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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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一、总则1.目的和依据:该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进行规范管理。

2.适用范围:该管理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内的餐饮服务行业。

二、监督机构和职责1.监督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该规定的主要监督机构。

2.监督职责:监督机构负责对餐饮服务行业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评估和等级划分,并公示等级评定结果。

三、量化分级标准1.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等一系列举措。

2.食品品质和安全控制:食品供应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存储、加工、制作、配送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

3.环境卫生情况:餐饮服务场所是否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定期进行从业人员培训,持有健康证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安全。

5.投诉处理情况:对顾客提出的投诉是否能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等级公示管理1.公示内容:等级公示包括餐饮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等级评定结果等。

3.公示期限: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期限为6个月,过期后需重新评定并公示。

五、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1.监督执法:监督机构将对餐饮服务行业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2.责任追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吊销许可证等。

六、附则1.组织实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该管理规定。

2.规定修订:根据实践情况和需要,对该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该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提高山东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落实这一规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自律诚信、社会监督”和“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工作。

第三条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鼓励餐饮服务单位改善硬件设施条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

鼓励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鼓励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范围为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第六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动态管理情况。

第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管理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

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

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细则

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细则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到顶墙裙;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有无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地面是否洁净,有无积水和油污;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排水沟渠是否通畅。每项0.5分。
3
现场随机抽取分
1
场所环境
(10分)
布局流程
(2分)
各场所均应设在室内。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予以布局,人流、物流分开,传菜电梯必须专用。各场所之间不应存在交叉污染。现场检查发现场所设在室外扣1分,有交叉污染扣1分。
2
环境卫生
(6分)
1
餐厨废弃物处置(2分)
餐厨废弃物有无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1
检查有无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记录详细。无台账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得分。
1
设施设备
(10分)
专间设施
(2分)
专间为独立密闭隔间,不得有明沟;有独立的空调设施;设有空气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有专用工具容器保洁设施。现场检查专间为非独立闭隔间不得分;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5
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无预进间不得分。
0.5
供水设施
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与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有无分离;使用的自备水或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现场检查如果使用市政供水的单位直接得分;发现非饮用水管道系统与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未分离不得分;使用自备水或二次供水的单位查看相关部门提供的有效的水质检验报告单,无检验报告单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附件1:第一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2345附件2:第二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6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2.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78910附件3:第三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2.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附件4:第四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建筑工地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附件5:第五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附件1:第一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M2附件2:第二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2.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附件3:第三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2.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精选附件4:第四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建筑工地食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附件5:第五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M2最大供餐人数:人就餐场所面积: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M2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

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

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
备注:
1.评分表总分为300分。

核定分是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后,应得的总分。

2.实得分是依据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企业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

3.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分除以核定分×100。

4.※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D。

得分85分以上但有A级关键项不合格的,评为B级。

5.审查结论的判定依据:
标化后得分为85分(含85分)以上者,为卫生优秀,评为A级。

标化后得分为75分(含75分)以上者,为卫生规范,评为B级。

标化后得分为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卫生基本合格,评为C级。

标化后得分为60分以下者,为卫生不合格,评为D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细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细则

---------------------------------------------------------------- 百度文库 ----------------------------------------------------------------------Mm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细则(适用于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150平米以上快餐店、小吃店)被检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一电话:餐饮服务许可证号:许可类别:备注:检查人员(签字):被检单位人员(签字):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备注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再评定。

2.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如有合理缺项,评定总分〔初评分:(100-标化分)〕x100。

3.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 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

限期整改到位在评定。

--------------------------- 百度文库---------------------------------- Mm市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细则(适用于小型餐馆、150平米以下小吃店、快餐店)被检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餐饮服务许可证号: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类别:备注:被检单位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人员(签字):备注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责令限期整改,再评定。

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结合本省实际,制订《四川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资源,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实施原则(一)全面覆盖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不断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防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按风险高低进行指标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三)动态监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随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

(四)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鼓励进步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充实、细化、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调整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频次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附件1)中量化评分表项目,但监督频次不得低于本《实施细则》要求,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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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一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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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二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适用于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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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2.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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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三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2.本表中单位食堂指除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不包括建筑工地食堂。

附件4:
第四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适用于建筑工地食堂)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附件5:
第五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细则
(适用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结论:良好,一般,差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最大供餐人数: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注:1.本表※表示关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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