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放规范标准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1. 引言煤矿瓦斯是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和矿井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以及正常的矿井运营,煤矿瓦斯抽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煤矿瓦斯抽放的规范,以确保矿井内瓦斯的有效抽放和处理,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
2. 瓦斯抽放的定义和目的瓦斯抽放是指将矿井内积聚的瓦斯抽出地面或者其他安全的地方进行处理的过程。
瓦斯抽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矿井内瓦斯的含量,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3. 瓦斯抽放的方法和技术常用的瓦斯抽放方法包括钻孔抽放、高抽充填法、低抽高架法和井下管道抽放法等。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抽放方法,提高瓦斯抽放的效果和安全性。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瓦斯抽放的方法和技术:•钻孔抽放:通过在煤层中打孔并连接管线,将煤矿中的瓦斯抽出地面。
钻孔抽放是一种常见且效果较好的瓦斯抽放方法。
•高抽充填法:通过在煤层中打孔,并将水或其他液体注入孔中,形成含水煤层,将瓦斯从煤层中驱出,并抽出地面。
高抽充填法适用于含水煤层,并且可以将带有瓦斯的煤层有效封闭,提高瓦斯抽放效果。
•低抽高架法:通过在煤层中打孔,并将孔底连接到抽放管道上,形成低抽高架的状态,将瓦斯抽出地面。
低抽高架法适用于含瓦斯煤层,能够有效抽放瓦斯。
•井下管道抽放法:通过在井下直接安装管道并将瓦斯抽出地面,适用于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抽放需求。
4. 瓦斯抽放的设备和工具瓦斯抽放中常用的设备和工具包括瓦斯抽放钻机、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管道等。
这些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和使用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和维护。
5. 瓦斯抽放的安全措施瓦斯抽放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为矿工和设备提供安全保障。
具体措施包括:•瓦斯抽放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瓦斯抽放设备要经过合格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瓦斯抽放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煤矿瓦斯抽放工程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工程规范煤矿瓦斯抽放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旨在有效控制瓦斯浓度,降低瓦斯爆炸的风险。
本文将围绕煤矿瓦斯抽放工程的规范展开论述,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规程和标准。
一、工程设计规范1. 绿色环保设计煤矿瓦斯抽放工程应考虑绿色环保设计要求,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抽放设备和技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安全设计煤矿瓦斯抽放工程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防止发生瓦斯事故。
3. 技术选型煤矿瓦斯抽放工程的技术选型应根据煤矿瓦斯含量、供应量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确保能够满足瓦斯抽放的要求。
4. 能耗控制煤矿瓦斯抽放工程的设计应尽量降低能耗,采用高效的设备和控制系统,减少能源消耗。
5. 管道设计煤矿瓦斯抽放工程的管道设计应满足抽放要求,并考虑管道的抗腐蚀性、耐压性和可维修性等因素。
二、施工规程1. 施工前准备煤矿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设计方案审查,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 施工组织煤矿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组织方案,明确施工任务、责任和工期等要求。
3. 施工技术煤矿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用合理的工艺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安全措施煤矿瓦斯抽放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安全监管,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施工验收煤矿瓦斯抽放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
三、工程运行管理1. 设备维护煤矿瓦斯抽放工程设备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2. 操作规程煤矿瓦斯抽放工程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正常运行。
3. 安全监测煤矿瓦斯抽放工程应配备瓦斯监测设备,进行瓦斯浓度和风量等参数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和采取措施。
4. 数据管理煤矿瓦斯抽放工程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并分析瓦斯浓度、风速等数据,为工程运行提供参考依据。
矿井瓦斯抽放规范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标准1 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标准1.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放系统:1.1.1 一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1.1.2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n;—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 m3/min;—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 m3/min;—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 m3/min;—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 m3/min。
1.1.3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1.2 凡符合1.1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2 m3/min以上;—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1.3 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4 新建或改扩建扩建,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临近扩建参数而达到第1.1条条件时,必须将瓦斯抽放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
2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标准2.1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内容—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涌出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资金概算;—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煤矿瓦斯抽放与灭火技术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与灭火技术规范标题:煤矿瓦斯抽放与灭火技术规范引言: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煤矿瓦斯抽放与灭火技术规范。
本文将从瓦斯抽放与灭火的定义、瓦斯抽放与灭火的原则、瓦斯抽放技术与装备、瓦斯灭火技术和瓦斯灭火装备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瓦斯抽放与灭火的定义瓦斯抽放与灭火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将煤矿井下产生的瓦斯及时抽放出去,并采取措施将瓦斯燃烧或隔离掉,以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瓦斯抽放与灭火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瓦斯抽放与灭火工作应始终以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科学、全面、系统的瓦斯抽放与灭火工作,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瓦斯抽放与灭火工作应与煤矿通风、掘进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提升的工作状态。
4. 持续改进原则:瓦斯抽放与灭火工作应加强技术研究与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与工作装备。
三、瓦斯抽放技术与装备1. 瓦斯抽放技术:(1)通风抽放法:通过增加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布置通风设施,将瓦斯抽放至安全区域。
(2)液体抽放法:利用瓦斯溶解于水中的性质,采用泵抽法或人工压力驱动法将瓦斯抽放出来。
(3)开采瓦斯抽放法:通过合理设置抽放巷道,将瓦斯从煤层中抽放出来。
2. 瓦斯抽放装备:(1)瓦斯抽放钻机:用于在煤矿井壁上钻孔并注水,实现瓦斯抽放与水封效果。
(2)瓦斯抽放泵机:用于泵送水封的液体,实现瓦斯抽放。
(3)煤层瓦斯抽放管道系统:用于将抽放的瓦斯输送至安全区域。
四、瓦斯灭火技术与装备1. 瓦斯灭火技术:(1)干粉灭火技术:使用干粉喷射器将干粉喷洒于煤矿井道等易起火区域,达到灭火目的。
(2)泡沫灭火技术:利用泡沫的熄灭性质,将泡沫液喷洒在瓦斯燃烧场所,迅速灭火。
(3)超声波灭火技术:通过超声波波动瓦斯环境,使瓦斯燃烧不稳定,达到灭火效果。
(4)爆破灭火技术:利用控制爆破的方法,扰乱瓦斯燃烧状态,消除瓦斯的燃烧条件。
(附件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7-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方法、瓦斯抽放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放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放方法的抽放率、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要求和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1997年版)。
——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三、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一)瓦斯抽放: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二)未卸压抽放瓦斯:抽放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三)卸压抽放瓦斯:抽放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四)本煤层抽放瓦斯:抽放开采煤层的瓦斯。
(五)邻近层抽放瓦斯:抽放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邻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六)采空区抽放瓦斯: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放。
(七)围岩瓦斯抽放:抽放开采层围岩内的瓦斯。
(八)地面瓦斯抽放:在地面向井下煤(岩)层打钻孔抽放瓦斯。
(九)综合抽放瓦斯:在一个抽放瓦斯工作面同时采用2种或者2种以上方法进行抽放瓦斯。
(十)强化抽放:针对一些透气性低、采用常规的预抽方法难以奏效的煤层而采取的特殊抽放方式。
(十一)预抽:在煤层未受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放。
(十二)瓦斯储量:煤田开采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和岩层中赋存瓦斯的总量。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与规范

瓦斯抽采应遵循“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原 则。
瓦斯抽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抽采设备 和工艺参数。
瓦斯抽采管理规范
瓦斯抽采管理应建立健全的 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
员职责。
1
瓦斯抽采管理应建立完善的 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齐
提高瓦斯抽采效果的措施
优化抽采工艺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瓦斯抽采工 艺和技术,提高瓦斯抽采量和浓度,降低
能耗和成本。
A 加强设备维护
定期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检查和维 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提高瓦斯
抽采效率。
B
C
D
推进科技创新
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瓦斯抽采技术和装 备,加强科研攻关和自主创新,不断提高 瓦斯抽采效果和治理水平。
实时监测
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对瓦斯抽采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 现和解决异常情况,确保瓦斯抽采效果和安全生产。
数据分析
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掌握瓦斯抽采规律和变化趋 势,为优化瓦斯抽采方案和调整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效果评估
根据动态监测数据对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 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瓦斯抽采效果和治理水 平。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与规范
目录
• 瓦斯抽采概述 • 瓦斯抽采指标 • 瓦斯抽采规范 • 瓦斯抽采设备与设施 • 瓦斯抽采效果评价
01 瓦斯抽采概述
瓦斯抽采的意义
降低煤矿瓦斯事故
风险
通过瓦斯抽采,可以有效降低矿 井内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爆炸等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矿工生 命安全。
提高煤炭开采效率
瓦斯抽采可以降低矿井内的瓦斯 压力,有助于煤炭开采工作的顺 利进行,提高开采效率。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

0.11
中
国有重点煤矿
1.02
国
山东省平均
1.20
全国平均
5.03
美国
0.03~0.06
澳大利亚
0.12
•我国百万吨死亡人数是美国等先进采煤国家旳50~100倍
我国煤矿死亡事故构成
死亡率居高不下旳原因和条件 1986~1995年全国煤矿死亡事故按事故性质统计所占百分比
火灾 1.51%
其他 6.97%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5)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指标 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旳采煤工作面瓦斯
抽采率应满足表1要求, 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旳采煤工作面前方20m
以上范围内煤旳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要求。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到达旳指标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 工作面抽采率
8m
石
5-8m
门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井 筒 8m 5-8m
斜 井
8m 5-8m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b) 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8m以 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及工作面前方 10m以上。
c) 采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工作面前方20m以上 。
8m
5-8m
平 巷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炭是我国旳主要能源
中国
世界平均
18.91%
2.56% 2.42%
0.54%
24%
3% 10%
76.86%
煤
石油 天然气 水电 核能
39%
24%
中国和世界旳一次性能源构造比较
我国煤矿开采旳特点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 2023m深度5.57万亿吨;1000m深度2.8万亿吨 煤炭占能源比重大 目前约70%以上;本世纪50% 开采条件复杂 井工开采比重95%;开采深度> 400m 安全情况不好 百万吨死亡率不小于5,居世界之首; 每年死亡总数6000人,超出世界旳总和。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瓦斯抽放的基本条件、泵站的技术要求、抽放参数方法及对比度、抽放建设项目及施工和检测安全与测试等。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抽放瓦斯矿井、新建局部抽放系统矿井及为解决瓦斯突出和瓦斯抽放瓦斯矿井的一切区域。
2 抽放瓦斯的基本条件矿井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采用通风方法换用解决瓦斯弊端不合理时,应抽放瓦斯。
2.1凡符合下列之一者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其他工作:——一个采煤屯秋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矿井瓦斯毕竟涌出量大于15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40万t。
——矿井绝对阿姆涌出量大于2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60万t。
——矿井绝对阿姆涌出量大于25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00万t。
——矿井绝对阿姆涌出量大于3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50万t。
——矿井绝对阿姆涌出量大于40m3/min。
——开采具有煤与米卡突出危险突出煤层。
2.2在符合2.1条件拟建立永久性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瓦斯抽放系统抽放量控制系统应稳定在不小于2m3/min以上;b)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应不少于10年。
2.3当不具备建立全矿井抽放瓦斯系统而个别区域瓦斯涌出量不小于3m3/min时,可采用局部抽放。
3 抽放泵站的电子技术要求3.1一般要求:3.1.1瓦斯抽放泵站应设在回风井工业广场内,泵站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以及居住区应不相等50m。
3.1.2泵站和泵站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木炭。
3.1.3泵站必须用阻燃材料建造,周围用围墙或防护网保护。
3.1.4泵站建筑面积应为以后可能更换或增加设备留有余地。
3.2抽放用瓦斯泵的选型应满足:——整个服务期间最大抽放量;——抽放系统最大阻力损失;——运转不过后泵的进口负压应不大于73KPa。
3.3瓦斯抽放泵及其附属装置,至少应设一套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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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放规(完整版)目次1 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各定义 (1)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3)5 地面永久瓦斯站瓦斯抽放系统 (4)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7 瓦斯抽放方法 (7)8 瓦斯抽放管理 (8)9 瓦斯利用 (10)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0)附录 A(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44)附录 B(规划性附录)瓦斯投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 (14)附录 C(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16)附录 D(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7)附录 E(规划性附录)主要单位换算 (19)AQ 1027—2006前言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 1997 年制定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MT 5018——96)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政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故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标准代替 MT T 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觇》。
奉标准与 t 煤矿乩斯抽放技术规》 (MT/T 692 一 1997)相比容上有了较大增加:——增加了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容:——增加了移动泵站瓦斯抽敞系统;——增加了瓦斯抽放方法;——增加了瓦斯抽放管理;——增由 B 了瓦斯刺用:——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对一些词句进行了修改;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忙: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永山、王魁军.邱宝杓、兴华、高坤、垚林、富向。
煤矿瓦斯抽放规1 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方法、瓦斯抽放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放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放方法的抽放率、瓦斯抽放临近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要求和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5018-96 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煤矿安全规程》(2004 年版)《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1997 年版)GB50487-19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3术语和定义3.1 瓦斯抽放 gasdrainage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3.2 未卸压抽放瓦斯 gasdrainage without pressure relief抽放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主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3 卸压轴放瓦斯 gas drainag witj pressu elisf,3.4 本煤层抽放瓦斯 gas drainage from extracting seam抽放开采煤层的瓦斯。
3.5 邻近层抽放瓦斯 gas drainage form adjacent seam抽放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邻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3.6 采空区抽放瓦斯 gasdrainage from gob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前者称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 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放.3.7 围岩瓦斯抽放 gasdrainage from surrounding rock抽放开采层围岩的瓦斯。
3.8 地面瓦斯抽放 gas drainage on surface在地面向井下煤(岩)层打钻孔抽放瓦斯。
3.9 综合抽放瓦斯 combined gas drainage在一个矿井或工作面同时采用 2 种或 2 种以上方法进行抽放瓦斯。
3.10 强化抽放 forced gas drainage针对一些透气性低、采用常规的预抽方式难以奏效的煤层而采取的特殊抽放方式。
3.11 预抽 gas drainage from virgin coal seam在煤层未受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放。
3.12 瓦斯储量 gas reserves煤田开采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和岩层中赋存瓦斯的总量。
3.13 矿井瓦斯抽放量(纯瓦斯抽放量) gas drainage volume矿井抽出瓦斯气体中的甲烷含量。
3.14 矿井可抽瓦斯量 drainable gas quantity瓦斯储量中在当前技术水平下能被抽出来的最大瓦斯量。
3.15 煤层透气性系数 gaspermeability coeffiient of coal seam表征煤层对瓦斯流动的阴力,反映瓦斯沿煤层流动难易程度的系数。
3.16 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 damping factor of gas flow-rate per hole表示钻孔瓦斯流量随时间延长呈衰减变化的系数。
3.17 瓦斯抽放率 gas drainage effeciency矿井、采区或工作面等的抽放瓦斯量占其抽排瓦斯总量的百分比。
3.18 边采边抽 gas drainage while extraction抽放回采工作面前方卸压煤体的瓦斯或厚煤层开采时抽放未采分层卸压煤休的瓦斯。
3.19 边掘边抽 gas drainage while drivage掘进巷道的同时,抽放巷道周围卸压煤体瓦斯。
3.20 穿层钻孔 crossing hole在岩石巷道或煤层巷道向相邻煤层施工的钻孔。
3.21 顺层钻孔 hole drille along seam在煤层巷道,沿煤层布置的钻孔。
3.22 斜交钻孔 inclined cross hole与工作面呈一定夹角布置的顺层钻孔。
3.23 平行钻孔 parallel与工作面平等布置的顺层钻孔。
3.24 交叉钻孔 cross holes平行钻孔与斜交钻孔交替布置的钻孔。
3.25 高位钻孔 highly—located hole在风巷向煤层顶板施工的抽放钻孔(进入裂隙带)。
3.26 高抽巷 highly—located drainage roadway在开采层顶部处于采动影响形成的裂隙带挖掘的专用抽放巷道。
3.27 水力压裂 hydraulic crackin在钻孔以水作为动力,在无自由面的情况下使煤体裂隙畅通的一种措施。
3.28 水力割缝 hydraulic cutting在钻孔运用高压水射流对钻孔两侧的煤体进行切割,形成一定深度的扁平槽的一种措施。
3.29 深孔预裂爆破 deer—hole pre—splitteing blasting在钻孔利用炸药爆破作为动力,使煤体裂隙增大,提高煤层透气性的一种措施。
3.30 封孔器 hole packer瓦斯抽放和煤层注水钻孔孔口的密封装置。
3.31 放水器 drainage device用于储存和放出抽放管路中积水的专用装置。
3.32 防回火装置 flame arrestor在抽放瓦斯管路中,阻止为焰蔓延的安全装置。
3.33 水封防爆箱 explosive—proof box在抽放瓦斯管路中,用以隔爆的一种水箱式安全装置。
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4.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4.1.1 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5m3 /min 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 3m3 /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4.1.2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 40m3 /min;——年产量 1.0Mt~1.5Mt 的矿井,大于 30 m3 /min;——年产量 0.6Mt~1.0Mt 的矿井,大于 25 m3 /min;——年产量 0.4Mt~1.0Mt 的矿井,大于 25 m3 /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 0.4Mt 的矿井,大于 15 m3 /min。
4.1.3 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2 凡符合 4.1 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 2 m3 /min 以上;——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五年以上。
4.3 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4.4 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邻近矿井参数而达到第4.1条条件时,必须将瓦斯抽放工各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
5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5.1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工和设计容——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通风状况;——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瓦斯利用:利用优雅和利用量、资金概算;——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5.2 瓦斯抽放系统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5.2.1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体现安全第一、技术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2.2 新建抽放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为依据,并参照邻近或条件类似生产矿井的瓦斯资料;(扩)改建及生产矿井应以本矿地质、瓦斯资料为依据。
5.2.3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合理安排掘进、抽放、回采三者间的超前与接替关系,保证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及抽放时间。
5.2.4 瓦斯抽放站的建设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一般情况下,宜采用集中建站方式。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分散建站方式;——分区开拓或分期建设的大型矿井,集中建站技术经济不合理;——矿井瓦斯抽放量较大且瓦斯利用点分散;——一套瓦斯抽放系统难以满足要求。
5.2.5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放工程可一次设计,分期建设分期投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