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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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对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路灯、公园广场及城区集贸市场周边秩序进行综合管理;

2、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3、协调有关城市管理工作;

4、对全旗各建制镇管理工作的指导;

5、对全旗规划进行编制、实施管理和执法监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城区店外经营、流动经营执法管理;

2、负责城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执法管理;

3、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规划和许可;

4、负责城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执法管理;

5、负责城区建设工程规划监察;

6、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7、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的使用和运行管理;

8、负责城区环卫设施及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9、负责城区建筑垃圾排放执法管理;

10、负责城区街路清扫保洁和城区生活垃圾运输处理;

11、负责城区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评定;

12、负责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13、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旗委政府制定的推进城镇化的方针、政策;

14、负责全旗城乡规划编制审查及报批工作;

15、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6、组织召开规划委员会,负责处理规划委员会日常事务;

17、负责苏木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及指导苏木乡镇的规划编制;

18、负责查处审批建设项目中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

19、负责全旗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20、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阿鲁科尔沁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置股级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室、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监察一队、综合执法监察二队、综合执法监察三队。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303.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26.92万元,增长46.11%,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的增加。

支出预算2,303.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26.92万元,增长46.11%,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30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3.19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3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51万元,占比33.28%;项目支出1,536.68万元,占比66.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03.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3.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267.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9.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4万元,减少21.76%。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7万元,减少19.6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减少34%。

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43万元,比上年增加8.26万元,上升6.82%。主要原因是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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