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中文药品的剂型写在中文药品名称后面,英文药品的剂型,用英文写在英文药品名称前面,应注明含量;一种药品名称和剂型的中英文不得混用;
4、药物剂量、数量准确、清楚5分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如:1、使用抗生素无感染诊断;2、上感使用头孢三代;3、联合使用抗生素无指征等15
上感使用头孢三代记录医生的姓名、科室,该项分值全扣;
其他
如规定做皮试的药物处方注明皮试观察时间和结果等5
总分
注:总分≥95分为合格,不具备处方权的人员、模仿他人签字开具的处方计0分;
合理用药
药品配伍正确,无重复用药、滥用药,无违反毒、麻药使用规定15分
处方中所列药物必须与临床诊断有联系;
处方金额及药物
不开大处方,每张处方不超过5种药品,每位患者不超过3张处方10分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医生必须注明理由疾病说明;
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项目
点评内容
备注
扣分及原因
处方规格
处方规格正确、各类处方区分明确5分
内容
完整
规范
1、处பைடு நூலகம்楣栏填写齐全10分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婴儿要注明月龄、体重、科别、病室、床位号、住院号、开具日期等一项不完整扣2分;
临床诊断5分
无诊断扣5分,诊断不规范扣2分;
2、药名正规,字迹清楚5分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5、用法正确,并向患者交待清楚10分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医院药品合理使用,规范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院药品处方点评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处方点评是指对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评价和指导,促进合理用药的过程。
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要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可操作、可追溯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药学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处方点评工作。
第二章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医院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是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处方点评人员进行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点评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保证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对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处方点评结果,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三章医院药品处方点评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对药品的适应症、用量、用法、用药时间、不良反应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第十二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医学文献和临床指南,遵循国际和国内的相关规范。
第十三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注重临床实际,减少错误和不必要的药品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支出。
第十四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注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药信息系统,在医生开立处方时提供相关信息和点评建议。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与临床药学服务相结合,形成闭环管理。
第四章医院药品处方点评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七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应当在医生开出处方后尽快进行,及时向医生反馈点评结果。
第十八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纸质报告、电子邮件、电话、会议等。
第十九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充分听取医生的意见和解释,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文(2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院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生的处方点评工作。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指医院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评估和反馈的工作。
第四条处方点评的目的是提高医生开具处方的合理性、减少医药费用的浪费、促进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五条医生应依据临床指南、规范治疗方案等规范,合理开具处方。
第二章处方点评的流程第六条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
第七条处方点评委员会每月开会一次,对近期开具的处方进行评价。
第八条处方点评委员会依据医院的临床路径、疾病诊治流程、用药指南等制定的规范对处方进行评价。
第九条处方点评委员会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向医生进行反馈。
第十条医生应接受处方点评委员会的评价和指导,积极改进开处方的水平。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标准第十一条处方点评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用药合理性:是否遵循规范治疗方案,用药是否适宜。
(二)用药安全性:对患者的疾病、病程、年龄、性别等情况是否做出必要的考虑。
(三)用药成本:是否选择经济适用、价格合理的药物。
(四)处方格式:是否按照医院规范的处方格式开具处方。
第十二条处方点评委员会每月根据以上标准对医生的处方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应的医生。
第四章处方点评的要求第十三条处方点评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生应了解并遵循医院的处方点评制度,积极参加处方点评委员会的工作。
(二)医生应遵循规范治疗方案、临床指南等相关规范,合理开具处方。
(三)医生应注意用药的安全性,对患者的疾病、病程、年龄、性别等情况进行充分考虑。
(四)医生应选择经济适用、价格合理的药物,减少医药费用的浪费。
(五)医生应按照医院规范的处方格式开具处方。
第五章处方点评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处方点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提高医生的处方点评水平。
处方点评细则及打分标准

处方点评细则及打分标准一、引言处方点评细则及打分标准是为了确保医生提供的处方药品和治疗方案符合医疗标准并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
本文档旨在明确处方点评的内容和标准,帮助医疗行业从业者进行准确评估和打分。
二、处方点评细则1. 处方合理性评估- 是否符合患者的病情和医学需要- 是否考虑到患者的具体情况(如年龄、性别、过敏史等)- 是否符合相关的临床指南和规定2. 药品选择评估- 是否选择了合适、安全、有效的药物- 是否考虑了药物的相互作用和禁忌症- 是否参考了相关研究和临床推荐3. 药物剂量评估- 是否根据患者的情况调整了药物的剂量- 是否考虑了患者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 是否遵循了药物的推荐用量和给药途径4. 给药时机评估- 是否合理安排了药物的给药时机- 是否考虑了药物的代谢和作用时间- 是否充分利用了药物的治疗窗口5. 处方说明评估- 是否提供了详细的用药说明(如用法、用量、疗程等)- 是否告知患者药物的预期效果和可能的副作用- 是否提供了必要的注意事项和禁忌事项三、打分标准为了衡量处方的质量和医生的技术水平,以下是对处方点评细则的打分标准:1. 处方合理性评估:- 优秀:符合患者的病情和医学需要,且符合相关临床指南或规定(10分)- 良好:符合患者的病情和医学需要,但未符合相关临床指南或规定(8分)- 需改进:未能准确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学需要(5分)2. 药品选择评估:- 优秀:选择了安全、有效的药物,并参考了相关研究推荐(10分)- 良好:选择了安全、有效的药物,但未参考相关研究推荐(8分)- 需改进:选择了不太安全或有效的药物(5分)3. 药物剂量评估:- 优秀:根据患者的情况调整了药物的剂量,并考虑了相关因素(10分)- 良好:根据患者的情况调整了药物的剂量,但未考虑相关因素(8分)- 需改进:未能准确调整药物的剂量或未考虑相关因素(5分)4. 给药时机评估:- 优秀:合理安排了药物的给药时机,充分利用了治疗窗口(10分)- 良好:合理安排了药物的给药时机,但未充分利用治疗窗口(8分)- 需改进:未能准确安排药物的给药时机(5分)5. 处方说明评估:- 优秀:提供了详细的用药说明、预期效果和副作用信息,并注意到注意事项(10分)- 良好:提供了详细的用药说明、预期效果和副作用信息,但未注意到注意事项(8分)- 需改进:未提供足够详细的用药说明、预期效果和副作用信息(5分)四、总结处方点评细则及打分标准能够帮助医生准确评估和改进自己的处方能力,从而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

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1. 目的与范围:1.1 目的:督促医生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1.2 范围:适用于社区医院所有医生的处方点评。
2. 点评标准:2.1 药物选择合理性:考察医生是否按照临床指南和药物治疗规范进行药物选择;2.2 用药剂量合理性:考察医生是否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合理调整药物剂量;2.3 用药疗程合理性:考察医生是否将患者的用药疗程控制在适当范围内;2.4 药物相互作用:考察医生是否充分了解患者已有的用药情况,避免药物相互作用;2.5 不良事件报告:考察医生是否能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不良事件。
3. 点评流程:3.1 点评组成:设立处方点评委员会,由专业医生及相关药学、护理等专业人员组成;3.2 点评时间:按照规定时间周期进行定期点评;3.3 点评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电子平台等方式进行点评;3.4 点评结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建议和指导;3.5 反馈与改进:及时向医生反馈点评结果,鼓励医生参与讨论、提出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工作质量;4. 管理与考核:4.1 督促管理:医院领导应加强对处方点评工作的督促和管理,确保执行到位;4.2 考核与奖惩:将处方点评工作纳入医生绩效考核体系,并设立奖惩措施,奖励优秀表现,惩罚严重违规者。
5. 完善措施:5.1 信息共享:鼓励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分享,提供药物指南和临床实践经验等相关信息;5.2 继续教育:鼓励医生参加药物治疗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临床用药水平;5.3 药学支持:为医生提供及时、准确的药学支持,解答药物相关疑问;5.4 引入技术支持: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如电子处方点评系统等,提高处方点评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处罚细则

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有关奖罚细则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药品使用管理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卫医管发〔2010〕28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我院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有关处罚细则,以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可持续开展.现将讨论稿下发至各临床科室进行讨论,并于下周一将反馈意见提交说明:1、评价内容包括处方含住院医嘱书写规范与合理用药两部分,总分值12分.2、检查结果总评价:每张处方以无重度缺陷、不超过1个中度缺陷或不超过2个轻度缺陷为书写合格,每张处方存在20、21、22、37任意一项视为超常处方.总得分<10分视为不合理处方.3、处罚细则:14≦总得分<8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0≦总得分<4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并予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书写不合格的处方,每张扣5元,书写不规范部分被扣1分以上者,每张处方扣5元,药剂科药师未作审核、发药签名的,当事药师或当班所有药师扣10元.21年内被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科室或个人,分别取消该年度科室、科主任、责任医师先进与优秀资格.31年内不存在以上情况的科室年终以予一定的奖励200元,处方质量连续作为典型受到表扬的医生也将受到一定奖励100元.4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公示科室情况:①科内连续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有3名医生或以上同时出现使用含有同种问题药物的不合理处方;③处方合格率低于院内处方点评结果十个百分点的,在复查时又出现同样问题的;④整个科室处方带有其他共性问题的.6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通报批评科室:①科内连续两次处方点评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所反馈问题未引起重视进行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好的;③科室参照不具有询证医学依据的诊疗方案进行非紧急情况下救治的.4、对点评结果存在异议,由处方点评委员会组织进行复议.5、2013年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医疗机构完善监测管理组织,具体人员负责,将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使临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及时得到发现、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现将任务分解给各科室,请高度重视并完成任务,如果完不成任务每份扣科室50元.超完一份奖励个人10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各科室分解数量份/月。
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书写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处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处方签名
1、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全名(5分)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签名两次)。
2、调配、核发人双签名(5分)
医院处方点评细则及评分标准
项目
点评内容
备注
扣分及原因
处方规格
处方规格正确、各类处方区分明确(5分)
内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完整
规范
1、处方楣栏填写齐全(10分)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婴儿要注明月龄、体重)、科别、病室、床位号、住院号、开具日期等(一项不完整扣2分)。
临床诊断(5分)
无诊断扣5分,诊断不规范扣2分。
2、药名正规,字迹清楚(5分)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3、药物剂型清楚(5分)
中文药品的剂型写在中文药品名称后面,英文药品的剂型,用英文写在英文药品名称前面,应注明含量;一种药品名称和剂型的中英文不得混用。
4、药物剂量、数量准确、清楚(5分)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如:1、使用抗生素无感染诊断;2、上感使用头孢三代;3、联合使用抗生素无指征等(15)
上感使用头孢三代记录医生的姓名、科室,该项分值全扣。
其他
如规定做皮试的药物处方注明皮试观察时间和结果等(5)
总分
注:总分≥95分为合格,不具备处方权的人员、模仿他人签字开具的处方计0分。
2024年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

2024年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
一、处方点评标准:
1.专业性:处方点评需要根据患者的症状和病情,提供符合规范的药物组合和剂量,以达到治疗效果。
2.科学性:处方点评需要基于临床研究和医学指南,遵循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合理性:处方点评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病史等,提供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4.便利性:处方点评需要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居住地等,提供便于患者使用的药物和剂型。
5.可行性:处方点评需要考虑患者的遵从性和药物的可获取性,提供易于患者执行的治疗方案。
二、奖惩细则:
1.优秀处方:对于符合处方点评标准的处方,给予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
2.优秀药师:对于连续多次提供符合处方点评标准的药师,给予表彰和晋升机会。
3.违规处方:对于存在违反处方点评标准的处方,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扣除绩效等。
4.严重违规处方:对于涉及严重违反处方点评标准的处方,采取严厉的处罚,包括暂停从事处方点评工作、撤销药师资格等。
总之,2024年的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旨在提高药师的处方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并对符合标准的处方和药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违规处方和药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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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即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二、组织管理及点评的实施
1、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共同组织实施。
2、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具体实施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3、点评围:全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
三、不合理处方:
包括不规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四、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规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容缺项,书写不规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注: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 调剂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a适宜性审核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b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注: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 未使用药品规名称开具处方的;
注: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
6.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或不清楚的;
7.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药品用法可用规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必须明确、具体。
8.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的签名或签章。
9.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a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b“特殊情况”是指注明临床诊断对个别患者治疗造成不利,或涉及患者隐私的。
10. 单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对少数患有多种疾病,或个别危重患者等特殊情况超过五种者,医师应注明原因,并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名或签章。
11.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特殊情况:行动不便患者、肿瘤患者的辅助用药,外地患者当地无此药等,一般以不超过30日用药为限;
注:抗菌药物(抗结核药除外)及特殊管理药品不宜延长处方量。
12.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
a 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患者,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b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患者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c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d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e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f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g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处方为1日常用量;
h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使用
i 癌痛患者确需使用吗啡制剂时,可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其吗啡制剂的使用剂量。
13.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及权限,未履行规定程序,存在越权使用抗菌药物情况。
14. 未在病程记录中对药物的使用、变更、停止原因进行描述的。
病程记录中对治疗原则的调整原因及药物的使用、变更、停用的原因有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 适应证不适宜的;
处方开具药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作用与用途与临床诊断或病情不符。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a选用的药物对特殊人群,以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存有潜在的不良反应或安全隐患等情况;
b 处方开具药品是特殊人群禁忌使用的;
c 药品选择与患者性别、年龄不符;
d 处方药品与患者疾病轻重程度不符;
e 药品浓度和溶媒选择不适宜等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a药品剂型不适宜:如滴眼剂开成滴耳剂等;
b给药途径不适宜:如注射药物作为外用冲洗药,但给药途径写注射等。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处方开具药品的用法、用量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不符: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a成分相同的药物或单一成分及其含有该成分的复方制剂合用;
b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重复使用;
c同类药物,相同作用机制的药物合用。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a两种药物配伍使用时,可出现浑浊、沉淀、产生气体、变色等现象;
b药品联用后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承受的能力,引起不良反应。
c联合使用可影响体动力学过程的药物,而未调整剂量。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a即无用药指征而开具处方使用药物的现象;
b患者疾病无用药需求。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处方用药应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是指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在食品药品管理局(SFDA)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a同一处方开具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如非甾体抗炎,同类抗菌药物等; b不同就诊科室为同一患者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情况。
五、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1、临床药学室对不合理处方定期公布,通报;同时对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并提出建议,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2、临床药学室和医务科协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六、监督管理
1、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根据处方点评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对一季度连续排在不合理处方数前两名的医师,采取批评教育、培训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2、调剂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批评教育、培训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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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