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化工高管股权激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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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最新)神木化工高管绩效考核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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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手册新华信管理顾问公司制作2003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义 (1)1.2绩效考核原则 (1)1.3绩效考核周期 (2)1.4考核小组 (2)1.5适用范围 (4)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 (4)2.1绩效考核体系综述 (4)2.2业绩考核 (5)2.2.1总述 (5)2.2.2 KPI考核 (5)2.2.3非KPI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9)2.3能力考核 (9)2.4态度考核 (9)2.5 考核指标权重分配 (9)第三章绩效考核实施 (11)3.1绩效考核人培训 (11)3.2绩效考核实施过程 (11)3.3绩效考核偏差的避免 (12)第四章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13)4.1绩效考核结果 (13)4.2年薪标准确定 (13)4.3股权激励标准的确定 (13)4.4高层管理人员岗位调整 (14)4.5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14)第五章绩效考核制度修订 (15)5.1绩效考核修订内容 (15)5.2绩效考核修订程序 (15)第六章绩效考核文件使用与保存 (16)6.1绩效考核文件保存格式 (16)6.2绩效考核文件查阅权限 (16)第七章绩效考核申诉 (17)7.1申诉条件 (17)7.2申诉形式 (17)7.3申诉处理 (17)第八章附则 (18)附表1:绩效考核指标修订提案 (19)附表2:绩效考核申诉表 (20)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手册(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1.1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义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一)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高层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二)绩效考核使董事会和股东明确了解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状况,通过对高层管理人员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神木化工董事会工作制度

神木化工董事会工作制度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董事会工作制度新华信管理顾问公司制作2003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董事会组织结构 (2)第三章董事会议事内容(职权) (4)第四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5)第五章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决议的形成 (6)第六章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9)第七章奖惩规定 (9)第八章附则 (10)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制度(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法规、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董事会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董事会组织结构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共11名,其中独立董事2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3人。

第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五)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应当书面指定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董事会根据需要,可下设专业性委员会。

专业性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安排或总经理的提议,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及建议,供决策参考。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第七条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一)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二)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三)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四)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公司档案、文件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五)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制度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化工高管年薪制实施方案

化工高管年薪制实施方案

化工高管年薪制实施方案1. 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化工行业的高管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和留住优秀的高层管理人才,构建良好的激励机制尤为重要。

年薪制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可以有效地激发高管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

本文将介绍化工高管年薪制的实施方案。

2. 目标实施化工高管年薪制的目标是:•激励高管团队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促使高管与企业的利益形成高度一致,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高管,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3. 年薪制设计3.1 薪酬构成化工高管年薪制的薪酬构成应包括以下要素:•固定工资:作为高管的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和市场情况确定。

•绩效奖金:根据高管的个人表现和企业绩效来确定,以激励高管积极工作和为企业创造价值。

•股权激励:给予高管一定比例的股权,使高管与企业的利益形成高度一致,长期激励高管促进企业的发展。

3.2 绩效评估化工高管年薪制应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估体系。

评估指标应包括以下方面:•公司绩效:以企业经营利润、市场份额、产品质量等指标来评估。

•部门绩效:以部门利润、部门成本控制、团队建设等指标来评估。

•个人绩效:根据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与团队的协作等因素来评估。

3.3 股权激励计划为了使高管与企业利益高度一致,股权激励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股权分配比例:根据高管的职位、贡献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来确定。

•股权发放方式:可以通过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实施。

•股权激励条件:应设定合理的条件,例如高管在企业任职一段时间后方可享有股权。

4. 年薪制实施步骤4.1 制定年薪制方案首先,由公司的薪酬与福利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化工高管年薪制方案,包括薪酬构成、绩效评估体系和股权激励计划等内容。

4.2 向高管团队宣讲将年薪制方案向高管团队进行详细的宣讲,明确方案的目标、设计和实施过程,并解答高管团队的疑问。

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1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1.1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股份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是公司薪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股份公司董事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和长期激励管理的依据,是股份公司薪酬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行使职权的依据,也是监事会实施监督的依据。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长期有效,除非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继续实施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二章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方案第六条激励对象:股份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每年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以确定具体激励的对象。

第七条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业绩目标和评估体系,如果管理层经过卓有成效的管理后实现了良好的业绩,则管理层有权获得风险收入,使管理层的人力资本市场价值得以体现。

第八条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选择:经济增加值(EVA),即公司经过调整的营业净利润减去公司权益资本经济价值的机会成本后的余额。

第九条风险收入的来源以及提取比例:只有在公司实现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才能提取风险收入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实施激励,风险收入从税后利润中按EVA的一定比例提取。

每年根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制定激励计划,以确定具体的提取比例。

第十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依据EVA指标提取总额400万元以内的风险收入。

第十一条风险收入的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中高层管理人员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公平合理地分配风险收入。

高管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

高管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

高管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发公司高管心力,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加强公司整体竞争力,特订立本高管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部高管,包含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公司高管依据本制度的规定享受激励待遇,并承当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高管激励制度第一节绩效考核1.公司每年度依据订立的绩效考核指标,对高管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业绩指标、管理本领、团队合作等。

2.绩效评估结果将依据工作表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

3.高管的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高管激励的紧要依据。

绩效优秀者将享受更高水平的激励待遇。

第二节薪酬体系1.高管的基本薪酬由公司依据高管岗位的职责、业绩等因素确定,且会依据高管的绩效评估等进行调整。

2.高管的绩效激励由公司依据高管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绩效激励包含现金嘉奖、股权激励等形式。

3.基本薪酬和绩效激励以货币形式发放。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其他法定应缴费用。

第三节股权激励1.公司为高管供应股权激励计划,旨在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将公司的利益与高管的长期发展利益相结合。

2.高管在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下,有机会获得股权激励。

激励的形式和比例由公司进行具体规定。

3.高管获得的股权激励将在肯定时间内解锁,高管须在解锁期满后满足相应的条件方可行使或转让。

第四节风险管理1.高管在行使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应确保合法合规,不得利用内幕信息或其他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2.高管公司产生重点失误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公司财务损失的,将面对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有可能失去股权激励的机会。

3.高管在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未行使或转让的股权激励将自动作废。

第三章监督与评估第一节监督机制1.公司设立激励与股权激励委员会,负责高管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评估。

2.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独立董事构成,独立董事作为委员会的召集人。

公司高管2024年股权激励机制详细协议一

公司高管2024年股权激励机制详细协议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司高管2024年股权激励机制详细协议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激励机制概述1.1 股权激励机制的目的1.2 股权激励机制的适用范围1.3 股权激励机制的基本原则2. 股权激励的类型及数量2.1 股权激励的类型2.1.1 限制性股票2.1.2 股票期权2.1.3 股票增值权2.2 股权激励的总数量2.3 股权激励的分配比例3. 股权激励的授予条件3.1 授予条件的基本要求3.2 授予条件的具体指标3.2.1 业绩指标3.2.2 个人绩效指标3.2.3 公司发展目标指标4. 股权激励的授予程序4.1 授予程序的启动4.2 授予程序的实施步骤4.2.1 提名4.2.2 评审4.2.3 授予4.3 授予程序的时间安排5. 股权激励的解锁及行权5.1 解锁条件5.1.1 解锁的基本条件5.1.2 解锁的具体指标5.2 行权方式5.3 解锁及行权的程序5.3.1 解锁及行权的启动5.3.2 解锁及行权的实施步骤6. 股权激励的终止和恢复6.1 终止条件6.1.1 合同终止条件6.1.2 股权激励终止的特殊情况6.2 恢复条件6.2.1 恢复的基本条件6.2.2 恢复的具体程序7. 股权激励的调整7.1 调整的情形7.2 调整的程序8.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8.1 股权激励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8.2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模式9. 股权激励的管理和信息披露9.1 股权激励的管理机构9.2 股权激励的信息披露要求10. 股权激励的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的方式10.2 争议解决的程序11. 股权激励的变更和终止11.1 变更的条件和程序11.2 终止的条件和程序12. 股权激励的合规性及风险控制12.1 合规性要求12.2 风险控制措施13. 股权激励的合同效力及期限13.1 合同的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期限14. 其他约定14.1 补充协议的签订14.2 未尽事宜的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激励机制概述1.1 股权激励机制的目的本股权激励机制旨在激励公司高管更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化工董事报酬方案

化工董事报酬方案

化工董事报酬方案治理架构规划和组织治理体系咨询项目董事酬劳方案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董事酬劳方案执行与治理机构2第三章董事酬劳方案的要紧内容2第四章附则4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酬劳方案(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股东会第X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董事酬劳方案制定原则:有利于调动董事主动性和制造性,主动为公司和股东服务,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发挥董事的决策、监督职能,爱护小股东的权益;鼓舞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保证公司依法经营;有利于实现公司长远的可连续进展;公布、公平、公平的原则。

本方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了同行业一些上市公司薪酬体系的做法以及市场价格进展趋势,按照企业必须结成牢固的利益、荣誉、命运共同体的总体思路而制定的。

第二章董事酬劳方案执行与治理机构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酬劳方案的执行与治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汇报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要紧职责:制定董事酬劳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酬劳构成、确定标准和依据、发放标准等,并提交给股东会审议;定期对董事酬劳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能够变更董事酬劳方案。

第三章董事酬劳方案的要紧内容董事酬劳的发放对象:董事会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酬劳的构成:津贴:津贴发放标准是按照各董事在董事会中承担的职务和责任而制定的。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按照公司的业绩指标而从利润中按照既定比例提取的奖金。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证独立董事的客观公平性,参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的通行规则,独立董事只领取津贴,不领取绩效奖金。

董事酬劳的系数规定:董事会职务系数:董事长:1副董事长:0.8董事:0.7独立董事:0.7董事会秘书:0.5专业委员会职务系数:主任委员:1.3委员:1.1董事酬劳(含津贴和绩效奖金)发放对象的综合分配系数=董事会职务系数×专业委员会职务系数。

神木化工经理层工作制度

神木化工经理层工作制度

神木化工经理层工作制度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经理层工作制度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制作2003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权限2第三章总经理职责与权限3第四章经理层内部分工7第五章总经理工作制度7第六章对经理层的考核与奖惩8第七章与董事会的沟通制度9第八章附则10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制度(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的职责,保障经理层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立经理层内部明确的分工体系以及经理层与董事会之间的权责界定,确保经理层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经理层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经理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权限第四条总经理.财务总监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符合《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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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管理架构规划和组织管理体系咨询项目
股权激励方案
目录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1.1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第一条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一)进一步使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挂钩,保证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并追求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

1.2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原则
第二条股权激励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三)近期内不改变原有股权结构。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2.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
第三条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2.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权激励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执行方式等;
(二)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3.1股权激励对象
第六条股权激励对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

3.2股权激励方式
第七条虚拟股份:
(一)本方案中所称虚拟股份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份,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份的发放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

(二)由于在项目的建设期,高层管理人员的付出对股东的长期利益有较大影响,但当期又无利润,所以采取本股权激励方式,以统一各方面在不同时期的利益。

3.3股份授予频率
第八条虚拟股份在每届经营班子组成时授予一次,此后每年可以根据高层管理人员职数的变化予以调整。

3.4每年股份授予总额的确定
第九条建设期授予总额的确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手册》得到“经理层全年考核得分”;标准分数为可以获得全部计划授予股份额度的分数,由董事会在称职的分数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予股份时予以确定。

由此公式计算出“当年授予股份总额”,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生产期授予总额的确定,计算公式与建设期相同,“经理层全年考核得分”的确定见《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手册》。

3.5个人股份额度确定
第十一条个人岗位系数的确定。

由于岗位责任、工作性质的不同,各岗位的价值是不同的,所以各岗位的岗位系数是不同的,具体系数如下:
(一)总经理:1;
(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0.78;
(三)总经理助理:0.7。

第十二条个人考核得分
具体计算办法详见《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手册》。

第十三条授予个人股份额度计算公式
第四章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4.1持有虚拟股份的权利
第十四条持有虚拟股份人员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分红权:已经确定授予高层管理人员的虚拟股份产生的分红归个人所有;
(二)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转让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

4.2持有虚拟股份的义务
第十五条严禁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一切活动,包括同业竞争行为,一旦发现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收回所授予的虚拟股份,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他责任。

第五章股份退出
5.1退出条件
第十六条正常退出条件。

当高层管理人员发生以下情况,公司应收回所授予虚拟股份:
(一)正常离职:从离职之日起所授予虚拟股份自动丧失;
(二)退休:从退休之日起所授予虚拟股份自动丧失;
(三)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同退休处理。

第十七条强制退出条件。

当高层管理人员发生以下情况,公司应强制收回所授予虚拟股份:
(一)自动离职:从确认之日起一个月后,所授予虚拟股份自动丧失;
(二)解雇:从解雇之日起,所授予虚拟股份自动丧失。

5.2股份退出后遗留分红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符合正常退出条件的,可享有一定的应分而未分的红利。

(一)离任审计合格后可根据当年在职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比例获得最后一次分红;
(二)若从授予虚拟股份起到离任之日,公司从未进行分红,则在离任审计合格后以其原有虚拟股份额度获得公司此后最近的一次分红。

第十九条对于符合强制退出条件的,不再享有任何分红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可能的情况变化包括如下:
(一)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二)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
(四)其他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二十一条当公司转入生产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虚拟股份转为实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若有任何条款与现行或未来法律条款相冲突,以法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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