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总结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总结
20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绪论

问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问题2、行政法有哪些渊源?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各项立法的依据。2、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3、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称部门规章。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简便,应变性较强,这就使得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法律,成为行政法的重要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6、国际条约和协定

我国参加或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如果其内容涉及我国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条约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问题3、行政法有何特点?与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相比,行政法具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的内容十分广泛3、行政法是一个数量众多、形式多样、效力等级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4、行政法规范的

变化性较强5、行政实体性规范与行政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问题4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

之中,用以指导、统率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实施基本准则或原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说,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又可分为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两个方面。

1、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设立和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凭据法律、遵守法律;(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其行政决定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具体要求有:(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当符合行政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合法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问题5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问题6行政法律关系有何特点?与其他法律关系相比,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下述特征: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必然的当事人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3、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和不可变更性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具有不对等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也有其特殊之处。由特定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通常应先经由相应行政程序来解决,最后才由司法程序来解决,有些争议甚至只能通过行政程序来解决。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问题1什么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能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问题2行政机关要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机关要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机关的设立必须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2、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应由组织法和有关法律予以规定。

3、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行政机关必须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行政机关必须设臵办公地点并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6、行政机关必须由有关机关公告其成立。

问题3什么是行政优先权?

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赋予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的种种优惠条件,包括先行处臵权、获得社会协助权和推定有效权。

问题4简述行政公务人员的类型。

就行政公务人员与所代表的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而言,行政公务人员可划分为:

1、公务员

2、授权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

3、受行政主体委托执行公务的人员

4、受行政主体委托执行公务的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

问题5如何区分行政公务人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

一般应以行政职务关系和行政公务人员资格为前提,以行政公务人员所担任的行政职务和所代表的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职责为基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时间要素。行政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公务行为,在下班后实施的行为通常则认为是非公务行为。

2、名义或公务标志要素。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是以其所属的行政主体之名义或者佩戴或出示能表明其身份的公务标志实施的,视为公务行为,以个人名义实施的,通常则视为非公务行为。

3、公益要素。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或者以公共利益为目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以公共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为目的的,一般则视为非公务行为。

4、职权与职责要素。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属于其职权与职责范围内的,则视为公务行为,而不属于其职权与职责范围的,则视为非公务行为。

5、命令要素。行政公务人员的行为如果是根据其主管领导的命令、指示或委托实施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反之则不属公务行为。

问题6什么是行政相对人?

所谓行政相对人,也称行政相对方,简称相对人,是指行政权作用的对象,具体地说,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问题7什么是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某一组织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章行政行为

本章思考题

问题1什么是行政行为?它有何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和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性

行政行为的行政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行政行为具有从属于法律的特性,所有行政行为的实施,从行为主体、行为程序、行为内容到行为执行,均应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二是指行政行为应当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主要是司法审查。

2、单方意志性

单方意志性是指在多数情况下,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反映的主要是行政主体单方的意思表示,与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关。但这一特性只是就总体而言的,并不排除在少数情况下,也存在体现双方意志的行政行为。

3、效力先定性

效力先定性,也称推定有效性,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法律上一律先行肯定其效力,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变更,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均须受其拘束的特点。

效力先定性是行政优先权的体现,是行政权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需要指出的是,效力先定性只是对行政行为效力的一种推定,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取得了最终的法律效力。有权机关基于职权或相对人的申请,仍可就其效力进行审查。

4、强制性

行政行为的强制性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行政主体即享有以法定的强制方式实现其内容的权利。当然,这应以特定的行政行为具有执行性内容为限。

问题2如何区别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1、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

2、行为是否能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反复适用,只能一事一决,而抽象行政行为则可反复适用。

3、行为效力作用的方向。具体行政行为效力作用的方向是向前,即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事项产生法律效力;而抽象行政行为效力作用的方向是向后,即其效力仅及于将来。

4、行为的主体。法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要求较宽,所有的行政主体均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要求则较严格,尤其是行政立法行为,只能由法定的行政主体实施。

问题3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发生的影响。一般可分为:

1、公定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为的行为,一经形成,在原则上即应推定为合法,在未经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撤销或宣布为无效之前,任何人不得否定其效力。

2、确定力

确定力,也称为不可变更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内容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的效力。

3、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内容必须得到遵从、不得违反的效力。

4、执行力

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内容必须完全地、实际地得到履行,当事人不得延误或抗拒的效力。

问题4简述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

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也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而不是推定效力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般地说,各种行政行为生效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主要有:

1、主体合法

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包括:(1机关合法;(2人员合法; (3委托合法。

2、权限合法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这种法定的职权范围主要包括行政管辖事项、行政管辖区域、行政管辖级别、行政手段和诉方法等。

3、内容合法、适当

内容合法、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并且客观公正、切实可行。

4、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对于单方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所作的行政行为必须完全、真实地反映其本意,不能在有重大误解和受欺诈、被威胁的情况下作出;对于双方行政行为,则行政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也应符合上述要求。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政行为,不能产生合法的效力。

5、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问题5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即不再具有任何效力。行为已造成相应后果的,有关机关还应该采取措施使其回复到行为实施之前的状态,具体来说,行为撤销前,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赋予相对人的权益应收回,但相对人无过错的,这种收回应以不造成相对人其他损害为限;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加于相对人的义务应予撤

销;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予赔偿,但相对人也有过错的除外。

问题6行政行为为什么具有公定力?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也就是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性,即,对于任何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在未经法定机关依法撤销前,法律即推定为有效。

行政行为和公定力,是由行政优先权,更进一步说,是由行政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行政是全部国家职能中最直接面向社会的一种,是国家实现社会管理的根本手段。为实现这一目标,行政的手段、方法必须积极、主动、灵活、高效,同时也必须警惕

行政权力的滥用。所以,法律一方面肯定其效力,一方面又规定这一效力必须由法定机关最终认定。这就是行政行为公定力产生的原因。

问题7抽象行政行为有何特点?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作用的对象是普遍的、不特定的;

2、规范性。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表现为行为规范的创制;

3、间接性。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作用,即对相对人权益产生的影响是间接的;

4、不可诉性。在我国目前,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

第四章行政程序

本章学习目标

行政程序,即行政行为的过程,是现代行政法发展最迅速,也较为完善的领域。科学、合理的行政程序人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切实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本章即对行政程序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本章重点难点

●行政程序的概念和要素

●行政程序的意义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本章思考题

问题1简述行政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的方式、步骤、次序、时限

的总和,是行政行为空间和时间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从本质上看,行政程序反映了行政权的运行过程。行政程序具有如特征:

1、行政程序行政权的动态运行过程,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

2、行政程序是作为过程的行政行为。它与行政行为的关系实质上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是从另一个层面对行政行为的描述,而不是行政行为之外的别的东西。

3、行政程序具有形式性。任何行政行为都必然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出特定的形式,行政程序正是由行政行为的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构成的。

4、行政程序具有法定性。行政程序是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方式,由行政程序法进行规范,体现了国家意志,有别于一般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程序。

问题2行政程序由由要素组成?

行政程序是以下四种要素的有机统一体:

1、步骤,即行政行为所经历的各个阶段,或者说构成行政行为过程的诸环节。它包括行政行为成立的步骤和行政行为生效的步骤,尽管在很多情况下两者是一致的。

2、方式,即行政行为的实施方法和运作形式,实际上是行政程序各步骤在空间上的存在方式。这里“方式”的涵义十分广泛,可作如下分类,均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1行为方式与言辞方式。言辞方式又可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行为方式也可分为作为方式和不作为方式。(2本人行为方式与代理行为方式。

3、顺序,即以一定方式表现出来的各个步骤在时间先后上的安排。

4、时限,即以一定方式表现、按照时间先后安排的各个步骤在时间长短上的安排。

问题3试述行政程序的意义。

行政程序在现代行政法中居于核心地位,是规范行政主体行政活动、提高行政效率、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其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行政程序的法律意义

行政程序的法律意义又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程序合法、适当是构成行政行为有效的要件之一。行政主体实施行

政行为必须符合程序规则,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2、行政程序违法或不当,构成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正当理由。

3、行政程序违法或不当可以构成有关国家机关撤销或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4、行政程序违法或不当也是司法审查的基本内容之一。

(二行政程序的社会、政治意义

首先,科学合理的行政程序,有利于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了解和信任,推进公民和社会各界的行政参与。

其次,科学合理的行政程序,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第三,科学合理的行政程序,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增强政府的权威。

问题4简述行政公开的内容。

行政公开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如果行使行政权的依据是抽象的,必须事先以法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如果行使行政权的依据是具体的,必须在作出决定以前将该依据以法定形式告知行政相对人。

(2行政信息公开。行政相对人了解、掌握行政信息,是其参与行政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因此,行政主体有义务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及时、迅速地提供其所需要的行政信息,除非法律有不得公开的禁止性规定。

(3设立听证制度。听证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的程序以及行政主体听取意见、接受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4行政决定公开。行政主体作出了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不利影响的决定后,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从而使行政相对人在不服行政决定时能及时行使行政救济权。

问题5什么是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也称听证会,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可能影响或者不利于相对人权

益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参与并发表意见的机会或者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

问题6什么是时效制度?

行政程序中的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法律事实达到法定期间即发生相应的行政法上的后果的制度。

问题7什么是告知制度?

告知制度,又称通知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将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应当知悉的事项通过法定途径、方式予以告知的制度。

第五章抽象行政行为

本章学习目标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常见的一种行政活动,行政主体通过抽象行政行为所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最直接、最常见的依据,抽象行政行为不当或违法,对行政相对人可能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了解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类型、形式、程序及其监督,对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本章的主要目标。

本章重点难点

●行政立法的概念、特征

●我国的行政立法体系

●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范围及其法律效力

本章思考题

问题1简述行政立法和概念及其特征。

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制定和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我国行政立法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这是行政立法最基本的特征。

2、行政立法在性质上是一种具有法的地位和效力的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立法由国家行政机关依行政程序制定。这就是行政立法基本色调为什么是“行政性”而非“立法性”的根本原因。

4、行政立法的法定表现形式是行政法规和规章,并且在名称上不冠以“法”

的称谓。这是行政立法在形式上的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问题2我国法定的行政立法主体有哪些?

行政立法的主体即依法有权进行行政立法的国家行政机关。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

(1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5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6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问题3简述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权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定的事项;(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问题4试述我国行政立法的原则

行政立法的原则是行政机关在进行立法活动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的原则贯穿于行政立法过程的始终,对行政立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从我国行政立法的实践来看,行政立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合法是行政立法的首要原则。行政立法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包括:(1行政立法的主体合法;(2行政立法的权限合法;(3行政立法的内容合法;(4行政立法的程序合法。

2、民主原则

民主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活动的本质要求。行政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民主立法原则要求行政立法机关在行政立法活动中,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人民群众有效地参与行政立法。

3、科学合理原则

科学合理是所有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行政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问题5试述我国的行政立法监督体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行政立法的监督体系如下:

1、权力机关的监督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各种形式的行政立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都享有监督权。

2、上级机关的监督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有领导指挥权,也包括监督权。具体来说,国务院对各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均享有监督权。

3、人民法院的监督

我国行政诉讼法就人民法院在司法审查中的法律依据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人民法院无权直接就行政立法进行审查;但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有权就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进行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直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这实际上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否定。

4、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各种社会力量对行政立法的监督,包括党的监督、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普通公民的监督等。

与上述三种监督不同的是,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影响行政立法的效力。问题6简述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规范性。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就其本质而言,仍属创制行为规则的活动,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之一

2、效力的普遍性。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效力。

与行政立法相比,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下列特点:

1、非立法性,即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不具有法的效力,不能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

2、从属性与执行性,即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实施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其效力较同级别的行政立法低。

3、灵活性与简便性,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在程序上更加灵活、简便。

问题7简述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领域的效力。

在行政管理领域,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拘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2、对行政机关本身具有确定力,对具体行政行为具有适用力;

3、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

第六章具体行政行为

本章学习目标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研究,历来是我国行政法学的重点。但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众多,表现形式多样,研究和学习都很困难。出于篇幅的考虑,我们只重点介绍了三种类型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一方面要求掌握所学的内容,同时要求以此为基础,参照相关文献资料,尽可能全面掌握或了解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知识。

本章重点难点

●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的原则和程序

本章思考题

问题1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等形式,赋予其从事法律、法规一般禁止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问题2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主体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行为。

问题3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有何区别?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主要在于:

1、执行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主体,民事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

2、执行依据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包括法律的规定和行政决定,民事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3、执行对象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比较广泛,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行为和人身,而民事强制执行的对象仅限于物。

4、执行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必须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

问题4简述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即行政主体追究相对人的违法责任,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具体包括:

1、行政相对人具有相应的责任能力。

2、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3、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4、未超过法定的追究时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在当事人完全符合上述条件时,行政主体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问题5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何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适用的条件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负有法定义务而又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而行政处罚以相对人实施违法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保鲜相对人履行其义务,而行政处

罚的目的在于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3方式不同。行政处罚主要运用警告、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以及行政拘留等方法和手段,行政强制执行则采取代执行、执行罚、强制征收等直接或间接的强制方法和手段。

此外,除警告等申诫罚之外,多数行政处罚是通过给相对人设定一定义务来实现的,而行政处罚本身的执行也需要以行政强制执行为后盾。

问题6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

(1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行为,制裁的对象是违法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为,处分的对象是违法违纪的公务员。

(2依据不同。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而作出行政处分的依据主要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

(3形式不同。行政处分的主要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与行政处罚不同。

(4救济途径不同。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可通过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获得救济,对行政处分持有异议的工作人员只能向监察机关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7试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应坚持下列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即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主要包括:(1处罚设定权法定;(2处罚的范围法定;(3处罚主体法定;(4处罚的形式和内容法定;(5处罚程序法定。

2、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公正地适用法律,没有偏私,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还要求行政主体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应公开进行。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要制裁当事人的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最新电流和电路知识点总结经典

最新电流和电路知识点总结经典 一、电流和电路选择题 1.如图所示是一个能吹出冷热风的电吹风简化电路图,图中A是吹风机,B是电热丝.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 只闭合开关S2,电吹风吹出热风 B. 只闭合开关S1,电吹风吹出冷风 C. 同时闭合开关S1、S2,电吹风吹出冷风 D. 同时闭合开关S1、S2,电吹风吹出热风 【答案】 D 【解析】【解答】开关S2在干路上,S1在B所在的支路. A、只闭合开关S2时,电热丝所在支路的开关是断开的,电热丝不工作,只有吹风机接入电路,吹出冷风,A不符合题意; B、此时干路开关S2是断开的,电路没有接通,所有用电器都不工作,B不符合题意; C、同时闭合开关S1、S2时,电热丝与吹风机并联接入电路,同时工作,吹出热风,C不符合题意,D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D. 【分析】根据电路的工作状态,电路并联,且电热丝有开关,并联时同时工作. 2.在图所示的实物电路中,当开关闭合时,甲电流表的示数为0.5 A,乙电流表的示数为0.2 A,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通过灯L1的电流为0.5 A B. 通过灯L1的电流为0.3 A C. 通过灯L2的电流为0.7 A D. 通过灯L2的电流为0.3 A 【答案】 B 【解析】【解答】由图示可知,两个灯泡是并联的,电流表甲测干路的电流为0.5A,电流表乙测通过灯泡L2的电流为0.2A,根据并联电路中电流的特点可知,通过灯泡L1的电流为0.5A-0.2A=0.3A,B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B。

【分析】首先判断电流表所测量的位置,根据并联电路中的干路电流和各支路电流的关系分析各支路电流。 3.汽车的手动刹车器(简称“手刹”)在拉起时处于刹车制动状态,放下时处于解除刹车状态。如果手刹处在拉爆状态,汽车也能运动,但时间长了会损坏刹车片,有一款汽车设计了一个提醒司机的电路;汽车启动,开关S1闭合,手刹拉起,开关S2闭合,仪表盘上的指示灯会亮;汽车不启动,开关S1断开,指示灯熄灭,或者放下手刹,开关S2断开,指示灯也熄灭,下列电路图符合上述设计要求的是() A. B. C. D. 【答案】 A 【解析】【解答】根据用电器的工作要求,当开关都闭合时用电器才能工作,所以电路是串联电路,A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A. 【分析】串联电路的特点是各用电器互相影响。 4.有一个看不见内部情况的小盒(如图所示),盒上有两只灯泡,由一个开关控制,闭合开关两灯都亮,断开开关两灯都灭;拧下其中任一灯泡,另一灯都亮。选项所示的图中符合要求的电路图是() A. B.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电流和电路知识点总结

电流和电路 、电荷 1、物体有了吸引轻小物体的性质,我们就说物体带了电荷;换句话说,带电体具有吸引轻小物体的 性质。 2、用摩擦的方法使物体带电叫摩擦起电; 3、摩擦起电的实质:摩擦起电并不是创生了电,而是电子从一个物体转移到了另一个物体,失去电 子的带正电;得到电子的带负电。 二、两种电荷: 1、把用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的电荷叫正电荷:电子从玻璃棒转移到丝绸。 2、把用毛皮摩擦过的橡胶棒带的电荷叫负电荷:电子从毛皮转移到橡胶棒。 3、基本性质:同种电荷相互排斥,异种电荷相互吸引; 4、带电体排斥带同种电荷的物体;带电体吸引带异种电荷的物体和轻小物体。 例:1、A带正电,A排斥B , B肯定带正电; 2、A带正电,A吸引B , B可能带负电也可能不带电。(A、B都是轻小物体) 三、验电器 1、用途:用来检验物体是否带电;从验电器张角的大小,可以粗略的判断带电体所带电荷的多少。 2、原理:利用同种电荷相互排斥; 四、电荷量(电荷)电荷的多少叫电荷量,简称电荷;单位:库仑(C)简称库; 五、原子的结构质子(带正电) 「原子核< 原』I中子(不带电) 电子(带负电) 原子核所带的正电荷与核外所有电子总共带的负电荷数在数量上相等,整个院子呈中性,原子对外不显带电的性质。 六、元电荷 1、最小的电荷叫做元电荷,用符号e表示,e=1.6*10-19C。 2、电子电荷量的大小是最小的。 七、导体、绝缘体 1、善于导电的物体叫导体:如:金属、人体、大地、石墨、酸碱盐溶液; 2、不善于导电的物体叫绝缘体.如:橡胶、玻璃、塑料、陶瓷、油、空气等; 3、导体和绝缘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 例如:1、干木头(绝缘体)、湿木头(导体)2、玻璃通常是绝缘体、加热到红炽状态(导体)。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知识点修订稿

经济法基础票据法主要 知识点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 票据的基本概念 1.票据的分类 ①《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②汇票的分类: 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企业出票,企业承兑)和银行承 兑汇票(企业出票,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根据到期日不同→即期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和远期商业汇票 ③付款日期: 根据付款日期的不同分为: 见票即付(银行本票和支票) 定日付款(一个确定的日期) 出票后定期付款(根据出票日期确定到期日) 见票后定期付款(根据承兑日期确定到期日) 2.提示承兑期限与提示付款期限 ①付款请求权的消灭实效: 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②追索权的消灭时效: 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2年,自出票日起算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出票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持票人对其他前手的"再次追索权",消灭时效为6个月,自被拒绝承兑或备拒绝付款之日起算 汇票,本票,支票的的被追索人对其前手的"再追索权",消灭时效为3个月,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四.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支票

①概念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 ③支票类型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可现金可转账) 普通支票左上方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因此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让④适用范围 个人和单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 ⑤支票的付款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⑥签发空头支票的法律责任 由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银行本票 ①概念 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③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出票之日起2年)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持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3.银行汇票 ①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③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支取现金 ④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出票金额,按实际结算,余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未填明实际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无效 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或超出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 ⑤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个月,超过提示付款的,不予受理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样,不予受理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2年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 ⑥退款

走进细胞知识归纳总结

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生命系统有九大结构层次:分别是: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物圈。 最大的生命系统结构层次是生物圈、最小的是细胞,病毒没有细胞结构,所以一个病毒不是一个个体,病毒不在生命系统有九大结构层次中。 地球上只有一个生物圈,生物圈本质是生态系统。 细胞: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组织:形态相似,功能相同的细胞群。 器官:几种不同类型的组织经发育分化并相互结合构成具有一定形态和功能的结构叫做器官。 系统:能够完成一种或者几种生理功能的多个器官按照一定的次序组合在一起的结构叫做系统。 个体:若干个器官和系统协同完成复杂生命活动的单个生物体,单细胞生物,一个细胞就是一个个体。病毒没有细胞结构,不在生命系统有九大结构层次中。 种群:在一定时间内占据一定空间的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称为种群,种群是进化和繁殖的基本单位。 群落: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分布的各物种种群的集合叫做群落,它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各个物种的种群,共同组成生态系统中有生命的部分。 生态系统: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所有的生物与非生物组成的一个整体叫做生态系统。 生物圈:地球上所有的生态系统的总和,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

显微镜的基本使用步骤: 1.安放:将显微镜应放在体前偏左,镜筒在前镜臂在后的方向安放好。 2.对光:利用低倍镜、较大光圈(遮光器上调);眼看目镜,同时调节反光镜;使视野变得明亮。 3.放片:观察对象要放在通光孔正中间,将玻片夹好之后再调焦。 4.调焦:先用低倍镜寻找物象,先降镜筒后升高镜筒,降低镜筒时要在侧面观察是否压片,升高镜筒时正对着目镜寻找物象。把物像移到视野中心,换用高倍镜观察只调节细准焦螺旋,使物象变得清晰。 5.观察:两眼睁开,用左眼观察,用右眼画图。

电子电路基础知识点总结

知识| 电子电路基础知识点总结 1、纯净的单晶半导体又称本征半导体,其内部载流子自由电子空穴的数量相等的。 2、射极输出器属共集电极放大电路,由于其电压放大位数约等于1,且输出电压与输入电压同相位,故又称为电压跟随器(射极跟随器)。 3、理想差动放大器其共模电压放大倍数为0,其共模抑制比为∞。 4、一般情况下,在模拟电器中,晶体三极管工作在放大状态,在数字电器中晶体三极管工作在饱和、截止状态。 5、限幅电路是一种波形整形电路,因它削去波形的部位不同分为上限幅、下限幅和双向限幅电路。 6、主从JK触发器的功能有保持、计数、置0、置1 。 7、多级放大器的级间耦合有阻容耦合、直接耦合、变压器耦合。 8、带有放大环节串联稳压电路由调整电路、基准电路、取样电路和比较放大电路分组成。 9、时序逻辑电路的特点是输出状态不仅取决于当时输入状态,还与输出端的原状态有关。 10、当PN结外加反向电压时,空间电荷区将变宽。反向电流是由少数载流子形成的。 11、半导体具有热敏性、光敏性、力敏性和掺杂性等独特的导电特性。 12、利用二极管的单向导电性,可将交流电变成脉动的直流电。 13、硅稳压管正常工作在反向击穿区。在此区内,当流过硅稳压管的电流在较大范围变化时,硅稳压管两端的电压基本不变。 14、电容滤波只适用于电压较大,电流较小的情况,对半波整流电路来说,电容滤波后,负载两端的直流电压为变压级次级电压的1倍,对全波整流电路而言较为1.2倍。15、处于放大状态的NPN管,三个电极上的电位的分布必须符合UC>UB>UE,而PNP 管处于放大状态时,三个电极上的电位分布须符合UE>UE>UC。 总之,使三极管起放大作用的条件是:集电结反偏,发射结正偏。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高中生物必修一 第一章走进细胞 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走进细胞 基础知识 一、从生物圈到细胞 1、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 (1)单细胞生物(能)完成各种生命活动。 (2)多细胞生物依赖各种分化的细胞密切合作,共同完成一系列复杂的生命活动。(3)病毒的生命活动必须在( 活细胞内)才能进行。 2、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1)生命系统八个层次:依次为(细胞)、组织、器官、系统、个体、种群、生态系统、(生物圈)。其中(细胞)是地球上最基本的生命系统、(生物圈)是地球上最大的生命系统。 (2)与动物相比,植物(如松树)的结构层次中不具有(系统)。 二、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1、细胞学说的建立 (1)最先用显微镜观察到微生物的是荷兰的(列文虎克),发现细胞的科学家地英国的罗伯特。虎克 (2)创立细胞学说的科学家是德国的(施莱登和施旺),他们提出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构成的,细胞是一切动植物的基本单位。在此基础上德国的魏尔肖总结出(细胞通过分裂产生新细胞),被认为是对细胞学说的重要补充。 2、高倍心显微镜的使用 (1)在(低)倍镜下观察清楚后,把要放大观察的物象移至(视野中央)。 (2)转动(转换器)使高倍镜正对通光孔。 (3)观察并用(细准焦螺旋)调焦。 3、原核生物与真核生物 与动植物、真菌的细胞结构相比。细菌、蓝藻的细胞结构具有与真核细胞相似的细胞膜、细胞质,没有(以核膜为界限的细胞核),遗传物质为环状的DNA分子,位于无明显界限的区域,这个区域叫(拟核)。 重难点 1、真核生物与原核生物的比较

2、真核细胞与原核细胞的统一性 (1) 都具有细胞膜、且膜的成分和结构相似。 (2) 细胞质中都有核糖体。 (3) 细胞核和拟核中都含有DNA 和RNA 两种核酸,且都以DNA 作为遗传物质。 3、常见原核生物及易与之混淆的真核生物 补充: (1) 依据有无细胞结构 病毒(以DNA 为遗传物质,如噬菌体;以RNA 为遗传物质, 如SARS 、HIV ,HIV 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即艾滋病病毒) 有细胞结构生物 原核生物 真核生物 单细胞生物,如酵母菌、草履虫 如蓝藻、细菌 多细胞生物,如动植物、霉菌 (2)蓝藻的生活方式为光合自养型,没有叶绿体,但有能进行光合作用的色素,叶绿色和蓝藻素。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电流和电路知识点总结及经典习题(含答案)(word)

电流和电路知识点总结及经典习题(含答案)(word) 一、电流和电路选择题 1.如图所示,无风条件下卡通造型铝箱气球两次均向带电棒靠近但未接触,气球() A. 不带电 B. 带正电 C. 带负电 D. 带电情况无法判断【答案】 A 【解析】【解答】气球可以被带正电的物体吸引,也可以被负电吸引,说明气球不带电,A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A. 【分析】带电体可以吸引不带电的轻小物体。 2.如图所示,开关S闭合时,可能发生的现象是() A. L1、L2都不发光 B. L1不发光、L2发光 C. 电池被烧坏 D. L1发光、L2不发光 【答案】 B 【解析】【解答】由图示电路图可知,开关闭合时,L1被短路,只有L2接入电路,则闭合开关后L1不发光,L2发光,电池没有被短路,不会烧坏电池. 故答案为:B. 【分析】由图可知,当开关闭合时,开关与L1并联,此时电流只过开关,而不经过灯泡L1,所以灯泡L1被短路. 3.轿车装有日间行车灯后可提高行车的安全性。当轿车启动,即电键闭合,日间行车灯发光,若电键再闭合,近灯光可同时发光。在如图所示的电路中,符合上述情况的是() A. B. C. D.

【答案】D 【解析】【解答】A.由电路图可知,只闭合S1时,两灯泡均不亮,A不符合题意;B.由电路图可知,只闭合S1时,两灯泡都亮,再闭合S2时,L1不亮,B不符合题意;C.由电路图可知,只闭合S1时,车前大灯L2亮,再闭合S2时,日间行车灯L1亮,C不符合题意; D.由电路图可知,只闭合S1时,日间行车灯L1亮,再闭合S2时,车前大灯L2亮,D符合题意. 故答案为:D. 【分析】由题知,S1闭合,L1发光,再闭合S2,L2也发光,说明L1与L2可以独立工作即为并联,且S1位于干路,S2位于L2支路. 4.图所示的电路中a、b是电表,闭合开关要使电灯发光,则:() A. a、b都是电流表 B. a、b都是电压表 C. a是电流表,b是电压表 D. a是电压表,b 是电流表 【答案】 C 5.下列各电路中,闭合开关,两个灯泡不能都发光的电路是() A. B. C. D. 【答案】C 【解析】【解答】解:A、由图示电路图可知,两灯泡并联,闭合开关,两灯泡都发光,故A错误; B、由图示电路图可知,两灯泡串联,闭合开关,两灯泡都发光,故B错误; C、由图示电路图可知,闭合开关,灯L2发光,灯L1被短路,L1不能发光,即两个灯泡不能都发光,故C正确;

(完整版)初三物理电流和电路知识点总结.doc

第十五章电流和电路 摩擦起电:摩擦过的物体具有吸引轻小物体的现象——带电体==本质:电荷 的转移 正电荷:被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的电荷 种类 电荷负电荷:被毛皮摩擦过的橡胶棒带的电荷 性质:同种电荷互相排斥,异种电荷互相排斥 检验:验电器——原理:同种电荷互相排斥 电量: q 单位:库伦简称:库符号: C 元电荷:最小电荷:e=1.6 × 10 19 C 组成:电源、开关、导线、用电器 电源:提供电能 开关:控制电路通断 作用用电器:消耗电能 导线:传输电能的路径 导体:金属、人体、食盐水 两种材料 绝缘体:橡胶、玻璃、塑料 电流产生条件①电路闭合 ②保持通路 定义:正电荷移动的方向 电路电流的方向 在电源中电源的正极→用电器→电源的负极 单位: A 103 mA 10 3 A 工具:电流表 ○ A 测量使用方法①电流表必须和被测的用电器串联电流的大小( I )②看清量程、分度值,不准超过电流 表的量程 ③必须正入负出 ④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直接连到电源 的两极 电路的连接:先串后并,就近连线,弄清首尾 通路:接通的电路 三种状态断路:断开的电路 短路:电流不经过用电器直接回到电源的负极 两种类型: 类型定义开关作用 串联把用电器逐个连接起来的电路可以控制所有用电器,与开关位置无关 并联把用电器并列连接起来的电路在干路时,可控制所有用电器;在支路时,只可 以控制本支路的用电器

类型电流规律用电器特点 串联在串联电路中,电流处处相等任何一个用电器工作与否,都会影响其他的 用电器 并联在并联电路中,干路电流等于支路任何一个用电器工作与否,不会影响其他的电流之和用电器 一、电荷 1、物体有了吸引轻小物体的性质,我们就说物体带了电荷;换句话说,带电体具有吸引 轻小物体的性质。 2、用摩擦的方法使物体带电叫摩擦起电; 3、摩擦起电的实质:摩擦起电并不是创生了电,而是电子从一个物体转移到了另一个物 体,失去电子的带正电;得到电子的带负电。 二、两种电荷: 1、把用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的电荷叫正电荷;电子从玻璃棒转移到丝绸。 2、把用毛皮摩擦过的橡胶棒带的电荷叫负电荷;电子从毛皮转移到橡胶棒。 3、基本性质:同种电荷相互排斥,异种电荷相互吸引; 4、带电体排斥带同种电荷的物体;带电体吸引带异种电荷的物体和轻小物体。 例: 1、A 带正电, A 排斥 B , B 肯定带正电; 2、A 带正电, A 吸引 B , B 可能带负电也可能不带电。( A 、 B 都是轻小物体) 三、验电器 1、用途:用来检验物体是否带电;从验电器张角的大小,可以粗略的判断带电体所带电 荷的多少。 2、原理:利用同种电荷相互排斥; 电荷;单位:库仑( C)简称库; 四、电荷量(电荷)电荷的多少叫电荷量,简称 五、原子的结构质子(带正电) 原子核 原子中子(不带电) 电子(带负电) 原子核所带的正电荷与核外所有电子总共带的负电荷数在数量上相等,整个院子呈中性,原子对外不显带电的性质。 六、元电荷 1、最小的电荷叫做元电荷,用符号 e 表示, e=1.6*10 -19C。 2、电子电荷量的大小是最小的。 七、导体、绝缘体 1、善于导电的物体叫导体;如:金属、人体、大地、石墨、酸碱盐溶液; 2、不善于导电的物体叫绝缘体,如:橡胶、玻璃、塑料、陶瓷、油、空气等; 3、导体和绝缘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 例如: 1、干木头(绝缘体)、湿木头(导体) 2、玻璃通常是绝缘体、加热到红炽状态(导体) 一、电流 1、电荷的定向移动形成电流;(电荷包括正电荷和负电荷定向移动都可以形成电流) 3、规定:正电荷定向移动的方向为电流的方向(负电荷定向移动的方向与电流方向相反,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生物必修一1--5章知识点整理框架图

知识 生物 生物类型 生命活动 基本特征 说明 SARS 病毒 非细胞生物 侵入肺细胞 繁殖 病毒要在活细胞中繁殖 草履虫 单细胞生物 运动与分裂 运动与繁殖 单细胞生物具有生命的基本特征。(衣藻、酵母菌等) 人 多细胞 生殖发育 繁殖生长发 育 多细胞生物的生命活动是从一个细胞开始的,其生长和发育也是建立在细胞的分裂和分化基础上的 人 多细胞 缩手反射 应激性 反射等神经活动需要多种细胞的参与 人 多细胞 免疫 应激性 免疫作为机体对入侵病原微生物的一种防御反应,需要淋巴细胞的参与 类别 原核细胞 真核细胞 细胞大小 较小 较大 细胞核 无成形的细胞核,无核膜,无核仁,无染色体 有成形的真正的细胞核,有核膜、核仁和染色体 细胞质 有核糖体 有核糖体、线粒体等,植物细胞还有 叶绿体和液泡 生物类群 细菌、蓝藻、支原体 真菌、植物、动物 第一章 走进细胞 走进细胞 从生物圈到细胞 生命活动离不开细胞 生命系统的结构层次 组织:由形态相似,结构、功能相同的细胞联合在一起的细胞群 器官:不同的组织按照一定的次序结合在一起而构成器官 系统:能够共同完成一种或几种生理功能的多个器官按照一定的次序组合在起而构成系统 个体:由各种器官(植物)或系统(动物和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复杂的生命活动的生物。单细胞生物是由一个细胞构成的生物体。 种群: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同种生物的所有个体是一个种群。 群落: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内,所有的种群(生物)组成一个群落。 生态系统:生物群落与它的无机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 生物圈:由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和这些生物生活的无机环境共同组成 细胞的多样性和统一性 观察细胞(显微镜的使用) 原核细胞与真核细胞 低倍镜的视野大(小),通过的光多(少),放大倍数小(大); 物镜放大倍数小(大),镜头较短(长) 显微镜放大倍数=目镜放大倍数×物镜放大倍数 先用低倍镜观察清楚,把要放大观察的移到视野中央,再换高倍镜观察 看到物像是倒像,因而物像移动的方向与实际材料(装片)移动方向相反 主要内容:(1)细胞是一个有机体,一切动植物都是由细胞发育而来,并由细胞和细胞产物所构成。(2)细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既有它自己的生命,又对与其他 细胞共同组成的整体的生命起作用。(3)新细胞可以从老细胞中产生 细胞学说 从学说的建立过程可以领悟到科学发现具有以下特点: 1、 科学发现是很多科学家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 2、 科学发现的过程离不开技术的 3、 科学发现需要理性思维和实验的结合 4、 科学学说的建立过程是一个不断开拓、继承、修正和发展的过程 细胞: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

电流和电路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五章基础知识 一、电荷 1、摩擦过的物体物体具有吸引轻小物体的性质,我们就说物体带了电,或者说带了电荷; 二、两种电荷: 1、用绸子摩擦的玻璃棒带的电荷叫正电荷; 2、用毛皮摩擦过的橡胶棒带的电荷叫负电荷; 3、基本性质:同中电荷相互排斥,异种电荷相互吸引; 三、验电器 1、用途:用来检验物体是否带电; 2、原理:同种电荷相互排斥; 四、电荷量(电荷) 1、电荷的多少叫电荷量、简称电荷; 2、电荷的单位:库仑(C)简称库; 五、元电荷: 1、原子是由位于中心的带正电的原子核和核外带负电的电子组成; 2、把最小的电荷叫元电荷(一个电子所带电荷)用e表示;e=1.60×10-19C; 4、在通常情况下,原子核所带正电荷与核外电子总共所带负电荷在数量上相等,整个原子呈中性; 六、摩擦起电 1、原因:不同物体的原子核束缚电子的本领不同; 2、摩擦起电的实质:摩擦起电并不是创造了电荷,而是电子从一个物体转移到了另一个物体,失去电子的带正电。得到电子的带负电; 七、导体和绝缘体 1、善于导电的物体叫导体;如:金属、人体、大地、酸碱盐溶液; 2、不善于导电的物体叫绝缘体,如:橡胶、玻璃、塑料等; 3、金属导体靠自由电子导电,酸碱盐溶液靠正负离子导电; 4、导体和绝缘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 八、电流 1、电荷的定向移动形成电流; 2、能够供电的装置叫电源。 3、规定:真电荷定向移动的方向为电流的方向(负电荷定向移动方向和电流方向相反) 4、在电源外部,电流的方向从电源的正极流向负极; 九、电路:用导线将用电器、开关、用电器连接起来就组成了电路; 1、电源:提供持续电流,把其它形式的能转化成电能; 2、用电器:消耗电能,把电能转化成其它形式的能(电灯、电风扇等) 3、导线:输送电能的; 4、开关:控制电路的通断;十、电路的工作状态 1、通路:处处连同的电路; 2、开路:某处断开的电路; 3、短路:用导线直接将电源的正负极连同;(不允许发生) 十一、电路图及元件符号: 1、用符号表示电路连接的图叫电路图,常用的符号如下: 画电路图时要注意:整个电路图是长方形;导线要横平竖直;元件不能画在拐角处。 十二、串联和并联 十三、电路的连接方法 1、线路简其捷、不能出现交叉; 2、连出的实物图中各元件的顺序一定要与电路图保持一致; 3、一般从电源的正极起,顺着电流方向,依次连接,直至回到电源的负极; 4、并联电路连接中,先串后并,先支路后干路,连接时找准分支点和汇合点。 5、在连接电路前应将开关断开; 十四、电流的强弱 1、电流:表示电流强弱的物理量,符号I 2、单位:安培,符号A,还有毫安(mA)、微安(μA)1A=1000mA 1mA=1000μA 十五、电流的测量:用电流表;符号A 1、电流表的结构:接线柱、量程、示数、分度值 2、电流表的使用 (1)先要三“看清”:看清量程、指针是否指在临刻度线上,正负接线柱 (2)电流表必须和用电器串联;(相当于一根导线) (3)电流表必须和用电器串联;(相当于一根导线) (4)选择合适的量程(如不知道量程,应该选较大的量程,并进行试触。) 注:试触法:先把电路的一线头和电流表的一接线柱固定,再用电路的另一线头迅速试触电流表的另一接线柱,若指针摆动很小(读数不准),需换小量程,若超出量程(电流表会烧坏),则需换更大的量程。 3、电流表的读数 (1)明确所选量程(0-3A和0-0.6A)(2)明确分度值(每一小格表示的电流值) (3)根据表针向右偏过的格数读出电流值 4、电流表接入电路时,如果指针迅速偏到最右端(所选量程太小)如果指针向左偏转(正负接线柱接反)如果指针偏转角度很小(所选量程太大) 5、使用电流表之前如果指针不在零刻度线上,就进行调零。 十六、串、并联电路中电流的特点:串联电路中电流处处相等;(I=I1+I2+……+I n) 并联电路干路电流等于各支路电流之和;(I=I1=2=……I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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