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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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处方点评是指对医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核、评价和指导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小组或者设立处方点评专职部门,负责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依据临床实践指南、医学文献和经验进行评价和点评。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工作记录和档案,保存医院处方点评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二章: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的处方。

第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内容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用药频次、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禁忌症等。

第八条:医院处方点评的重点是对危险药物和高危药物的处方进行点评。

第九条:医院处方点评还可对医院临床路径、抗菌药物使用、门诊复诊率进行点评。

第三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程序第十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组织实施,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由相关科室和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有问题的处方进行点评和讨论,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向医务部门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包括点评的药品、问题及解决情况。

第十三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向开具有问题处方的医师反馈点评结果,指导医师合理开药。

第十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建立与药房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药品的点评结果,确保药师正确发药。

第十五条:对于频繁开出问题处方的医师,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发现并沟通,指导医师改进开药行为。

第四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医院处方点评工作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处方合理性评价率、医师处方点评反馈率、社会满意度等。

第十八条:医院应以处方合理性评价率达到一定要求为绩效目标,对不合格的医师进行课程培训和指导。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五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五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医院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院制定的《处方管理检查实施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以往处方点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细则。

意在加强医院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管理(一)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医院下发文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见医院下发文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2、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点评小组每月按已确定的抽样办法抽取处方或病历,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____‰,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____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____%,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____份。

(一)点评内容1、门急诊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

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1)。

2、病房(区)用药医嘱每月随机抽取病房(区)用药医嘱单____份,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____%,对用药医嘱单实施综合点评。

3、专项处方点评根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每年进行____次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使用情况进行点评。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五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五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曲周县中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第三条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医院药学、医疗质量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1.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1)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2)建立相关奖惩制度;2.处方点评专家组成员职责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3.处方点评工作组成员职责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内容第五条处方书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

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____种药品。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医院处方点评是指对医院门诊处方进行评价和点评,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促进医疗服务的改进。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医院处方点评的流程和标准,确保点评结果准确、客观、公正。

二、点评范围1. 医院门诊处方:包括各科室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

2. 处方内容:包括药品种类、用药剂量、用药频率、用药时长等。

三、点评流程1. 申请点评:患者或者家属可以通过医院网站、手机APP等途径申请处方点评。

申请时需提供患者基本信息、处方单照片等。

2. 处方审核:医院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点评范围。

3. 点评分配:审核通过后,将处方分配给相应的医生进行点评。

4. 点评过程:医生根据处方内容进行点评,包括对处方合理性、规范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5. 点评结果:医生将点评结果填写在指定的表格中,包括对处方的优点、不足之处以及改进建议。

6. 客观评估:点评结果将由专业团队进行客观评估,以确保点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7. 反馈通知:医院将点评结果反馈给患者或者家属,包括点评报告和改进建议。

8. 改进建议跟踪:医院将对点评结果中的改进建议进行跟踪,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点评标准1. 处方合理性评估:医生将根据临床指南、药物使用规范等标准,评估处方是否符合合理用药原则。

2. 处方规范性评估:医生将评估处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药品名称、剂量、频率、用药时长等方面。

3. 处方安全性评估:医生将评估处方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包括药物相互作用、过敏反应等。

4. 处方经济性评估:医生将评估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存在价格过高、替代药品可选等问题。

五、点评结果运用1. 医院内部:医院将根据点评结果进行内部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改进,包括开展医生培训、制定规范标准等。

2. 患者教育:医院将通过宣传、健康教育等方式向患者传达合理用药的知识,提高患者的医药常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3. 政府监管:点评结果可以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对医院医疗质量的参考依据,用于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三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三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是指医疗机构员工对处方进行点评的具体操作细节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____字的处方点评实施细则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处方的合理性和减少用药风险,医疗机构员工对处方进行点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在处方点评过程中应予以遵守。

第三条处方点评的目的是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估,减少处方错误,提高用药效果。

点评结果用于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点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处方点评范围包括本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所有处方,包括门诊处方、住院处方等。

第五条处方点评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是否存在明显的处方错误,比如用量错误、药物选择错误等;2. 是否符合国家、地区、医疗机构的相关用药指南和规定;3. 是否存在重复用药或药物交互作用的风险;4. 是否存在过度或不足的用药情况;5. 是否需要进行合理的用药监测和药物副作用评估。

第三章点评程序和要求第六条处方点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包括临床药师、临床医学博士等。

第七条处方点评应在患者看诊后尽快进行,确保在患者取药前完成。

第八条处方点评的具体步骤包括:1. 审核处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检查处方是否齐全,并核对医生的签名和印章;2. 进行药物交互作用风险评估,检查处方中的药物是否会产生不良的相互作用;3.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评估处方的适应症和疗效;4. 检查处方中的药物是否符合相关指南和规定;5. 将点评结果记录在相关系统中,并填写点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处方点评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外部干扰影响,以患者的安全和健康为出发点。

第四章结果处理和反馈第十条处方点评的结果应及时通知开具处方的医生,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处方点评结果的处理应遵守相关保密和隐私的规定,确保患者和医生的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的处方错误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报告。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医院药品合理使用,规范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院药品处方点评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处方点评是指对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评价和指导,促进合理用药的过程。

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要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可操作、可追溯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药学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处方点评工作。

第二章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医院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是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处方点评人员进行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点评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保证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对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处方点评结果,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三章医院药品处方点评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对药品的适应症、用量、用法、用药时间、不良反应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第十二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医学文献和临床指南,遵循国际和国内的相关规范。

第十三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注重临床实际,减少错误和不必要的药品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支出。

第十四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注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药信息系统,在医生开立处方时提供相关信息和点评建议。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与临床药学服务相结合,形成闭环管理。

第四章医院药品处方点评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七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工作应当在医生开出处方后尽快进行,及时向医生反馈点评结果。

第十八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纸质报告、电子邮件、电话、会议等。

第十九条医院药品处方点评应当充分听取医生的意见和解释,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处方点评的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的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的实施细则1. 引言处方点评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性。

本文旨在制定处方点评的实施细则,明确点评的流程、标准和要求,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2. 点评流程2.1 处方接收医院药剂科负责接收医生开具的处方,并进行初步审核。

将处方信息录入电子系统,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

2.2 处方点评2.2.1 药师点评药师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过敏史等信息,对处方进行点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药物相互作用:检查处方中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如药物间的相互干扰、增强或减弱等。

- 药物禁忌症:判断处方中是否包含患者禁用的药物,如对某种成分过敏、有特殊疾病或情况禁用等。

- 药物剂量:评估处方中药物的剂量是否合理,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进行调整。

- 用药时长:确定处方中药物的使用时长是否符合临床指南,避免过长或过短的用药时间。

- 药物途径:检查处方中药物的给药途径是否合适,如口服、注射、外用等。

2.2.2 医生反馈药师对处方进行点评后,将点评结果反馈给开具处方的医生。

医生可以根据药师的建议进行修改或解释,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2.3 处方修改如果药师认为处方存在问题且医生未对其进行修改或解释,药师有权拒绝配药并将问题上报给医院药事管理部门。

2.3 处方执行在处方点评完成后,药师根据点评结果配药。

在配药过程中,药师要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点评标准3.1 药物相互作用评估药师应根据药物数据库和临床指南,评估处方中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如果存在严重的相互作用风险,药师应及时与医生沟通并提出建议。

3.2 药物禁忌症评估药师应根据患者的个人情况,评估处方中药物是否存在禁忌症。

如果发现患者禁用的药物,药师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并提出替代方案。

3.3 药物剂量评估药师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评估处方中药物的剂量是否合理。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范本1. 引言处方点评是医疗机构内部对医生处方的审核和评估过程,旨在提高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处方点评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2. 参与人员(1)处方点评小组:由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包括临床药师、临床医师和护士等相关人员。

(2)临床医生:负责开具处方的医师。

(3)药师: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和点评的专业人员。

3. 处方点评流程(1)临床医生开具处方: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诊断和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处方开具。

(2)处方提交:临床医生将开具的处方提交给药师进行审核和点评。

(3)审核和点评: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用药禁忌等方面的检查,并进行点评和建议。

(4)反馈意见:药师将审核和点评结果及意见反馈给临床医生。

(5)会议讨论:处方点评小组根据药师的审核和点评意见,组织会议进行讨论,对存在问题的处方进行统一处理。

(6)记录和反馈:处方点评小组将会议讨论的结果记录下来,并将反馈意见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并进行后续跟踪和评估。

4. 处方点评内容(1)药品剂量:对药物的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用药的安全性。

(2)用药频率:对药物的使用频率进行评估,避免过度使用或使用不足。

(3)用药禁忌:对患者的病情和禁忌症进行评估,避免应用禁忌的药物。

(4)药物相互作用:对处方药物与患者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进行评估,避免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5)合理用药建议: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提供合理用药的建议和指导。

5. 处方点评记录(1)处方点评小组要对每一份审核的处方进行记录,包括患者信息、处方药品、点评结果和意见等。

(2)记录要详细完整,确保审核和点评的过程可追溯。

(3)记录要妥善保存,符合医疗机构内部的文件管理要求。

6. 处方点评评估(1)定期评估:医疗机构要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评估,对点评的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2)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医疗机构要及时调整和改进处方点评工作的流程和方法,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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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中医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第三条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医院药学、医疗质量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组长:郑全
副组长:王永庆田成
组员:孙丽华由淑英
职责:
1、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2、建立相关奖惩制度。

处方点评专家组
成员:武宇驰王永庆杨恩马仁刚王辉
徐金江石昌成崔福兴刘丽华匡新忠
崔永波
职责: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处方点评工作组
成员:李岩王晶宋艳杰王慧
职责: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内容
第五条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
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六条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第七条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第八条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四、处方评价方法
第十二条每月抽取门急诊处方100张、住院病历30份,按《处方点评工作表》格式进行点评。

第十三条处方点评工作组根据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上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审核后进行全院通报。

五、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四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格处方和不合格处方。

第十五条不合格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
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六、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十九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处方点评结果,提出处方书写质量改进的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条处方点评结果将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

七、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开具不合格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在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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