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_我国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分类
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1、标志: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果,确保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保障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1、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3、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4、体现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律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5、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1、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2、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干3、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地方性法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它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为主干,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立法的依据。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都是宪法相关法。
法律体系试题及答案

法律体系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法律体系是指:A. 法律规范的总和B. 法律规范的体系化C. 法律规范的分类D. 法律规范的执行答案:B2. 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的地位是:A. 基础法律B. 普通法律C. 最高法律D. 根本法律答案:D3. 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包括:A. 刑法、民法、行政法B. 宪法、民法、行政法C. 刑法、民法、国际法D. 宪法、刑法、行政法答案:D4. 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不包括:A. 法律规范B. 法律关系C. 法律事实D. 法律制裁答案:C5. 法律体系的分类标准是:A. 法律规范的性质B. 法律规范的效力C. 法律规范的来源D. 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A. 法律规范B. 法律关系C. 法律事实D. 法律制裁答案:ABD2. 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A. 宪法B. 民法典C. 刑法D. 行政法规答案:A3. 法律体系的分类可以按照:A. 法律规范的性质B. 法律规范的效力C. 法律规范的来源D. 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答案:ABCD4. 以下哪些属于法律体系的部门法:A. 宪法B. 民法C. 刑法D. 行政法答案:ABCD5. 法律体系的构建原则包括:A. 法律规范的统一性B. 法律规范的系统性C. 法律规范的完整性D. 法律规范的稳定性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体系是法律规范的总和。
(×)2. 法律体系的构建原则包括法律规范的统一性。
(√)3. 法律体系的分类标准是法律规范的效力。
(×)4. 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事实。
(×)5. 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包括国际法。
(×)6. 法律体系的分类可以按照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7. 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不包括宪法。
(×)8. 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制裁。
我国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体系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分析】有法可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
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
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7个法律部门。
1、宪法及其相关法作为部门法之一的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和主导性的法律部门,是其他部门法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高依据,处于特殊的地位和起着特殊的作用。
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除了包括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件外,还包含有一些处于附属层次的法律文件: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等等。
2、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由调整行致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的渊源,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的。
行政法可以分为—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
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等。
特别行政法则指对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适用的法律、法规。
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等。
3、民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五、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六、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地行政法规。
五、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30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2号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发布)等。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有很多,这些法律尽管有着各自的主要调整范围,但是也经常互相发生作用。因此,在学习建设法规之前需要掌握我国的法律体系,以便形成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整体法律框架。
广义上的法律不局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不同的法律的效力是不同的,掌握其相对效力的高低将有助于当事人正确选择适用的法律。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文件和对法律适用的说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民事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文件有很多,例如《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
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v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v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v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v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v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v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v 2、不能代理的事项
v 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例如结婚、 离婚、约稿、履行演出、遗嘱的设立、子女的收 养等。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v 五、民事权利制度 •物 权 •债 权
•财产权
•民事权 利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知识产
权 •人身
•非财产权
继承法对继承人的相关规定
v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记录人和见证人签名
v 录音遗嘱:两人以上见证
•可 信 度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v 3、遗嘱的要件 v (1)遗嘱人有行为能力; v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v (3)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v 4、继承发生的条件
v (1)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的 时间为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试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的,法律部门则是依照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的手段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
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军事法等。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中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不仅反映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而且确立各项法律的基本原则。
最基本的规范体现在宪法中。
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规范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国家领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等方面的法律。
2、民法商法。
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
中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它包括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亲属和继承制度等,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等。
商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
3、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等。
4、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法大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
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 法律条文 与法律部门 门 与法律部门 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 部 律
4
二,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
1,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 部门的首要标准. 法律规范是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通 常把调整同一类性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归并为一类,构成一个法律部门.这就 是说,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根据是法律规 范的调整对象.如民法这个法律部门,是 由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 系的的法律规范构成的.
11
3,法律体系是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
在协调的有机整体,不是由法律任意组合 而成的杂乱无章的集合. 内部结构:依次是法律规范,法律制度, 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居于最高 层次. 外部结构:以宪法为统帅的各个法律部门, 门类齐全,结构严谨.
12
法 律 体 系
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
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
9
第二节 法律体系
一,法的体系 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整体;"通常指由一 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 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 体." 也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 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一个 有机联系的整体,即部门法体系.
10
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体系是以一国本国现行法为基础的, 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不包括历史上 废止的不再生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 未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2,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元.法 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构成,而不直接由法 律规范构成.
16
两者区别: 1,构成要素不同: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 立法体系 法律条文及规范性法律文件 2,结构不同;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是规范,制度, 法律部门,而立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不同的法律部门;立法体系的横向结构:不同的 规范性文件.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一)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具有以下特征:1.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本国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2.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构成的体系;3.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4.法律体系是由既相对独立而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二)法律部门,亦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
法律体系是由若干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
中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有两个: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划分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主次原则。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根据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我国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科教文卫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
法律要素法律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因素或元素。
一般认为,法律由规则、原则和概念三种要素构成。
一、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规则的种类:1.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3.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三)法律规则的结构: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
应当将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区别开来,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二、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直到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二)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而法律原则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具有宏观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宽广;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而不同强度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在作用上,法律规则具有比法律原则强度大的显示性特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分类“法律部门”这一概念,在有的法学著作和教材中被称为“部门法”。
它是指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学理分类:对于这样一个宏大的法律体系,如何划分出不同的法律部门,法学界和法律界有过不同的方案,例如,有的学者提出三分法,将法律体系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有的学者提出八分法,将法律体系分为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政治法、文化法;有的学者提出十分法,将法律体系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刑法、诉讼程序法、军事法,又如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科教文卫法、资源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
官方分类:2001年3月9日,李鹏同志指出: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标志有三个:一是涵盖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或法律门类)应当齐全。
二是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应当制定出来。
三是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制定出来与之配套。
(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57页)2003年4月26日,吴邦国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标准主要有三个,“第一,涵盖各方面的法律部门,即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七个法律部门要齐全。
第二,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应当比较齐备,做到有法可依。
第三,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制定出来并相互配套。
”(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年第三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年10月27日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分为七类: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我们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大部门,按照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的划分,宪法、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是公法,民商法是私法,经济法是公法和私法的结合,社会法既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也是一个大的类别。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因而是最重要的主导的法律部门,它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这一占主导地位的法律部门中,现行的主要法律规范就是1982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1988年、1993年及1999年三次修宪通过的17条修正案。
除此而外,宪法相关法还包括如下一些种类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和规范:1.国家机构方面的法律。
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等。
这些法律确立了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基本体制、职责权限、运作方式、工作原则、议事程序等。
2.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
主要有民族区域自治法。
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目前主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4.立法方面的法律。
主要有立法法。
5.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方面的法律。
主要有选举法、人民代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人民代表的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等。
6.涉及国家领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及公民的有关政治权利等方面的法律。
有国防法、领海和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以及集会游行示威法、戒严法、国家赔偿法等。
(二)民法法律部门民法”是指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调整公民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采用以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为民法法律部门的轴心法律规范,而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只是以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轴心法律规范,附之以其他一些单行民事法律,这些单行民事法律包括有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等。
民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是自愿、平等、合意、等价、有偿、公平和诚实信用等。
商法是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现代商事交易迅速便捷的需要发展起来的。
商法调整的是公民、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商法和民法在调整对象上比较接近,例如都涉)I到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但区别在于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财产关系和民事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而商法则主要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部门。
这一法律部门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后,才开始被承认和逐渐发展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目前我国有关商法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期货法、信托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招标投标法、企业破产法等等。
(三)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
我国已制定的行政法方面的法律有:1.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权力、加强内部监督方面,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法;2.在国防、外交方面,制定了兵役法、预备役军官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人民防空法、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缔结条约程序法;3.在公安、国家安全方面,制定了人民警察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枪支管理法、消防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4.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文物保护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冶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体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5.在司法行政方面,制定了律师法、监狱法;6.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清洁生产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四)经济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经济法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法律。
我国现已制定的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有:1.在加强宏观调控方面,制定了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2.在规范市场秩序和竞争规则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3.在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对外贸易法等:4.在促进重点产业的振兴和发展方面,制定了农业法、种子法、铁路法、民航法、公路法、电力法、煤炭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5.在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方面,制定了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6.此外,还制定了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制度的标准化法、计量法、统计法、测绘法等。
(五)社会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
社会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上述各种人的权益实行必需的、切实的保障。
它包括劳动用工、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我国已制定的社会法有:劳动法、矿山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六)刑法法律部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刑法所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方法,即刑罚的方法。
它是在个人或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的情况下,给予刑罚处罚。
刑法执行着保护社会和保卫人民的功能,承担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各项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
我国目前的刑法法律部门主要是以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轴心的法律规范,还有此后的4个刑法修正案,以及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
这方面的法律不仅是实体法的实现形式和内部生命力的表现,而且也是人民权利实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实施。
我国目前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引渡法、仲裁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