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的概念、意义与原则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财产数量。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二、公司资本与相关概念 (一)公司资本与资产、净资产、所有者
权益 • 资产是会计学上的概念,与“负债”相
对应,是指公司实际占有的财产或权利。 • 会计学上资产负债表包含着一个公式: •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资产-负债
2.折衷授权资本制
• 折衷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也要 在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并只需发行和 认足部分资本或股份,公司即可成立, 未发行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发行, 但授权发行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资本的 一定比例。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二、公司资本原则
• 所谓“资本三原则”,是指传统公司法在发展过 程中形成并确认的关于公司资本的三项基本原则 的统称。
• 【结论】 •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得出下面的公式:
• 公司资本=注册资本=发行资本+待发行资 本
• 发行资本=认购资本=实缴资本+待缴资本 (含保留资本)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四、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 • (-)资本是公司设立的一项基本条件 • (二)资本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基本物
质条件 • (三)资本是公司承担财产责任的基本保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3.评价 • 利: • 强调资本真实,能较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
和社会交易安全。 • 弊: • 增加公司设立难度,导致公司设立周期长、
成本高;同时为公司成立后的增减资本带 来不便。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二)授权资本制
• 1.概念 • 授权资本制,也称核准资本制或名义资本制,是
公司资本制度(一)

发行资本=实缴 发行资本 实缴 资本+待缴资本 资本 待缴资本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分期筹 集的全部资本. 集的全部资本.
公司实际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
公司可决定,对于部分待缴资本, 公司可决定,对于部分待缴资本,只有在公司 破产时才催缴. 破产时才催缴.
四,资本形成制度
(一)法定资本制 Statutory capital system 又称确定资本制,即公司资本一次形成方式. 它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必须于公司设立时由股东一次 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 发行新股,必须履行增资程序. 法,德公司法首创,后为意大利,瑞士,奥地利等国公司法 继受.
公司资本制度第一讲
西南政法大学 侯东德
SWUPL
Contents
公司资本的含义与特征 相关概
股权融资 Equity financing
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
向金融机构借债 向股东借债 向公众借债 优势: 优势: 税务优势 简化股权结构 降低经营风险 杠杆效用
(二)授权资本制 Authorized capital system 是指在设立公司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股东 只认足一定比例的资本或章程中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就 可以成立;未认足的资本,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营业需要和 市场情况随时发行新股. 公司章程规定授权公司发行股份的数额以及授权公司发行的 股份的种类和每种股份的数额. 公司发行股份的时间,价格和类别均由董事会自由裁量,在 授权资本的限额之内增资发行新股,亦不必经由股东会决议. 已发行股份 已授权但尚未发行的股份
SWU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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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折衷资本制 又称折衷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公司章程所确定 的资本总额可以不必认足,而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新股,但 是这种发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发行,并且首期发行股份不得 少于法定最低数额,授权发行的数额有一定的限制.
第三章 公司资本制度

第一节 公司资本制度概述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与意义 (一)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公司 法上,资本的概念通常是指注册 资本,即股东投资于公司、用来 承担法律责任的财产。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 认缴的出资额。 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 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财产权权属转移 (1)以货币出资的,只要将足额的货币存 人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即可。 (2)以一般动产出资的,只要向公司交付 该动产即发生所有权转移效力,但是以船 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出资的,还应 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3)以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办理所有权和使用权变更登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 件方面的修改: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 度。 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 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 (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 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二节 资本三原则
一、资本三原则概述 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学家按照大陆法系 的思路将其概括称为公司资本“三原 则” ,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 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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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法》采用了缴付折中资本制(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除外),规定股东缴付注册资本的一定 比例后公司即可成立,剩余部分应该在公司 成后的一定期限(2年或5年)内缴付,并 在公司营业执照上对实缴资本加以登记等, 逐步摸索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统一的公司 资本制度 。
财务管理中的资本

财务管理中的资本在财务管理中,资本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代表了企业的投资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要素。
资本的合理配置和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一、资本的定义和形成资本是企业所有者以货币形式投入企业,用于购买生产资料、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满足企业日常运营所需开支的总和。
资本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途径:1. 股本投入: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吸收股东资金,形成股本。
股东作为企业的股东拥有对企业决策的权利,并享有分红和资产分配的权益。
2. 利润留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利润的留存来增加资本。
这些留存的利润可以用于再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也可以作为应对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的准备。
3. 外部融资:除了通过股本投入和利润留存,企业还可以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增加资本。
比如发行债券、贷款、银行信用等。
二、资本的作用和重要性资本在财务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与决策:资本是企业投资的基础,它决定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承担的项目和规模。
企业可以通过资本的投入和配置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降低经营风险。
2. 运营与成本控制:资本的合理配置和运用,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
比如,通过投资先进设备和技术,企业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3. 风险与回报:资本是企业投资的风险承担者,也是回报的主要来源。
企业在投资决策中需要权衡风险与回报,选择适合的投资项目,并在资本配置中寻求风险和回报的平衡。
三、资本的管理和优化资本的管理和优化是财务管理中的核心任务之一。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资本的管理和优化:1. 资金计划:企业应该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包括短期和中长期的资金需求预测,以便及时安排资本投入和融资措施。
2. 资本结构: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合理配置资本结构。
通过权衡债务和股权比例,寻求资本结构的最优化,以降低资金成本和提高企业价值。
公 司 资 本

授权资本制具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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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资本制的特征:1)公司的资本总额须公示, 这一点与法定资本制相同。2)公司章程确定的资 本总额在公司设立时不需要全部发行完毕。3)公 司成立后,股东应对认足的股份实际缴纳股款。4) 公司成立后如需增加资本,不需要变更章程。由于 公司设立时仅发行了公司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 成立后,如需增资,仅需在授权范围内——章程确 定的资本总额扣除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后的股份数 额,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需经股东决议变 更公司章程。
国际商法
公司资本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和原则 二、公司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三、出资的转让 四、增资和减资 五、股份和股票 六、公司债和公司债券
2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和原则
公司资本也叫公司注册资本,专指公司成立时由章程所确定的,并由股东 出资构成的公司资产总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之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即全体股东实缴的股款额之和。
(1)法定资本制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授权资本制
(3)折中资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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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资本制,又称确定资本制,是 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 确记载公司的资本总额,并须由股东全 部认足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
a、法定资本制具有的特征 b、法定资本制具有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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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定资本制特征:1)公司的资本总额须公示。 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公司 的资本总额。2)公司章程确定的资本总额在公 司设立的过程中必须全部发行或筹集完毕。3) 股东认足股份后,需要实际缴纳股款。股款必须 一次性全额缴清,不允许分期缴纳;或者股东对 其应缴纳的股款可分两期以上缴纳,不必一次全 额缴足,其余部分由公司另行通知股东缴纳。(4) 公司成立后如需增加资本,必须履行变更章程、 发行新股等程序。
专题一 公司资本制

F26\ (三)出资期限F26\59\81 出资期限F26 59\
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分批缴纳 首次出资以外, 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分批缴纳。首次出资以外, 分期分批缴纳。 其余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 其余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 年内缴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年内缴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书排除: 但书排除:A、一人有限公司和募集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一次足额缴纳。 股份有限公司一次足额缴纳。 商业银行、 B、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都是一 次足额缴纳。 次足额缴纳。
商业银行:实缴资本(人民币) 商业银行:实缴资本(人民币)
1、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亿 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亿 2、城市合作商业银行---1亿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1 3、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五千万 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五千万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二亿元人民币, 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证券公司:根据经营项目其最低限额分别为 五千万、一亿和五亿元人民币。
3、抽逃出资责任:公司成立以后,股东 抽逃出资责任:公司成立以后, 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侵犯 了公司的财产权益, 了公司的财产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或行 政责任,民事责任为返还抽逃的出资; 政责任,民事责任为返还抽逃的出资;行 政责任方式有两种:责令改正和罚款, 政责任方式有两种:责令改正和罚款,罚 款数额为所抽资金的5% 10%。 5%款数额为所抽资金的5%-10%。
三、股东的出资
(一)出资限额 最低限额(F26、59、81): 1、最低限额(F26、59、81):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3万; ---3 一人有限公司---10万 ---10 一人有限公司---10万; 股份有限公司---500万 ---500 股份有限公司---500万; 上市公司---3000万 ---3000 上市公司---3000万;
第十章公司的资本制度(2014)

资料
我国著名水稻专家、被称为“杂交水稻之父” 的袁隆平先生,其姓名“袁隆平”三个字的价值 评估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1999年6月,湖南省 农业科学院等5家单位发起设立“袁隆平农业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隆平与该公司签订了有 偿使用其姓名权的协议,以其姓名权使用费中 的380万元折股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成为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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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本的原则
(一)资本确定原则 p144
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 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 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
其含义有二: (1)要求公司资本总额必须明确记载于公司 章程,使之成为一个具体的、确定的数额。 (2)要求章定的资本总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 分解落实到人,即由全体股东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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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形财产
(一)专利权出资 (二)商标权出资 P152 (商标权主体) (三)专有技术出资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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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
(2013年8月第三次修正)第四条 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 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 请商标注册。
2001年10月第二次修正时,申请人已扩大 至“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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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资本制
实收(实缴)
发行(认购)
注册资本 (*名义)
待收(待缴) 待发行(待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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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折衷资本制 又称认可资本制,是介于法定资本制 和授权资本制之间的一种新的公司资 本制度,是两种制度的有机结合。 立法上的做法: (1)对公司资本的含义加以特别的限定。 (2)对授权发行的期限加以限定。 (3)对授权发行的资本加以特别的限定。
9
[2014SK三29单] 2014年4月,甲、
公司资本

第四章 第三节
五、出资责任 (一)出资违约责任 1.追缴出资 2.催告失权 3.损害赔偿
公司资本 股东出资
五、出资责任 (二)资本充实责任 甲乙丙共同出资建立一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丙以房屋作价30万出资,公司成立后 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以房屋作价 出资的仅值20万,丙有可执行财产6万。公 司应采取什么作法补正?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 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 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 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 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第一节
公司资本 公司资本概述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 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 产总额。 特征: 1.公司资本是公司自有的独立资产 2.公司资本是一个抽象的财产概念 3.公司资本来源于股东出资,但不同于公司 资产
第四章 第一节
公司成立时 资本=资产 公司负债时 资本<资产 公司亏损时 资本 >资产
(三)知识产权出资 包括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又称 为非专有技术,是指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 专利权的技术秘密。 著作权(新增)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我国公司法列举的出资方式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做为出资的是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权利负担 的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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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导语】资本,是公司法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资本制度在公司法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公司法中的许多其他制度和规则都与资本制度有着内在的密切的联系,一些法律规则实质上是资本制度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学习本章,应重点理解和掌握资本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关系、公司法的资本原则和资本形成制度、股份发行的分类、增资与减资的条件和程序。
应对资本、最低资本额、增资、减资的法律意义有基本的理解和认识。
应对股份发行的条件和程序有一般的了解和掌握。
第一节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意义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公司资本 (Capital),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因此,资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资本是公司自有的独立财产。
在公司占有、使用的财产中,有的是自有、即自己所有的财产,有的是借贷来的财产,公司法上的资本仅指公司自己所有、不受他人支配的独立财产。
资本也是公司的原始财产,公司成立后,会有多种财产来源,但最初的财产就是公司的资本。
2. 资本是一个抽象的财产金额。
资本是抽象的价值金额,而不是具体的财产形式,虽然构成资本的财产总是以货币、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具体形式存在,但资本却是不受具体财产形式影响的财产金额。
因此,同样的资本会有完全不同的具体财产构成,而相同的财产构成会代表完全不同的资本。
3. 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公司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的永久性投资,只能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出资总额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经营积累或接受赠与等形成的财产,非属股东出资而不能直接计入公司资本。
4. 资本是在公司成立时由章程予以规定的。
任何公司成立时都必须制定章程,而公司资本则是章程必须予以记载的事项。
5. 资本是一个确定不变的财产数额。
公司资本一经确定,即不能自然或随意改变。
公司的盈利或亏损,导致其资产数额的变化,但这并不自然改变其资本额。
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亦须严格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
二、公司资本的不同含义和形式资本一词,在不同国家的公司法立法、理论和实践中,常在不同的含义上使用资本,资本由此表现出以下不同的含义和形式:1. 注册资本(Registered Capital),又称额面资本或核定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但注册资本是否应为实缴资本,是否可以以授权资本或发行资本登记注册,各国立法规定则有所不同。
2. 授权资本(Authorized Capital),又称名义资本(Nominal Capital)。
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
依英美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必须注明公司的授权资本,但不必将授权资本全部发行,只须部分发行即可,剩余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分次发行。
2. 发行资本(Issued Capital),又称已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
根据公司资本发行的安排,授权资本可以部分或全部成为发行资本。
3. 实缴资本(Paid-up Capital),亦称已缴资本、实收资本,指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
资本已经发行不等于股东已经实际缴纳。
在授权资本制下,股东亦可能对其认购的股份分期缴纳股款,其实际缴纳的部分即构成实缴资本。
4. 待缴资本(Uncalled Capital),又称催缴资本,指公司已发行、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
对催缴资本,公司有权随时向股东催缴,股东有义务按约定或公司的要求缴纳。
5. 保留资本(Reserve Capital),又称储备资本,是指在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发行和待缴资本中不得向股东催缴的部分,对于保留资本,只有在公司破产时才可催缴。
由此可见,资本是十分复杂的法律概念,普遍适用于各国公司法的统一资本概念是不存在的,事实上,在不同国家,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在法定资本制之下和授权资本制之下,资本都会具有不同的含义或表现出不同的形式。
在我国,公司法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均需经注册方为有效,并且必须实际缴纳,因此,资本就是注册资本。
而注册资本是以发行资本还是以实缴资本注册,2005年公司法与1993年公司法规定有很大变化,93年公司法中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因此,注册资本也就是发行资本、实缴资本,四者为同一概念,不允许有待缴资本和保留资本。
2005年《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6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81条第1款);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81条第2款)三、公司资本与资产、净资产、股东权益、投资总额(一)资本与资产。
公司资产(Assets),亦称为公司实有财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在财产形态上,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
在财产来源上,资产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股东的出资即公司资本、公司对外负债、公司的资产收益和经营收益。
资产与负债作为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两个栏目,存在互动的对应关系,由于负债是资产的来源,因此,公司负债的增减必导致资产的相应增减。
就概念的范围而言,公司资产要大于资本,资本只是资产的一部分。
但就实际情况而言,资本与资产的对应关系会因公司的经营状况而有很大差别。
公司成立时,没有任何对外负债,其资本就是其全部资产,公司成立后,随着公司对外负债的发生,资产通常都会高于资本,但并不排除因公司的极度亏损或公司资产价值的剧烈变化而导致资产低于资本的情况发生。
公司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非以资本而是以实有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公司资产才是公司对外承担财产责任的实际担保。
(二)资本与净资产。
公司的净资产(Net Assets、 Net Worth)指公司全部资产减去全面负债后的余额。
公司的资产实质上分为自有资产和借贷资产,借贷资产虽然形式上或暂时属公司所有,但债务一经清偿,公司资产即相应地减少,实质属公司所有的是其中的自有资产,净资产正是公司自有资产的价值,也是其实质的财产能力和资产信用的基础。
公司成立时,没有任何对外负债,其资本就是其全部资产,同时也是其净资产,公司成立后,资产价值及相应的净资产的价值就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净资产可能高于资本,也可能低于资本。
在公司资产等于负债时,净资产等于零,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净资产则为负值。
(三)资本与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Equity),又称所有者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享有的权利。
股东权益分为四个部分,即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可分配利润,资本是其中的一部分。
因此,一般情况下,股东权益要大于资本,但如果公司没有资本收益,从未盈利,因而也从未提留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则股东权益可能等于资本,如果公司亏损,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的话,股东权益还会低于资本。
同时,股东权益只是股东对公司净资产的抽象价值的权利,而不是对任何具体形态资产的权利;股东权益无论多大,都无权直接支配或处分公司财产。
(四)资本与投资总额。
公司投资总额是为公司设立和经营而向其投入的全部财产总额,包括股东出资形成的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之外向公司的投入。
投资总额的概念主要在外商投资企业法中使用,但在普通有限公司中,也有约定或规定公司投资总额的情况。
但对投资总额中资本之外投资部分的法律性质,究竟属于股东对公司的借贷还是出资性投入,尚无明晰、一致的界定。
四、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一)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公司要取得法人的人格和地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在《民法通则》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成立条件中,有实体条件,有程序条件,有财产条件,有组织条件,资本属于其中的实体条件和财产条件。
不具备此种条件的公司不应取得公司的注册登记,已经登记的公司也会因此而被否定人格或揭穿面纱。
(二)资本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基本物质条件公司是营利性经济组织,具有从事商业性经营的权利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实现有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而这些条件的形成都需要有一定的资本。
舍此条件,公司既无法参与任何财产关系,也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即人们通常所称的“皮包公司”。
因此,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要求,对于公司经营能力的形成和维持具有重要作用。
(三)资本是公司承担财产责任的基本保障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独立负责。
资产的范围和多少直接决定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和对债权人的保护程度,而资本是公司资产形成的基础和来源,资本的规模和多少对公司资产的范围和多少有直接的影响。
因此,确定和维持公司一定数额的资本,对于奠定公司基本的债务清偿能力、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资本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所谓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而非公司本身的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对全体股东而言,实际上也就是以公司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的资本额,就是全体股东债务责任的最大限度,如果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资本真实到位,股东也就不再承担进一步的责任。
在我国,在虚假出资、资本不实情况下,资本对确定股东的责任还有着十分具体的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文件(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发布的《关于企业开办的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的精神,如果公司注册资本不实,但实缴资本达到了法定最低资本额的,股东应在注册资本不实的范围内,即实缴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实缴资本低于法定最低资本额,则不承认公司的法人人格,股东对公司债务应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005年公司法颁行后,虽然不应再以实缴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追究股东责任,但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资本实缴义务依然应作为追究股东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公司资本原则与资本形成制度一、公司资本原则二、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第三节最低资本额制度一、最低资本额制度的意义二、中国最低资本额制度三、最低资本额制度评价与改革第四节公司资本募集与股份发行一、公司资本的募集二、股份发行分类三、股份发行原则四、股份公开发行的条件五、股份发行程序第五节增加资本与减少资本一、增加资本二、减少资本思考题:一、名词解释:1.注册资本2.授权资本3.发行资本4.实缴资本5.待缴资本6.保留资本7.资本8.资产9.资金10.净资产11.股东权益12.投资总额13.资本确定原则14.资本维持原则15.法定资本制16.授权资本制17.折中资本制18.认可资本制19.折中授权资本制20.公开募集21.不公开募集22.设立发行23.新股发行24.直接发行25.间接发行26.公开发行27.不公开发行28.增资发行29.非增资发行30.通常发行31.特别发行32.配股增资33.送股增资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2.资本、资产与净资产的区别及各自的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