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与处方点评工作表
卫医管发〔2010〕2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处方点评工作表(完整版)

处方点评工作表医疗机构名称:医院点评人:处方日期:填表日期:. .下载可编辑. .. .下载可编辑. .. .下载可编辑. .. .下载可编辑. .. .下载可编辑. .. .下载可编辑. .注: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处方用药品种数= A/处方总数;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处方总数;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数;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K:处方总金额;L:平均每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2.存在问题代码(1)不规处方: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容缺项,书写不规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1-6.未使用药品规名称开具处方的;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或不清楚的;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1. 单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处方点评工作表(完整新版)

处方点评工作表医疗机构名称:医院点评人:处方日期:填表日期:序年龄药品抗菌药注射剂国家基药品通处方处方审核、核对、是否问题处方号本药物调配发药合理存在问题(代号诊断品种( 0/1 )( 0/1 )用名数金额医师( 岁 )品种数药师药师( 0/1 )码)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 - 1 - / 718序年龄药品抗菌药注射剂国家基药品通处方处方审核、核对、是否问题处方号诊断本药物调配发药合理存在问题(代号( 岁 ) 品种( 0/1 )( 0/1 )用名数金额医师品种数药师药师( 0/1 )码)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 - 2 - / 740序年龄药品抗菌药注射剂国家基药品通处方处方审核、核对、是否问题处方号诊断本药物调配发药合理存在问题(代号( 岁 ) 品种( 0/1 )( 0/1 )用名数金额医师品种数药师药师( 0/1 )码)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 - 3 - / 762序年龄药品抗菌药注射剂国家基药品通处方处方审核、核对、是否问题处方号诊断本药物调配发药合理存在问题(代号( 岁 ) 品种( 0/1 )( 0/1 )用名数金额医师品种数药师药师( 0/1 )码)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 - 4 - / 784序年龄药品抗菌药注射剂国家基药品通处方处方审核、核对、是否问题处方号诊断本药物调配发药合理存在问题(代号( 岁 ) 品种( 0/1 )( 0/1 )用名数金额医师品种数药师药师( 0/1 )码)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 100总A= C= E= G= I= K= O =计平B= L= P=均- 5 - / 7%D= F= H= J= - 6 - / 7注:1.有= 1 无= 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门诊处方点评工作表完整

门诊处方点评工作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处方点评工作表医疗机构名称:点评人:填表日期: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A/处方总数;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处方总数;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数;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K:处方总金额;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2.存在问题代码(1)不规范处方: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处方点评工作表

处方点评工作表处方点评是医院药学工作者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和点评,可以有效地提高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为了更好地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表,以便对处方进行系统化、全面化的点评,提高药学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一、患者信息。
1. 患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
3.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4. 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处方信息。
1. 处方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 开具医生,____________________。
3. 处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4. 药物名称及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用药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
6. 用药频次,____________________。
7. 用药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药物点评。
1. 药物名称是否准确,____________________。
2. 药物剂量是否合理,____________________。
3. 药物配伍是否合理,____________________。
4. 药物不良反应风险评估,____________________。
5. 药物相互作用评估,____________________。
6. 药物禁忌症评估,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用药指导。
1. 用药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用药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 不良反应及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
4. 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
1. 处方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处方点评工作表格模板

处方点评工作表医疗机构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点评人:填表日期:注:1.有=1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A/处方总数;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C/处方总数;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E/处方总数;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G/A;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K:处方总金额;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2.存在问题代码(1)不规范处方: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1-4.1-5.1-6.1-7.1-8.1-9.1-10.1-11.1-12.1-13.1-14.1-15(21-1.1-2.1-3.1-4.1-5.1-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1-7.重复给药的;1-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1-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1-1.无适应证用药;1-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1-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1-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处方点评工作表

处方合格率
处方点评结果分析总 随机抽取各医生门诊处方各**张,计算处方合格情况,发现比较突出的问
结
题是*******相应来自改措施********
****年**月份门诊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科 室:****
中心汇总 姓名
每百张处方中
(平均)
超出5种药物处方张数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用量不当处方张数
联合使用不合理处方 张数
含抗生素处方张数
抗生素越级使用处方 张数
含激素处方张数
含静脉输液处方张数
诊断与用药不相符处 方张数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医院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科室部分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临床药学人员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由药学部组织实施。
二、处方点评的实施1、每月随机抽取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点评结果将在医院OA网、临床药讯、院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并纳入绩效考核。
2、对抗菌药物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工作,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儿科及Ⅰ类切口和介入诊疗病例。
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3、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药学部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复议结果并公示。
4、医疗机构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三、处方点评的标准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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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与处方点评工作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第九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2第十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
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二条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三条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第十四条有条件的医院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第四章处方点评的结果第十五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六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3(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4(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1.无适应证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五章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第二十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5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第二十一条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三条医院应当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的医院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应当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6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七条医院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附件处方点评工作表医疗机构名称:点评人: 填表日期:序处方日期年龄诊药品抗菌药注射剂国家基本药品通处处审核对、是否存在号 (年月日) (岁) 断品种 (0/1) (0/1) 药物品种用名数方方核、发药合理问题数金医调配药师 (0/1) (代额师药师码) 1 2 3 4 5………………总 A= C= E= G= I= K= O= 计平B= L= P= 均, D= F= H= J=注: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 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 A/处方总数,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 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处方总数,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 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数,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 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 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 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 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2.存在问题代码,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91-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1-1.适应证不适宜的,1-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1-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1-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1-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1-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1-7.重复给药的,1-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1-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1.无适应证用药,1-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1-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1-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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