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基准地价法)剖析
全国大、中城市基准地价分析

全国:大、中城市基准地价分析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土地条件相当的均值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时效性等特点。
基准地价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公布的基准地价,对土地利用、流动有引导作用,也是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Q 基准地价的测算以土地的现状用途为主,采取土地使用价值评价和土地收益、地租、地价测算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根据城市条件和市场状况,选择相应的测算技术路线,对土地市场不发达,交易实例不多的城镇,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对土地市场发达的城镇,则在划分均值地域的基础上,用市场交易价格资料评估基准地价;另外,还可在划分均值地域的基础上,用市场交易价格评估路线价。
我国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始于八十年代后期,近几年来,我国土地市场体系的建设发展很快,市场日趋活跃,随之而来的土地评估工作也大量开展,目前全国城市和县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国668个城市中的98%以上已完成了基准地价的初次评估,县城以下建制镇基准地价评估正在逐步开展,部分较早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的市、县根据当地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土地价格的变化,正在开展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
为了便于管理部门全面、系统、准确的掌握全国基准水平,现已建立基准地价档案数据库,将确认公布的城镇基准地价建档管理。
各城市的基准地价内涵有所不同,但随着规范化管理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城市按统一规定进行了基准地价的更新。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北方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为七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暖、燃气、土地平整)或六通一平(无燃气);南方城市一般为六通一平(路、上水、下水、电、讯、燃气、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无燃气);各城市的基准地价评估期日不同,但由于所采用的地价数据都是当地正在使用的实际数据,因此,在本次比较分析中末考虑期日修正;因各城市的基准地价表示形式(楼面地价、地面地价、平均容积率下的地价、特定容积率下的地价)、容积率、年期等有所不同,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我们将各地基准地价统一修正到当地平均容积率下的各用途法定最高年限的地面地价,其用途按商业、住宅、工业划分。
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研究

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研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城镇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评估一直是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重要课题。
基准地价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以特定区域内土地最佳利用方式为基础,按照市场价格形成的土地价格水平。
基准地价的确定对于土地利用、土地征收、土地增值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对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进行研究,探讨其评估方法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一些建议。
评估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方法有多种,主要包括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
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周边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基准地价,适用于市场活跃、交易信息充分的地区。
成本法是指以土地的开发成本来确定基准地价,适用于尚未形成市场价格的地区。
收益法是指以土地的潜在收益来确定基准地价,适用于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收益易于测算的地区。
市场法是指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土地未来发展潜力来确定基准地价,适用于市场预期活跃、土地发展潜力大的地区。
在实际评估中,通常会综合运用以上各种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评估手段。
比如对于城市新开发区,可以以成本法为主,结合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城市老旧区,可以以比较法为主,结合收益法进行评估。
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可以更加准确地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土地使用、土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影响因素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土地规划、土地市场、土地政策等。
土地位置是影响基准地价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位置的土地基准地价有很大差异。
城市中心区的土地基准地价通常较高,而郊区、远郊区的土地基准地价通常较低。
土地规划也是影响基准地价的重要因素,不同规划用途的土地有不同的基准地价。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差异较大。
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也会对基准地价产生影响,市场供大于求时基准地价会下降,市场求大于供时基准地价会上升。
土地政策对基准地价的制定和调控也具有重要影响,政府的土地管理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征收政策等都会对基准地价产生影响。
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方案

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概念、意义、方法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概念和意义土地定级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潜力等因素,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等级的过程。
土地定级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环境,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
基准地价评估是指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土地的合理价格。
基准地价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土地定级,可以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基准地价评估,可以保障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方法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
定性分析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潜力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土地的等级。
定性分析的优点是简单易行,适用范围广,但缺点是主观性较强,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
定量分析是指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市场需求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和统计方法,对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的价格。
定量分析的优点是客观性强,结果可靠,但缺点是需要大量的数据和专业知识,成本较高。
三、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实施步骤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收集土地信息。
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潜力、土地位置、用途、市场需求等信息。
2.制定评估标准。
根据土地的特点和评估目的,制定评估标准,确定土地的等级和价格。
3.进行定性分析。
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潜力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土地的等级。
基准地价的名词解释

基准地价的名词解释在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领域,基准地价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它在土地交易、税收、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对基准地价进行详细解释,并探讨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1. 基准地价的定义与背景基准地价是指以土地用途、区位等因素为基础,在特定时期内确定的土地价格标准。
它是城市土地市场的参考标尺,旨在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平和合理性。
基准地价的确立依据一般来自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规划政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2. 基准地价的确定方法基准地价的确定通常采用市场调查、数据分析、专家评估等多种方法。
首先,市场调查是必不可少的步骤,通过对市场成交价格、土地利用状况等数据的调查分析,可以得出初步的价格范围。
其次,借助于数据分析工具,可以进一步细化基准地价的确定,考虑到诸如土地规模、区位、开发潜力等因素的影响。
最后,专家评估是必要的环节,通过专家的经验和判断,可以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和修正,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科学性。
3. 基准地价的应用基准地价在土地交易、税收、房地产开发等方面都有重要应用。
在土地交易方面,基准地价可以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确保买卖双方在交易中享有公平的条件。
税收方面,基准地价是计算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的依据,对于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基准地价可以作为房地产项目评估和定价的重要依据,指导房地产开发商合理定价,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4. 基准地价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基准地价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发展格局。
合理的基准地价政策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同时,基准地价也可以引导开发商在项目开发中更注重公益性与社会效益,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基准地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也对土地市场的平稳运行和房价的合理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5. 基准地价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尽管基准地价在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基准地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土地市场的稳定运行有着重要影响。
集体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要点解析

集体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要点解析摘要:现阶段,社会进步迅速,我国的基础建设的发展也有了改善。
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主要目的是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从而推动农用地估价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同时为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制定征用农地补偿方案、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提供依据和价格参考。
目前,城镇土地基准地价体系已经较为完善,但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农地评价理论和实践相对滞后,没有形成完整的农用地价格体系。
基于此,从剖析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关键问题入手,探索了农用地基准地价的编制路径。
关键词:集体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解析引言集体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除了具有和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相同的特点之外,还有理论基础不完善、技术依据不足、评价方法不成熟等特点。
通过分析集体土地基准地价评估的工作重点,基于实践经验提出集体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并有针对性地从领导团队的成立、作业队伍的组建、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价体系的构建、评价参数的选取等方面提出解决集体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应对措施。
1理论分析与经验借鉴目前学术界对农用地基准地价方面的研究,从基础资料收集到软件技术应用均有涉猎,代表性研究成果如下。
从基础资料收集方面入手,指出广泛收集社会、自然和经济等领域的资料是农用地定级估价研究的基础,并集中整理了农用地估价中所需的自然条件、图件、农用地利用、农用地的经济资料及其他资料等。
对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方法理论体系进行研究,从基础理论到实例举证,详细阐述了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应用过程。
提出利用灰色模型与回归模型,对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进行比较分析研究。
农用地定级估价包含有大量的空间信息和土地的属性信息。
应用地理信息系统可以有效实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结合。
在农用地定级估价研究过程中借助GIS软件,实现了快速获取、处理、分析、输出信息的效果。
土地基准地价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基准地价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土地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用途和等级,经评估确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土地价格。
土地基准地价是土地市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国家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土地基准地价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二、土地基准地价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确定土地基准地价,并定期公布。
”这一规定明确了土地基准地价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基准地价应当根据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土地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用途和等级,经评估确定。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基准地价的确定依据和程序。
3.《土地估价管理条例》《土地估价管理条例》是我国土地估价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中第二条规定:“土地估价是指根据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土地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用途和等级,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
”第四条规定:“土地估价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这两条规定明确了土地估价的法律地位和原则。
三、土地基准地价的确定程序1. 制定土地基准地价目录土地基准地价目录是确定土地基准地价的基础,由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土地基准地价目录应当包括各类土地用途、等级、区位、土地自然属性、经济环境等因素。
2. 收集土地市场交易数据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收集土地市场交易数据,包括土地交易价格、交易面积、交易时间、交易双方等。
这些数据是确定土地基准地价的重要依据。
3. 评估土地基准地价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土地市场交易数据、土地自然属性、区位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对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工作总结
基准地价工作总结
基准地价是指政府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的土地价格,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
基准地价的确定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所在单位对基准地价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首先,我们对基准地价的制定过程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在制定基准地价时,我们充分考虑了土地的位置、用途、市场价格等因素,采取了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确保基准地价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基准地价的制定能够得到各方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我们对基准地价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
通过对各地基准地价执行情况的调研,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基准地价执行不到位、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督,确保基准地价的执行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最后,我们对基准地价的效果进行了评估和总结。
通过对基准地价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我们发现基准地价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市场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准地价工作的研究和探讨,提出更加科学的制定和执行方法,不断完善基准地价工作。
通过对基准地价工作的总结和分析,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基准地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更加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不断完善基准地价的制定和执行机制,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市场的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基础地价分析
定义 基准地价是各种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
格,是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的反映。简单来说,基准 地价就是土地的初始价,即土地在完成拆迁、平整等一级 开发后,政府确定的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按照不同的区域 和不同的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平均价格。
简介
地价是土地在买卖、出让和转让等交易活动
中所表现出的价格,是土地资产属性的直观反映。而基准
仙霞路-古北路-延安西路-仙霞路 四川北路(武进路至溧阳路)两侧; 浦东: 黄浦江岸线-民生路-浦东大道-源深路-杨高中路-世纪大道-浦电路 -东方路-浦建路-塘桥新路-黄浦江岸线 四级区域: 由三级地区域外围线与下列路线围成的封闭区域为四级地区域: 浦西: 黄浦江岸线-怀德路-杨树浦路-大连路-大连西路-密云路-中山北二 路-伊敏河路-运光路-邯郸路-中山北一路-西宝兴路-北宝兴路-延长 路-延长中路-延长西路-志丹路-光新路-华池路-岚皋路-真如港-中 宁路-武宁路-杨柳青路-枣阳路-金沙江路-大渡河路-冕宁路-苏州河 南岸-古北路-天山支路-天山路-威宁路-北虹路-虹古路-水城路-虹 桥路-虹许路-古羊路-姚虹西路-虹桥路-中山西路-宜山路-桂林路- 钦州南路-钦州路-龙华港-黄浦江岸线 国定路-政通路-淞沪路-虬江-国和路-翔殷路-黄兴路-国定路 浦东: 黄浦江岸线-上南路-浦东南路-龙阳路-罗山路-黄浦江岸线 十一级区域:滩涂
1、显示中国城镇土地在已有利用过程中所能产生的各类经济收益,同时
也按价格标准显示城市土地质量的优劣程度。
2、为各级政府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时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为土地使用
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转让时提供参考依据。
3、各地价区段及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水平,也对国家加强土地市场的管
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城市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
土地评估-基准地价法
土地评估-基准地价法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一)估价对象描述委估的土地位于XX街道汇水路138号,土地使用证的详细情况如下:宗地地质条件一般,交通方便,整体形状基本呈正方形。
四至位置:北临近嘉琪工艺品有限公司等厂家,西临通园路,东至绅乐电子,南至汇水路。
周围工业企业集聚程度较高,基础配套设施较齐全。
委估地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在考虑评估价值时综合考虑其影响。
(二)估价依据1、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波市XX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条例、文件、通知2、有关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3、有关产权证明文件:XX国用(2008)字第000130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4、其它与土地资产评估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XX市XX区公布的《XX区土地基准地价表》;(三)地价定义根据地价评估的技术规则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此次评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出让。
本次评估土地价格是指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在2017年12月31日,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熟地,土地用途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四)地价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地价的因素主要有:对外及对内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企业集聚规模、公服设施条件、宗地条件、规划限制、开发程度、行业、容积率、使用年期、交易期日及交易情况等多种因素。
(五)待估宗地地价的确定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委估地块的现状、用途及资料的可收集性等多种因素,我们予以了综合考虑,最终选择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待估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指的是在求取一宗待估宗地的价格时,根据当地基准地价水平,参照待估宗地相同土地级别的各种修正因素说明表,对地价影响的各因素进行修正,确定修正系数,修正得出待估宗地地价的一种方法。
基准地价内涵指的是土地开发程度为熟地条件下,按照不同的土地用途,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各级别土地的区域平均价格,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日。
农用地估价专题剖析
农用地价格的基本特点
1
2 3 4
受自然因素影响大
趋升性缓慢
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以其收益能力作为价格基础
农用地价格种类
表达形式
未来规划用途 使用目的 权利类型 所转向经营 主体的差异
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宗地地价
农用地农用价格和农用地转用价格
农用地征用价格 、农用地承包价格 、农用地转包 价格 、农用地租金 、农用地拍卖底价、农用地 抵押价格 、农用地转让价格
农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农用地 农用地价格 农用地估价基本理论 不同类型农用地价格评估 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农用地
按照《农用地估价规程》规定,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 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 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农用地特点
农用地既是劳动对象,又是劳动手段,是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
三、农用地估价基本理论
农用地价格评估的意义
促进土地合理地配置、流动和补偿,促进土地产权 制度改革 为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农田保护提供依据 促进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提高
帮助国家调节土地级差收益
三、农用地估价基本理论
1 农 用 地 估 价 的 理 论 基 础 2 3 4 5 6 7 8
地租与地价理论 土地肥力理论 生产力理论 区位理论 市场理论 生态经济理论 土地报酬理论 土地外部经济理论
三、农用地估价基本理论
农用地价格评估原则
预期收益原则 替代原则 报酬递增递减原则 贡献原则
在正常利用条件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
以类似地区功能相同、条件相似、交易方式一致 农用地交易实例为参考
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普遍存在
农用地总收益是由各种投人要素共同作用结果 持续的使用、有效的使用、合法的使用 由各种价格影响因素互相作用而形成 以农用地市场供需决定农用地价格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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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可通过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而得出土地价格的方法。
基准地价的是某一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该级别或均质区域内该类用地的其他宗地价格在基准地价上下波动。
基准地价相对应的土地条件是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同类用地一般条件。
因此,通过对待评估宗地条件与级别或区域内同类用地一般条件的比较,并根据二者在区域条件、个别条件、使用年限和估价基准日等方面的差异大小,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即可得到待评估宗地的价格。
(1)计算公式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关于评估的有关规定,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公式为:
Pi=P×(1+K)×Y×T×F×K ij
式中:Pi——待估宗地地价;
P——待估宗地对应的基准地价;
K——待估宗地宗地区域、个别因素总修正值;
Y——待估宗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T——待估宗地期日修正系数;
F——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K ij——容积率修正系数。
(2)测算过程
1)基准地价的确定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3日公布实施的(江府[2013]27号)江门市基准地价标准,本次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于估价时点2012年3月1日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价格。
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
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此次的基准地价内涵如下表-1,。
表1 :江门市各用途土地基准地价内涵
江门市区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如下表2:
表2 :江门市区2013年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待估宗地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斗围(土名),用途为工业用地,参照《江门市区土地各类用途地价水平确定参考表》,适用基准地价类型为工业,评估时根据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的级别范围,待估宗地为四级用地;根据《江门市区2013年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表》,四级工业用地对应的基
准地价为336元/平方米,即:
P =336元/㎡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用地红线图》,待估宗地面积为30696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30%,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规划要求:①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方位需在西面或北面道路;②室外排水需为雨污分流制;③按用电要求设置电房;④建筑外墙饰面需贴外墙砖或涂外墙漆;⑤建筑间距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⑥围墙位置不得超出用地红线和道路红线,在路口处须按要求倒角设置;⑦道路及市政配套设施要与厂区同步规划建设、同步竣工验收;⑧用地规划与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颁布的有关规范和管理规定,见表4。
表4:待估宗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待评估宗地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Y的确定
待估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拟定为挂牌出让,根据工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的原则,待估宗地剩余使用年期为50年,根据《工业用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年期修正系数为1,详见表5:
表5:工业用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表
3)待评估宗地区域、个别因素修正
根据宗地的具体情况,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值K=+10%,具体修正情况如下:
表6:城镇工业用地地价影响因素说明、系数表
表7: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说明、优劣程度及修正系数表
4)期日修正系数T的确定
鹤山市区调整后的基准地价的基准日为2014年1月3日,本次估价基
准日为2014年2月25日,根据估价人员对江门市工业地价的调查,自2014年1月3日以来,江门市同类工业用地地价一直在上升,根据《江门市市区地价指数发布工作办法》中的地价指数,如下表:
表8:江门市工业用地地价指数表
故期日修正系数为102.4%=1.024
5)开发程度修正
待估宗地为五通一平的工业用地,与基准地价内涵一致,故开发程度不作修正。
6)容积率修正系数K ij的确定
基准地价评估时对应的容积率是该用途土地在该级别或均质区域内的平均容积率,各宗地的容积率可能各不相同,而同时,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极大,难以在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时考虑进去。
因此如果在因素修正系数表中未能考虑容积率影响,就必须进行进一步修正,将平均容积率修正到实际容积率水平。
容积率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 ij = k i /k j
K ij——容积率修正系数
k i ——待估宗地容积率对应的地价水平
K j ——级别或均质地域内该类用地平均容积率对应的地价水平指数因此,容积率修正系数K ij = 336/336 = 1
6)求取待评估宗地地价
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
Pi=P×(1+K)×Y×T×F×K ij
=336×(1-3%)×1×1.024×1×1
=334元/㎡(取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