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1总责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咨询人员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严格鉴定程序,提高工程造价鉴定成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

1.0.3工程造价鉴定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公正性原则;

4客观性原则。

1.0.4承办工程造价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必须是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取得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国家、政府等有权机关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超出资质等级许可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无效,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1.0.6 鉴定机构中主办工程造价鉴定的人员(以下简称鉴定人员)必须是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于该鉴定机构的执业造价工程师,但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鉴定业务。

1.0.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鉴定受托人应不受理其业务:

1、委托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事项超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

3、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等级范围的;

4、对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

5、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

6、当事人对委托事项不配合,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7、不符合本规程第1.0.8条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已提供的所有资料。1.0.8鉴定受托人在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发现委托事项超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

3、发现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等级范围的;

4、发现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规范

5、发现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

6、当事人对鉴定受托人发出威胁,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7、委托人对委托事项不配合或不履行应尽的责任或义务,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8、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9、鉴定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10、鉴定受托人无法预收到鉴定费用的;

11、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终止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终止鉴定的,鉴定机构应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有关鉴定费用。1.0.9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在承办工程造价鉴定工作中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浯

2.0.1 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建设项目在建设阶段有关利益方之间的工程造价纷争,以及由此延伸而引起的经济纷争。

2.0.2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国家、政府等有权机关或机构的委托,对纠纷项目的工程造价以及由此延伸而引起的经济问题,依据其建设工程造价方面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0.3举证资料

当事人按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交或主动提交与本项目鉴定有关、尚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资料,称为当事人提交的举证资料。鉴定委托人向鉴定机构转交,但要求鉴定机构对资料有效性进一步认定的资料称为鉴定委托人转交的举证资料。2.0.4鉴定资料

鉴定委托人向鉴定机构交付、能直接用作鉴定依据的资料称为鉴定资料;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提交的举证资料,经过当事人之间交换、确认、质证后才可用作鉴定依据,也称为鉴定资料。

2.0.5鉴定意见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受托鉴定纠纷项目作出的鉴定意见书及补充鉴定意见书、说明等统称为鉴定意见。

2.0.6鉴定结论意见

鉴定意见中应含有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意见可包括可确定的部分意见,无法确定的部分意见。

2.0.7鉴定委托人

本规程中定义的鉴定委托人是指有权委托工程造价鉴定的国家机关或机构。2.0.8鉴定机构

本规程中定义的鉴定机构是指接受纷争项目工程造价鉴定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0.9鉴定人员

本规程中定义的鉴定人员是指鉴定机构中接受纷争项目工程造价鉴定业务委托的自然人。

2.0.10当事人

本规程中定义的当事人是指建设工程造价纷争项目中的各方法人或自然人。

3回避

3.0.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未自行回避,鉴定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

1 是本纠纷项目的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是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的;

2 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与本纠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

3 担任过本纠纷项目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咨询人、咨询机构的;

4 与本纠纷项目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5 私自会见本纠纷项目的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3.0.2纠纷项目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鉴定委托人提出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应当回避的,由鉴定委托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鉴定机构应接受鉴定委托人作出的决定。纠纷项目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人员应当回避的,鉴定机构应接受其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如纠纷项目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不接受鉴定机构的决定,鉴定机构应向鉴定委托人反映,并提请鉴定委托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鉴定机构应接受鉴定委托人作出的决定。3.0.3鉴定人员主动提出回避并且理由成立的,鉴定机构应予批准,并指派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鉴定人员。鉴定机构主动要求回避的,应说明回避理由,由鉴定委托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4鉴定准备工作与取证

4.1 鉴定机构接受鉴定业务的依据是鉴定委托人出具的委托

4.1.2鉴定受托人对委托文书中鉴定范围、内容、要求或期限等有疑问的,宜及时与鉴定委托人联系,排除疑问。

4.1.3 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收到鉴定委托文书并排除疑问后,对鉴定委托人要求或同意鉴定受托人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或交流情况的,应及时通过鉴定委托人或按鉴定委托人的要求,与该项目的当事人取得联系。如果当事人对鉴定委托人在其委托文书中提出的鉴定范围、内容和要求等有异议时,鉴定机构应及时向鉴定委托人反映,协助当事人排除疑问。

对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受托人不与当事人发生联系的,鉴定受托人应按照鉴定委托人的要求开展工作。

4.1.4鉴定机构应在确定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根据纠纷项目工程造价金额,在鉴定期限表(表4.1.4)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工作。鉴定机构与鉴定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等待当事人提交举证资料、补交资料、交换资料、质证、对征询意见稿反馈意见等所需的时间不应计人鉴定期限,

表4.1.4 鉴定期限表

项目工程造价金额(万元)期限(自然天)

≤500 60

500~2000 90

2000~5000 120

5000~10000 150

>10000 180

遇到项目情况复杂、疑难、当事人不配合等情况,鉴定受托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时,应按照相关法规提前向鉴定委托人申请延长鉴定期限,并在其允许的延长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

4.1.5鉴定机构应在确定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按照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与鉴定委托人或当事人确定收费金额,约定交费人和交费时间。鉴定委托人确定由当事人交纳鉴定费的,鉴定机构应督促当事人在接到交款通知后的十天内到款。对当事人在通知期限内拒不交款的,鉴定机构可中止鉴定工作,中止期不计人鉴定期限。

4.2 鉴定取证

4.2.1对鉴定委托人向鉴定机构直接移交鉴定资料的项目,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及鉴定资料后除了开具接收清单,还应根据收到的鉴定资料及时熟悉、分析项目情况,必要时可开具提请鉴定委托人向当事人转达补交鉴定资料的函件及资料清单;对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举证资料或由当事人直接向鉴定机构提交举证资料的项目,鉴定机构应及时向当事人开具要求其提交举证资料的函件及资料清单。

4.2.2 按鉴定委托人要求,由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举证资料或当事人直接向鉴定机构提交举证资料的,鉴定机构均应对当事人提交举证资料指定期限。举证期限应执行鉴定委托人直接指定的举证期限;如果鉴定委托人未指定举证期限,鉴定机构可依法规向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并报鉴定委托人备案。鉴定举证期限应从当事人收到鉴定机构要求其提交举证资料清单的次日起算,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4.2.3 鉴定机构提请鉴定委托人转交或补交的鉴定资料清单的函(参考格式见附录的表A.0.1)应至少制作两份,致鉴定委托人一份,鉴定机构留底一份;当按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举证资料或由当事人直接向鉴定机构提交举证资料时,要求当事人提交举证资料的函(参考格式见附录的表A.0.2)应至少制作四份,致鉴定委托人一份,交举证的当事人各一份,由鉴定机构留底一份。

4.2.4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举证资料确有困难的,鉴定机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书面的延期举证申请,并将该延期举证申请转报鉴定委托人,由鉴定委托人决定是否准许延期。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举证资料仍有困难的,鉴定机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延期举证期限内再次提交书面的延期举证申请,并将该延期举证申请转报鉴定委托人,由鉴定委托人决定是否准许延期。4.2.5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举证资料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举证资料,鉴定机构不得擅自组织交换证据和质证。但对于经鉴定委托人或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4.2.6对于当事人在鉴定机构要求提交的举证资料清单之外,主动提交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鉴定机构应将其一并列人鉴定意见书中的举证资料清单。4.2.7 无论是诉讼纠纷项目还是非讼纠纷项目,对当事人增加、变更鉴定请求或者提出反要求而改变鉴定范围或内容的,鉴定机构均不得直接受理,应告知其向鉴定委托人提出申请。鉴定机构必须收到鉴定委托人新的鉴定委托文书或补充鉴定委托文书,才能按照新的鉴定委托文书或补充鉴定委托文书规定的范围或

内容,按本规程第4.2.1条至第4.2.6条相关规定重新组织举证。4.2.8对鉴定委托人直接向鉴定机构提交补充鉴定委托并转交了补充鉴定资料的,鉴定机构应将补充鉴定资料一并纳入鉴定;对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机构直接向当事人收取补充举证资料或由当事人直接向鉴定机构提交补充举证资料的,鉴定机构应依鉴定委托人的补充鉴定委托书,按本规程第4.2.1条至第4.2.6条相关规定重新组织举证。

4.2.9鉴定机构不宜收取鉴定资料或举证资料原件,宜收取经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必要时可采取原件扫描、拍照、摄像等方法留取证据。

4.2.10鉴定受托人最迟应在收到举证资料后十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已收到的举证资料,判断能否受理该项鉴定,在确定可以开展鉴定工作后,收取鉴定费用。如不能受理,应辞去该项委托;如已预收鉴定费的,应全额退还鉴定费。

5举证资料的转换、质证和现场勘查

5.1 举证资料的交换和质证

5.1.1鉴定委托人直接交由鉴定机构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资料,经鉴定委托人同意,鉴定机构可不再与当事人交换证据或质证,直接作为鉴定依据,否则应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并质证。

5.1.2 对鉴定机构从当事人收取举证资料的项目,在收齐资料后应及时提请鉴定委托人主持、组织交换资料并进行质证。鉴定委托人委托鉴定机构自行组织交换资料并质证的,鉴定机构应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及时组织交换资料和质证活动。对项目纠纷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参加双方举证资料交换、确认、签字、质证程序,或参加了双方资料交换、确认、签字、质证程序,但不认可对方举证资料又不提供相应资料或不愿意对举证资料、程序进行确认、签字的,应提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处理办法。

5.1.3经过当事人证据交换、确认、签字、质证的举证资料,应作为鉴定资料列为鉴定依据,用以计算并纳人造价鉴定结论意见;经过当事人双方证据交换、质证后,纠纷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资料,鉴定机构应提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处理办法;对鉴定委托人授权鉴定机构鉴别和判断的,受托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知识和有关政策对鉴定资料经过甄别后予以区别对待:

1 用以计算并纳入可以确定的鉴定结论造价意见;

2 用以计算或估算并区别原因纳入无法确定的部分项目造价意见;

3 可不采用。

5.1.4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可根据鉴定需要提请鉴定委托人提交补充鉴定资料或经鉴定委托人同意,要求当事人直接提交补充举证资料。对鉴定委托人已经质证再转交的补充资料,鉴定机构可以直接作为鉴定资料使用;对鉴定委托人转交,但未经质证的资料或当事人直接补充提交的举证资料,鉴定机构应按本规程第4.2.1条至第5。1.2条对补充资料执行取证和质证等程序。

5.1.5 鉴定过程中,纠纷当事人主动向鉴定委托人补充举证资料,已经质证再转交鉴定机构的补充资料,鉴定机构可以直接作为鉴定资料使用;但对于未经质证的资料,鉴定机构应按本规程第4.2.1条至第5.1.2条对补充资料执行取证和质证的程序。

5.1.6对超过了举证期限,或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向鉴定机构主动要求补充举

证资料的,鉴定机构应要求当事人首先向鉴定委托人提出申请,鉴定委托人同意当事人补充举证资料的,鉴定机构应要求当事人填写补交举证资料申请表(参考格式见附录的表九o.3),并按本规程第4,2.1条至第5.1.2条对补充资料执行取证和质证等程序。

5.2 现场勘验

5.2.1 根据项目鉴定工作需要,鉴定机构可组织当事人对被鉴定的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

5.2.2鉴定机构组织当事人对被鉴定的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的,应先行填写现场勘验通知书(参考格式见附录的表A.0.4),书面通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参加,同时应请鉴定委托人派员参加。当事人拒绝参加勘验的,应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处理办法。

5.2.3 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记录、笔录或勘验图表,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参考格式见附录的表A.0.5)。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必要时鉴定机构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留下影像资料。5.2.4当事人对现场勘验图表或勘验笔录等不予签字确认的,鉴定机构应提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处理办法,并在鉴定意见中作出表术。

6鉴定

6.1鉴定组织

6.1.1鉴定机构接受了鉴定委托人的委托后,应成立鉴定项目部(组)。鉴定项目部(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造价工程师。6.1.2为了保证鉴定质量,按照本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审核审定制。不同单位工程的经办人员与审核人员可以互相交叉,但同一人不得兼任同一单位工程的经办、审核。

6.1.3鉴定项目部(组)对内部争议较大又必须作出鉴定意见的内容实行合议制定案,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用表决方式确定鉴定方案或结论性意见。鉴定合议会议应作详细记录或纪要,记录表决情况,合议决定由合议的鉴定项目部(组)集体负责,并列入鉴定意见,少数人的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录。

6.2 鉴定程序

6.2.1鉴定机构对项目鉴定工作应按委托书规定的鉴定范围、内容、要求、期限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常规管理规定,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书面管理计划、流程控制程序等保证鉴定工作质量。

6.2.2进入鉴定工作程序后,鉴定机构宜采取与当事人核对工程量、套取定额(或计取单价)、取费等过程逐步完成鉴定;对鉴定委托人认为鉴定机构不必要与当事人做核对工作,或鉴定机构认为不必要与当事人核对的纠纷项目,鉴定机构可直接出具鉴定意见或鉴定意见征询意见稿。

6.2.3鉴定项目具有核对程序的,鉴定机构开展每一步核对工作前,均应事先给当事人出具造价核对工作通知函(参考格式见附录

6.3鉴定方法

6. 3. 1项目鉴定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鉴定委托文书,鉴定成果文件表述的鉴定范围和内容必须符合鉴定委托文书要求,不得作出不符合委托的鉴定表述。

6. 3. 2在鉴定项目合同约定有效的情况下,鉴定应采用但是人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除非合同纠纷各方另行达成一致约定,否则不得采用不符合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作出鉴定意见,也不得修改原合同计价条件而作出鉴定意见。6.3.3如果当事人纠纷项目的合同出现如下情况,鉴定受托人可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权机关发布的标准和本规程有关规定,独立选择适用的计价依据和方法形成鉴定意见,选择计价依据和方法的理由应在成果文件中表述:

1 合同无效;

2 合同对计价依据和方法约定不明;

3 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和方法无法对纠纷部分进行鉴定。

6.3.4鉴定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应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规定,分别计算后汇总,不应混编混算。6.3.5鉴定机构在开展鉴定工作之前应首先确定合同性文件的解释程序。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纠纷项目各个合同性文件合法、有效及具有优先解释顺序约定的前提下,对合同约定了优先解释顺序的项目,按照其约定的优先解释顺序开展鉴定。对合同没有约定优先解释顺序的项目,鉴定机构宜提请鉴定委托人指定优先解释顺序,鉴定委托人要求受托人确定合同优先解释顺序的,宜选择如下优先解释顺序: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合同专用条款;

5 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当上述文件不全时,其顺序依然有效。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索赔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解释顺序按时间排序,后立的文件优先于先立的文件。

6.3.6 如果当事人对纠纷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洽商、变更、索赔、工程报价单或结算书等相关文件有效性的约定有分歧,其有效性应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如果是因对国家计价规定性文件有不同理解而产生的分歧,分歧各方应共同提请相应有权机关解释。鉴定委托人要求鉴定受托人作出鉴别和判断的,鉴定受托人可依据建设科学技术和工程造价、经济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6.3.7当事人要求因物价问题调整合同价款时,对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合同

【施工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浅谈】 工程造价管理专业

《【施工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浅谈】工程造价管理专业》 摘要:要:施工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把握每个控制环节,做好工程实施中的索赔工作,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最常见的索赔有:因建设方延误工期索赔、变更索赔、赶工索赔、不可抗力索赔等 摘要:施工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把握每个控制环节。本文就从施工全过程如何加强工程造价控制进行探讨。关键词: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当一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署完成转入施工过程后,为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施工阶段的各环节管理。现就施工全过程中各个阶段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谈点认识和体会。一、以合同、投标报价为依据,仔细进行施工前期工程量分析统计。工程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预算人员首先应仔细阅读投标报价书、合同书;认真熟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仔细阅读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就施工全过程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人工消耗量、机械台班消耗量、材料消耗量、措施费用及现场管理费用等。会同有经验的项目部技术人员结合招标书中的工作内容、合同书中的内容、标准,施工现场将会遇到的现实性的工作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比较,进行合理调整。 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确保造价控制到位。技术是手段、经济是目的,为达到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必须将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因此对于施工现场来说,合理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尤为重要。经过方案优化比选,选择出既能减少投入,又能切实完成工程内容的最优方案。切不可盲目为了抢工期,不惜代价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虽然抢出了信誉,却造成了亏损;也不可盲目的为了追求质量,不惜代价地提高质量标准,使工程费用大大超出工程合同造价。反之,如果我们方案指定合理,在考虑保证工期和质量的同时,也考虑到严格控制工程合同造价,励行节约,提高经济效益,那么,我们就有雄厚的资金积累去投入先进的设备,从而更有能力确保工程的工期和质量。三、将工程量造价信息以纲领性文件的形式贯彻于施工生产全过程。以前期工程量统计分析资料为依据,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对统计分析数据细化、合理化。将数据以文件形式下达施工现场,其中包括分项工程劳力用工计划安排表,材料限额使用计划表,机械台班使用计划表,现场管理费用计划安排表,措施项目中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计划表等内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接到该企业文件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对其进行贯彻执行。比如在进行顶板砼浇注过程中,以该文件为依据,对劳力使用、材料使用和机械台班等使用进行合理布置安排,使其做到可预防、可控、可把握。该分项施工内容完成后,将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反馈至企业造价管理部门,找出有无差别及产生差别的原因,以便及时补救和为今后的施工过程留下保贵的借签资料。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所有分项工程实际消耗量清单与企业计划文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合造价字[2009]003号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通知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简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常用册)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通知》(建定[2008]259号)精神,现将合肥市贯彻执行“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4月20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常用册)工程,均使用“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工程实施过程中费用索赔、现场经济签证的计算依据,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标清单、工程成本价界定的依据。 二、本“综合单价”与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T-206-2005)配套执行。

三、执行“综合单价”计价的不再区分工程类别。 四、采用本“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费用构成和计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包括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综合费,其中综合费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㈡措施项目清单费:主要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浇筑混凝土模板及支撑费、脚手架费应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中。浇筑混凝土模板及支撑与浇筑混凝土子目的清单编码对应,脚手架费的清单编码按下表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其通用项目已列入综合单价。具体措

工程机械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工程机械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第一节行业范围界定 一、行业定义及代码 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制定的《工程机械定义及类组划分》(GXB/TY0001-2011)规定,凡土石方工程,流动起重装卸工程,人货升降输送工程,市政、环卫及各种建设工程,综合机械化施工以及同上述工程相关的生产过程机械化所应用的机械设备,统称为工程机械。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并无工程机械该行业大类。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产品范围主要从通用设备制造专业和专用设 备制造业大类中分列出来,根据《工程机械定义及类组划分》(GXB/TY0001-2011),工程机械可分为20大类产品,对应到《国家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具体行业代码及子行业有以下: 表1工程机械行业分类(GB/T4754-2017) 行业及代码子行业及代码行业描述 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1轻小型起重设备 制造 指结构轻巧、动作简单、可在狭小场地升降或移动重物的简易起 设备及器具制造;包括起重滑车、手动葫芦、电动葫芦、普通卷 扬机、千斤顶、汽车举升机、单轨小车等制造。 3432生产专用起重机 制造 指具有起升、行走等主要工作机构的各种起重机及其专门配套件 的制造。 3433生产专用车辆制 造 指用于生产企业内部,进行装卸、堆垛或短距离搬运、牵引、顶 推等作业的无轨车辆及专门配套件的制造;包括电动叉车、内燃 叉车、集装箱正面吊运机、短距离牵引车及固定平台搬运车、跨 运车,以及手动搬运、堆垛车等制造。 3434连续搬运设备制 造 指在同一方向上,按照规定的线路连续或间歇地运送或装卸散状 物料和成件物品的搬运设备及其专门配套件的制造;包括输送设 备、装卸机械、给料机械等三类产品及其专门配套件的制造。 3435电梯、自动扶梯 及升降机制造 指各种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升降机及其专门配套件的 制造。 3439其他物料搬运设 备制造 指除上述意外的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及其专门配套件的制造。 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11矿山机械制造 指用于各种固体矿物及石料的开采和洗选的机械设备及其专门 配套设备的制造;包括建井设备,采掘、凿岩设备,矿山提升设 备,矿物破碎、粉磨设备,矿物筛分、洗选设备,矿用牵引车及 矿车等产品及其专用配套件的制造。 3512石油钻采专用设 备制造 指对陆地和近海石油、天然气等专用开采设备的制造;不包括深 海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平台及相关漂浮设备的制造。

浅谈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谈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江苏方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怀仁 摘要: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解决办法,使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有一定提高,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力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更加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从而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工程造价管理概论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遵循工程造价的运动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力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是合理确定,提高效益,有效控制。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WTO规则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形成巨大的冲击,必须对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即: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改革现行的工程不实之处管理方式,实行量价分离,逐步建立起由工程定额作为指导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政府的管理职能应从原来的微观管理方式转变为宏观调控为主,实现国家对消耗量标准的宏观管理,制定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为逐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创造条件。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90年代初至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建筑工程的管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打开国门走出去,引进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建筑工程造价难以客观真实地得到反映,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突破计划投资的项目比比皆是。由于工程投资的确定缺乏科学合理性,导致工程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开始建立健全适合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模式,使工程造价的管理趋于科学合理。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一直沿用前苏联模式,是适应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体制,目前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511号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京价协 [2015]011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 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简称若干 意见)、《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简称京价协)于2011 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的说明》(简称参考费用及指数)至今已五年了,经过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对“参考费用及指数”的运用,参考费用获得了 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各方主体的认可,有效的遏制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近年来北京市的物价均有上涨,特 别是人工工资上涨幅度较大。因此,京价协经研究决定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 一、调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 2011 年“参考费用及指数”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变化的情况,京 价协跟踪了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实际完成的各种类型的造价咨询服务所需要的人工费、软件使用费、 办公场所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数据,结合北京市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参考相关省市公布 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标准,京价协采用科学的方法综合测算后调整了“参考费用及指数”。本次测算的 数据均来源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会员。 二、调整后的“参考费用及指数”使用的解释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见附件一)计算方法: (一)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费用 例如: 某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6000 万元,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如下: 200 万元× 3.2 ‰ =0.64 万元 (500-200) ×2.7 ‰=0.81 万元 (2000-500) ×2.4 ‰ =3.6 万元 (6000-2000) × 2.1 ‰=8.4 万元 合计费用 =0.64+0.81+3.6+8.4=13.45万元 (二)对于小型咨询项目或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工程 造价咨询日参考费用》(见附件二)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约定; (三)对于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用,建议谁受益,谁付费,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将受益的第三方费用 收取后与本方的费用一并支付给被委托方。 (四)通过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跟踪测算,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指数》(见附件三)做了相应调整,费用指数反映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的变动及变动幅度。 三、注意事项 (一)被委托方应遵守国家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 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支付方式,并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整理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融技术、经济、法规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1.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界定 (1)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由建设工程、工程造价、造价管理三个属性不同的关键词所组成,是一门集多学科知识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性学科。 建设工程:即土木工程(也称基本建设工程),既指部件产品,即由建筑业承担固定资产设计、建筑和安装任务的成果,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各类建筑物,又指一个活动畴,即包括从事整个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各相关活动的总称。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投资额或称建设成本,二是指合同价或称承发包价格。 投资额(建设成本),是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所需费用的总和,它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投资额是对投资方、业主、项目法人而言的。合同价(承发包价格),是指建设工程实施建造的契约性价格。合同价是对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而言的。 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由于工程造价含义的双重性,所以要分别予以考虑。 (2)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时效性;公正性;规性;准确性 1.1.2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特点与影响造价的因素 特点:单件性计价、多阶段计价、分解组合计价。 影响因素: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商品供求规律 1.1.3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及工作要素 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引导与服务、管理与监督等实际问题,从而提高投资经济效益。 目标:遵循价值规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培育和规建筑市场中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自主报价,建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 对象:分为客体和主体。客体是工程建设项目,而主体是业主或投资人(建设单位)、承包商或承建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咨询等机构及工作人员。 工作要素:略 1.2 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制度

浅谈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历程和研究现状

浅谈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历程和研究现状 前言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造价格。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有不同的含义,工程造价管理也就有不同的目标。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惟一的投资主体,施工企业是国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国家投资的管理,其目标是降低工程造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投资方和承包方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转变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以保证不同投资主体的利益,实现建筑业健康、稳定的发展。自从 20 世纪 80 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进行了多次改革,这些改革从投资渠道的多源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决策的分权化到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等,这些制度虽然从不同的角度起到了构筑有形建筑市场硬件的作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对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涉及不深,还没有从根本上来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问题[1]。 工程造价管理有两种管理,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属于投资管理范畴,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的含义是,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这一含义既涵盖了微观的项目投资费用的管理,也涵盖了宏观层次的投资费用的管理。工程价格管理属于价格管理范畴。[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分两个层次:一是在微观层次上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订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它反映了微观主体按支配价格运动的经济规律,对商品价格进行能动的计划、预测、监控和调整,并接受价格对生产的调节。二是在宏观层次上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系统活动。 1 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工程造价专业学什么_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简介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简介 本专业分工程造价和工程监理两个方向,主动适应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随着企业对人才能力需求的改变,本专业的专业课程也作相对应的动态调整。 1.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掌握必须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技能,同时具有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高层次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实行学历证和职业技能资格证“双证毕业制度”。 造价方向要求能熟练操作建筑工程管理软件(预算),在建筑工程造价、施工组织管理及企业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资料的收集及整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实践管理能力的实用型人才,可持续发展为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 监理方向在建筑工程造价、企业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特别是在工程项目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方面、具有较强实践管理能力的实用型人才,监理方向可持续发展为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 职业岗位与主要工作任务 表1:造价方向就业范围、职业岗位与工作任务对应表

表2:监理方向就业范围、职业岗位与工作任务对应表 2.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以下三大职业能力 职业能力。要求学生具有健康的体质和身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团队协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专业能力。造价方向包括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结算,编制招标标书、投标标书能力;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能力;.建筑施工图设计能力。监理方向包括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等具体控制管理能力;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能力;.建筑施工图设计能力。 学习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与时俱进,适应行业需求,主动学习各种专业技能,并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表3本专业相关技能证书一览表

2015年第二十八届-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附件1 2015年度(第二十八届)全国石油石化企 业 管理现代化创新优秀成果获奖目录 一等奖:27项 1. 中国石油油气储量评估管理创新与实践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王永祥张君峰孙广伯段晓文张亚庆王靖云 徐小林鞠秀娟杨桂茹赵丽华 2. 大型气田天然气战略储备体系构建与实施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周志斌周国栋胡俊坤熊伟杨涛贺志明 李仲刘军魏林邹晓琴李毅卢栎羽 3. 以提升主业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的全产业链管理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周学仲杨云王涛李友成李磊邹宗楠 孙宇 4. 深水钻完井工程管理体系建设与应用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姜伟周俊昌胡伟杰杨秀夫付英军刘正礼 罗俊丰李中方满宗赵景芳来宣朝蒋世全 5. 基于管理信息融合的公司全面流程化管理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 黄刚姜立增高联益陈兴德翟金生陈凤廷 杨光黄焜刘建武唐启彬高振友冯运凯6. 大型石油公司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开发生产部 袁光宇丘宗杰陈壁杨树波阎洪涛王建丰 刘光成乐钻柯吕雄郭少儒李玉斌李祎7. 基于降本增效的致密油水平井工程高效管理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 崔宝文邵奎政徐会建于珊珊李海燕张平 马国良罗建明王发现王淑萍宋微立廖远慧8. 基于岗位评价的“岗位等级体系建设”创新与实践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 贾鸿武孙凤湘丁华马燕酚宋宏林曹娜娜 杨丰品范建发郑建海张科伟郭军太赵银科9. 以技术服务石油合同为核心的海外大型油气开发项目独 立型法律管理 中国海油伊拉克有限公司

佴小勇吕儒红王贺猛辛智强 10. 采油工程持续融合创新管理与实践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刘合闫建文罗凯杨清海金旭杨胜建 赵昌明 11. 大型炼化企业危险作业受控管理流程再造 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烯烃厂 刘振宏侯维张炳辉闫成玉刘辉汪洋 郭凯振王维民齐健杜志军王久文 12. 基于价值管理的财务经营体系构建与实施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公司 闫宏徐庆红王学庆张晓燕熊伟王海文 谢朝辉姜晶陈红梅徐海旭刘虎胜周春江13. 炼化企业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创新与实践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陈俊豪陈继南范芒张寿高胡建华范永勤 朱文军陈武刘文君胡伟葛国成叶樟林 14. 大型石化企业公用工程技措项目优化管理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 王德义康志军孙玉彬宗义山孔庆发刘均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

1总责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咨询人员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严格鉴定程序,提高工程造价鉴定成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 1.0.3工程造价鉴定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公正性原则; 4客观性原则。 1.0.4承办工程造价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必须是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取得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国家、政府等有权机关的委托开展鉴定活动,超出资质等级许可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无效,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1.0.6 鉴定机构中主办工程造价鉴定的人员(以下简称鉴定人员)必须是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于该鉴定机构的执业造价工程师,但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鉴定业务。 1.0.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鉴定受托人应不受理其业务: 1、委托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委托事项超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 3、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等级范围的; 4、对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的; 5、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 6、当事人对委托事项不配合,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7、不符合本规程第1.0.8条规定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已提供的所有资料。1.0.8鉴定受托人在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鉴定: 1、发现委托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发现委托事项超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 3、发现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等级范围的; 4、发现鉴定要求不符合本行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技术规范 5、发现委托事项超出本企业专业能力和技术条件的; 6、当事人对鉴定受托人发出威胁,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7、委托人对委托事项不配合或不履行应尽的责任或义务,导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8、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9、鉴定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10、鉴定受托人无法预收到鉴定费用的;

工程造价管理(名字解释)

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投入生产整个建设过程及其先后次序。 2、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程序中最初级阶段的工作,根据各部门的规划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生产力布局状况和市场预测,向国家提出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 3、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是指建设的全部工程量,其造价一般指投资估算、设计总概算和竣工总决算的造价。 4、一个建设项目:由若干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组成。 5、工程量和造价是:由一个局分部到整体的分部组合计算的过程,认识建设项目的组成,对研究工程计量与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6、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7、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的组成部分。 8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产品的建设价格,工程造价本质上属于价格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1.从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是指假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即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相关费用2.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价格,即工程价格,是在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工程承包合同价和建设工程总造价。

9、项目公开:是指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正式打桩,建设工期则是从开工时算起。 10、建设项目:是指具体独立的行政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具有设计任务书并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的一个或几个但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工程,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 11、建筑项目后评价:项目竣工投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12、分项工程:是指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能产生出来的,并可以利用某种计量单位计算的最基本的中间产品。 13、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14、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产生的增值。 15现金流出:若将某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对该项目在整个寿命周期内发生的费用和收益进行分析和计量,在某一时间点上,流出系统的实际支出。 16、现金流入:流入系统的实际收入。 17、净现金流量:把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差额。 18、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净现金流量统称。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1建设工程造价:完成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 用的总和,或者说是一种承包交易价格或合 同价。 2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融技术、经济、法规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 统工程。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以建设工程项目为 研究对象,以工程技术、技术管理为手段,以有效为目标,集多科学知识于一体的一门 综合应用性科学。 4工程:是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应用到工农业 生产部门中去而形成 的各科学的总称,是用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基础科学的原理,结合在生产时间中所积 累的技术经验而发展 起来的。 5、建设工程即土木工程:即指部件产品,又指一个活动范畴。 6、建设工程项目分类:1)按照建设性质分类a 建设项目b扩建项目c 改建项目d迁建项目e 恢复项目; 2)按按照建设规模分类a大型项目b中型项目c大型项目 3)按项目法人组建分类;新设法人项目,既有法人项目 7、工程造价的含义:一是指投资额或称建 设成本,二是指合同价或称承发包价格 8、工程造价两种含 义的区别:a性质不同 b要求不同c形成机制 不同d存在的问题及原 因不同 9、工程造价管理的 特点:1时效性2公正 性3规范性4准确性 10、工程造价计价的 特点:1单件性计价2 多阶段计价3分解组合 计价 11、影响工程造价的因 素:1价值规律对工程 造价的影响 2货币流 通规律对工程造价的 影响3供求规律对工程 造价的影响 12、工程造价管理的目 标:通过市场价格机制 的运行,达到优化配置 资源、合理使用投资、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取 得最佳投资效益和经 济效益,形成统一、开 放、协调、有序的建筑 市场体系,将政府在工 程造价管理中的职能 从行政管理、直接管理 转换为法规管理及协 调监督,制定和完善建 筑市场中经济管理规 则,规范招标投标及承 发包行为,制止不正当 竞争,严格中介机构人 员的资格认定,规范社 会中介咨询机构的行 为,对工程造价实施全 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 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 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 程造价管理体系。 13、工程造价管理的 对象;分为客体和主 体。客体是工程建设项 目,主体是业主或者投 资人、承包商或者承建 商以及监理、咨询等机 构及其工作人员 14、造价工程师的素 质要求: 1造价工程师应是复合 型的专业管理人才2造 价工程师应具备技术 技能 3造价工程师应 具备认为技能 4造价 工程师应具备观念技 能 15、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1简历健全工程造价管 理计价依据,创造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价格机制 2健全法规体系,实行 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3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充分发挥引导、管 理、监督、服务职能 4严格工程造价管理人 员的资格准入与考核 认证,加强培训提高人 员素质 5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 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先 进手段实施高效的动 态管理。 16美国工程造价管理 的特点: 1业主自主负责2专业 人员独立估价3全程管 理一元化。 17发达国家与地区 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 1行之有效的政府间接 调控2有章可循的计价 依据3多渠道的工程造 价信息4贴近市场施加 的动态估价5通用的合 同文本6项目实施过程 中造价的动态控制 第二章建设工程造 价构成1、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由直接费、 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 成。 2直接费:由直接工 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3、直接工程费:是 指施工过程中消费的 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 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 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4、人工费:对直接 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 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 各项费用。 5、人工费包括:a基 本工资b工资性补贴c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d职 工福利费e生产工人劳 动保护费 6、材料费包括:a材料 原价b材料运杂费c运 输损耗费d采购及保管 费e检验试验费 7、施工机械使用费: a折旧费b大修理费c 经常修理费d安拆费及 场外运费e人工费f燃 料动力费g养路费及车 船使用税 8、措施费:是指为 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 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 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 体项目的费用 9间接费是由规费、企 业管理费组成。 10规费包括:工程排污 费、社会保障费、住房 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 保险。 11企业管理费包括管 理人员工资、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 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 费、劳动保险费、工会 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2、社会保障费包括: 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 险费3医疗保险费 14、利润:指施工 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 获得的盈利 15、税金:指公家 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 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 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及教育附加费等 16、进口设备的交 货类别:1内陆交货类 2装运港交货类3目 的地交货类 17、固定资产其他费 用: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中按规定形成固定 资产的费用,是固定 资产费用的一部分 18、固定资产费用: 指项目投产时将直接 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 投资,包括工程费用 以及在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中按规定形成固 定资产的费用。 19、建设管理费用: 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 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 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

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发展

第五节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发展 1.内容提要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2.重点、难点分析 历年考题多分布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中。 3.内容讲解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 (一)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 1.英国工程造价管理 英国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在英国被称为工料测量师行,成立的条件必须符合政府或相关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目前,英国的行业协会负责管理工程造价专业人士、编制工程造价计量标准,发布相关造价信息及造价指标。 在英国,政府投资工程和私人投资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但这些工程项目通常都需要聘请专业造价咨询公司进行业务合作。 政府投资工程是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包括计划、采购、建设咨询、实施和维护,对从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各个环节的工程造价控制都较为严格,遵循政府统一发布的价格指数,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目前,英国政府投资工程约占整个国家公共投资的50%左右,在工程造价业务方面要求必须委托给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管理。英国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则是制定有关政策和法律,以全面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 对于私人投资工程,政府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类工程项目的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规范和引导,只要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府一般不予干预。 社会上还有许多政府所属代理机构及社会团体组织,如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等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主要对咨询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从业人员。英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制度、规定和规范体系都较为完善。 英国工料测量师行经营的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各个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策划咨

工程造价管理概念 (1)

1.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 2.动态投资:是指完成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要量的总和。 3.建筑安装工程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企业费用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4. CIF:进口设备的到岸价格,=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 5.人工幅度差:是预算定额与劳动定额的差额,主要是指在劳动定额中未包括而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不可避免但又很难准确计算的用工和各种工时损失。 6.价值工程的概念:价值工程,也称价值分析或价值管理,它是通过研究产品或系统的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关系,来改进产品或系统,以提高其经济效益的现代管理技术。 7.营业额: 7. FOB :指装运港船上的交货价。 8.工程单价:一般是指单位假定建筑安装产品单价。 9.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设计图及说明,利用国家或地区颁发的概算指标、预算指标、预算定额、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按照设计要求,概略地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造价的文件。 10.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方案的过程,是指建设 ---------------------------------------------------------精品文档

项目投资者按照自己的意图目的,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投资分配以及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布局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及作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 11.总平面设计:是指总图运输设计和总平面布置,主要包括:厂址方案、占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总图运输、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公共设施的配置;外部运输、水、电、气及其他外部协作条件等。12.量差:是指原计价文件所列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符合而产生的差别。 13.价差:是指签订合同时的计价或取费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差别。 14. 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工程项目之前,以公告或邀请书的方式提出招标项目的有关要求,公布招标条件,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交易行为。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是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是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投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报价,通过竞争企图为招标人选中,并等待开标,决定能否中标的一种交易方式。 15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精品文档

“十三五”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方向

“十三五”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方向 据国务院发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以及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 改革方案提出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明确了标准化改革的路线图与时间表。这意味着工程机械协会标准制定也迎来政策春风。 今后工程机械行业将重点开展8项工作 一、启动工程机械行业社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协会总部与各分支机构要根据各自特点,系统地组织开展全行业与分行业的标准普查,调查并梳理涉及本行业及产品的国标、行标、地标以及国际标准,初步建立分行业标准体系与框架,给组织制定社会团体标准打下良好的基础。要认真的理清各类标准的家底,明确哪些正在发挥着作用,哪些没有发挥作用。 二、开始《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协会标准管理办法几年来执行情况广泛征求重点企业、分支机构、各标委会、检测机构和研究院所的意见,在保证标准修订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简化繁琐的审批过程。 三、启动“十三五”工程机械行业社会团体标准规划工作。在行业标准普查的基础上,编制行业“十三五”社会团体标准规划,分析现状,确立发展社会团体标准指导思想,建立社会团体标准体系和框架,编制标准数据库,构建国际交流渠道。 四、在协会标准法规部基础上组建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协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是协会社会团体标准技术支持机构,负责行业标准化工作总体规划、标准体系建立、年度计划和交叉标准的审查、协调。建议各分支机构按照相应模式组建各分支机构的专家委员会。 五、加大对包括协标在内的现有标准的宣贯力度,提高大家对现有标准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六、搞好工程机械行业社团标准的顶层设计:鼓励和组织好各企业,调动相关用户、标委会、检测机构、研究院所、大专院校和社会人士的积极性,支持工程机械行业团标的制定和宣贯。 新团标初步考虑从以下5个层次开展工作:一是重点制定工程机械全行业安全、环保、健康、舒适、定义、术语、服务标准;二是制定各主要分行业安全、环保、健康、舒适、定义、术语、服务、节能环保标准;三是制定产品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可靠性试验、验证方法标准;四是制定配套的部件、系统、电气、软件的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可靠性试验、验证方法标准等;五是建立与施工工法、土木工程、地质构造相结合的接口标准。以上这些顶层设计的意见大家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后,在“十三五”规划中确定。 七、沟通交流国内外标准和法规情况;加强国际交流和沟通;推进国际(国家)标准、法规应用;推动中国标准、认证(CQC认证、3C)、法规境外交流和互认。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电子书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辅导提纲汇编 供学员下载用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 1,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条件、期限、中止 (2)从业资格—单位资质和个人资格 2,工程承发包—发包方式、承包地几种形式3,监理制度—代表业主形式监督权力 4,安全生产管理—八个字方针 二、合同法—合同的订立方含义 三、招标投标法 1,招标--其他规定 2,投标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允许做的事 (2)连带责任概念 四、其他法律法规 1,价格法 (1)价格与价值的关系 (2)定价依据、范围 2,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和补偿 3,保险法—保险费的支付两种情况 4,税法—累进税率、行为税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1,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行业自律 2,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造价工程师 (2)造价员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资质标准 (2)业务承接 (3)法律责任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项目管理概述 1,项目组成与分类 (1)含义

(2)分类 2,建设程序 (1)强调合理交叉、不能颠倒 (2)建设准备的几项工作 (3)竣工验收,竣工图三种情况 3,项目管理—发展趋势 第二节工程目标管理 1,控制原理和方法 (1)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 (2)控制措施 (3)工程进度/造价控制的方法 第三节项目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分类—自然风险有哪几种? (2)承包商的风险—责任风险 (3)风险管理流程—风险清单 2,风险应对策略—四种方式(自留、转移)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一节合同概述 1,合同的订立 (1)要约和承诺 (2)格式条款的解释 (3)缔约过失两个前提,三个赔偿条件 2,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2)合同效力待定、无效合同、无效合同 3,合同的履行—一般规定中几种情况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不影响执行的条款 (2)标的物提存 5,违约责任 (1)特点 (2)违约责任承担 6,合同争议解决途径及管辖权 第二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1,主要合同关系 (1)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1)工程承包合同几种形式

(完整版)工程造价管理整理

第一章工程造价概论 一、名词解释 1、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建成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2、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3、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直到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 二、简答题 1、简述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 答:进口设备如果采用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其抵岸价构成可概括为: 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 2、简述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 答: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3、规费由什么组成? 答:由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构成。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概论 一、简答题 1、简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应遵守的几项基本原则。 答:第一是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第二是主动的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第三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这也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2、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 答: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3、简述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有哪两种计价模式? 答: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存在两种计价模式并存的状态,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4、简述全面造价管理包含的内容。 答:全面造价管理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全风险造价管理、全团队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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