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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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本(4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本(4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升药物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处方点评是指通过对医生开立处方进行审核、点评,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处方点评的目标是提高医生用药水平,减少药物滥用和不当用药情况,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及治疗效果。

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处方点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处方点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处方点评工作。

第六条处方点评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1. 制定医院处方点评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2. 组织处方点评工作的实施和监督;3. 提供处方点评的培训和指导;4. 收集、整理和分析处方点评数据,提供科学、准确的药物使用指导。

第七条处方点评组织机构应当由医疗质控部门牵头,由药学、护理、医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三章处方点评流程第八条处方点评采取定期点评、专项点评和临时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为:1. 定期点评:按照计划,定期对医生开立的处方进行点评,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进行。

2. 专项点评:针对特定疾病、新药、高风险药物等进行点评,及时纠正不规范用药。

3. 临时点评:针对重大事故、投诉或监测出的问题用药情况进行紧急点评。

第九条处方点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处方收集:收集医生开立的处方,并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2. 处方审核:对处方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处方点评:对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点评,评估合理性和安全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反馈与培训: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四章处方点评标准第十条处方点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包括以下要求:1. 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应当明确;2. 药物的剂量、疗程和使用方法应当合理;3. 药物的配伍禁忌和不良反应应当了解并合理考虑;4. 高风险药物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5. 对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的用药应当慎重考虑。

2024年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四篇)

2024年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四篇)

2024年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度本细则:第一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二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范本模板】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范本模板】

成都市xxxx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根据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法[2016]16号,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对《通知》中所纳入的质子泵抑制剂、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3大类25个品种药品实施重点监控,明确要求将目录在列药品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畴。

我院将贯彻落实《通知》,加大力度管理目录中包括的本院药品品种,特制定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

以下为本制度细则:一、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组,由业务院长担任组长,主持开展工作,医务科科长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组长:xxx副组长:xxx xxx小组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xxx xxx xxx xxx xxxxxx xxx xxx xxx xxx药学部设立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临床药学室承担,临床药师负责对全院及各临床病区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点评及公示工作。

二、实施专项点评制度,召开专项点评会议:实施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每月对全院药品使用量及使用金额进行排序。

如有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出现在全院使用量或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中,或月用量增长幅度超过30%,则进行该品种的专项点评。

分别点评用量排名前三位的门诊科室和病区;每个品种门诊处方点评抽取不少于100份,病区医嘱点评抽取出院病历数量不少于30份。

点评依据相应的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我院下发的《质子泵抑制剂用于应激性溃疡指征》等文件,同时参考高质量循证医学文献。

三、点评结果公示、考核办法:点评资料由临床药学室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与药学部共同召开专项点评会议,所涉及相关科室的工作组成员应到会参与。

会议后将达成共识的点评结果在OA系统中以PDF文件格式进行全院公示,同时将纸质版打印稿下发至相关科室,由科主任签字认可,作为考核依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医院处方评价制度范本(2篇)

医院处方评价制度范本(2篇)

医院处方评价制度范本一、引言处方评价是医院提供合理用药服务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医院处方的及时评价和监督,可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治疗方案,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处方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以下医院处方评价制度。

二、评价目的1.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行为的不规范和违规行为,规范医生用药行为,提高用药效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2.为了指导医生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过度开药和药物滥用的现象。

三、评价内容1.评价指标1)处方规范性评价:对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评价,评估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如:是否使用了标准化治疗方案,是否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和病史进行个体化调整等。

2)用药安全性评价:对处方中的药物进行评价,评估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过敏反应等潜在风险,是否给予了患者足够的用药说明和警示。

3)疗效评价:对处方给患者的疗效进行评估,评估治疗效果是否满意,是否达到医学指导标准。

2.评价方法医院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处方评价:1)随机抽样评价: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医生的处方样本进行评价,评估处方规范性、用药安全性和疗效。

2)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处方进行评审,评估医生的用药是否合理和科学。

3)患者满意度调查:通过对患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对处方的满意程度和治疗效果。

四、评价结果处理与利用1.处理方法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处方,医院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警告和教育:针对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提醒医生合理用药的重要性,并给予相应的改进建议。

2)追责和处罚: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方,医院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结果利用医院可以根据处方评价结果,采取以下措施和方法:1)开展相关培训:根据评价结果,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医生的用药技术和水平。

2)制定治疗指南: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疗指南,指导医生在具体疾病治疗中的用药选择和用量调整。

药学部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药学部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1)无适应症用药;
(2)药物选择不当,造成疗效不佳或不良反应增加;
(3)剂量过大或过小,使用方法不当;
(4)用药疗程过长或过短,不符合临床实际需求;
(5)无正当理由的联合用药;
(6)违反药物配伍禁忌;
(7)其他明显不合理用药情况。
九、处方点评质量控制
1.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质量评估,确保点评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1)用药适应症:是否明确、合理;
(2)药物选择:是否恰当、合理;
(3)剂量及用法:是否符合规定、合理;
(4)用药疗程:是否过长或过短;
(5)联合用药:是否合理、有临床依据;
(6)药物不良反应:是否及时发现、处理;
(7)其他不合理用药情况。
三、处方点评流程
1.收集处方:由药学部门定期收集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等相关资料。
2.初审:临床药师对收集到的处方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疑似不合理用药的处方。
3.复审:由药学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筛选出的处方进行复审,确定不合理用药情况。
4.反馈:将不合理用药情况及时反馈给处方医师,并提出改进意见。
5.整改:处方医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整改情况。
6.总结:药学部门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合理用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2.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提高全院员工对合理用药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六、附则
1.本制度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及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药学部门所有。
3.如有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及实施细则为准。
七、处方点评组织与管理
1.处方点评小组:由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临床药师、相关临床专家为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医院处方点评奖惩制度范文(六篇)

医院处方点评奖惩制度范文(六篇)

医院处方点评奖惩制度范文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____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4、可以使用由____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医院处方点评制度样本医院处方评估制度与执行细则为强化处方管理,建立并完善本院处方评价机制,提升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遵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内容(一)处方书写1. 患者基本信息及临床诊断需清晰、完整,与病历记录保持一致。

2. 每张处方仅限于一位患者的用药。

3. 字迹应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 药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使用英文名称,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擅自编制药品缩写或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暂时可使用缩写,待启用电子处方后统一要求)。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需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使用中文、英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模糊不清的表述。

5. 患者年龄应填写实际年龄,新生儿、婴幼儿需注明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

6. 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也可合并开具,中药饮片需单独开具。

7.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种药品应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8. 中药饮片处方的排列,通常遵循“君、臣、佐、使”顺序,特殊调配要求需在药品右侧标注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药品名称前注明。

9. 药品用法用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规用法用量,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需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 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 开具处方后空白处划一斜线表示处方完成。

12. 处方医师的签名样式和专用签章应与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样式一致,不得随意改动,否则需重新登记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 同一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 同一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通过规格区分。

3. 同一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

医院处方公示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公示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公示点评制度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每月由药剂科对处方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结果报医务科和经改办,公示检查结果(具体名单),不合格处方按每张10元扣罚,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取消其处方权。

不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要求;
7、贵重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用量不合理。

五、公示制度:
1、处方点评结果每月在院周会、每季度在全院医师大会上进行公示;
2、对明显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的医师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警示谈话;
3、对经常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及医务人员视情况与经济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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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处方的规范化管理, 及时发现, 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促进医院合理用药,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提高医疗治疗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成立处方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医政科主任、临床药师、药剂科正副主任担任工作小组成员。

三、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 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抽查点评。

四,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印制格式不合格
1、前记中" 费别,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门诊或住院病历号, 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 临床诊断, 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 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或代办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明编号" 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 诊断。

3、后记中" 医师签名以及审核, 调配, 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
1、医师未签全名, 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
2、处方后记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 或调剂, 复核非双签名;
3、书写不规范的商品名, 不写通用名;
4、中药饮片未单独开具处方;
5、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缩写或代号书写;
6、药品剂量, 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7、需进行皮试的, 处方上未注明;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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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字迹难以辨认, 或修改处缺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或缺其中之一者;
10、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5、普通处方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 3 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超 2 周病史用量未加说明. 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要求;
7、贵重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 用量不合理。

五、评价方法
1、药剂科每个月随机抽查3-4 天的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分析。

2、如果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

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 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

4、每月 5 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处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六、公示制度:
1、处方点评结果在每月的“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分析。

2、处方点评结果每月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

3、在院内《质量通讯》进行发布、公示。

2、对严重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的医师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警示谈话;
3、每月度,对经常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及医务人员依据医院考核管理与经济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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