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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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及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2020)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及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2020)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及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2020)现将2020年中央及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略)汉财农〔2020〕26号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及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县扶贫开发局、农业农村局,蒲溪镇、平梁镇、城关镇人民政府: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0〕14号)、《关于下达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0〕13)和《汉阴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文件,现将中央及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4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下达你部门、镇,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4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08.67万元、“雨露计划”补助项目27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16.33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329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300万元、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15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

年底列入2019年政府支出分类功能科目“(略)产发展、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已以汉财农〔2020〕23号文件下达拨付资金,本次只根据到位中央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明确下达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雨露计划”补助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项目;调整下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安全饮水及基础水利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及资金级次。

二、请严格按照本次下达资金做好项目资金调整分配下达,作好项目资金台账的调整,(汉脱办发〔2018〕并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细则》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汉脱办发〔2018〕54号)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做好公告公示,指导和监督由镇、村实施项目的公告公示。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财政部•【公布日期】2011.01.28•【文号】财行[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审计署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以下简称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1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为保证地方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审计人员培训以及缓解中西部地区基层审计机关经费困难等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

第三条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专项申请、逐年核定、专款专用的原则。

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各省)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专项经费申请,中央财政审核下达。

专项经费一经下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者抵顶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经费。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财政部是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会同审计署制定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二)会同审计署审核各省上报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申请;(三)按照因素法审核下达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四)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厅(农垦管理部门)、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2017年3月13日附件: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第四条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第二章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第五条中央财政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切实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资金投入情况纳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 三) 加 强 人 才 队伍 建设
参考文献 :
『 1 1 周龙, 余 力, 文 良旭. 当前 我 国 交 叉
( 一) 加 大 交 叉性金 融业 务 的监 管 力度
建 议 由人 民银 行 牵 头 . 银行 、 证券 、 保 收 益 . 进 行 理 性 投 资 险监管部 1 、 - 3 联合 出 台 交叉性 金 融 业 务的 指
为 了 规 范 资金 的使 用 . 学 校 特 制 定 了
( 一) 动 员部 署
的 资金 实施 流程 和 科 学 的 管理 办法 .及 时 展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 财教 [ 2 0 1 0 1 2 1 资金 6 8 6 . 9万 元 . 专项 资 金 1 2个 项 目承
点发展 和特 色办学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 项 资 金 ” ) , 支持 高等学 校事 业发展 。 提 高 构 . 明 确 各 自的 工 作 责 任 . 制定 详 细 的 工 方 学 校 重 点 学 科 建 设 、 教 学 实 验 平 台 建 地 方 高等 教 育 质量 。 作方案 . 为 项 目实 施 作 好 各 项 准 备 。
导性 文件 . 研 究制 定跨 市 场交 叉性 金 融产 品 当 前 要 适 应 交 叉 性 金 融 业 务 的 快 速
C O UE CT I V E
E CO N0MY
资金
摘要: 中央 财 政 支持 地 方 高校 发 展 专
方 高校 的重 点发 展 和 特 色办 学起 到 了积极 来, 专 项 资金 投 入 呈逐 年 上 升 趋 势 . 如何确
设 、科 研 平 台和 专 业 能 力 实践 基 地 建 设 、 团队建设等 。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下达 高校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 生活救助
2015年7月17日
1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 助学救助
2015年7月17日
2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 大病医疗救助
2015年7月17日
3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 大病医疗救助
2015年7月17日
4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 大病医疗救助
2015年7月17日
5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 大病医疗救助
2015年7月17日
6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
帮扶项目: ①大病医疗救助
年月日
经办人:合计金额(大写):壹万元整
7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个转企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个转企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个转企奖励资金分配方案近年来,我国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中个体转企业的步伐也越来越快。

为了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其中之一就是个转企奖励资金。

个转企奖励资金是指政府为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而设立的一项资金补贴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以支持其发展壮大。

为了更好地发挥个转企奖励资金的作用,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分配方案。

下面,就以某省份的个转企奖励资金分配方案为例,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资金来源该省的个转企奖励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为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了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该省每年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获得一定的拨款。

2.地方财政专项资金。

该省的地方财政也为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了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充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3.其他资金。

该省还会通过一些其他的途径,如招商引资、融资等,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资金分配原则为了确保个转企奖励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该省制定了以下几项分配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个转企奖励资金的分配应当公平公正,不能有任何歧视性和不公平现象。

2.市场化原则。

个转企奖励资金的分配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企业的市场化程度、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分配。

3.优先支持原则。

个转企奖励资金应当优先支持那些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和社会效益的个体工商户。

4.风险可控原则。

个转企奖励资金的分配应当控制风险,避免出现不良资产等风险。

三、资金分配方式该省的个转企奖励资金分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奖励资金。

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后,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其发展壮大。

2.贴息贷款。

该省还设立了贴息贷款政策,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一定的贷款支持,以帮助其顺利完成转型升级。

3.税收优惠。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20____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20____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

截止到20____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____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一是强化项目监管。

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根据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亮度。

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根据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

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根据《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全部项目资金必需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

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篇2依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__】55号)精神,我局对我市20__年度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一、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20__年,我市争取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补助、移民无房户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和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

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流程

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流程

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流程一、科学界定帮扶资金补助对象,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建立、管理工作1、科学界定帮扶资金补助对象。

各级工会依据《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帮扶资金补助对象。

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简称低保户)的救助,以政府颁发的低保证为准,且是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入不敷出的家庭,对政府救助后已能保障基本生活的低保户,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对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简称低保边缘户)的救助,控制在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50%(有低收入标准的参照政府低收入标准)以下,且因家庭支出大于收入,存在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对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简称意外致困户)的救助,应是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突发性灾难、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过大,远远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实际生活水平处于绝对贫困状况,确需工会帮扶的职工家庭.困难农民工原则上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非农业生产,原则上应加入工会;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原则上应有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未签订合同的,提供劳资部门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三是符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况且确需工会长期帮扶的。

凡对前来帮扶中心寻求帮助的农民工提供帮扶,通过跨区域维权机制核实身份,认真了解困难农民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就业状况、帮扶需求等信息,仔细核实相关证明材料.2、严格核查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

各地工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核定困难职工家庭状况办法。

困难职工申请时应提交收入财产申明书,在本人提出财产声明后,各地工会通过入户调查、走访单位和邻里、信函索证、部门联动、消费跟踪等方式,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应核查整个家庭成员动产和不动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以户籍登记人口为依据,全部收入包括职工及在家生活已就业子女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测算家庭支出时参考本地区家庭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中的人均最低生活费用水平)进行全面核查,原则上困难职工是收入难以维持生计,或支出大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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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分配表
序号项目内容专项资金使用额度(万元)
1500 资金总额(万元)
2000
1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运营中心建设15%
2 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10%
3 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30%
4 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20%
5 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2%
6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15%
7 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推广3%
8 其它5%
9 二期资金预备项目500
备注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2000万制定总体方案。

其中:一期实施方案1500万元,二期500万元。

2.县(市)级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政资金+本级财政支持资金+企业配套资金+社会资本投入资金。

3.“8”是指用于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开展市场化方式合作,放大中央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的保证资金。

4.各县(市)上报实施方案时要明确各项目具体内容、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具体比例,本表所列比例,除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除“1、2”外,其它为指导性比例框架,各县(市)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浮动。

5.二期资金是在一期项目绩效考核合格后由国家统一下发,各县(市)要在总体方案中做好二期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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