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0年上海动迁政策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也在不断加速,拆迁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其拆迁补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拆迁补偿的范围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区内的拆迁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各类拆迁项目。
拆迁补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的住房,按照房屋面积、楼层、房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按照人均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临时安置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提供临时安置房,并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楼层、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4.土地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土地,按照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5.其他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就业安置、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等。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拆迁项目和不同的情况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
具体标准如下:1.住房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补偿。
对于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至6,000元不等;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至3,000元不等。
(2)按照楼层进行补偿。
对于高层住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住房。
(3)按照房龄进行补偿。
房龄越老,补偿标准越高。
(4)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标准(1)按照居民人数进行补助。
每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不等。
(2)按照居住时间进行补助。
居住时间越长,补助标准越高。
3.临时安置补偿标准(1)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至600元不等。
(2)按照临时安置房楼层进行补偿。
高层临时安置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临时安置房。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拆迁成为城市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而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以上海市为例,介绍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情况。
一、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规定。
二、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1、房屋补偿标准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应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贴、过渡期租金等内容。
其中,房屋补偿是拆迁补偿中的重要一环。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中,房屋补偿标准以房屋面积为基础,按照每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上海市区房屋补偿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为1.2万元,商业用房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为2.4万元,工业用房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为1.5万元。
2、搬迁补贴标准除了房屋补偿标准外,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还包括搬迁补贴标准。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搬迁补贴应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不超过房屋补偿标准的20%。
在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中,搬迁补贴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偿标准为2万元,商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4万元,工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3万元。
3、过渡期租金标准在拆迁后的过渡期间,被拆迁人需要租房居住,因此过渡期租金也是拆迁补偿标准中的一项内容。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过渡期租金应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按照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在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中,过渡期租金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偿标准为每月2000元,商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每月5000元,工业用房每户补偿标准为每月3000元。
三、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和被拆迁人的利益。
因此,上海市在实施拆迁补偿标准时,采取了以下措施:1、强化政府监管上海市政府加强了对拆迁补偿标准的监管,确保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

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
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更新和改造过程中,为了保障被动迁户的合法
权益,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补偿标准和政策。
动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对于动迁户的利益至关重要,也关系到城市更新和改造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征收补偿和生活搬迁补助两部分。
对于被
征收的房屋,政府将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同时,对于因动迁而导致生活发生变化的居民,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生活搬迁补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还包括临时安置补助和租赁补贴两部分。
在动迁过
程中,政府会为被动迁户提供临时安置,同时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以帮助他们渡过临时的生活困难。
对于选择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居民,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租赁补贴,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最后,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还包括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两部分。
政府将为被动
迁户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创业,以稳定其经济来源。
同时,政府还会加强对被动迁户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在动迁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静安区动迁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被动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更
新和改造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标准。
这些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对于被动迁户的利益至关重要,也是城市更新和改造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
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动迁补偿标准,确保被动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希望被动迁户能够理解和支持城市更新和改造工作,共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上海拆迁规定

上海拆迁规定上海拆迁规定是指上海市政府规定的有关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拆迁程序,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城市发展和城市更新。
首先,上海拆迁规定明确了拆迁程序,包括拆迁前的信息公告、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征地拆迁的实施以及拆迁后的评估和支付补偿款等。
这些程序的明确使得整个拆迁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了被拆迁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其次,上海拆迁规定着重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政府必须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给被拆迁户,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补偿方案包括货币补偿、搬迁费用补偿、住房补偿等,其中货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评估价格来确定的,保障了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
此外,上海拆迁规定也强调了公平与合理。
补偿的标准必须公正,并且与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相符。
政府会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属性、面积、居住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确保被拆迁户不会因此遭受不公平待遇。
上海拆迁规定还对拆迁后的土地利用做出了规定。
政府要确保拆迁后的土地能够合理利用,并做出相应的规划和开发安排。
这样,拆迁不仅能够促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的整体质量和形象,还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为拆迁户提供就业和商业机会。
然而,上海拆迁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被拆迁户对政府提供的补偿金额不满意,认为这并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安居问题。
此外,一些拆迁工程的实施也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安排和管理,给被拆迁户带来诸多不便。
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拆迁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水平,加强与被拆迁户的沟通和协商,确保拆迁工作的公正和合理性。
总结起来,上海拆迁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和维护被拆迁户的权益,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定拆迁程序、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以及合理利用拆迁后的土地等,上海政府致力于将拆迁工作做得更加公平、公正和合理。
然而,仍然需要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管和管理,以解决一些问题和不满意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拆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上海旧房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旧房拆迁补偿标准一、上海房屋拆迁赔偿标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2022年的上海市徐汇区政府规定的:1、货币补偿:(1)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2)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固定电话移装费,每号14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管道煤气拆装费,每户16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有线电视安装费,每户24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空调拆装费,每台600元;热水器拆装费,每台480元;宽带移装费,每户13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家用(独用)电表,凭收费单据按实结算。
搬家补助费以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5元计算,每户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怎么估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1、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2、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上海公房拆迁补偿政策

上海公房拆迁补偿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上海市的公房拆迁工作也在不断加快。
公房拆迁不仅涉及到居民的住房问题,还涉及到拆迁补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问题。
因此,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公房拆迁补偿政策,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一、公房拆迁补偿政策的基本原则上海市政府制定的公房拆迁补偿政策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合理。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群众,应当根据其房屋的类型、面积、装修情况以及居住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
2、优先安置。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群众,应当优先安置在新建的政府保障性住房中,确保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3、多元化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群众,应当提供多种形式的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租金补贴、就业安置等多种方式,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二、公房拆迁补偿政策的具体内容1、货币补偿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群众,应当根据其房屋的类型、面积、装修情况以及居住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货币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5000元至8000元不等。
2、安置房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群众,应当优先安置在新建的政府保障性住房中。
安置房的面积应当与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相当,且装修程度应当相当或更高。
如果无法提供相当面积的安置房,则应当提供货币补偿。
3、租金补贴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群众,如果无法在新建的政府保障性住房中安置,则可以提供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的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至20元不等。
4、就业安置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人民群众,如果需要重新就业,则可以提供就业安置。
就业安置主要包括提供就业机会、创办小微企业、参加培训等多种方式。
三、公房拆迁补偿政策的执行机制为了保障公房拆迁补偿政策的有效执行,上海市政府建立了相关的执行机制。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拆迁补偿标准的制定。
上海市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
2、补偿标准的公示。
上海市政府应当将拆迁补偿标准公示于社会,让被征收人民群众了解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上海浦东新区拆迁补偿政策

上海浦东新区拆迁补偿政策
近年来,上海浦东新区的发展飞速,城市更新不断推进,为了城市的改善和发展,许多老旧房屋需要进行拆迁。
拆迁补偿是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下面来介绍一下上海浦东新区的拆迁补偿。
首先,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上海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上海浦东新区实行“货币+房屋”双重补偿方式,即除了货币补偿外,还可以进行房屋置换。
货币补偿方面,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房屋等级、建筑年限、市场均价等级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房屋置换则是将原房屋按市场价评估后与新房屋换算,即市场价不变。
其次,生活保障和安置。
拆迁安置的首要保障是人员安置,浦东新区明确规定,要尽可能确保被征收户自愿签订安置协议,优先选择与被征收户家庭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当的安置房源,并保证安置房源的居住条件不低于拆迁房屋的住房面积、居住性能和交通便利性等。
对于拆迁户的社保、公积金、医疗等问题也都有明确规定,要确保拆迁户的生活稳定和长期福利。
最后,拆迁房屋征收程序。
拆迁程序方面,上海浦东新区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确保了拆迁程序合法和公正。
浦东新区在征收测绘、征收公告、资产评估、安置协议签订、安置交房、拆迁检查等环节都有详细的规章制度,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总之,上海浦东新区的拆迁补偿,是为了保障承受城市更新消极影响的人们的权益,落实城市规划,在实现城市发展的同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福利。
上海动迁托底认定标准

上海动迁托底认定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海动迁托底认定标准是指上海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为了保障城市发展和居民利益,对动迁工作中的困难群体进行认定和补助的一项政策措施。
动迁是指为了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需要而对居民搬迁的工作,通常涉及到房屋拆迁、道路修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在动迁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困难群体,比如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孤寡老人等,他们可能因为搬迁导致生活不便、困难甚至损失。
为了保障这些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和生活质量,上海市政府制定了动迁托底认定标准,对这些困难群体进行认定,并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扶持。
上海动迁托底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困难认定:针对居民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认定,主要是看其家庭总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达到一定的扶持标准。
一般来说,家庭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或者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家庭。
二、生活困难认定:主要是看居民在动迁过程中是否会遇到生活上的困难,比如无法找到合适的搬迁地址、无法解决子女的就学问题、无法保障老人的生活等。
这些都可以认定为生活困难,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三、疾病残疾认定:对于残疾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居民,政府需要根据其残疾等级和疾病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的扶持和帮助。
比如提供无障碍环境的搬迁房屋、提供医疗保障等。
四、其他特殊困难认定: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困难群体,比如孤寡老人、单亲家庭、残疾儿童等,政府也需要根据其特殊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的扶持和帮助。
上海动迁托底认定标准的出台,有利于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发生,保障城市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也能提高政府在动迁工作中的公信力和形象,增强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上海动迁托底认定标准是上海市政府为了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和提高城市动迁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
通过认真执行和完善这一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权益,促进城市的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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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0年上海动迁政策
拆迁是指建筑物拆除或翻建而迁移到别处。
下文是我收集的20xx年上海动迁政策,欢迎阅读!
20xx年上海动迁政策
1. 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决定进行动拆迁?
答:目前,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其主要情形有: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的公共事业建设、安居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建设项目。
因此,关于房屋征收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即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房屋征收的实施都是由政府组织;二是房屋征收公共利益优先;三是禁止为经济利益集团、个人利益进行拆迁。
2 什么是"二轮征询"?
答:第一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计划。
第二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与居民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居民签约户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协议正式生效并履行,并启动改造工作。
3. 如何理解"数砖头+托底保障"?
答:"数砖头+套型保底",是上海旧区改造一种新机制,如果"数砖头"也不能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就要进行"套型保底",也就是说起码要给居民确定一个居住面积底线。
这在以前的动迁政策里是没有的。
所谓"套型保底",指针对旧改地块的房屋普遍不独立成套的现状,按照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被拆除房屋为基本单位,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具体由动迁新政试点区人民政府确定)。
其最大的功能就是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改善被拆迁居民的居住现状和生活水平。
4. 结果公开如何理解?
答:结果公开应当包括:(1)各种依据公开,包括拆除房屋的权证、建筑面积、评估价格、居住困难认定等。
(2)操作过程公开,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权属、人口调查,建筑面积、居住困难的认定,拆迁评估、签约、裁决等各环节。
(3)签约内容公开,包括货币补偿总额、安置房源(套数、地址、面积、价格)及其他补偿费用。
5. 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答: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容,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为:
1、公房: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2、私房:评估价格×10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如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6. 居住困难户的货币补贴如何计算?
答:居住困难户的货币补贴计算公式: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应安置对象×22平方米/人-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拆算面积)
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以市属配套商品房平均单价为基准,由各试点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被拆迁户的应安置对象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参照本市住房保障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的申请条件和审核办法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拆迁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为15日,有异议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和公布。
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拆算面积=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
居住困难户增加的货币补贴可与被拆除居住房屋取得的价值补偿款合并购买拆迁人提供的异地配套商品房。
享受居住困难户货币补贴后,该户视作已享受住房保障。
拆迁人应将相关
情况报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7. 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是谁?
答:拆迁私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协议,被拆迁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确定,若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则以国有土地使用者所载明的使用人确定。
产权人已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由继承人签约。
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协议,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房屋承租人为准。
承租人已故的,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沪房地资〖20xx〗673号)规定,由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同住人签约;同住人有多人的,应协商确定签约代表;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指定确认。
8. 如何理解房屋使用权人?
答: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9. 何谓动迁配套商品房?
答:配套商品房,又俗称"配套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本市重大工程、重点旧区改造等建设项目被拆迁居民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10. 配套商品房的开发建设标准是怎样的?
答:首先,配套房应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建设。
其次,配套房的建设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规划设计:(1)符合规划部门确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2)住宅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2室1厅为主要房型,适当配置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1室1厅或者2室户,少量配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3室1厅。
高层住宅房型设计的面积可适当放宽;(3)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住宅建设的技术规范、标准。
另外,市有关部门在审批市属配套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询市房地资源局的意见;区县有关部门在审批区县属配套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时,应当征询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的意见。
11. 配套商品房在拆迁过程中应遵循怎样的供应标准?
答:配套房应当优先供应给以重大工程为主的城市建设动迁基地中的困难家庭,并按照公示房源、受理申请、审核条件、开具供应单、签订配套房预(销)售合同的程序办理。
配套房的具体供应对象和供应程序,由区县政府规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