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汇编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4.01•【字号】沪府办规〔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4月1日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对各类创新主体和人才“松绑”“解绑”,现就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出若干意见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等广大创新主体感受比较深、“绳子”绑得比较紧的重点环节,提升政策供给和创新服务能级,进一步转职能、补短板,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以关键点的突破引领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工作举措(一)扩大高校院所科研活动自主权1.推进依章程管理。
坚持简政放权与有效监管相结合,进一步组织推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事业单位章程。
章程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本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目标,规定单位的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运行管理机制等,并明确人员绩效评价、科技创新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制度,业务主管部门支持相关科研事业单位依照章程管理运行。
科技创新政策汇编

科技创新政策汇编
1.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2. 创新券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支持其开展创新试点项目,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合作。
4. 税收优惠政策: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5. 科技创新基金:设立专项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6.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创新创业者的知识产权权益。
7. 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人才引进计划,为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8.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
9. 鼓励企业合作创新:鼓励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企业间的技术创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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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区研发机构、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和扶持力度政策汇编

上海市各区研发机构、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和扶持力度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立案审查。
3、走私违法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一)在上海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上海市科技和产业政策咨询,项目申(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四)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

一、概述上海市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是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实施的科技创新资助政策。
该政策旨在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科技创新券作为一种新型的资助方式,已在上海市的企业创新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政策背景随着全球科技创新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科技创新压力。
为了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创新。
其中,科技创新券作为企业科技创新的资助政策,为企业提供了财政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
三、政策目的1.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券的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通过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2.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创新券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企业在获得科技创新券资助后,可以用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加速科技成果向市场的转化,推动产业升级。
3. 加强科技服务,推动科技合作科技创新券政策的实施,可以加强科技服务,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等科技实力单位的合作。
通过科技合作,可以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四、政策内容1. 资助范围科技创新券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技术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费用等。
资助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科技政策法规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企业自主研发或引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 资助方式资助方式主要包括经费补助、税收优惠、科技服务等。
资助资金以奖补、资助、补贴等形式发放,资金使用要符合政策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 申报条件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券资助项目必须是在上海市合法注册的企业,且在上海市有稳定的科技研发基地或机构。
申报企业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科技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并且计划在上海市乃至全国市场上开展业务。
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立项清单

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立项清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上海市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
为了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标准水平,上海市制定了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支持和引导市场需求,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技术标准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技术标准立项清单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人工智能- 5G通信技术- 物联网技术- 大数据应用2.生命健康领域-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健康管理服务3.先进制造领域- 智能制造- 机器人技术- 现代材料应用4.生态环境领域- 清洁能源技术-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5.交通运输领域- 智能交通管理- 新能源汽车技术- 高铁技术6.农业农村领域- 粮食生产技术- 农业装备技术- 农村信息化服务三、制定标准的必要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是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
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有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
技术标准是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技术标准的不断提高,能够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技术标准还是保障民生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医疗器械、食品安全等领域,严格的技术标准能够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四、技术标准制定过程及保障机制制定技术标准需要经过广泛调研、专家评审和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并最终由有关部门审定通过。
要建立健全的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技术标准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五、技术标准的实施效果抓好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地推动上海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技术标准的不断提高,将有力地促进相关产业的升级,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技术标准的优化和完善,将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更好地引领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上海市制定了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首先,上海市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科技创新的整体水平。
其次,上海市将建设更加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
通过构建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方向转化,提升科技创新的社会效益。
同时,上海市将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实施人才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更多科技创新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此外,上海市还将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交流。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吸引国际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国际化,提升上海市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总的来说,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旨在推动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上海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上海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事业贡献更大力量。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沪科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科规〔2020〕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我们制定了《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0年9月2日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研发活动后补助第三章服务运行后补助第四章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上海市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上海市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补助,是指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或贯彻落实推动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政策,市科委根据实施结果、绩效等,事后给予补助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
后补助包括研发活动后补助、服务运行后补助和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旨在帮助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以及推动上海科技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政府将对有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以下补贴:
一是设备投入补贴,政府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高新技术装备,给予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上的补贴,具体补贴比例由上海市政府确定。
二是科研和开发费补贴,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科研费用和开发费用补贴,既包括研发人员的费用,也包括研究费用,具体补贴比例由上海市政府确定。
三是国内市场推广补贴,政府将按照确定的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补贴,用于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提高产品的曝光度和口碑。
四是出口补贴,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出口补贴,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影响力,具体补贴比例由上海市政府确定。
五是其他支持政策,政府还将根据企业的特殊情况,为其提供包括技术转让补贴,法律服务费补贴,培训和人员引进补贴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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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研究所上海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汇编/9ippt 目录2AbcAbcAbcAbc/9ippt 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认定政策abcabcabcabcabcabcabc abc/9ippt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4适合产业: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现代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技术领域。
支持内容:经审批认定的高转项目可根据《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在有效期内申请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和上海市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无论内资或外资,凡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1、项目的核心技术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2、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3、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
4、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5、项目的总体技术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市场前景。
申请项目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1、一般性的工艺改进或产品改型所形成的产品(服务);2、已形成规模销售(提供)的成熟产品(服务)。
/9ippt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支持内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报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在中国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认定办法》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内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但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9ippt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6支持内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是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申报条件:申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均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2、企业的产品(服务)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3、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4、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5、企业从事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6、企业应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7、企业属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的。
/9ippt 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7适合产业: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现代农业。
支持内容:获得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项目可纳入本市政府采购总目录中,同时在各类政府重大工程招标中,认定产品也可获得加分,在同等情况下拥有竞标优势。
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单位性质属于企业或事业单位;(3)申报产品的生产必须在上海境内。
2.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市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3)具有自主品牌(4)产品技术先进,创新程度高(5)产品质量可靠(6)产品应当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环节或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好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有效期及复审: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有效期一般为四年,根据产品技术周期经批准可适当调整有效期,有效期满,被授予单位可再次申请认定,但应在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提出。
/9ippt 8支持内容: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申报条件: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2、(已取得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该产品著作权受理通知书可视同软件著作权,可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随同提交)3、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4、由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提出软件产品登记申请。
/9ippt 9支持内容:经认定的上海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报条件:1、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5、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
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9ippt 上海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10支持方向:技术交易,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交易活动。
技术交易服务,包括技术交易场所服务、技术交易经纪服务、技术交易咨询服务、技术评估服务、技术信息服务等。
支持内容:技术交易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交易活动。
技术交易服务包括技术交易场所服务、技术交易经纪服务、技术交易咨询服务、技术评估服务、技术信息服务等。
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申报条件: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合同,应使用标准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技术合同必须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9ippt 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11支持内容: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所在企业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申报条件:1、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2、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3、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
8、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9、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9ippt 1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软件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贷款贴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财税政策abcabcabcabcabc/9ippt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13支持内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中规定的八大类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 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9ippt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14支持内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国家规定,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集成电路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经软件产品认定的软件企业。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适合企业: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条件: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内资企业。
/9ippt 15/9ippt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16支持内容: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一般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