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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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它主要包括:工会参与劳动保护工作、工会组织的劳动保护工作、工会职能部门的劳动保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些内容。

首先,工会参与劳动保护工作。

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应该积极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讨论和制定,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等。

工会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工会还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劳动保护制度,包括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劳动休假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实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原则,即对所有劳动者一视同仁,不进行任何歧视;民主原则,即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和自主权;法制原则,即将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保护工作的最高准则;综合性原则,即将劳动保护工作融入到企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中。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总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工会应当积极参与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和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工会职能部门应当监督和管理劳动保护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公平、民主、法制和综合性原则,并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识和理解。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5篇)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5篇)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1、监督和配合行政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组织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

2、参与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目标、计划,并督促付诸实施。

3、制订年度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每季一次检查实施情况,安排下季工作。

4、参与行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对本单位劳动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要求对事故隐患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5、参与安全生产例会及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会议,代表职工提出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意见。

6、收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职代会提案和职工的意见、建议,按规定程序落实处理,重大问题列入职代会议程,作出相应决议,并督促执行。

督促集体、劳动合同中劳动保护条款的执行落实。

对没有劳动保护条款的经济承包方案应提出补充和完善的监督意见。

7、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出具意见和建议;对未完成劳动保护项目施工的工程,提出不能验收的意见;对随意削减劳动保护施工项目的情况,提出意见,必要时报上级工会、工程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8、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和危害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代表职工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报上级工会。

9、组织、开展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竞赛活动。

10、督促按规定时间,定期对职工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测,对噪声、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其它职业危害超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应督促和协助行政予以治理达标,对一时难以达标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种治理设备可靠投用;结合劳动条件分级工作,听取职工意见,了解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治理有毒有害工作环境,制定和调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防护用品等标准提供依据。

2024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依法维护和促进劳动者的权益,加强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规范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工会工作效能。

第二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实施维权和协调处理纠纷工作,关心劳动者的生活福利,积极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劳动关系的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

第三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劳动者的代表工作,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秩序,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二)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组织实施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四)积极关心劳动者的生活福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待遇,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五)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第四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对象为全体劳动者,无论其是否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应当代表和维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维权工作第五条工会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第六条工会组织应当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劳动争议,开展调解、协商和仲裁工作,解决劳动纠纷。

第七条工会组织应当建立劳动维权资助机制,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帮助等支持,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业培训第八条工会组织应当积极组织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

第九条工会组织可以与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等合作,共同开展职业培训项目,提供多元化的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条工会组织应当开展劳动者的岗位培训,帮助劳动者适应岗位要求,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生活福利第十一条工会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劳动者的生活福利活动,关注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坚持企业负责、职工参与、工会监督、社会支持的原则,共同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工会组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工会组织应设立劳动保护委员会或劳动保护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第五条劳动保护委员会或劳动保护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调查研究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健康状况,提出改善劳动保护的建议和措施;(三)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价;(四)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六)协调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保护关系,解决劳动保护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七)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职工关于劳动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八)开展劳动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

三、劳动保护措施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工会组织应定期开展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或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第七条工会组织应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第八条工会组织应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劳动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强度、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工会组织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开展各类安全竞赛和活动,激发职工参与劳动保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工会组织应积极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为受害者争取合法利益。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四篇)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四篇)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一、工作任务1、深入基层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本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随时向上级工会劳动保护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队伍建设。

履行监督检查条件,整改事故隐患,对重大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建议,监督检查其实施。

3、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技术咨询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项目提合理化建议,为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

4、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积极分子地素质和工作能力。

5、依法参与对重大工伤事故地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和公安机关,深入实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对造成重大事故地责任者与严重失职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或法规处理。

二、工作制度1、定期召开例会,听取基层分会劳动保护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本矿劳动保护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每半年向公司总工会提交一份简要工作报告,反映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对策。

3、定期组织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交流或劳动安全卫生检查。

发现重大问题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做好登记建档和跟踪监督检查。

工会劳动保护基层分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第三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具有一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第四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一)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工会劳动保护岗位职责

工会劳动保护岗位职责

工会劳动保护岗位职责一、引言工会劳动保护岗位是为了维护工人权益而设立的,其职责主要包括维护工人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提供劳动法律咨询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会劳动保护岗位的职责。

二、维护工人权益工会劳动保护岗位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工会代表工人与雇主协商,确保工人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福利保障。

他们会与雇主商讨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的公平和合法性,并协助工人解决工资拖欠、加班超时等问题。

此外,工会劳动保护岗位还会协助工人处理与雇主的纠纷,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会劳动保护岗位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他们会组织职工代表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他们会主动倾听工人的意见和需求,代表工人与雇主交流,促进双方的沟通与理解。

在劳动纠纷出现时,工会劳动保护岗位会积极调解,寻求和解的途径,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工会劳动保护岗位还负责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他们会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向工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应用指导。

他们会协助工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引导他们合理维权。

在劳动法律纠纷出现时,工会劳动保护岗位会为工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工会劳动保护岗位在维护工人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提供劳动法律咨询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们以人类视角,关注工人的需求和权益,为工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支持。

通过他们的努力,工人的劳动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得到了更好的协调与发展。

工会劳动保护岗位的存在与发展,将为劳动者创造更加公正和有尊严的工作环境。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式和方法简要汇报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式和方法简要汇报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式和方法简要汇报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式和方法简要汇报一、引言工会作为劳动者的组织和代表,担当着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角色。

在现代劳动关系中,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进行简要汇报。

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方式1. 监督检查工会通过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定期走访、随机抽查、接受投诉等方式进行。

2. 协商谈判工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商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一方面,在员工入职时,工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制定合理的劳动合同,明确员工的工资、工时、休假等待遇;另一方面,工会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制定劳动保护政策,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等合理合法。

3. 法律援助工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权。

一方面,工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劳动法律问题,指导劳动者的维权行动;另一方面,工会还可以协助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方法1. 建立专门的劳动保护小组工会可以建立由熟悉劳动法律的工会干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劳动保护小组,负责劳动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劳动保护小组可以制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和策略,协调各类资源,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

2. 加强宣传教育工会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劳动法律宣讲会、发放劳动保护手册等方式,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劳动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认知,增强维权意识,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

3. 建立健全的异议处理机制工会可以建立健全的异议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劳动者的异议和投诉。

异议处理机制可以提供给劳动者一个合法维权的渠道,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4. 加强行业联合工会可以加强行业联合,建立行业工会联盟,共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行业联合可以集中资源,加大维权力度,在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协同力量更大,更有利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工会劳动 保护工作

工会劳动 保护工作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条件和待遇,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从工会的作用、工会劳动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工会在劳动保护中的具体工作等方面进行阐述。

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和组织,起着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作用。

工会通过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代表劳动者争取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待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不仅可以协助劳动者解决工资、福利、工时等具体问题,还可以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为劳动者争取更好的法律保障。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劳动者是生产力的创造者,劳动者的权益是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只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同时,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只有让劳动者享受到公正的待遇,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工会需要积极参与各项劳动保护活动。

首先,工会应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其次,工会可以与企业共同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此外,工会还可以成立劳动保护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纠纷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工会可以通过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解决劳动争议,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工会还可以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意识。

工会可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意识,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

同时,工会还可以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的职工福利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工会可以通过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争取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等福利待遇,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工会应积极参与劳动保护工作,通过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代表劳动者争取合理待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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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劳动保护的概念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教育培训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

这一概念涉及以下内容:(一)劳动保护的对象劳动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即全社会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

从职业性质来说,既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劳动者,也包括农林牧渔企业、服务行业的劳动者;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

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看,既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也包括各种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

总之,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靠劳动取得工资收入的劳动者,都是劳动保护的对象。

(二)劳动保护的范围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保护,是对劳动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保护。

(三)劳动保护的目的劳动保护的目的首先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同时也保证生产劳动的正常进行。

保护劳动者,保证生产劳动正常进行,就是为了实现安全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劳动保护的综合措施所谓综合措施,就是针对造成伤亡事故的各种因素,从技术、管理等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即通过采取技术手段,提高生产劳动中工艺、技术、设备的本质安全;通过采取管理手段,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避免违章作业。

二、劳动保护工作的内容(一)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分为劳动安全工作、劳动卫生工作两个部分。

劳动安全工作主要是指预防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工作;劳动卫生工作主要是指预防职业危害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工作。

(二)休息休假保障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做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这不仅可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也有助于生产的高效进行。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有其特殊的生理特点和哺育下一代的责任,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还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因此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做了具体的规定,用人单位应采取各种措施依法对他们实行特殊保护。

三、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一)劳动保护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为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

(二)劳动保护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责的客观需要遵循科学发展观,其本质和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

这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屡屡受损的现实,作为职工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工会,只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去,履行好自己的维护职责,才能体现出其存在和发展的价值。

(三)劳动保护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获得劳动安全健康保护是其基本权利;而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往往降低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减少劳动保护支出。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由于利益目标不同,必然导致矛盾的产生。

而工会在劳动关系矛盾中则起着缓冲和协调的作用,这就要求工会应积极主动地维护职工的切身权益,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保障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概述(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用以调整同劳动者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是指我国保护劳动者、生产者和保障生产资料及财产的全部法律规范;狭义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是指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及保障生产安全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律规范。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集中表现。

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规则,规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如何去做等等,用j国家强制力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使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有法j可依、有章可循。

|(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体系t l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体系是指我国现行的、不同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曩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I不同。

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体系分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几个l层次。

1.法律。

法律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综合法律,适用于劳动安全卫生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和共性问题,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二是单行法律,其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如《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三是相关法律,其部分内容涉及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如《劳动法》、《工会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规。

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常用的行政法规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3.规章。

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常用的部门规章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等。

4.标准。

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同一劳动安全卫生事项的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与其抵触。

二、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1.要求获得安全健康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职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

职工有权了解的情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二是对危害因素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职工了解这些内容,可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也可更好地自我保护。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依法组织劳动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职工处在生产劳动的第一线,对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最有发言权,通过职工的参与、建议和监督,可以使决策者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4.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生产作业过程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决定了职工接受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必要性。

因此,法律赋予了职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享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的权利。

5.获得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职工,享有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的权利;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6.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会对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

法律赋予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不仅是为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警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照章指挥,保证安全。

7.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的权利(紧急避险权)。

生产作业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意外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危险情况,此时如果作业人员不停止生产作业,紧急撤离作业现场,将会严重威胁他们的生命安全。

法律赋予职工享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8.享有工伤保险和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根据“无过错(过失)赔偿”原则,只要依法确认职工为工伤,无论责任在谁,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而且按照法律规定,这项权利必须以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的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二)职工劳动保护的义务‘1.服从管理的义务。

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履行这项义务既是保护职工自身安全和健康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全生产、预防职业病的客观需要。

但实践中,由于一些职工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生事故后造成了不必要的伤亡。

3.掌握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的义务。

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

因此,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的责任。

4.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报告的义务。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报告时既不能夸大事实,也不能大事化小。

三、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职责是代表职工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

(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法律对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基本定位,就是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这既是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地位,也是工会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

(二)指导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劳动保护方面的条款。

(三)对“三同时”监督的职责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的重要条件。

为了发挥工会在“三同时’’中的作用,法律规定:工会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四)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工会对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四、用人单位劳动保护的职责(一)向职工告知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事项为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向职工告知有关劳动安全卫生事项的责任。

一些重要事项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履行告知的责任,还有些具体内容应采取其他措施来告知,如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职业危害较为严重的岗位和作业点设置警示标志并附有警示说明。

(二)提供符合要求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用人单位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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