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分公司年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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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实施方案

招聘计划实施方案

招聘计划实施方案招聘计划是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用人部门的增员申请,结合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和职务描述书,明确一定时期内需招聘的职位、人员数量、资质要求等因素,并制定具体的招聘活动的执行方案。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招聘计划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招聘计划实施方案1、聘的目的及意义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需求日益增加,本着发扬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目的,以获取企业发展所需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为宗旨,结合公司xx年度发展战略及相关计划安排,特制定公司xx年度招聘规划。

2、招聘的原则公司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相关专业优先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为企业吸引到合适的人才。

3、xx年度招聘情况回顾及总结xx年度是公司发展壮大的一年,面对严峻的人员招聘问题,人力资源部通过不同渠道为企业招聘人员大约为:总面试1.2万人,入职3000人,离职2400人,现有人员600人(以上根据8月18日—12月19日数据,面试4533人,初试2593人,复试997人)。

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新员工流失率相当严重,但基本保障了企业大规模的用人需要。

4、xx年度岗位需求状况分析经反复统计与核算,xx年岗位需求涵盖各部门现有人员空缺、离职补缺、新上项目人员配备等方面,具体分析如下:1、根据各部门人员缺口及预估计流失率,经初步分析xx 年度招聘岗位信息如下:(1)一线销售人员1250人;(2)后勤及高管250人;(3)xx年计划招聘总人数1500人。

2、招聘原则:员工招聘严格按照公司既定的招聘流程,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

确保为企业选聘充分的人力资源。

3、各部门关键岗位选聘,根据个岗位职务不同按内部选聘办法与程序:(1)自愿报名;(2)单位推荐;(3)集中面试;(4)分类考核;(5)调查摸底;(6)统一研究决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6.12•【字号】浙人社发[2010]180号•【施行日期】201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呈逐年增长趋势,2010年将达25万人左右,就业任务十分繁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9〕21号)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更加注重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更加注重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就业服务;更加注重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更加注重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力争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85%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相关领域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主要内容(一)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浙江联通的定岗定编制度

浙江联通的定岗定编制度

浙江联通的定岗定编制度背景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员工的工作能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我发展的空间,企业经常会实行岗位定编和定岗制度。

浙江联通作为浙江省的主要通信服务提供商之一,自然不例外。

本文将介绍浙江联通的定岗定编制度。

定岗制度定义定岗制度又叫做职务定制,即企业根据员工的能力、经验及职业特点,对岗位予以形式化的说明,规定员工从事的工作类型、工作要求、工作内容、薪酬福利等等。

定岗制度的目的定岗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员工的工作范畴和责任范围,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底线效益。

浙江联通定岗制度的具体内容浙江联通的定岗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岗位名称:定义岗位的名称。

2.岗位职责:规定岗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3.岗位要求:明确岗位的任职资格、学历要求和专业背景。

4.岗位考核标准:岗位工作的压力与要求,对岗位业绩的要求和考核制度。

5.岗位晋升路径:如何晋升到高级岗位,晋升的条件和机制。

定编制度定义定编制度是指企业对员工编制数量进行的管理制度。

定编制制度是按照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岗位需要更改、业务范畴扩展等因素,合理控制并保障企业中人员数量和实际需求相匹配的管理制度。

定编制度的目的定编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规定员工编制的数量和上限,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按照企业经营需要和生产经营规模安排充足的人力资源,并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浙江联通定编制度的具体内容浙江联通的定编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编制数:规定各个部门、岗位和职级的编制数量和上限。

2.人力资源库:记录企业内所有的员工信息和所担任岗位的情况,以便实行定编制度,避免在用人安排上出现空缺或超编。

3.入职审批:经过层层审批,在确保编制数不超编的前提下,企业内新员工的入职审批和任用手续。

4.离职审批:员工离职审批的程序和程序。

定岗定编制度的优势浙江联通的定岗定编制度的优势在于:1.强化组织效能: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浙人薪〔2024〕30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浙人薪〔2024〕30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浙人薪〔2024〕30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浙人薪〔2024〕30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实施意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

本文旨在对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下面将就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的背景和意义1.背景:当前,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问题,不能真正激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意义:通过收入分配制度,可以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从而增强事业单位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力。

二、的原则和目标1.原则:公平、公正、激励2.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三、的具体措施1.建立薪酬制度(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性质和要求,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

(2)建立多元化的薪酬分配机制,其中包括:岗位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奖金津贴等,以及制定临时性激励措施。

(3)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保证工资的合理增长和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2.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1)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重要指标。

(2)建立透明、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建立违规违纪惩戒机制,对考核评价中存在的舞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完善分配制度(1)制定福利待遇制度,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权益。

(2)优化福利分配机制,多层次员工福利体系,使福利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4.健全监督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确保薪酬分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确保措施的顺利推进。

四、的保障和推进措施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进度的监督。

2024年务工人员招工制度(三篇)

2024年务工人员招工制度(三篇)

2024年务工人员招工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劳务分包的用工主体资格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2、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公司或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过去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去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交纳有效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复印件,十五日内由公司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4、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证。

严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或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人员。

5、劳务发包:必须发包给具有建筑劳务承包资格的企业,不得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劳务人包合同必须报公司相关部门评审,统一由公司签订,后报建筑劳务交易中心备案。

6、合同期限:务工人中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满期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务工人员招工制度(二)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劳动力的供需矛盾逐渐凸显。

为了满足经济的发展需求,同时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2024年务工人员招工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分析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转移导致城市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凸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务工人员招工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设计1.政策制定(1)明确义务和权利:务工人员具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购买、教育等各项权益。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浙人薪[2005]289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事厅【发布日期】2005.12.15【实施日期】2005.1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薪[2005]289号)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和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精神,积极推进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现就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中若干工资待遇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一)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要在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的同时,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

确定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要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紧密挂钩,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基本保障部分和激励搞活部分两部分构成。

基本保障部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激励搞活部分由单位在可分配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发放办法和发放标准。

(三)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单位在可分配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

受聘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项目及标准,由单位在档案中记载,并按国家和省工资政策相应调整,作为职工调动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计发退休(退职)费的依据。

二、岗位变动人员的工资待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10]45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0.02.01
【实施日期】2010.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0〕45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年度招聘计划。

省属事业单位应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一式4份),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当年2月1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综合计划处)审核备案。

对拟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采取直
接考核方式聘用的人员,一并纳入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二、周密筹划招聘实施工作。

省属事业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明确招聘工作组织办法和招聘公告内容,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

招聘公告应包括《暂行办法》第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11.25•【字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厅、公务员局机关各处室,省外国专家局,厅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厅政策法规处、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联系。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11月25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力社保系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双随机”抽查,是指全省人力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为进行监管,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依照法定职责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当全面覆盖所有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国务院、省政府、人社部等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因收到投诉举报、发现违法线索、应对突发事件进行的执法检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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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通集团
浙江分公司文件有限公司
浙铁通人〔2015〕121号
关于印发《浙江分公司2015年
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市分公司、工程浙江分公司:
根据公司《关于2015年公司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的通知》(中国铁通人〔2015〕28号)精神,省分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浙江分公司2015年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实施方案》,经省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并于10月13日提交省分二届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铁通浙江分公司
2015年10月16日
浙江分公司2015年定向招聘
劳动合同制员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公司《关于2015年公司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的通知》(中国铁通人〔2015〕28号)精神,结合省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浙江分公司2015年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群众公认。

在择优录用过程中,以群众认可为前提,坚持执行统一的选拔程序和遴选标准。

相关信息公示,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突出实绩,择优录用。

以个人工作业绩为推荐的重要依据,按照竞争择优的选拔思路,确保招录的人员综合素质高、业绩贡献大、表现优秀。

(三)总量控制,面向关键重要岗位。

择优录用重点是面向关键重要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择优录用的名额严格按铁通公司批复的指标数控制管理。

(四)逐级推荐,逐级公示。

由个人所在部门、分公司逐级推荐、逐级审核、逐级公示。

二、招聘范围
铁通浙江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纳入省分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含2014年下半年以来因遵守国家法规
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超过10%的需要,各单位统一划转到业务外包的原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忠于企业,热爱本职,年度绩效考核称职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8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要是通信、计算机专业或岗位相关专业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并在近三个年度获得绩效考核优秀的核心岗位员工,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在铁通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

四、招聘名额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核心业务定位、专业化发展需要等因素,结合各地市分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占比情况、重要岗位合同制员工缺员情况及劳务派遣人员学历、专业、岗位、服务年限等情况的测算,省分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今年定向招聘合同制员工人数,并报铁通公司批准后,将招聘推荐指标下达到地市分公司。

各单位应根据省分公司下达的推荐招聘指标,按照好中选优、从严从紧的原则,择优招聘推荐至省分公司审核。

五、招聘流程
(一)根据《关于2015年公司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的
通知》(中国铁通人〔2015〕28号)制定省分公司定向招聘方案。

(二)省分公司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定向招聘方案。

(三)省分公司制定的定向招聘方案上报公司审批。

(四)公布招聘方案
省分公司将招聘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地市各单位,各单位负责将省分公司招聘方案(条件)等有关内容,通过适当形式、途径公示,告知本单位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做好宣传工作。

(五)劳务派遣人员转外包
各单位应积极稳妥的做好将现有劳务派遣人员统一转外包工作,并要求转外包人员签署《承诺书》(《承诺书》的模板由省分公司统一下发)。

(六)自愿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转外包人员,下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铁通浙江分公司定向招聘自荐表》(见附件1),《自荐表》填报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存在问题和招聘录用后对未来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目标;同时将身份证、学历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所获得荣誉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所在部门(中心)、经营部。

(七)逐级审核、推荐、公示并统一考试、考核
1.各单位所在部门(中心)、经营部对自荐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

对自荐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择优提出本部门(中心)、经营部的招聘人员推荐名单,并在所在部门(中心)、经营部进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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