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规范
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

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中国民用机场的服务质量标准是为了提升旅客服务体验、提高机场运营效率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本文将主要探讨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的内容和意义。
一、服务质量标准的内容1. 安全服务: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民用机场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
这包括规范的安检流程、严谨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高效的紧急救援措施。
同时,机场还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舒适服务:民用机场提供给旅客的不仅仅是安全保障,更需要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
这包括干净整洁的候机区、充足的座位、高速稳定的Wi-Fi网络以及齐全的便利设施等。
此外,机场还应提供高质量的餐饮和购物选择,满足旅客的个性化需求。
3. 便捷服务:为了减少旅客的候机时间和疲劳感,民用机场需要提供高效的服务。
这包括设立合理的值机和安检通道,提供快捷的行李托运和领取服务,以及有序高效的登机和离港手续。
此外,机场还应提供良好的交通连接和交通指引,方便旅客快速到达和离开机场。
4. 信息服务:民用机场应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为旅客提供航班信息、登机口变更、行李追踪等信息。
这包括设立信息发布系统、提供航班动态查询平台和24小时在线客服服务等。
在紧急情况下,机场还应及时通报旅客,提供有效的应急通讯渠道。
二、服务质量标准的意义1. 提升旅客服务体验:民用机场作为旅客出行的关键节点,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旅客的出行体验。
通过制定和执行服务质量标准,可以提升机场的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和安全的服务,从而让旅客更加满意和愿意选择民用机场。
2. 提高机场运营效率:服务质量标准不仅关注旅客需求,也考虑了机场运营的实际情况。
通过规范的服务标准,可以提高机场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减少疏漏和差错,降低机场的运营成本,提升机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 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民用机场不仅服务于旅客,也是联系各地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交通枢纽。
民用机场道面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道面设计规范篇一:国内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1 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1.1 设计参数1.1.1 设计荷载在预计使用的飞机中,应该对道面混凝土扳厚度要求最大的飞机作为涉及飞机。
1.1.2 水泥混凝土设计强度道面水泥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应采用90d弯拉强度,其值可按28d弯拉强度的1.1倍计。
飞机区指标II为A、B的机场,其道面混凝土设计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飞机区指标II为C、D、E的机场,其混凝土弯拉强度不得低于5.0MPa。
1.2 结构层组合设计1.2.1 混凝土道面的土基必须密实、稳定和均匀。
土基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
过湿状态的土基必须进行处理。
1.2.2 土基压实土基必须具有足够的压实度。
道面下土的压实度不得小于表1.2.2的规定。
土基压实度标准表1.2.2注:1.表中压实度系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百分数。
2.在多雨潮湿地区或当土基为高液限粘土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表内压实度可适当降低1%~3%。
3.特殊土质的土基,应根据土基处理要求,通过现场实验分析确定压实标准。
4.对于高填方地区,除了满足土基压实要求外,还应满足沉降控制要求。
1.2.3 特殊土基对于稳定的溶洞、溶蚀裂隙或土洞,应根据其埋深、大小及水文地质条件,采用爆破回填等方法处理。
对岩溶水应采用疏导措施。
道面建于湿陷性黄土、软弱土、盐渍土、膨胀土等特殊土质地区时,对土基的处理,应进行专门试验,确定既符合技术要求又经济合理的方案。
1.2.4 垫层1 在水温或土质状况不良地区,应在土基与基层之间设置垫层。
垫层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较好的水稳定性,在冰冻地区,尚应具有较好的抗冻性。
2 防冻层厚度在季节性冰冻地区,道面结构总厚度应不小于1.2.4所规定的最小防冻层厚度。
当混凝土板与基层厚度相加小于该表内数值时,应通过设置垫层予以补足。
最小防冻层厚度(cm)表1.2.4注:1.冻深大或挖方及地下水位高的地段,或基、垫层为隔温性能稍差的材料,应采用高值;冻深小或填方地段,或基、垫层为隔温性能良好的材料可采用底值。
民用机场要求要求规范

实用标准文档第一篇民用机场规范设计中国建筑资讯网2002年实用标准文档项次项次 ........................................................................................................2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 民用机场类别 (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17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民用机场类别1.1.1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
(MH5002)1.1.2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 1.2.1-1确定。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建筑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4)4.1 一般规定 (4)4.2 防火间距 (4)4.3 消防车道 (6)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6)6 安全疏散 (8)6.1 一般规定 (8)6.2 疏散设施 (9)7 消防设施 (9)7.1 消防给水 (9)7.2 灭火设施 (11)7.3 防烟与排烟 (11)8 电气 (12)8.1 一般规定 (12)8.2 消防应急照明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航站楼(以下简称航站楼)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航站楼的防火设计。
1.0.3 航站楼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民用机场的类别和航站楼的实际需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航站楼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民用机场航站楼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内供旅客办理进出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建筑物。
2.0.2 公共区航站楼内供旅客使用的区域。
2.0.3 出发区航站楼内供旅客办理出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区域。
2.0.4 等候区航站楼内旅客经过安检后等候登机的区域。
2.0.5 到达区航站楼内供旅客办理进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区域。
2.0.6 行李提取区办理行李托运的旅客提取行李的区域。
2.0.7 登机桥由航站楼建筑主体结构延伸而成的固定段和专业设备厂家生产的活动段组成的设施,固定段连通等候区和到达区,活动段连通飞机。
3 基本规定3.0.1 航站楼应按其内部用途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各功能区的防火设计应根据该区域的建筑特性、实际用途、火灾荷载、人员密度等进行确定,做到安全可靠、运行管理方便。
3.0.2 根据航站楼的建筑面积,可划分为一类和二类航站楼。
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5021-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004-03-30发布2004-05-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MH/T5017-2004主编部门: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施行日期:2004年5月1日2004.北京关于发布《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民航机发[2004]57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企业,各机场,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为了适应民用机场发展需要,保证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设计质量,由总局机场司组织编写的《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时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已经民航总局审定。
现批准《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03-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09-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5-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7-2004)、《民用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8-2004)、《民用航站楼时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9-2004)、《民用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20-2004)和《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21-2004)等八项规范为推荐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民用机场规范

第一篇民用机场规范设计中国建筑资讯网2002年项次 ............................................................21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民用机场类别 (3)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172.6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国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机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 :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飞行区指标II :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 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 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
如表 1.1.2 所示。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规范

1.0.4 施工单位应设立工地试验室,检验土(石)方及基础的施工质量。
1.0.5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及基础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 规范的规定场建设的需要,保证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制 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本规范未 包括高填方及特殊土基处理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1.0.3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新建、改(扩)建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飞行区场道工程,是飞 行区土(石)方及基础施工及质量检验的依据。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规范

一总则1.0.1 为适应我国民用机场建设的需要,保证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
本规范未包括高填方及特殊土基处理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1.0.3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新建、改(扩)建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飞行区场道工程,是飞行区土(石)方及基础施工及质量检验的依据。
1.0.4 施工单位应设立工地试验室,检验土(石)方及基础的施工质量。
1.0.5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及基础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2术语2 O.1 土基Unsuffaced subgrade道面或道肩的基础下面按照技术要求碾压密实、均匀、稳定或者经过特殊处理达到设计要求的土质基础。
2.O.2 基础BaseCOUlee设在道面或道肩面层下的结构层。
础为多层时,其最下一层称底基层。
2.O.3 稳定土基础Stabillzcd soil base course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结合料与土、砂砾或其他集料,经拌和,摊铺.压实而成的基础。
2.O.4 级配基础Graded aggregatebase以按密级配原理选配的碎石或砾石为骨料和适量细粒土,经拌和、摊铺、压实而成的基础2.O 5 垫层Bed cooke设在基础下的结构层。
其主要作用是隔水、排水、防冻等,以改善基础和土基的工作条件2.O.6 细粒土Fine grained soil颗粒的最人粒径小于9.5mm,且其中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2.O.7 中粒土Midium grained mil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26.5凹,且其中小于19皿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2.O.S 粗粒土Coarse grained soil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37.5一,且其中小丁31.5nmi的颗粒含量不少于90%。
2.0.9 土的均匀系数Coefficientofuniformityofsoil筛分土的颗粒组成时,通过量为6()%的筛孔尺寸与通过量为10%的筛孔尺寸之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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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项次 (2)1 民用机场规X设计基础规 (3)1.1 民用机场类别 (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 民用机场规X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17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 民用机场规X 设计基础规1.1 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 场和国内机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 板。
(MH5013) 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 I 和指数 II 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 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 I :按使 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 1、2、3、4 四个等级,根 据表 1.2.1-1 确定。
飞行区指标 I 表 1.2.1-1飞行区指标 II :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 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 A 、B 、C 、D 、E 、F 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 表 1.2.1-2 确定。
飞行区指标 II 表 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 分。
如表 1.1.2 所示。
(MH5002)旅客航站区指标 表 1.2.2注:旅客航站区指针按规划目标年的旅客吞吐量X围而确定1.3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1.3.1机场总体规划应以航空业务量预测为基础。
1.3.2航空业务量预测年限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2 民用机场规X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2.1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2.1.1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总局6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场址空域应满足机场规划空域的要求。
与相邻机场的间隔距离应符合MH5002规X第9章第9.4节的规定。
位于空中禁区和限制区附近的机场,应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机场与禁区和限制区边界间的距离。
2场址净空或经处理后的净空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有关技术要求。
如仍有局部不能满足要的,应进行航行方面的专门研究。
3场址应避开气象条件不良地区。
4场址地域应满足飞行区所需要的几何尺寸和构形的要求,同时也应满足机场导航台站和助航灯光地段的要求。
5机场场址应远离候鸟群的习惯迁移飞行路线和吸引鸟类聚集的地区。
6场址与易燃易爆、产生大量烟雾以及电磁干扰等设施应根据有关要求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1.3场址在为社会服务及环境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场址地域X围应尽可能满足所服务城市和地区航空业务量发展的最大需求所需要的机场建设规模。
2场址与所服务城市的距离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拟定的机场跑道方位、地面交通及公用设施的保障情况确定。
3拟建机场的起落航线与起飞着陆程序一般不宜飞越城市上空。
必要时,应与有关当局协商允许飞越的高度和地域X围。
4跑道方向应避让学校、医院、精密仪表研究机构或工厂以及人口稠密的居民区等超声敏感设施,并符合国家有关的噪声环境标准。
5机场建设应与当地城镇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相互协调。
6机场场址应与地区无线通信规划相协调。
2.1.4场址在减少工程投资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场址应选择在地形、地势、地质等有利的地段;尽可能利用荒地、劣地、拆迁少的地区等。
2场址应尽可能避开地质不良地段。
3场地应尽量结合了用附近的道路、供油设施及城市公用设施的现有条件及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就近的地方建筑材料和工业材料。
2.1.5应按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3个(含)以上可能场址。
2.1.6应按机场场址选择的一般规定及场址基本条件对可能场址进行综合比较,并做出技术经济分析。
2.2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2.2.1跑道1跑道方位和条数应使使用该机场的飞机的机场利用率不少于95%。
2主跑道的长度应满足使用该跑道的主要设计机型的运行要求,根据主要机型的性能手册中的有关图表,按预测航程计算的起飞质量、机场标高、机场基准温度、跑道坡度和跑道表面特性等数据进行计算,选择最长的跑道长度。
3跑到宽度应不小于表 2.2.1中规定的值。
跑道宽度(m)表 2.2.1*注:飞行区指标I为1或2的精密进近跑道的宽度应不小于30m。
4跑道强度应能满足使用该跑道的飞机的运行要求。
当飞机等极号(A)等于或小于道面等级号(P)时,能在规定胎压和飞机的最大起飞质量的条件下使用该道面。
当飞机等级号(A)大于道面等级号(P)时,在满足下述条件可有限制地朝在运行:1)道面没有呈现破坏迹象,土基强度未显著减弱期间;2)对柔性道面,飞机的CAN不超过道面A的10%;对刚性道面或以刚性道面为主的组织道面,飞机的A不超过道面P的5%。
3)年超载运行的次数不超过年总的运行次数的5%。
5跑道表面必须具有良好的摩阻特性。
跑道表面的平均纹理深度应不小于0.8mm。
跑道表面应具有良好的平坦度。
对跑道表面,用3m直尺测量时,直尺底面与道面表面的最大空隙应大于3mm。
2.2.2升降带1飞行区内必须设置升降带。
升降带应包含跑道及停止(当设置时)2升降带的长度升降带应自跑道端、当设置停止道时应自停止道端向外至少延伸入下举例:——飞行区指标I为2、3或4,60m;——飞行区指标I为1并为仪表跑道,60m;——飞行区指标I为1并为非仪表跑道,30m。
3升降带宽度升降带宽度应不小于表 2.2.2-1中的规定值。
升降带宽度(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表 2.2.2-14升降带内的物体除了为保证飞行安全所必须的并符合易折要求的助航设备外,升降带下列X围内不应有任何危及飞行安全的固定物体:1)飞行区指标I为4和飞行区指标II位F的I、II、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77.5m以内。
2)飞行区指标I为3或4和飞行区指标II位F以下的I、II、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60m以内;3)飞行区指标I为1或2的I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45m 以内。
当跑道用于起飞或着陆时,升降带上述区域不得有运动的物体。
5升降带的平衡升降带平整的最小X围(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表 2.2.2-22.2.3跑道端安全区1飞行区指标I为3或4机飞行区指标I为1或2并为仪表跑道时,必须在升降带两端设置跑道端安全区。
2跑道端安全区的尺寸:1)跑道端安全区必须自升降带端向外至少延伸90m。
2)飞行区指标I为3或4的跑道端安全区宜自升降带端向外延伸240m;奉行区指标I为1或2的跑道端安全区宜自升降带端向外延伸120m。
3跑道端安全区内对飞机构成危险的物体,应尽可能移去。
2.2.4滑行道和滑行带1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宽度应不小于表 2.2.4-1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的最小宽度(m)表 2.2.4-12滑行道与跑道、其它滑行道以及物体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 2.2.4-2中的规定值。
滑行道的最小间距(m)表 2.2.4-22.2.5机坪机坪停放飞机的净距应不小于表 2.2.5中的规定值。
机坪停放飞机的最小净距(m)表 2.2.52.3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2.3.1为保障飞机的起降安全,规定了几种障碍物限制面(见图 2.3.1-1和图2.3.1-2)用以限制机场及其周围地区障碍物的高度。
2.3.2进近跑道和起飞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应符合表 2.3.2-1和表2.3.2-2的规定值。
进近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注:a.除另有注明者外,所有尺寸均为水平度量,单位为米。
b.可变的长度(见MH5001规X5.1.3)c.距升降带端的距离。
d.或距跑道端距离,两者取其小者。
e.飞行区指标II位F时,该宽度增加到155m。
起飞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m)和坡度注:a.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尺寸均为水平度量。
b.设有净空道时,如净空道的长度超出规定的距离,起飞爬升面从净空道端开始。
c.在仪表气象条件和夜间目视气象条件飞行,当拟用航道含有大小15度的航向变动时,采用1800m。
d.如已存在的物体没有达到2%坡度,或飞机的性能要求较小的坡度时宜将起飞爬升面的坡度适当减小或维持原有的无障碍无限制面,并将总长度作相应的调整,使其末端达到300m的高度。
2.4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2.4.1跑道地面标志必须为白色,滑行道标志和飞机机位标识必须为黄色。
2.4.2机场地面标志1跑道的每一端必须设置跑道标注。
2跑道必须设置跑道中线标志。
3跑道入口处必须设置跑道入口标志。
4跑道应设跑道中心园标志。
5仪表跑道的每一个进近端应设瞄准点标志。
6精密进近跑道的接地带必须设接地带标志。
7跑道应设跑道边线标志。
8滑行道及机坪滑行道应设滑行道中线标志。
9滑行道上滑行的飞机或行驶车辆突出障碍物限制面或干扰无线电助航设备时,在该滑行道上必须设立跑道等待位置标志。
10在跑道等待位置处必须设置跑道等待位置标志。
11在中间等待位置和毗邻滑行道的远距除冰坪的出口边界上应设中间等待位置标志。
12跑道、滑行道或其一部分关闭时,应在其两端设关闭标志。
13在有铺砌面的机坪和除冰坪设施内规定的飞机停放位置上应设飞机机位标志。
14在需要规定出机坪上为飞机服务的车辆和其它设施的停放地区X围或行人步行通道时应设机坪安全线。
15所有道路在进入跑道处必须横跨道路应设置道路等待位置标志。
16在未设有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跑道入口以内,应设“T”字标志。
17滑行道、等待坪、停机坪的道肩以及其它非承重道面,如与承重表面区别不明显时,应在相接处设滑行边线标志。
2.4.3机场灯光系统1进近灯光系统1)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拟在夜间使用的非仪表跑道应设A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拟在夜间使用的非精密进近跑道应设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
2)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II类精密进近跑道应设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3)II、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II类或Ⅲ类精密进近跑道应设II、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