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取暖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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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供暖运行标准

沈阳市供暖运行标准

沈阳市供暖运行标准
沈阳市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之一,供暖运行标准是确保居民冬季生活舒适、安
全的重要规范。

根据沈阳市供暖条例,以下是沈阳市供暖运行的标准:
1.供暖期限:供暖期限一般从每年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3月15日结束,供
暖时间为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10点。

2.温度要求:供暖期间室内温度应维持在18-22摄氏度之间,室温波动范围不
应超过3摄氏度。

3.供暖设备维护:供暖设备的运行保养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运行状态,确保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

4.暖气片热力:供暖期间,暖气片应具备足够的热力,确保房间内的热量均匀
分布,不应有明显寒冷区域。

同时,应定期清洗和排气以确保供热效果。

5.供暖费用:供暖费用的计算应合理公正,根据居住面积和实际供暖时长收取。

供暖费用的计算方式应公开透明,不得擅自提高。

6.供暖投诉和维权:如果居民对供暖质量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供暖部门进行投诉。

供暖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并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供暖运行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居民在寒冷的冬季能够享受到舒适的居住
环境。

这些标准的执行将促进供暖设备的有效运行,减少能源浪费,并为沈阳市民提供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北方地区供暖收费》

《北方地区供暖收费》

《北方地区供暖收费》医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费一般标准1、采暖:35元/年.季.㎡2、制冷:50元/年.季.㎡3、热水:25元/吨上述收费标准为华北地区最高服务收费定价,服务商一般根据设备效率、初始投入、设备利用率、市场因素有所变化和调整。

上述服务收费是按当期服务量计算,在每季提供服务前期一次性收取;热水供应服务例外,一般按当月期未读数逐月收费,也有很多实行月初预交、月末结算。

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有一种收费叫初装费或者叫接口费:一般向开发商或项目业主按80元/㎡以内的标准一次性收取。

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收费就这两类,初装费是一次性收取的,服务项目收费是按服务内容长期计量定时收取的。

首都之窗供暖:202x全国供暖收费标准202x天津暖气收费标准:天津取暖费计算标准是怎样。

居民住宅的取暖费收缴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安装采暧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更多关于天津取暖费的内容.一些商住两用房里的小区居民,缴纳供暖费的标准却不一样。

房屋实际用途是居民住宅,有的按居民标准缴供暖费,有的却要以非居民标准缴费。

202x西安暖气收费标准:用热价格每平米不超过5.8元。

1吉焦的热量能让1.9-1.9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暖起来。

所以,暂按一个取暖季吉焦价可供建筑面积1.9-1.97平方米的比价关系,确定西安城区集中供热流量热价与面积热价之间的换算系数,具体比例关系为:居民用热价格=(44元/吉焦÷1.9平方米÷4个月≈5.8元/平方米月)。

202x北京暖气收费标准。

要看本小区以什么燃料方式供暖。

燃油每平方米30/年,燃煤每平方米18-23/年。

用它乘以你的取暖面积,就是你每年应交的取暖费金额。

202x济南暖气收费标准:本年度的取暖单价仍将按照济南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居民住宅取暖费(据202x113号文)每平方米26.7元(按套内面积),非居民住宅取暖费(据202x119号文)每平方米39.8元,中小学校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取暖费为每平方米26.7元(按建筑面积)。

沈阳取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取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取暖费收费标准沈阳市取暖费收费标准是指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对居民家庭、单位等进行取暖费用的收费标准。

取暖费是指居民家庭或单位在使用集中供暖系统时需要支付的费用,用于供暖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保障居民的冬季取暖需求。

根据沈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取暖费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收费标准、超面积收费标准、超温差收费标准等。

基本收费标准是指根据居民家庭或单位的建筑面积和取暖面积确定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按照每平方米的标准收费。

超面积收费标准是指当居民家庭或单位的取暖面积超出规定范围时,按照超出部分的面积进行额外收费。

超温差收费标准是指当供暖设施提供的温度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温度范围时,按照超出部分的温差进行额外收费。

在沈阳市,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供暖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制定和调整的。

一般来说,取暖费的收费标准会根据能源价格、供暖设施运行成本、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居民家庭和单位能够合理支付取暖费用,同时保障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此外,沈阳市政府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情况,对取暖费的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

居民家庭或单位在缴纳取暖费时,应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供暖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缴费,确保取暖费用的合理支付和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

总之,沈阳市取暖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和供暖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制定和调整的。

居民家庭和单位在缴纳取暖费时,应当按照政府规定和相关要求进行合理支付,确保供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同时也能够满足居民的冬季取暖需求。

希望居民家庭和单位能够理解和支持取暖费的合理收费标准,共同维护好当地的供暖秩序,保障冬季取暖的正常进行。

厂房取暖费收取标准

厂房取暖费收取标准

厂房取暖费收取标准
根据《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沈价审批[2008]92号)相关规定,非居民供热价格由23.5元/平方米调整为32元/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

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

非居民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方式改为“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计量热价。

基本热价为16元/平方米(超高建筑物按规定加价),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为0.1713元/千瓦时(47.58元/吉焦),按用热量计收。

鼓励具备条件的非居民用户采用“两部制”热价。

采暖费在开栓前先按面积计价方式预交(超高建筑物按规定加价),采暖期结束后,根据实际用热量按“两部制”热价核算费用,低于预交采暖费部分,由供热企业向用户退费;高于预交采暖费部分,不再补交。

因特殊供热标准需要执行不同供热价格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后,报市物价局单独审批。

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城市,冬季气温较低,采暖费用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让市民了解沈阳市的采暖费收费标准,本文将对沈阳市的采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沈阳市的采暖费是按照供暖面积来计费的。

根据《沈阳市居民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供暖面积是指居民住房建筑面积和公共建筑面积的总和。

居民住房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建筑物内部的净面积,不包括阳台、楼梯间、电梯间等公共部位。

公共建筑面积是指供暖期内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

其次,沈阳市的采暖费收费标准是根据不同季节和不同区域来划分的。

一般来说,供暖期分为淡季和旺季,淡季是指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旺季是指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

在淡季,采暖费的收费标准较低,而在旺季,采暖费的收费标准较高。

此外,沈阳市还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不同区域的采暖费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

最后,沈阳市的采暖费收费标准是由当地的供热企业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定价的。

供热企业会根据当地的气温、燃料成本、设备维护费用等因素来确定采暖费的收费标准,并报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市民在缴纳采暖费时,应当按照供热企业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缴纳,不得擅自减免或拖欠采暖费。

总的来说,沈阳市的采暖费收费标准是按照供暖面积、季节和区域来划分的,由当地的供热企业执行,并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市民在缴纳采暖费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缴纳,以维护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市民的温暖生活。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市民了解沈阳市的采暖费收费标准,让大家在缴纳采暖费时能够更加明确和规范。

同时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能够合理制定和执行采暖费收费标准,保障市民的利益,共同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

沈阳取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取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取暖费收费标准沈阳市取暖费收费标准是指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由供热企业按照一定的计量方式和价格标准向用户收取取暖费用的规定。

取暖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直接关系到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也是供热企业和政府的管理责任。

下面将就沈阳市取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沈阳市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供热设施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政府相关政策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

一般来说,取暖费的收费标准会根据供热季的时间长度、室内温度要求、供热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

在沈阳市,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和供热企业共同制定的,以保证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其次,沈阳市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是动态调整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能源价格的波动,取暖费的收费标准也会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

政府和供热企业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取暖费的收费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证取暖费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再次,沈阳市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是透明公开的。

政府和供热企业会向社会公众公布取暖费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确保用户对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有清晰的了解。

同时,用户也有权利监督取暖费的收费情况,如发现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最后,沈阳市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是需要用户合理使用的。

在享受取暖服务的同时,用户也有责任合理利用取暖资源,避免浪费。

政府和供热企业也会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用户节约能源,共同维护环境和资源。

总之,沈阳市取暖费的收费标准是一个涉及到供热企业、政府和用户的共同利益问题。

政府和供热企业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用户也有权利监督和合理利用取暖资源。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能够保障取暖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让广大用户能够享受到温暖舒适的取暖服务。

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

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沈阳市是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冬季气温较低,采暖成为市民生活中重要的支出之一。

为了规范采暖费的收费标准,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沈阳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采暖费收费标准,以确保公平合理的收费。

首先,按照沈阳市政府相关规定,采暖费的收费标准将根据居民家庭的采暖面积来确定。

居民家庭的采暖面积越大,采暖费用也相应增加。

这一点是为了让市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合理安排采暖费用支出,避免浪费资源。

其次,采暖费的收费标准还将根据不同的供暖方式来确定。

目前,沈阳市主要采用集中供暖和分户供暖两种方式。

对于集中供暖,采暖费用将按照政府规定的单价来收取;对于分户供暖,采暖费用将按照实际使用的热量来计费。

这一点是为了让市民根据自己的供暖方式来合理安排采暖费用支出,避免因为供暖方式不同而导致费用的不公平。

再次,沈阳市政府还规定了采暖费的收费标准将根据不同的居住区域来确定。

市区和郊区的采暖费用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这是考虑到市区和郊区的气候条件和居民生活水平有所差异,因此在采暖费用上也会有所区别。

此外,沈阳市政府还规定了采暖费的收费标准将按照季节进行动态调整。

冬季采暖费用将会相对较高,而夏季则会有所降低。

这一点是为了让市民在不同季节能够合理安排采暖费用支出,避免因为季节差异而导致费用的不合理。

综上所述,沈阳市政府制定的采暖费收费标准是合理的,能够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避免因为采暖费用的不合理而导致浪费。

市民在使用采暖服务时,应该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市区的采暖秩序,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供热政策及收费标准

供热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供热政策及收费标准/ Q" \. d9 U/ b: C(一)采暖费收费标准:"U7 G. |/ Z+ f. J按照沈阳市物价局沈价审批【2008】92号文件《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中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28元/平方米,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非居民供热价格为32元/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过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 ;层高超过6米的,由供用热双方根据符合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

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执行居民供热价格。

车库、地下停车场的供热价格按非居民供热价格50%执行。

非居民供热采取两部制”热价的计价方式。

即:基本热价+计量热价。

基本热价为16元/平方米(超高建筑物按规定加价),按建筑面积计收;计量热价为0.1713元/千瓦时(47.58元/吉焦),按用热量计收。

(二)《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沈房发〔2009〕3号。

/ {$ e w' O9 [7 D' k+ v根据2008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居民普通住宅每日居室温度由原来的不低于16 C提高到不低于18 C。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房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沈房发〔2009〕3号,针对居民住宅供热室温不达标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基本程序是:1、用户感到室温不达标后提出测温;2、供热单位入户测温;3、双方确认测温结果;4、如无争议并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5、如有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测温第三方或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予以确认。

确认室温不达标后,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退费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4 w t# T, g9 N* E& a1、在测温基础上,供、用热双方确认室温不达标天数。

2、日采暖费金额计算二现行供热价格(元/米)>房屋建筑面积(米)勻51 (天)3、室温不达标退费比例:对室内检测温度在摄氏18 C以下〜13 C 之间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50% ;对室内检测温度在摄氏13 °C 以下的,退赔日采暖费计算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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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取暖费收取标准
目前已交纳采暖费的居民不用着急,采暖费价格如最终下调,可到交费大厅退差价换新发票。

本月22日将举行采暖费调整听证会,很多市民仍然很迷茫,不知道该不该交费,已交费的又不知道今后会咋办。

昨日,供热部门介绍了近期供暖费交费情况。

采暖费若下调,早交钱的咋办?
“以往都是10月份排长队去交费,我9月份就把采暖费交了。

要是采暖费价格一旦下降,我已经交钱了咋办啊?”市民刘女士问。

沈阳市供热部门表示:若采暖费真的下调,已经交纳采暖费的市民也可以多退少补。

如果市民同意还可以将多余的采暖费转移到下一年度的采暖费中。

沈阳惠天热电介绍:目前仍是按照原标准收取采暖费,对于已经交纳的市民,一旦新价格确定后,将会退还多余的采暖费,然后在退费的同时将原发票带来,再换发新发票。

所以已经交纳完采暖费的市民要留好发票。

延期交费不影响开栓
昨日,很多市民向本报打电话询问交费截止日期,担心延期交费影响正常开栓供热或收取滞纳金等。

沈阳市供热办表示:由于今冬供暖费调整的特殊性,延期交费不会影响开栓供暖,供暖单位也会相应的延长供暖交费时间。

恢复供热的市民需抓紧交费?
目前大多数供暖单位都表示,市民可暂不急于交采暖费,可等新收费标准明确后再交,省去二次退费的麻烦。

但在供暖开栓前,去年办理停供今年想开栓供热的市民需要抓紧时间交费,然后再通知所在的锅炉房(换热站)将断管接上。

如果也等候新标准再交费,这样就会延误11月1日开栓供热。

■走访
部分交费大厅已暂停收费
昨日,记者走访沈阳市内部分供暖交费大厅发现,不少供暖单位仍在正常收取采暖费,标准仍按往年的报销28元/平方米,不报销25.3元/平方米收费。

还有一部分供暖企业则暂停收费,等候听证会后的价格调整的通知后再收取。

记者在皇姑热电交费大厅内看到,一、二层共计25个交费窗口前显得很冷清,往年10月份排长队交费窗口现在都已挂出“暂停收费”的牌子,在24、25号办理停供的窗口前却有六七人在排队办停供。

工作人员表示:往年停供窗口比较清闲,但现在有很多市民都在观望降价,很多都没来交费,但是停供办理日期截止到10月15日,所以近期都着急办理。

今冬办理停供仍然不收基础热量费。

部分单位报销期限延后
市民韩女士家住在和平区八经街,“我们单位采暖费报销是在10月份完成,但我昨天去交采暖费,人家供暖企业却不收钱,说是等着新标准出台后再收。

”随后,韩女士到单位经过商量后,单位决定将报销的时间向后延期。

由于今冬临近开栓前计划调整采暖费标准,鉴于情况特殊,目前已经有很多单位将报销的时间后延,大都延后至12月份也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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