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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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生育服务登记表女方姓名联系电话夫妻合影照片(二寸)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男方姓名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婚姻状况1.双方初婚 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 4.双方再婚结婚时间结婚证号子女数量:个其中亲生:个其他:第一个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妊娠情况1.未孕2.已孕(怀孕时间:年月) 3.已生育已生育补登记新生儿姓名:性别:孩次: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出生日期:年月日健康情况:出生地点:男女双方系合法夫妻,共有个子女,其中亲生个。

现依法登记生育第个子女。

我们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导致违法生育的,同意按最高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承诺人(签名、指纹):女方:男方: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年月日以上内容由登记对象填写承办村(居)登记(单位盖章)经手人:电话:年月日乡镇(街道)意见(单位盖章)经手人:电话:年月日生育服务证编号生育服务登记须知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XXX计生办: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女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 月 日
男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注:1、提交以下资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加女方户口主页)、结婚证。夫妻合影小二寸照片一张。2、登记表一张,需双方单位(国有、机关)或双方户籍地居委会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
初婚年月日
末次月经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
初婚年月日
联系电话
女民族
男方单位
身份证号
政治面目
学历
民族
女方户口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居委会小区栋单元号
男方户口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 居委会小区 栋 单元 号
现居住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 居委会小区 栋 单元 号

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

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

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
2.血缘关系填写说明:①夫妻双方亲生;②女方亲生;③男方亲生;④双方收养;⑤.男方收养;⑥女方收养。

3.受理机构意见: 对申请人生育和收养状况清楚的签署“情况属实,予以登记”,对申请人因人户分离、多次多地流动等原因难以核实的签署“无法核实,依承诺登记”,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详细注明。

4.独生子女死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5.此表中的“负责人”指村(居)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经办人”指村(居)计生专干。

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存档1份。

2.血缘关系填写说明:1.夫妻双方亲生;2.女方亲生;
3.男方亲生;
4.双方收养;
5.男方收养;
6.女方收养。

3.国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由单位核实、提出意见并盖
公章,其他人员由户籍地所在村(居)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并盖公章。

一孩生育登记表

一孩生育登记表
3、初婚、初育证明栏由男女双方单位、社区居委会审核后填写当前婚姻状况(初婚或再婚)及是否曾生育过子女等情况,并加盖公章。(跨省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
4、本表一式二份,由《生殖健康服务证》发证机关和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各存档一份。
贴双方一寸合照
一 孩 生 育 登 记 表




民族
出生年月
职业
文化程度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出生年月
职业
文化程度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结婚时间
再婚时间
预产期时间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初婚

初育证明
男方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男方所
在社区
居委会
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女方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女方所
在社区
居委会
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生殖健康服务证号码
发证日期
发证人


1、凡符合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的夫妇结婚后十日内填写本表,到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女方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日初婚年月日政治面目学历民族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日初婚年月日政治面目学历民族
女方单位身份证号末次月经预产期男方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方户口地址
男方户口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女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子女,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负责人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月日男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
子女,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负责人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月日
卡号
发卡日期
备注.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卡应提交以下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孕检证明、小二寸夫妻彩色合影一张。

.每周二、四到女方户口所在办事处计生科办理。

.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书。

.如:户口迁出、中途流产、随父落户口,请您当月与计生科联系。

电话:
此页不用下载
1 / 2
填写说明:
、用蓝、黑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档案在省人才的单位栏填写“省人才代理”
、户籍地栏填写所在派出所名称
、盖章人要签字并选择初婚还是再婚,男女双方盖章无先后顺序
、若对方单位为私营公司的须到户口或档案挂靠地加盖(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计划生育章
2 / 2。

乐平镇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

乐平镇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

乐平镇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
注:1、此表填写一式两份,村(居)委会、镇(街道)各一份。

(此表涂改无效)
2、填表人填写此表,应附带以下有关资料:(1)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近期孕检证明;(2)再婚的,应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3)婚后曾经因胎儿流产、婴儿夭折的,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3、所生子女符合当地规定需要随父入户的,由男方户籍地所在镇(街道)审批,在备注栏证明“所生子女符合规定随父入户”;女方属外省籍的,凭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出具的证明,男方户籍地可发给女方《计划生育服务证》。

4、此表意见栏符合登记的统一填写为:符合生育政策,同意生育。

不符合登记的统一填写为:不符合生育政策,不同意生育。

生育一孩登记表

生育一孩登记表
男方所在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信息卡编码
镇计生办经办人
登记
时间生育合同Fra bibliotek号合同签
订时间
申报人签名:联系电话:
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申报核查后镇、村计生办及申报人各执一份。
2、女方怀孕三个月至分娩前申报。
3、申报程序:女方持服务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到其所在单位、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核查后,持身份证到镇级计生服务所进行孕检,将结婚证明、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连同登记表交镇计生办核查。
生育一孩登记表
信息卡编码:
申报人姓名
(女方)
(男方)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初婚(再婚)
初婚(再婚)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服务证号
预产期时间
女方村(居)委会意见
签名:
男方村(居)委会意见
签名:
女方单位意见
签名:
男方单位意见
签名:
女方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签名:
男方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签名: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附件
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地: 县市、区 乡镇、街道□男方户籍地 □女方户籍地 □现居住地
登记号: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有栏信息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姓名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婚姻
状况
婚姻变动年月
登记孩次及预产期
男方
年 月

年 月
女方
年 月
家庭子
女情况
含抱养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备注
家庭地址
居住地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承诺人男方签名、手印:
女方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核实结论
□同意登记
□不同意登记
□人口信息系核查
□属实
□不属实
□向户籍地核查
□属实
反馈
时间


□不属实
□无法查实
□其他:
经办人
核实时间
-5-
村社区 门牌号
联系方式
男方户籍地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女方户籍地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本 人
承 诺
以上表格内容由本人填报,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按高限征收,失信行为纳入福建省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失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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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表
1。

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

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

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
XXX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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