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最核心的法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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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原则。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范的原则。

审计工作应当以发现问题、防范风险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及时揭示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

审计工作应当覆盖所有应当审计的领域和事项,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审计监督,切实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原则。

审计工作应当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廉洁自律、纪律严明的原则。

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廉洁自律的品质,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滥用职权,切实维护审计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以上是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主要内容,这些精神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审计法条例要点解读-修订稿

审计法条例要点解读-修订稿

审计法条例要点解读常宗杰第一部分审计法及条例要点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同样,依法审计的本质是约束审计监督行为,依法审计的核心是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即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审计监督行为。

因此,把握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法理要点,对规范审计具体行为,保证依法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审计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共七章五十四条。

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发布施行。

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共七章五十八条。

学习执行审计法条例,要把握2个基本点:1.基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具体体现—熟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

2.基本思想:审计行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利进一步得到约束。

具体体现—法律规范更加具体化,增加约束审计行为条款。

第一章总则总则是对整部法律及我国的审计监督制度所作的概括性、纲领性、原则性规定,包括了立法目的、审计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原则、要求等。

在执行中,应注意将总则的原则规定与其他章节的具体规定结合起来。

把握好以下重点:一、审计的概念:(条例第二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二、审计监督内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

(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概念:1.财政收支(条例第三条):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注释:政府的全部收支都应列入预算,以保证预算的完整统一性。

准确把握野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新时代审计要求

准确把握野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新时代审计要求

准确把握野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新时代审计要求作者:刘锡美来源:《审计与理财》 2018年第8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这一指示精神,对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更实的要求。

如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去准确把握和理解“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精神实质和新时代要求,乃是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新时代,今后开展审计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关键点。

一、应审尽审是新时代审计要求的切入点经济越发展,审计监督越重要,审计机关及审计干部所面对的审计对象和审计任务就越来越多。

如何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覆盖”目标,他已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给出了明确答案“应审尽审”。

如何准确把握“应审尽审”这一新时代审计要求,我们认为:它应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审计事项,要依法进行审计;二是凡是涉及国家财政资金流向的地方,要依法进行审计;三是凡是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涉及的经济责任行为,要依法进行审计。

应审尽审是手段,全面覆盖是目标,它也是消除审计监督盲区的重要举措和新时代审计方略。

二、凡审必严是新时代审计要求的着力点新时代要求审计要有新作为。

审计什么,怎么审计,如何发力,审计的着力点在哪里?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回答了“凡审必严”。

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及审计干部如何准确把握“凡审必严”这一新时代审计要求,应是当今乃至今后审计工作着力的终极目标,也是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重要载体。

我们认为:“凡审必严”就是要严格依法审计,这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对审计工作的内在要求。

它包含了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做到审计程序不变通、不简化、不颠倒;审计标准不走样,审计证据充分,定量定性精准;法定审计日期不愈越,不论是下达审计通知书,还是实施审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均要履行法定程序和法定日期进行。

准确把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新时代审计要求

准确把握“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新时代审计要求

审计与理财2018.8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这一指示精神,对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更实的要求。

如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去准确把握和理解“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精神实质和新时代要求,乃是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新时代,今后开展审计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关键点。

一、应审尽审是新时代审计要求的切入点经济越发展,审计监督越重要,审计机关及审计干部所面对的审计对象和审计任务就越来越多。

如何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覆盖”目标,他已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给出了明确答案“应审尽审”。

如何准确把握“应审尽审”这一新时代审计要求,我们认为:它应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审计事项,要依法进行审计;二是凡是涉及国家财政资金流向的地方,要依法进行审计;三是凡是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涉及的经济责任行为,要依法进行审计。

应审尽审是手段,全面覆盖是目标,它也是消除审计监督盲区的重要举措和新时代审计方略。

二、凡审必严是新时代审计要求的着力点新时代要求审计要有新作为。

审计什么,怎么审计,如何发力,审计的着力点在哪里?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回答了“凡审必严”。

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及审计干部如何准确把握“凡审必严”这一新时代审计要求,应是当今乃至今后审计工作着力的终极目标,也是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重要载体。

我们认为:“凡审必严”就是要严格依法审计,这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对审计工作的内在要求。

它包含了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做到审计程序不变通、不简化、不颠倒;审计标准不走样,审计证据充分,定量定性精准;法定审计日期不愈越,不论是下达审计通知书,还是实施审计、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均要履行法定程序和法定日期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8.31•【文号】主席令[第32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第九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依法审计的心得体会总结

依法审计的心得体会总结

依法审计的心得体会总结依法审计是指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审计权力和职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和评价。

作为一名审计人员,我在依法审计中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审计要始终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

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困扰,真实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

在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中,要公正地对待各方面的意见和提供的材料,不偏私、不偏袒,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作用,确保审计结论公正、合理、准确。

其次,依法审计要注重证据收集和分析。

审计人员应该善于收集和分析有关财务和经济活动的证据,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关键和风险高的审计对象的审查,对证据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整理,确保审计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证据分析的过程中,要注重对财务和经济活动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综合各种证据和信息,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然后,依法审计要加强对内控制度的审查和评价。

内控制度是指组织内部为实现其目标而采取的各种制度、规定和措施。

审计人员应该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评价,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业务流程、财务管理等方面。

在审查和评价的过程中,要注重对关键和风险高的内部控制环节的重点关注,对存在的问题和弱点提出明确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被审计单位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效果。

最后,依法审计要做到会计准则的合规性。

会计准则是国家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审计人员在依法审计的过程中,要注意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准则的合规性,即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审计人员应该深入了解和熟悉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价,确保其准确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

浅谈国家审计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浅谈国家审计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浅谈国家审计在法治化建设中的作用摘要:国家审计与国家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法治为审计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国家审计以其特有的独立性、审计对象广泛性和审计内容的专业性等特点在推动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字:国家审计,法治化建设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

建设“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领导人倡导的治国理念。

国家审计是依法用监督制约权力的重要方式,是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健康的“免疫系统”,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化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拟就国家审计在国家法治化建设中的作用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国家审计与法治的关系我国国家审计与法治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从深层次原因看,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缘于国家治理,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

”国家审计必须依靠法治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对问题的定性和处罚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国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经常性,能够更好的对法治进行宣传以及更加全面地促进法治建设。

(一)法治是国家审计的方向和依据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审计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家法制化建设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法制化建设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

”审计精神的核心就是法治。

依法审计,包括审计主体的合法性以及审计程序的合法性,不论是审计机构的组成、审计人员的选聘,还是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程序等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

因此,法治它贯穿于从法律赋予审计监督权利的起点至审计监督对法律负责的终点全过程,是审计监督工作的方向和依据。

(二)国家审计促进法治建设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国家审计的目标和方向就是推动国家法制化建设的完善。

”国家审计以其特有的独立性、审计对象广泛性和审计内容的专业性等特点在推动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审计精神

审计精神

精心整理
审计精神:忠诚为民、尚法求真、公正廉洁、独立创新
“忠诚为民”明确了“审计为什么”,体现了审计人员坚持以人文本的价值导向,践行科学审计理念,始终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之所以要将“忠诚为民”作为审计精神的第一个口号,是因为我们应该始终明确,人民群众是审计事业得以存在的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最牢固的基础,审计人员只有明确了“为谁审计”、“为何审计”,才能够少走弯路,不走回头路,才能够使审计事业拥有最根本的力量源泉。

同时,这一表述也昭示出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功能。

“廉
体现了审计的宪法地位,即依法独立监督,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系统中,独立于决策系统、执行系统之外的监督系统。

“创新”展示了审计干部锐意进取,追求进步的精神风貌。

创新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一切工作的灵魂。

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中国社会的进步,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层出不穷,审计事业要发展,就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把握时代脉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于突破,勇于追求。

(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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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最核心的法理精神
毕业论文着眼在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审计法》的颁布、修订和实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各地还都结合实际,依据《审计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审计监督条例和专项审计工作法则,极大地丰富了审计工作的法理内容,提升了审计的法理意识,标志着审计法则在中国法理领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面对新的发展、新的任务、新的建设,还要进1步加强《审计法》的贯彻落实,扩张社会宣传面和影响力,提高审计法规的现实广域度
"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这20字是审计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法》的基本规程.可见,依法审计是审计部门的根本法理指南,是审计工作最核心的法理理念.从审计部门的实际工作来看,要具体体现依法审计最核心的法理精神,就要着眼在法、关键在依、载体在审、效果在计
着眼在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审计法》的颁布、修订和实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各地还都结合实际,依据《审计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审计监督条例和专项审计工作法则,极大地丰富了审计工作的法理内容,提升了审计的法理意识,标志着审计法则在中国
法理领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面对新的发展、新的任务、新的建设,还要进1步加强《审计法》的贯彻落实,扩张社会宣传面和影响力,提高审计法规的现实广域度
关键在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法理的基本操守.关键在依,就是要求审计部门和审计工作人员,知道怎么依法、为什么要依法、依什么法、依法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从审计的实际出发,审计法规就是审计部门和审计工作人员必须依靠的基本法理.可见,审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地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主动宣传《审计法》、贯彻《审计法》、使用《审计法》和落实《审计法》,把《审计法》时刻记在心、宣在口、用在手.审计作为重要的监督部门还要自觉地用各类法则来约束自己,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各类法则的规范,体现法理精神,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载体在审.贯彻落实《审计法》,最根本地是在审计过程中自觉地遵守,严格依法办事.载体在审,就是要求我们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者,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法治控制.同时,实行审计项目法治责任评估和追究制度,依据有关审计法规、审计准则评估守法质量,追究有关人员对审计法则落实应承担的责任
效果在计.各类法则的体现在于实施,审计法则的落实在于审计过程.效果在计,就是要求我们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依法利用AO与OA两大系统交互,实行审计项目规范性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和控制,努力形成法制化的操作程序和技术方法,实现审计法治控制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
控"转变,并对审计人员的审计日记、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资料进行实时监控,充分利用审计管理软件和网络平台,提高审计效率和效能.可见,依法审计就是确保审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项审计项目都能经得起历史和社会实践的检验,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使审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进1步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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