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宝鸡市水资源公报
2016年陕西省水资源公报

目 录
contents
一 综述
3
二 水资源量
4
1、降水量 2、地表水资源量 3、主要河流年径流量 4、地下水资源量
5、水资源总量
三 蓄水动态
12
Hale Waihona Puke 1、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四 河流输沙量
18
五 水资源开发利用
全省河流水质评价结果:在 7524.1 公里评价河长中,全年平均Ⅰ~Ⅲ类水质河长占 71.1%,比 2015 年增加 1.6%;Ⅳ~Ⅴ类水质河长占 18.7%,比 2015 年增加 3.4%;劣 Ⅴ类水质河长占 10.2%,比 2015 年减少 5.0%。
二 水资源量
1 降水量
2016 年陕西省年平均降水量为 626.2 毫米,折合降水总量 1287.49 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 (1956-2000 年 ) 降水总量 1349.16 亿立方米减少了 4.6%,比 2015 年降水量 1295.52 亿立方 米减少了 0.6%。其中黄河流域年平均降水量 542.3 毫米,比多年平均增加了 2.5%;长江流域 年平均降水量 780.8 毫米,比多年平均减少了 12.3%。
主办单位:陕西省水利厅 编制单位: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 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01
前 言
《陕西省水资源公报》是陕西省水利厅定期向各级政府、社会 各界通报上年度全省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情况的专业性 年报。旨在为政府有关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向社会公布 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状况,呼唤全社会关注水资源、珍惜水、 保护水,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批 准:王拴虎 审 定:张玉忠 王建杰 审 核:程子勇 吴 萍 审 查:龙正未 赵 洁 王清发 编 制:田宏伟 葛芬莉 刘小学 陈芳丽 薛亚莉 张春玲 古明兴 王 杰 张宏斌 杨建宏 靳姗姗 王灵灵 李润武 鱼晓利 赵丽云 张瑞萍 刘 莎 柴 娟 王 芳 艾 超 陈 博 云亚静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3〕42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我市水资源十分紧缺,人均水资源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78%的降水集中在汛期,水资源分布南丰北枯,资源型缺水和工程型缺水并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23号)精神,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开发、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限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提供坚实的水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的关系,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1.05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宝鸡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

宝鸡市2015年环境质量公报2015年,遵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要素、各类声环境指标及辖区内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等进行了监测。
现将环境质量公告如下:一、环境空气质量1.宝鸡市市区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由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陈仓环保、文理学院和三迪小学等7个质量评价站点和庙沟村1个清洁对照站点构成,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SO2、NO2、PM10,PM2.5、O3和CO六参数,实时上报AQI及六参数日报;2015年全年监测365天,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74.5%。
在93天轻度污染以上天数中,三级轻度污染59天;四级中度污染19天;五级重度污染12天;六级严重污染3天。
2.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15µg/m3,二氧化氮年均值36µg/m3,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2.7 mg/m3,臭氧滑动8小时第90百分位平均浓度132µ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108µg/m3,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57µg/m3,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 2015年分别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竹园沟设置监测点,对降尘进行逐月连续监测,城区降尘量7.43吨/km2·月。
4. 2015年分别在市环境监测站、技工学校、三陆医院设置监测点,对24次过程降水进行采样分析,年采集降水量约629mm(站点采集均值),降水pH值测定范围为6.94-- 7.24,全年市区未出现酸雨。
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年均值超标,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2015年宝鸡市空气污染总体仍呈煤烟为主、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混合型污染特征,且表现有一定季节性变化及空间分布的差异,城市东部地区污染明显严重于城市西部地区;冬季排放量的增加以及不利扩散气象条件、特殊地型环境,造成宝鸡市区冬季颗粒物污染加重。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宝政办发[2015]44号【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0【实施日期】2015.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0日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治理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生态、工程、管理措施并重,节约用水、污染防治和机制创新同步,协同推进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实现干流水质持续改善、支流治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优化,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推动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2015年市区、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沿渭排污口全截污、全治理;2016年重点镇和人口集中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严格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达标”。
对煤化工(化肥、甲醇、焦化)、食品加工(果汁、淀粉、味精、酿造)、电镀、造纸、印染、制药(原料药制造)、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从严监管,确保主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全面达标。
3.强化生态治污工程。
利用市区、县城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建设人工湿地,深度净化水质,2015年新建人工湿地147.4万平方米,2016年新建6.2万平方米。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14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0日宝鸡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16〕24号)精神,推进我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制订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控制指标:渭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73.3%,劣V类断面比例不高于13.3%。
嘉陵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全市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为零。
千湖水质达到Ⅱ类。
——巩固提升指标:渭河魏家堡断面水质改善至Ⅲ类,其他断面水质不低于2017年水平。
二、重点工作(一)强化“10+3”小企业取缔。
建立常态化执法督察机制,加强执法督察力度,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
(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二)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5•【字号】宝政办发〔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5日宝鸡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渭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省上新一轮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特制订我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1.总体思路。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渭河污染防治,为美丽宝鸡建设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协同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落后产能淘汰关转、工业污染治理、河流生态修复、水体污染补偿考核”等重点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新机制,以严管严控深化治理、细化管理,以严查严考落实责任、凝聚合力,实现渭河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为打造生态渭河奠定坚实基础。
2.重点区域。
以渭河、千河、小韦河、金陵河、清姜河、清水河、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等“六河两库”水质改善为目标,以市区、县城、工业园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区域为重点,综合实施污染防治,全面加快河流生态修复。
3.主要目标。
(1)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基本实现市区和县城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全面治理沿渭排污口,对19个排污口实施截污和达标治理,减少污水排放1.4万吨/日;(3)以降低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提升溶解氧浓度为目标,渭河干流、小韦河、渭惠渠出境断面和石头河入渭口达到省上考核要求,金陵河、千河、清姜河、清水河水质明显改善,凤县嘉陵江、太白县红岩河、麟游县漆水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2015 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5年中国水资源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一、水资源量降水量2015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60.8mm,比常年值偏多2.8%。
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西北诸河区6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6区)平均降水量为322.9mm,比常年值偏少1.6%;长江区(含太湖流域)、东南诸河区、珠江区、西南诸河区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4区)平均降水量为1260.3mm,比常年值偏多5.0%。
从行政分区看,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偏多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上海、浙江、江西、江苏和广西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偏多20%以上;与多年平均接近的有湖北、宁夏和青海3个省(自治区);比多年平均偏少的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辽宁和山东3个省偏少15%以上。
地表水资源量2015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900.8亿m3,折合年径流深284.1mm,比常年值偏多0.7%。
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为3836.2亿m3,折合年径流深63.3mm,比常年值偏少12.4%;南方4区为23064.6亿m3,折合年径流深675.8mm,比常年值偏多3.3%。
从行政分区看,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偏多的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上海和江苏分别偏多127.2%和74.8%;与多年平均接近的有黑龙江;比多年平均偏少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北、山东、辽宁和北京4个省(直辖市)偏少40%以上。
2015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213.6亿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5139.7亿m3,流入界河的水量1061.2亿m3;全国入海水量17600.9亿m3。
地下水资源量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7797.0亿m3,比常年值偏少3.3%。
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711.4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6383.5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297.9亿m3。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碳减排、煤炭削减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碳减排、煤炭削减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11•【字号】宝政办函〔2017〕92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碳减排、煤炭削减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宝政办函〔2017〕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及“十二五”各县区人民政府节能、碳减排、煤炭消费减量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节能降耗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碳减排、煤炭削减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集中评议等形式,对各县区2015年度节能、碳减排、煤炭削减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
经综合评定,眉县、麟游县、渭滨区3个县区为优秀等级,陇县、扶风县、太白县、凤县、千阳县、金台区、陈仓区、岐山县、凤翔县9个县区为良好等级。
对考核评价为优秀等级的眉县、麟游县和渭滨区给予通报表扬。
二、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5年,各县、区不断健全节能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节能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稳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扎实开展节能监督检查,逐步强化节能基础能力,单位GDP能耗均有不同程度下降,12个县、区全部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三、碳减排目标完成情况2015年,各县、区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扩大造林面积,积极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有效控制了高耗能、高碳排放产业发展,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森林碳汇持续增加,均完成了年度碳减排目标任务。
四、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宝鸡市2015—2017年燃煤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拆除燃煤小锅炉、加强重点耗煤单位用煤精细化管理、加快用能结构调整等刚性措施,均完成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各县区共压减煤炭消费量64.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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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
宝鸡市水资源公报二0一五年宝鸡市水资源公报
(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输沙量、河流水质部分)
第一章地表水
一、降水量
2015年宝鸡市平均降水量为631.47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14.75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枯11.1%,属偏枯年份。
其中秦岭以北渭河流域降水量为624.35毫米,较多年平均偏枯 8.4%。
秦岭以南嘉陵江流域降水量563.09毫米,较多年平均偏枯 19.6% 。
汉江流域降水量799.40毫米,较多年平均偏丰8%。
2015年各县区降水量陇县较多年平均降水量偏丰3.3%,麟游较多年平均偏枯 1.1%,与多年平均降水量基本持平,属正常年份;其余各县区均不同程度偏枯,其中凤翔、太白、眉县、陈仓区、渭滨区、金台区偏枯9.9%—15.6%,岐山、凤县2县偏枯较大,其中凤县最大偏枯为19.7%。
(详见附表一、附图一)。
从流域分区看,除汉江偏丰8%,千河、金陵河、泾河、漆水河、汤峪河流域接近正常年份外,其余均不同程度偏枯,韦水、晁峪河、小水河、伐鱼河、清姜河、嘉陵江流域偏枯10.2%-19.6%,其余各流域均偏枯20.5%-24.5%。
(详见附表二、附图二)。
降水年内分布不均,特点是1-4、10-12七个月降水仅占全年的36.4%,5-9五个月占全年的63.6%。
其中7-9三个月占全年的35.3%。
降水量地区分布不平衡,高值区仍在渭滨区清姜河、陈仓区潘溪河、眉县汤峪河及陇县石灌沟一带,低值区在陈仓区、千阳、岐山及凤县嘉陵江一带。
实测最大年降
水量出现在眉县长柳坪雨量站,年降水量1032.9毫米。
实测最大月降水量出现在陇县新集川雨量站(6月份)降水量255.6毫米,实测最大日降水量出现在陇县固关雨量站,6月22日降水量达90.8毫米,占该站全年降水量的
12.2%(详见降雨量等值线图)。
二、地表水资源量
2015年属枯水年,宝鸡市自产天然径流量为26.422亿立方米,相应径流深为 145.7毫米,比上年偏丰1.5%,比多年平均偏枯21.4%。
其中长江流域8.397亿立方米,占总量的31.8%。
比上年偏丰12.7%,比多年平均偏枯30.4%。
黄河流域18.025亿立方米,占总量的68.2%。
比上年偏枯2.0%,比多年平均偏枯16.4%。
除伐鱼河、汤峪河流域分别较多年偏丰18.2%和11.9%,石头河流域接近正常年份外,其余河流均不同程度偏枯,其中韦水、清姜河、汉江流域较多年偏枯17.5%-26.9%,漆水河、泾河、千河、嘉陵江、通关河、晁峪河域较多年偏枯30.0%-37.6%,小水河、金陵河流域较多年偏枯最大,分别为55.8%和55.1%(资料情况详见附表三、附图三)。
2015年宝鸡市各流域入境水量10.024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4.812亿立方米。
渭河流域出境水量16.415亿立方米(未包括宝鸡峡林家村渠道引水),其中漆水河流域出境水量0.385亿立方米,韦水河流域出境水量为0.259亿立方米,泾河流域出境水量为0.354亿立方米;嘉陵江流域出境水量3.254亿立方米;汉江流域出境水量5.143亿立方米。
第二章输沙量
2015年属偏枯水年,全市年内输沙量为55.133 万吨,较多年平均减少
93.4%,属少沙年份。
其中渭河流域产沙40.959万吨,较多年平均减少95.0%;嘉陵江流域产沙6.716万吨,较多年平均减少41.2%;汉江流域产沙7.458万吨,较多年平均减少33.7%。
(资料情况详见附表四、附图四)
第三章水质
1、2015年根据宝鸡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对全市4条河流8个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和冯家山水库、石头河水库、清姜河水源地三个重要水源地的水质监测资料(监测项目为:流量、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COD Mn、COD Cr、BOD、总硬度、矿化度、、氨氮、硝酸盐氮、总磷、总氮、铜、锌、铅、镉、铁、锰、氟化物、砷、汞、硒、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硫酸盐、氯化物、石油类、阴离子洗涤剂、硫化物32项),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并以污染最重因子的类别作为该断面水质类别,以Ⅲ类标准值进行单项超标倍数计算。
黄河流域陕甘省界缓冲区拓石断面为Ⅲ水质,仙龙为Ⅱ水质;通关河甘陕缓冲区凤阁岭断面为Ⅱ类;渭河宝鸡农业用水区林家村断面为Ⅲ类水质;渭河宝鸡工业、农业用水区永安村为Ⅲ类;千河甘陕源头水保护区固关断面为Ⅰ类水质。
长江流域嘉陵江凤县保留区双石铺断面为Ⅱ类;嘉陵江凤县源头水保护区凤州断面为Ⅱ类。
三个重要水源地石头河水库、冯家山水库水质为Ⅱ类,清姜河水源地为Ⅰ类。
(详见表五、表六)
2、根据2015年宝鸡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监测结果来看,全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质量情况较好,按生活用水标准衡量,全市地下水均为较好或好的饮用水源,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
第四章、渭河污水排放质量
2015年,根据宝鸡水文局在7月和11月两次对渭河40个典型排污口监测(监测项目为流量、水温、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七个项目),按照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进行评价,其中排污口废污水排放达标率为25.0%,全年各种废污水排放量为1.48亿吨。
经过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污水0.86亿吨,占污水排放总量的58.1%。
污水中主要不达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2015年宝鸡市降水量等值线图
2015年宝鸡市行政分区年降水量表
附表一
2015年宝鸡市流域分区年降水量表
2015年宝鸡市流域分区年地表水资源量表
2015年宝鸡市流域分区年输沙量表
2015年宝鸡市河流水质状况一览表
2015年宝鸡市水源地水质状况一览表
附表六
12%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