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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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务工作的公开管理,促进村民参与村务决策,建设公平、和谐、富裕的村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村务工作中的公开管理。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公开村务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

第二章公开制度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村务工作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限。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公开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一)村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二)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情况;(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情况;(四)土地征收和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情况;(五)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情况;(六)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七)其他影响村民利益和生活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公开方式应当多样化,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和互动性。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敷衍、虚假。

第三章指导原则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依法公开、平等参与、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村务工作的公开管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保障公开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公开程序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具体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公开办公室或指定专人负责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开管理的时间表,规定公开管理工作的周期和节奏。

第五章监督机制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公开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接受群众的监督,鼓励村民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回应村民的关切和问题,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公开信息存在虚假、隐瞒、篡改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一套透明、公正、规范的制度,通过公开村务信息、加强村民参与、监督和评议等方式,实现村务管理的公开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村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1. 村务公开的范围应包括村级组织的组成、职责和权力范围,村务管理的基本情况等。

2. 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村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级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3. 村务公开的方式可以采取村务公告栏、村务公开网站、村务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

二、村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1. 村务公开应遵循程序合法、信息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确保村民对村务管理的了解和参与。

2. 村务公开应注重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数据统计。

3. 村务公开应定期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公开。

4. 村务公开应注重村民的参与和监督,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形式进行。

三、村民参与和监督的机制1. 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代表村民参与村务决策和监督。

2. 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定期召开村民议事会,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解决村民关注的问题。

3. 建立村民监督机制,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和社会监督组织成员组成,对村务管理进行监督和评议。

四、村务公开的效果和意义1. 村务公开可以提高村民的知情权,使村民对村级事务有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了解。

2. 村务公开可以增加村民的参与权,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等形式,使村民参与村务决策和监督。

3. 村务公开可以增加村民的监督权,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机制,对村务管理进行监督和评议,提高村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

4. 村务公开可以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

总之,村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农村社会治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公开村务信息、加强村民参与和监督,可以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村级事务的公开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4篇)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4篇)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村务公开是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是搞好村民自治的基础,是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形式,是村二委班子接受村民监督的不可缺少的渠道,也是沟通干群思想感情,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村务公开要做到表里一致,实事求是,不搞____。

一、实行“村务公开”保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和内容。

1、村务公开的原则。

(1)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通过各种形式让村民清楚明白。

(2)村民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必须向村民有所交待。

(3)容易引发村民和干部,村民与村____之间发生的矛盾的问题。

(4)村里的各项重大决策、体制、机制、人事调整等事项。

(5)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必须向村民公开。

(6)村务公开必须是实事求是的,内外一致的。

2、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村级经济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季度(半年或一年)的生产情况。

(2)村里的收支情况,包括村招待费分类公开,村干部外出费用开支。

(3)村的主要财产和债权债务,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4)干部的任免情况。

(5)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如投资、基础、机制转变等决策举措。

(6)征用土地赔偿青苗费,农转非人员进工厂或补偿等。

(7)村干部报酬奖金等分配情况。

(8)基建中的发包和招标情况。

(9)村民救济救灾款。

(10)计划生育指标。

(11)农民宅基地安排情况。

(12)为民办实事项目。

(13)凡涉及到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1、在村民代表会上宣读各类重大决策、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等,如有必要包括村务公开内容中的所有问题,交代表会议审议并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1—____次。

2、召开扩大的二委会或村中层干部以上人员会议,公开村里和生产发展情况、经济收支、机制转换等内容。

3、召开各村民小组长会议,公布有关农、副、工生产和收费情况。

4、向农户核对承包确权土地亩数,接受查询和监督。

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6篇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一):村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资料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状况;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状况;3、群众资产及其经营管理状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状况和群众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状况;4、村群众经济收益及使用状况;5、兴办村群众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状况;6、征用群众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状况;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状况;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状况;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状况;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状况;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状况;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状况;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状况;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状况;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是指在农村社区中建立一套公开透明、民主参与、依法行政的制度,通过公开村务信息、召开村民大会、建立村务公开平台等方式,让村民了解村里的决策过程、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增强村民对村务管理的参与度和监督能力,促进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一、制定村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村务公开制度的制定旨在推进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农村社区的民主决策、法治化管理和公众参与,实现村务管理的公开透明、民主参与和依法行政。

具体目的和意义包括:1. 提高村民的知情权:通过公开村务信息,让村民了解村里的决策过程、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相关信息,提高村民的知情权。

2. 增强村民的参与度: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听取村民意见等方式,增强村民对村务管理的参与度,让村民的声音得到充分体现。

3. 加强村务管理的监督:通过建立村务公开平台,让村民能够监督村务管理的过程和结果,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4. 促进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通过公开村务信息,让村民了解村级事务的处理过程和结果,确保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村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村务决策信息:包括村民大会决议、村委会工作报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等。

2. 村务财务信息:包括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级资产状况、村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3. 村务项目信息:包括村级项目的开展情况、进展情况、成果情况等。

4. 村务管理信息:包括村级事务的处理过程、结果等。

5. 村务公开平台:建立村务公开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村民公开村务信息。

村务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定期公开:村委会应当定期公开村务信息,如每季度公开村务财务信息、每半年公开村务项目信息等。

2. 集体讨论: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成为村民了解村务信息、参与村务决策的重要平台,通过集体讨论的方式,让村民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征求意见:村委会在制定重要决策前,应当征求村民的意见,听取村民的建议。

2024年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样本一、提议流程两主干间应相互沟通并达成共识后,方可将议题提交至支村两委会上进行讨论。

若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其分管领域内的某项工作需提交会议研究,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出,待两主干会商后再行提交。

未经两主干共同商议的事项,书记与村委主任均不得擅自向两委会提出。

二、商议机制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的联席会议,针对会前提议的议题,由相关成员进行详细说明。

会议应安排充足时间供与会人员深入讨论。

讨论过程中,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后,再表明个人立场,并最终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集体决策。

三、审议程序对于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需首先提交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

审议流程包括:支部书记提出讨论事项;参会党员按党小组分组讨论;各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四、决议过程经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需进一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

决议程序为: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审议通过的事项;村民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就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同时,应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

五、公开要求1. 决策过程公开:四议两公开所决定的工作,其实施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均需公开,包括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及下阶段计划等,确保广大群众充分知情。

2. 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完成后,需全面公开其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信息。

3. 公开形式多样化:通过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提高透明度。

六、村务公开制度细则(一)公开内容涵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及其实施情况;财务收支详情;扶贫、农业开发等资金使用;土地、集体企业财产承包租赁;农民负担及劳务情况;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及处罚;优抚救济款物发放;村干部工作计划及考评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二)公开时间与周期每季度固定日期为村务公开日,通过村务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公布相关信息。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范例村务工作是指在农村地区,由村委会负责组织管理的一系列公共事务。

建立起优秀的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的优秀范文,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一、制定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的背景与必要性农村地区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务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村务工作往往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开性原则:村务工作的管理与执行应基于公开的原则,村民应享有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

2.公正性原则:村务工作的管理与执行应基于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做到公平合理。

3.效率原则:村务工作的管理与执行应高效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民权益。

三、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村务工作的公开范围:指明哪些村务工作的内容应对外公开,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土地使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

2.村务工作的公开方式:规定村务工作信息的公开方式,包括公告栏、户籍注册、宣传媒体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和及时性。

3.村务工作的公开程序:明确村务工作公开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拟定公开计划、公开通知、公开时限等,确保公开程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4.村务工作的公开监督:明确公开信息的监督部门和监督方式,如村务工作公开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加强对村务工作公开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村务工作公开的效果评估:建立村务工作公开的效果评估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宣传、推广和实施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

四、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操作1.加强宣传:通过宣传媒体、宣传栏、社区广播等形式,向农民群众普及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2.建立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档案:建立村务工作公开管理制度的档案,做到制度透明可查,为村务工作的公开提供依据和参考。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一、背景介绍村务公开制度是指村级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将村务管理、村民自治、村级财务等相关信息公开,以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预权和监督权,促进村级事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目的和意义1. 提高村民的知情权:通过公开村务信息,使村民了解村级组织的工作内容、决策过程和成果,提高村民对村务的了解程度。

2. 提高村民的参预权:公开村务信息可以使村民更加积极主动地参预村级事务,发表意见和建议,参预决策过程,提高村民的参预度和满意度。

3. 提高村民的监督权:公开村务信息可以使村民对村级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和不正之处,促进村级事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公开内容1. 村务管理:包括村级组织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

2. 村民自治:包括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决议等。

3. 村级财务:包括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报表等。

四、公开方式1. 公示栏:村级组织应在村级公示栏内公开村务管理、村民自治、村级财务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开性。

2. 网络平台:村级组织可以开设官方网站或者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将村务信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公开,方便村民随时随地了解村级事务。

3. 通知公告:村级组织应当定期发布通知公告,将村务信息公之于众,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五、公开原则1. 公正公平:村务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 及时有效:村务信息应当及时公开,确保村民能够及时了解村级事务的最新动态。

3. 便民利民:村务公开应当以村民的需求为导向,提供便捷的公开方式,方便村民获取信息。

六、监督机制1. 村民监督:村民有权利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可以向村级组织提出质疑和建议。

2. 上级监督: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权利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村级组织不履行公开义务,可以进行问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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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本村财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通过设立公开栏,将本村财务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农村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各项财务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村基本建设计划、收支分配计划等。

(二)各项收入:集资款、土地补偿款、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其他收入等。

(三)各项支出: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村干部工资、村集体统一经营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等。

(四)各项财产: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其他财产等。

(五)债权债务:内部往来涉及的债权债务、银行贷款、其他债权债务等。

(六)农户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等情况。

第五条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要求:每月10日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条财务公开的程序:(一)将第四条中规定的各项公开内容,提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村民理财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对账目进行整理汇总。

(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出具审核意见,经村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业务人员共同签字。

(三)按要求公开的样式进行公布。

第七条财务公开后,村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公开上墙后两日内),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

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第八条民主理财小组是对村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代表组织,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成员一般3—5人,组长由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民主财务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财会知识;(二)非村主要领导干部及直系亲属;(三)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第十条民主理财小组的权利和义务:(一)享有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对不合理开支否决权;(二)听取和反映全体村民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村民的咨询并作出解释。

(三)处理事情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的制度、规定为尺度。

凡违反制度、规定使集体经济受到损失的,要承担责任。

(四)民主理财小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威胁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广大村民享有下列监督权:(一)对所公布的帐务账目提出质疑。

村帐务账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怀疑的,可在规定答疑时间内提出质疑。

一时难以解决,可联名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并派出代表2—3人到村会计处查询有关帐务账目;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将查询审核的情况和结果在公布栏内张榜公布。

(二)要求有关当事人对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解释和解答。

(三)对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完整、能虚作假等行为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第十二条村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财务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

第十三条对村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对村与村民理财小组在预决算、财务开支、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分歧进行协调与裁决。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村民理财小组进行重点财务监督。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现金管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必须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严格实行账、款及支票分开管理的原则。

一切现金收付业务由村出纳员负责,非出纳人员不得管理现金。

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别保管。

第四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

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账。

第五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

各村库存现金限额由其开户行确定。

超过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第六条村出纳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统一规范的收付款票据,有关原始凭证要及时传递,送乡(镇)代理会计记账。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与外单位的往来款项结算业务,金额在支票结算起点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第八条村出纳要及时盘点库存现金,每月与代理会计核对现金账一次。

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财务审批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根据《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办理日常财务开支审批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一次支出金额在1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100元至1000元的,由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村主任签字后支付;1000元以上的开支,应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村主任签字后办理支付业务。

第四条支出的会计凭证,应当写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审批人审批签字。

手续齐全,才能报销入账。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对通讯、交通、订阅书刊、办公费、差旅费等实行限额控制。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民主理财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甘肃省农村财务公开规范化工作规划》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由5—7人组成,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村干部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

第三条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包括: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检查本村财务收支账目,监督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村级收益分配方案,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和报废;计划外的财务开支项目和借(贷)款;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等事项,应经村委会研究,报乡(镇)农经站审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支、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筹资筹劳以及代收代缴等项财务活动及其有关账目,应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所有财务公开项目,在公开前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

对有疑异的,由村委会作出解释,解释不清楚的,报请乡(镇)农经站进行审计,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完整。

第七条村级财务计划年初公开;各项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一年不得少于四次;重大事项或重要的财务活动随时公开。

年末,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等情况要全面公开一次。

如未按期公开账目,村民主理财小组督促其公开。

收付款凭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会计核算,根据《甘肃省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向农户或其他单位收取各种款项,必须开具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凭据。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日常经济活动中的各项财务支出,均应取得合法的票据。

对确实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支付业务,在办理结算时,要开具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付款凭据。

第四条村合作经济组织收付款凭据由各级农村经营管理站分级管理,指定专人保管。

第五条乡镇农经站应建立收付款凭据领用登记簿,对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起止凭证号码等进行详细登记。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收付款凭据由村出纳保管。

乡镇农经站结合农村审计工作应定期不定期对收付款凭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稽核,防止隐匿收入、贪污、坐支、白条顶库等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领用新的收付款凭据时,应将旧凭据存根及作废凭据一并交回,乡(镇)农经站核对无误后,办理新凭据领用手续。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收取款项时不开据收款凭据,不纳入账内核算;对确实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支付业务,不开具付款凭据,白条入账的行为,视同贪污,依据《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乡(镇)农经站负责村民委员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会计档案指各种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经济合同、承包合同或协议、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

第五条会计凭证登记入账后,应按编号顺序将记账凭证同所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装订成册。

一般至少每月装订一次,在装订处加粘封存签,并由主管人员及装订人员盖章。

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应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凭证所属时期、种类、张数、起讫号码。

第六条各种账簿在启用新账后,应将旧账归档管理。

活页账和卡片账在归档时应进行装订,编写页码,加具封面,加注必要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各种会计报表在报送时,要专门留存一份归档管理。

如上级主管部门在批复报表时有所变更,应将此项批复连同更正后的资料一起归档。

第八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各种账簿、凭证至少保存十五年;年度会计报表应永久保存;重要业务的账簿、凭证、财务清查单、契约、销毁清单等也应长期保存;月份、季度会计报表至少保存三年。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要加强财会档案的管理,建立档案室,以村设立专柜,妥善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

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机关履行公务需要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其它单位和个人查阅或复制村级会计档案的,须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将使用情况书面记录。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财务人员对有关财务情况不得随意泄露。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在销毁清单上签署意见,报乡(镇)农经站派人核对清楚,监督销毁,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第一条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财务管理的实际,加快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进程,根据《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做好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

第三条按照自愿原则,村民委员会将本村会计业务委托乡(镇)农经站代理,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委托代理会计协议书由村民委员会与乡(镇)农经站签定。

第四条委托代理会计协议书签订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本村及所属村民小组的财务进行清理核实。

清理结果及相关资料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书面移交乡(镇)农经站。

第五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必须确保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投资收益权、财务审批权四权不变。

第六条委托代理会计协议书签订后,乡(镇)农经站选配1—2名农经干部,负责代理会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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