. 未能及时入仓商品处理3.1进货商品在电脑做待管入库,提醒采购处理,正常情况下2个工作日完成。
医疗机构药物配送与管理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药物配送与管理标准规范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医疗机构药物配送与管理的标准规范也愈发重要。
标准规范的制定和遵守,不仅能够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还能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运作效率。
本文将重点讨论医疗机构药物配送与管理的标准规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药物配送标准规范1.1 卫生条件要求医疗机构药物配送的场所应符合相关的卫生环境要求。
配送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以确保药物的品质和安全。
此外,应定期对配送场所进行病媒生物防治,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1.2 药物储存条件医疗机构在进行药物配送时,应确保药物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药品的储存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储存区域,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药物的质量不受损害。
1.3 药品包装和标识在药物配送过程中,药品的包装和标识也是十分重要的。
医疗机构应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药品包装材料,确保在整个配送过程中药品不泄漏、不变质。
同时,每个药品包装上应标明药物的通用名、规格、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信息,以方便患者和医务人员正确使用。
二、药物管理标准规范2.1 药物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在进行药物采购时,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此外,采购人员还应与供应商建立明确的合作关系,签订合同并执行,确保药物配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2 药物验收和入库管理医疗机构在接收药物时应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所收到的药品与订单一致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验收人员应对药物的外观、包装、标识、规格等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进行退换。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进行入库管理,按照规定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
2.3 药品配送和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在进行药物配送和使用时,应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配送人员应按照药品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准确的配送,同时对配送记录进行完整和准确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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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三季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物联标字[2018]101号),《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正式批准立项,列入了2018年三季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标准起草小组(以下简称标准起草小组),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囯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软望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三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成。
二、标准名称变更最初起草小组拟上报名称为《医院院内医药商品物流一体化(SPD)服务规范》,经咨询标委会专家后,在四月下旬的团标研讨会上提名为《医院院内物流一体化服务规范》,随后根据九月中旬团标立项会上专家们提出的建议,将该团体标准的名称修改为《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并成功立项。
在11月中旬团标上海调研的过程中又讨论了标准名称,确定为《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主要表达三层意思:适用地点——医院院内,适用范围——医药产品,适用内容——物流服务。
三、标准编写的目的和意义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传统的医院物流服务结构已经无法适应医改的趋势和供给侧改革的需求,必须从源头重新设计医院内部供应链,因此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模式顺应而生。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以下简称SPD服务),是以质量管理为核心,以流程优化为重点,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智能设施设备让药品、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在供应、整理、配送等各个环节在供应商、医院、患者之间实现一体化、精细化管理,达到全程质量监管、高效运营的医院供应链营运方式。
通过SPD 服务,可实现医院零库存管理并且全流程可追溯管理,减少医药物流的运营成本,释放药师、采购员、库存管理员等非关键岗位至专业医药服务岗位,实现整体医疗保障服务的优化。
与医院托管不同的是,SPD服务不参与医院的商业活动,不参与医院对供应商的遴选,只是负责将入选供应商的商品以最优化的方式提供给医院使用,达到物流供应的最优化,提升医院的管理效率。
但是在这种最新的SPD服务模式下依然也存在着风险,主要体现在:1、采购环节采购环节中,在商业利润的驱使下,SPD服务的合作方可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以采购(提供)配送利润相对较高的物资或抬高、操纵采购价格来赚取中间利润。
这种情况下,医院会付出更多的成本去管控合作方利己行为对医院供应链环节的不利影响。
因此,医院必须明确合作方的定位,厘清合作方的身份是医药产品供应商还是仅仅是物资配送商。
2、仓储及配送环节医院直接服务于患者,医药产品直接或间接使用在患者身上,尤其无菌高值耗材及介入类材料。
因此,医药产品的安全性是保证医疗安全的第一道屏障,也是SPD服务风险控制的关键点。
SPD服务项目实施后,除了医院部分科室(如手术室)可能保留二级库房用于医药产品的存放外,更多的医药产品由供货商直接送至合作方在院内的库房。
合作方的仓储条件是否按照安全标准设定,医药产品的分类码放是否符合要求,仓库是否具备防火、防虫、防鼠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在执行采购订单、出入库及配送等环节中如何避免由于配送人员不熟悉医药产品导致出现物品混淆以及错发物品等现象,都是医院需要重点考虑和防范的关键环节。
此外,在物流配送环节上,由于部分货源合作方不直接掌握,在开展配送活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调度和调节能力较差、供应不及时的问题。
3、信息共享风险通过建立SPD信息系统,将供应链环节的采购计划、库存管理、物资申领、对账结账、成本管理等环节整合成一个整体,医院与合作方在物资需求、物资供应、医院审批等环节的信息实现共享。
但是,过度的信息共享也会给医院和卫生事业管理带来风险。
医院和卫生行业可能会由于信息系统的泄密(如统方)而导致一系列问题并产生相关的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
4、账务差错风险医院和合作方未能有效进行对账,或是未能发现耗材/药品/试剂实际使用数量与SPD结算数量的差异,发票金额、品名等与结算单不一致,都有可能存在结算错误或者是漏收费等问题,损害医院利益。
5、人力资源风险引入SPD物流供应链服务,医院的人事结构相应发生变化,原有职能将进行转变,员工工作岗位如何重新安排,是人事部门需要妥善处理的重要问题。
(最重要的风险是控制权风险,医院将因为SPD丧失自身物流管理能力,不得不依赖SPD服务方)因此,此次团体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明确定义SPD服务的性质,将涉及SPD 服务的物流服务商的基本要求和物流服务规范标准化,既给服务提供者一个明确的准入要求,又给被服务方一个风险可控的监管标准,对双方来说都是很有价值的四、主要工作过程1、2017年12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决定启动《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并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由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作为主起草单位,邀请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北京301医院等作为起草小组成员单位,完成了《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初稿。
2、2018年2月,标准起草小组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提交标准实施方案、申报稿以及项目建议书。
3、2018年4月,标准起草小组召开《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研讨会。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等代表围绕标准题目、范围、术语定义、标准正文及标准措辞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4、2018年9月14日,《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专家评审会在北京召开。
同月,此项团标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批准立项。
5、2018年11月8-9日,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执行副秘书长郭威、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处副处长许翔、上药控股有限公司SPD服务中心总经理黄振宇、上海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陈萍、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信息总监吴涛等一行作为起草单位代表走访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2家医院实地调研。
详细了解了医院在医用耗材方面SPD系统的运用。
6、2018年11月14日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执行副秘书长郭威、上药控股有限公司SPD服务中心质量经理姚刚、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医院销售及医疗服务事业部高级项目经理杨亚青等一行作为起草单位代表走访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并进行参观学习,就目前存在的SPD模式医院方如何确保医药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7、2018年11月22日再次组织参与该团标起草与编写的起草单位以及相关企业在上药控股召开研讨会,上药控股、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国控菱商、国润医疗、北京科园、北京医链互通、瑞康医药、广药、九州通、顺丰速运等企业参与了此次讨论会。
将文中出现的“药品”改为“医药产品”以及修改前后和定义术语明显不一致的内容等相关建议。
8、2018年12月5日,团标起草组也拜访了山东省立医院,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并参观了山东省立医院东院。
山东省立医院医工处处长郭滨、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器械中心副总经理孙业全、上海万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SPD事业部总经理沈国平等接待了起草组一行。
对团标术语和定义中存在错误的词条、标准正文中前后不一致、服务费等内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9、2018年12月13~14日,团标起草小组成员一同前往广东省,在团标参与单位广州医药的积极参与下,实地调研了广东清远市人民医院和位于广州市的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清远市人民医院采购处丁处长,广州医药医院服务延伸项目组负责人漆宇宁,广州医药医院服务延伸项目组设备负责人彭智翔及广州医药省二院现场负责人接待并陪同起草组成员一行进行现场参观并座谈交流。
对团标所应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系统和智能化设施设备在SPD项目中的应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五、标准的编制原则标准起草小组在制定标准过程中,以国家现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目前SPD服务现状,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编制。
六、标准主要内容1.标准名称本标准主要的制定依据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管理指南》和GB/T28842《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
上述文件主要适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是医药产品流通服务在医院内部的延伸,其本质与院外医药商品物流服务相互贯通、目的一致。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物流服务商对医院内部的除特殊药品之外的医药产品的延伸服务,包括物流服务商的库存管理、院内物流、结算确认、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等。
3.术语和定义为了便于理解,本标准对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医药产品、SPD系统、定数包等概念进行了定义。
4.物流服务商基本要求规定了提供SPD服务的物流服务商准入要求,明确物流服务商要具备与其运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条件并在各服务提供环节进行有效质量控制。
5.运营服务规范明确了SPD服务中库存管理、院内服务、产品配送、消耗确认结账各服务环节的控制要求。
以及SPD服务中涉及的设施设备、信息系统和智能化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
七、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重大意见分歧。
八、采标情况未采用国际标准。
九、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我国出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主要明确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在经营流通过程中的监控和管理要求。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是医药产品流通服务在医院内部的延伸,其本质与院外医药商品物流服务相互贯通、目的一致。
十、宣贯及实施建议1.本规范是物流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有标准和制定中的标准没有矛盾,与其他行业或领域没有冲突。
建议作为团体标准发布并予以实施。
2.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组织开展规范的培训,确保规范能够有效落地。
《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标准起草小组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医院院内医药产品物流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十一、项目来源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三季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物联标字[2018]101号),《医院院内物流服务规范》正式批准立项,列入了2018年三季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