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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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协议法2024版主要条款解读一

劳动协议法2024版主要条款解读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动协议法2024版主要条款解读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1.2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3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2.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2.1 劳动合同的期限2.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2.4 劳动报酬2.5 社会保险和福利2.6 劳动保护2.7 劳动条件和环境2.8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2.9 劳动合同的终止2.10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3.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3.1 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3.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3.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3.4 经济补偿和赔偿4. 劳动争议的解决4.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4.2 劳动仲裁4.3 劳动争议诉讼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 5.1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5.2 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5.3 劳动合同期满6. 劳动合同的续签6.1 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6.2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6.3 劳动合同续签的期限7.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义务7.1 用人单位的义务7.2 劳动者的义务8. 劳动合同的转让和继承8.1 劳动合同的转让8.2 劳动合同的继承9.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9.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9.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10.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0.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1. 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11.1 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内容12. 劳动合同的解释和适用12.1 劳动合同的解释12.2 劳动合同的适用法律13. 劳动合同的修订和废止13.1 劳动合同的修订13.2 劳动合同的废止14. 劳动合同的附则14.1 劳动合同的生效14.2 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具备相关的生产经营条件;(二)劳动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六周岁;(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四)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细则解读

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细则解读

2024年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细则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1.2 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1.1.3 劳动合同的条款1.1.4 劳动合同的效力1.2 劳动合同的履行1.2.1 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1.2.2 履行劳动合同的方式1.2.3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1.2.4 劳动者的义务1.3 劳动合同的变更1.3.1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1.3.2 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1.3.3 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1.3.4 变更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4.1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4.2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1.4.3 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1.4.4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4.5 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1.4.6 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1.5 经济补偿和赔偿1.5.1 经济补偿的条件1.5.2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1.5.3 赔偿的条件1.5.4 赔偿的计算方式1.6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6.1 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纳1.6.2 福利待遇的内容1.6.3 福利待遇的发放1.6.4 福利待遇的争议处理1.7 劳动争议的解决1.7.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1.7.2 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1.7.3 劳动争议的证据1.7.4 劳动争议的时效1.8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1.8.1 保密协议的内容1.8.2 保密协议的效力1.8.3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1.8.4 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1.9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1.9.1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1.9.2 劳动者严重失职的1.9.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1.9.4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1.10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例外情况1.10.1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10.2 劳动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1.10.3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1.10.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程序1.11.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1.11.2 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异议和答复1.11.3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文件1.11.4 解除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报告1.1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1.12.1 经济补偿的支付1.12.2 失业保险的享受1.12.3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1.12.4 福利待遇的延续1.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责任1.13.1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13.2 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1.13.3 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1.13.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处理1.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例外情况1.14.1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14.2 劳动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1.14.3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1.14.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详细解析

《劳动合同法》详细解析

《劳动合同法》逐条解读在我们生活中,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法中的有些规定该如何去理解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析】:立法宗旨开宗明义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社会法,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

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

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解析】: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解析】:此条是订立、变更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违反本条规定的,将直接导致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全面解读7篇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全面解读7篇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全面解读7篇篇1一、前言在劳动市场中,劳动者与雇主之间时常会因劳动合同的内容产生争议。

霸王条款,即不公平合同条款,常常出现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旨在全面解读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提高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认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时,利用优势地位,单方面规定对劳动者不利的不公平条款。

这些条款往往涉及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违约责任等方面。

三、主要霸王条款解读1. 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部分劳动合同中会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面变更劳动者的岗位。

对此,劳动者应有知情权与同意权,用人单位不能滥用此条款。

2. 模糊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中可能存在模糊劳动报酬的情况,如仅以底薪作为劳动报酬,而不包括奖金、津贴等。

劳动者应要求明确劳动报酬构成及计算方法。

3. 无限制加班:部分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必须接受无限制加班。

这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超出法定工时的加班。

4. 违约责任过重:一些劳动合同规定了过于严厉的违约责任,如因劳动者轻微失误导致企业损失,需承担高额赔偿。

劳动者应了解违约责任的合理性。

5. 竞业限制过严: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相关职业或自主创业。

劳动者应关注竞业限制的合理期限及范围。

四、防范与应对1. 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并要求解释清楚。

2. 咨询专业人士: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了解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3. 拒绝不公平条款:劳动者应拒绝接受不公平条款,如用人单位坚持要求接受,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维权途径:劳动者在发现劳动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五、法律责任与处罚1. 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使用霸王条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改正等。

法律法规解读: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

法律法规解读: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

法律法规解读: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概述劳动合同法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衡关系。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基本条款以及解释方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为从事工作而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事业单位、非营利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这意味着无论是企业雇员还是公务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受到该法律的约束。

二、劳动合同基本条款1. 劳动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强烈建议采取书面形式,以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2.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合同期限。

3. 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协商一致原则确定,并应当支付给劳动者。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计件工资、小时工资等不同形式的报酬方式。

4. 职工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提供条件。

同时,在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职业安全等方面也应该给予足够的保护与关注。

三、劳动合同解释方法1. 文字解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合同条件表述有歧义或者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习惯或者中国的特点解释。

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释中,需要重视文字表述的含义和具体背景。

2. 倒推法为了解决劳动合同中可能存在的不明确或争议性条款,可使用倒推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根据当事人行为的结果来确定与之相关的意图,从而得出合同条款的含义与解释。

3. 利益均衡原则在劳动关系中,作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和维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衡关系的重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倾向于采取利益均衡原则进行解释。

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

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

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动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期间,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第二条: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元/月,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业绩进行奖金评定和发放。

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第三条:除基本工资外,乙方还有机会享受年终奖、加班工资、调休等其他福利待遇。

具体标准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第四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如因工作需要,经协商,乙方需遵守加班制度。

第五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权利。

具体请假事宜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

四、培训及提升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乙方应积极参加。

第七条: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有能力提升,有机会获得晋升和调岗的机会。

五、保密及竞业限制第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乙方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具体期限根据岗位而定),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六、违约责任第十条: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七、其他条款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明确员工的工作期限以及所担任的职位和职责。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评定标准、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5篇

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5篇

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的解读5篇篇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一种劳动关系法律文书,是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中的条款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就劳动合同中常用的条款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意义。

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条款劳动合同的第一条一般会列明劳动合同的双方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及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这些条款的作用是明确合同参与方的身份,为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避免发生后期的纠纷。

二、工作内容与岗位条款劳动合同中会详细描述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与岗位,包括工作职责、岗位名称、工作地点等内容。

这些条款对于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与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者应当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用人单位也应当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条款劳动合同中常常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安排。

这些条款的目的是规范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

用人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四、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条款劳动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调薪机制等内容。

同时还会约定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等内容。

这些条款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物质条件的保障,也是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的重要依据。

五、劳动保护与安全条款劳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与安全责任,包括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安全与健康等内容。

用人单位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六、违约与解除条款劳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与解除条件。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条释义引言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对于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利益平衡、保障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释义。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形式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关于劳动条件的协议。

它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证明文件,具有双方约束力和法律保护力,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就实际执行来看,口头合同是存在的,但容易引起争议,因此,建议通过书面合同确定双方关系。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但是,对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之间相继订立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十年。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愿,应当在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协商。

在协商期间,各方应当认真研究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达成续订协议。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根据合同期限、协商一致、劳动者自行辞职、拒不适应工作要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定等情况,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30日之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和解除时间,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加班工资等;3.取消错误的处分、调整、评分等,恢复误解;4.恢复被撤销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5.赔偿因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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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解读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许多人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具有强制性认识不一,是造成用人单位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要紧缘故。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住房公积金不如社会保险般具有强制性,因此可缴可不缴。

还有的单位认为,他们差不多提供了住房福利、住房补贴等,因此能够代替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些观点差不多上错误的。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推行住房保证制度下的一种称谓,它实质上是劳动酬劳的一部分,是归属职工个人所有的、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咨询题的保证性资金,具有保证性、强制性、工资性、互助性的特点。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规政策强制实行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须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不同于其它福利,不得挪作它用也不能够代替。

住房公积金有充分的政策依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包括: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国发[2002] 12号);建设部《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方法》(建金管[2004] 34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治理若干具体咨询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 5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治理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3] 70号);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建房改[2002] 149号);建设部《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房改电[2002] 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日常销户结清时的利率适用和计结息方式的通知》(银发[2003] 122号)等等。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用人单位的义务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应当设置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第13条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审核后,到受托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置手续。

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置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要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第15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3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以上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有违反的,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可责令限期缴存乃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讨住房公积金可提起行政诉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1、谁能够享受年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法。

商也确实是讲那个地点对享受年休假的工作时刻作了一定的限制,必须是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法。

商注意那个地点并没有规定,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也确实是讲工作时刻是能够累计的,一样是按照社会保险缴纳是否连续来判定法。

商2、能够享受几天年休假?职工工作年限的不同,所享受的年休假时刻也有所差异,具体为: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

商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法。

商3、有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吗?一样职工在当年累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法。

商4、年休假能够几年合并一起休吗?年休假一样不能合并几年一起休法。

商通常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集中安排,也能够分段安排,一样不跨年度安排法。

商若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能够跨1个年度安排法。

商简单讲,确实是除非必要,年休假一样是当年年假当年休法。

商5、不能享受年休假,该如何办?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能够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法。

商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酬劳,职工本人舍弃年休假的除外法。

商6、专门提醒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权益,也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都应该主动享受权益、主动履行义务法。

商职工没有主动向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告知职工能够享受年假并作合理安排,若实在没有方法让职工享受年休假的,能够与职工协商处理法。

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运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运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运算经济补偿的咨询题。

运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运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运算。

如果由于各种缘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阻碍工作年限的运算。

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运算。

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运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

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刻,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运算,差不多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明白得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运算。

因此,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要紧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够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咨询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关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缘故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刻能够运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刻”。

另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运算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运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运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运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运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运算标准连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规定了运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刻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运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运算基数运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依旧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之因此如此规定,要紧有以下考虑:第一,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原有规定有不足的,适当进行修改。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第十一条规定,本方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运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形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方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按照该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内容,如此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爱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但失之于设计过于复杂,不利于劳动者把握。

同时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不同。

因此,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如此便于操作,一目了然。

第二,讲究公平性,平稳劳动合同双方的权益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此的规定一方面爱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比较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后的工资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

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形。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相适应。

一样来讲,某一岗位的工资受市场规律的调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专门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

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专门大差不。

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用人单位明显不公。

四、运算封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入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作出调整。

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咨询题是如何更好的爱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差不多劳动权益,关于高端劳动者,能够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剂并举的方式,爱护其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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