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实施纲要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2.17•【文号】卫妇社发[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已于2011年正式颁布实施。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从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全面解读新两纲。
一、关注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生命质量新纲要将妇女与健康设为未来10年妇女发展的第一个优先领域,从持续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疾病、妇女普遍享有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体育锻炼四方面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11条策略措施。
1、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妇女与健康领域关注的重点是什么?答: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新纲要更加全面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注重妇女的生命质量,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推动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普惠性。
新设了“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等目标。
2、新一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了“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
目前在我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现状如何?政府将如何促进目标的实现?答:世界范围内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46.6万例,据估计我国每年新发病例为13.2万例,每年约有3万妇女死于宫颈癌;有关数据表明,全球每年乳腺癌新发病例约115万例,我国每年新发病例约为12.6万例,每年约3.7万妇女死于乳腺癌。
以上数据表明,在我国“两癌”对广大妇女的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促进妇女“两癌”的早防早治,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2009年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在2009-2011年间为全国221个县的100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为200个县的12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检查。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妇字[2011]28号【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日期】2011.09.08【实施日期】2011.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妇字〔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日前,国务院颁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对今后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新两纲)。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积极推动落实新两纲,是各级妇联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两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新两纲,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了今后十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战略上、政策上构建了妇女儿童新的发展平台,是指导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两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新两纲的学习培训,引导各级妇联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落实纲要目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级妇联组织和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方案,确保学习培训覆盖每一位妇联干部。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2-23 17:11:09卫妇社发〔〕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进。
可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中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进;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3.2 发展妇女儿童的福利与社会保障
除了提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发展目标,两个纲要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 和社会福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在儿童福利领域确定了 8 个目标: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 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 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 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 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 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 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此外,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 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 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 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 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 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妇幼健康竞技儿童保健试题

答案:B
35.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 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A.1 B. 3 C. 6 D. 9
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 D. 《放射诊疗技术服务许可证》
答案:A
16.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 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A . 专业知识 B.技能 C. 专业知识与技能 D .学历
D. 3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答案:D
26. 下面关于新生儿访视政策描述错误的是 。
A. 正常足月新生儿, 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B. 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
C. 正常足月新生儿 ,访视次数不少于3次
D. 高危新生儿 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
A 卫生监督执法 B食品药品卫生监督
C疾病预防控制 D 妇幼保健机构
答案:D
9. 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A 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 B托幼机构的负责人
C托幼机构的保健医生 D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答案:D
10.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 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答案:D
31.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
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 天。
A. 14 天 B. 20天 C. 28天 D.42天
妇幼健康服务急救知识考试试卷(儿科)

妇幼健康服务急救知识考试试卷(儿科)科室姓名得分一、填空题(每空 1 分,共24 分)1.成人徒手心肺复苏时按压的深度按压的频率按压与通气的比例是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快速评估的内容是、、、卫生部贯彻2011-20xx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总目标是到20xx 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xx年)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将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以下,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降低到以下5.应用压力支持通气(PSV)要调好_水平,通常在不超过。
6.小儿惊厥的药物治疗,目前首选,剂量每次_新生儿7.中度脱水的失水量占体重百分比为,重度脱水的失水量占体重的百分比为以上。
8.小儿腹泻补液原则为、、、二、单选题(每题 1.5 分共45 分)1.新生儿正压给氧时自动充气式气囊连接氧源,不加储氧器,可得到约()浓度的氧A21% B.30% C.40% D.50% E100%新生儿气囊面罩正压通气压力需要和频率是()A.25~30cmH2O;40~60次/minB.20~25cmH2O,40~60次/minC.20~25cmH2O,30~40次/minD.25~30cmH2O,30~40次/minE.25~30cmH2O:30~40次/min3、小儿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为( )A,幼儿期B,新生儿期C,婴儿期D,学龄前期E,青春期4、前囟闭合的最迟时间为( )A,0.5岁B,1岁C,1-1.5岁D,2岁E,2-2.5岁5、小儿前囟饱满提示( )A,颅内压增高B,肥胖C,营养不良D,微量元素缺乏E,发育不良6、正常8个月小儿按体重公式计算,标准体重为:( )A.5kg B.6kg C.7kg D.8kg E.9kg7、小儿头围的数值正确的是:()A.出生时36cm B.6个月时40cm C.1岁时46cm D.2岁时50cm E.3岁时56cm8. 足月儿辐射保暖台温度设置( )A.26~28 ℃ B .28~30 C.℃. 32~34℃ D. 35~36℃ E.36~37℃9、体重5.8kg,身长60cm,后囟已闭,最可能的年龄是:()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4个月E.5个月0、生理性体重下降一般发生在:()A.出生后第l周内B.出生后第2周内C.出生后第3周内D.出生后第4周内E.出生后1个月1.下列哪项是重度脱水的临床表现特点:()A.皮肤、口唇粘膜稍干燥B.哭时泪少,尿量明显减少C.失水量为体重的5%~l0%D.心音低钝,血压下降,四肢厥冷E.以上都不是2、婴幼儿上呼吸道感染的临床特点是:()A、以消化道症状为主B、以呼吸道症状为主C、以鼻咽部症状为主D、全身症状重E、全身症状轻3、重症婴幼儿肺炎首先出现的病理生理改变是:()A、低氧血症B、高碳酸血症C、呼吸性酸中毒D、代谢性酸中毒E、混合性酸中毒4、2岁以下小儿肺炎合并心衰竭时西地兰的饱和量为:()A、0.03~0.04mg/kgB、0.02~0.03mg/kgC、0. 3~0.4mg/kgD、0.1~0.3mg/kgE、0.01~0.02mg/kg5、15个月婴儿,发热、咳喘1周。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
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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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2.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3.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的妇女儿童健康差距,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二、目标(一)总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015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和14‰。
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3‰。
(二)具体目标。
1.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1)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4)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降低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6)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
(7)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
(8)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9)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3.预防控制妇女儿童疾病。
(1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11)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12)控制儿童常见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
(13)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新发感染。
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14)纳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
(1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
(1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4.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
(1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控制巨大儿发生率。
(1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19)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
(2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21)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5.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22)省、市、县三级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机构。
(23)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臵妇产科和儿科。
(2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设施设备和人员配臵达到建设标准。
三、主要任务(一)保障母婴安全。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并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促进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和稳定。
加强助产技术准入与管理,规范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实施高危妊娠分级管理,落实危重孕产妇评审和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
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
提高农村地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二)防治出生缺陷。
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推行一级防治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广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广泛开展婚前保健和咨询指导,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服务质量。
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
指导城乡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预防神经管缺陷。
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
落实二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
加强三级防治措施,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
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网络,逐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掌握出生缺陷现况和变化趋势,为出生缺陷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三)促进生殖健康和防治妇女常见病。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普及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规范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逐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完善妇女医疗保障,逐步将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等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干预和治疗,开展喂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实行跟踪管理。
(四)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
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强化流动儿童、边远贫困地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扩大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规范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行为,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处理和转诊能力。
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和生产,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的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常用药的儿童用法用量。
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
加强预防儿童伤害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社区提高儿童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和心理康复等服务。
加强对铅、镉等重金属污染危害儿童健康的监测和救治。
(五)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健康管理,广泛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
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控制视力不良、听力损失、龋齿等疾病的发生。
加强托幼机构、中小学卫生保健管理,深入开展儿童营养与膳食、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以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帮助儿童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
改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卫生环境和条件。
提高农村地区学校卫生饮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
(六)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
大力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饮食习惯。
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合理补充营养素,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和巨大儿的发生。
落实婴幼儿喂养策略,强化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与营养素补充指导,促进合理添加辅食,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
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七)加强妇女儿童精神卫生服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
在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臵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
加强卫生相关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指导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开展心理咨询及相关服务,加强妇女儿童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
(八)改善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逐步实现流动妇女和儿童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改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状况。
关注留守儿童健康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四、保障措施(一)健全妇幼卫生法律法规。
根据《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结合两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标准,健全监督、评估制度和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